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处方点评工作。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的过程,旨在确保患者合理用药、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工作机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处方点评应以患者用药安全为核心,坚持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原则,确保点评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与药物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处方点评工作机构第八条医院应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处方点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处方点评委员会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和药剂科相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
第十条处方点评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处方点评工作的相关事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处方点评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处方点评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一)医生开出处方后,患者在药房或药剂科领取药品。
(二)药房或药剂科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系统,并按要求提交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
(三)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根据事先设定的规则和标准对处方进行点评。
(四)处方点评数据管理中心将点评结果反馈给医生和相应的临床科室,要求医生进行修改或解释,必要时进行讨论和决策。
(五)医生根据点评结果进行处方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处方重新提交给药房或药剂科。
(六)药房或药剂科将修改后的处方进行再次审核,并确认患者用药是否合理。
第四章医生处方点评标准第十四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标准:(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的规范。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一、引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进行点评,以期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二、国家基本药物概述国家基本药物是指为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由国家确定并保障的药品。
基本药物具有疗效确切、价格适中、使用广泛等特点,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以适应临床需求和药品市场变化。
三、专项处方点评目的通过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进行点评,旨在提高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药品费用支出,提高患者满意度。
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专项处方点评内容1.处方规范性:点评处方是否符合规范书写要求,包括患者信息、诊断、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药物合理性:评价处方中所选药物是否符合患者病情需要,是否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是否存在不合理联合用药、超适应症用药等情况。
3.药物经济学:评估处方中药品的价格、用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医保支付政策,是否造成资源浪费。
五、专项处方点评结果通过专项处方点评,发现大部分处方规范、合理用药,体现了临床医生的良好职业素养和医疗水平。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处方书写不规范、部分药物选择不合理、少数处方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对临床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和反馈,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六、结论与建议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处方点评对于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生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选用能力;二是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长效机制,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加强医保支付政策引导,鼓励患者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四是加强药品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就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得药品。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得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就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得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得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得工作。
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得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实施意见》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对基本药物得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得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得目得。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得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得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得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处方点评制度
三都湘一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点评内容根据临床诊疗规范、药物治疗原则、处方管理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使用管理的要求,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1、处方药品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为一个月的用量,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2、抗菌素的规范使用。
依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抗菌素(抗感染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作出评价。
3、高价位药品用法用量。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4、处方药品费用。
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5、处方药品名称。
处方药品名称必须用中文、通用名称书写。
6、特殊药品的规范使用。
依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出评价。
二、评价方法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临床科室的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并在院内通报结果及在院内公示栏公布不合格或不合理处方。
三、处方评价标准: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处方格式1、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住址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等栏目有缺项。
2、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3、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1.目的: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2.责任者。
医务科、药剂科。
3.制度:⑴处方点评的形式:定期对书写规范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点评,并记录在专用表格。
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⑵合格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⑶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4.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⑴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⑵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⑶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⑷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⑸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⑹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⑺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⑻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⑼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⑽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⑾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⑿无特殊情况的,普通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⑴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皮试的;⑵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的;⑶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⑷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⑸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⑹联合用药不适宜的;⑺有重复给药现象的;⑻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⑼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5.处方点评的方法:⑴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表格;⑵采用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药师负责登记;⑶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二)[标题]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三)[正文]一、制度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医疗服务的不断需求,医院处方点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XX医院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及我院的
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
1.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必须符合国家及我院的相应规定,同时,必须有确切的临床诊断与药物治疗指征;
2.基本药物的剂量、用法、用量应据患者病情、年龄、体质、
药物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等因素综合考虑,建立合理的个体化用药
计划;
3.基本药物处方应标明医师姓名、处方日期、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以及用法、用量、疗程等信息,建议使用电子处方系统书写,
保障信息安全;
4.基本药物处方点评要求包括药师审核和药物监测,药师审核
时需核实处方信息、对患者进行药品知识指导、解答疑问、进行不
良反应监测等,药物监测主要包括药物疗效、安全性、合理性等方面;
5.对于常规使用的基本药物,需指定专人负责点评药品的疗效、安全性、合理性等方面,并建立档案,为持续改善用药管理提供科
学数据支持。
