刑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学》
三、名词解释。
1.间接走私 2.犯罪构成 3.不作为 4.自首 5.牵连犯
6.洗钱罪 7.广义刑法 8.玩忽职守罪 9.减刑 10.绑架罪
11.侵占罪 1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3.假释 14. 过于自信的过失 15. 有期徒刑
16.交通肇事罪 17.伪造货币罪 18. 窝藏、包庇罪
四、简答题。
1.简述单位犯罪。
2.简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3.成立不作为在客观方面需具备什么条件?
4.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之联系与区别?
5.简述数罪并罚的几项原则。
6.侮辱罪的构成特征。
7.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客观方面。
8.简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9.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刑罚目的。
10. 简述强奸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1.简述伪证罪的概念和特征。
五、论述题
1.试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概念、特征及其与恐怖组织的主要区别。
2.试述自首的概念、成立的条件及其处罚原则。
3.论述犯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我国刑法对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4.论述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六、案例分析
1.林某和田某是某厂工人。一天晚上,林某与田某在厂区一饭馆喝酒。其间,林某与田某因一件小事争吵起来。田某打了林某几拳,林某也打了田某几拳。后被群众拉开。厂领导为防止他们再打架,将林、田二人分别叫到办公室谈话。田某在随厂领导去厂办公室途中昏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查明:死者外表有三处表皮轻伤,心脏附近有大量脂肪,心脏功能减弱。根据医学理论此种病症在特定情况下,即可导致心脏功能紊乱,引起心力衰竭而死亡。
问:林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意外事件?说明理由。
2.农民某1987年与王某结婚后,王某一直未生育。1998年12月,某趁去东北某市作生意之机,将一在家门外玩耍的4岁男孩骗走,欲带回家收养。但在路上男孩又哭又闹,某心虚,怕事情败露,遂将男孩放在野外人迹罕至处,只身返回,后来男孩被冻饿致死。
问:对本案中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请说明理由。
3.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
(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4.甲、乙、丙经事先商议,欲前往某办公大楼盗窃29寸彩电一台。商议后某日在该大楼下班后,三人一起前往。盗得彩电后,由甲乙两人装入纸箱,一人一边用手抬下楼。丙因空手,便抢先下楼。丙走至大楼门口,恰逢大楼值班员老头丁从旁边厕所走出准备打扫卫生。见丙形迹可疑,大吃一惊,欲用拖把上前阻拦。丙见状抢过
拖把,将丁推倒在地,并用拖把塞住了丁嘴,不让其叫喊。此时,甲乙抬着彩电从楼上走下,见此状,两人边说:“快走,快走”,边从丙丁身旁走过。见甲乙两人走远,丙扔掉拖把,随后赶上,三人一起逃离现场。事后,此案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三人一并归案。
请你就本案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做出评析。
参考答案
三、名词解释
1.间接走私,又称准走私,指刑法第155条规定的两种行为,即“(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2.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3.不作为与作为相对应的危害行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4.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5.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6.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诈骗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性质和来源而提供资金、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7.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8.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9.减刑,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行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10.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1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12.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又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
13.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14.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15.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迫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16.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7.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依照真货币的外部形状特征,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真货币的假货币,并意图行使或使之进入流通的行为。
18.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四、简答题
1.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其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