希望我院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处方点评,规范用药
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是一个用于评估和指导基本药物处方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下面是一般性的指南概述:
1.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目标是确保基本药物在医疗实践中的合理、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2.适用范围:指南适用于所有开具、审核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3.基本原则:基本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处方点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结合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
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综合评价。
4.处方点评内容:处方点评内容包括处方药物的品种选择、用法用量、联合用药、重复用药、禁忌症等方面的评价。
同时,还应关注处方药物的相
互作用、不良反应和药代动力学等因素。
5.处方点评方法:处方点评可采用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
定量方法包括药物利用评价、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定性方法包括专家咨询、同行评议等。
6.处方点评结果应用:处方点评结果应用于医疗质量管理、临床路径优化、医务人员培训等方面。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应及时进行干预和改进,
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7.监督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加
强对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指南的有效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发布的具体指南和要求。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例(3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例为严格规范处方管理,构建全面的处方评价体系,提升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遵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细则:1.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与不合理处方两类。
2. 不合理处方涵盖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 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 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失,书写不规范或字迹难以辨识;(2) 医师签名、签章不符合规定或与预留样本不符;(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如无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单人值班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注明日、月龄;(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6) 未使用药品标准名称开具处方;(7) 药品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模糊;(8) 用法、用量使用含糊字句如“遵医嘱”、“自用”;(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10) 开具处方未写明临床诊断或诊断不全;(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12) 未在特定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规定用量,急诊处方超过规定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 开具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遵守国家相关规定;(14) 抗菌药物处方开具未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15) 中药饮片处方未按“君、臣、佐、使”顺序排列,或未标注特殊要求的。
4. 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1) 适应症不适宜;(2) 药品选择不适宜;(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4) 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国家基本药物;(5) 用法、用量不适宜;(6) 联合用药不适宜;(7) 重复给药;(8) 存在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9) 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 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超常处方:(1) 无适应症用药;(2)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3)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4)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开具多种药理作用相同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评估和点评的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确保处方药的使用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卫生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背景和意义、点评的内容和流程、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展现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1.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处方药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而药物滥用、超量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也在日益突出。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药物使用,规范处方行为,减少滥用和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通过点评,医生可以得到指导和反馈,提高处方准确性,更好地服务患者。
2. 点评的内容和流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主要包括处方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而言,点评的内容包括用药适应症、药物剂量和用法等。
点评流程一般分为医师填写处方、药师审核和点评专家评估等环节。
医师填写处方后,药师会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建议。
之后,点评专家会对药师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最终评估,给出点评结果。
3. 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影响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结果将对医生的处方行为和患者的用药情况产生重要的影响。
点评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医生,以便其了解自身处方行为的优缺点,并作出改进。
同时,点评结果也可以作为医院药物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要参考。
通过点评结果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用药风险和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 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例如,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制度,并为医生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对点评结果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药学团队的建设,提高药师的审核和点评能力等。
5. 国内外案例分析国内外许多医疗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已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首先,指南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义和组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是基于疾病的临床需求、疾病的优先级和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多个因素综合考量而确定的一组必需药物。
指南重点介绍了国家基本药物的组成和分类,并详细列出了每一类药物的具体药品。
其次,指南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
指南倡导医生在处方国家基本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疾病病情、临床需要以及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指南明确指出,医生在处方药物时应尽量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遵守国内外治疗指南和药物使用指南,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再次,指南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和治疗方案,对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了具体点评。
指南详细介绍了各类药物在不同疾病的应用原则和使用方法,并提供了临床实例和专家建议,以帮助医生在处方药物时更准确地选择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此外,指南还对药物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医生在处方药物时要特别注意患者的过敏史和相关病史,同时了解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情况,以避免潜在的不良后果。
最后,指南还对于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审核和监管进行了重点强调。
指南呼吁医生在处方国家基本药物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于处方的监管和评价,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对于规范医生在处方药物时的行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内容详实,给予医生临床上的指导,帮助医生更好地选择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同时,该指南也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审核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处方行为的管理,确保了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目的与原则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目的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权益。
本指南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基本药物处方的评价和分析,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处方点评内容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处方格式:处方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用药适宜性:药物的选择、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规范用药情况。
3.联合用药: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情况,是否增加了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
4.抗生素使用:抗生素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5.处方签名:处方医师是否签署了姓名和签名,签名是否合法有效。
三、处方点评方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抽样调查:按照一定的抽样方法抽取一定数量的处方进行点评。
2.专题点评:针对某种特定药物或某种特定疾病进行专项点评。
3.定期点评:定期对一定时间内的处方进行全面点评。
4.计算机辅助点评:利用计算机软件对处方进行自动分析,提高点评效率和准确性。
四、处方点评标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标准包括:1.合理用药标准:药物选择、用法、用量等是否符合药物治疗规范和临床指南。
2.安全性标准: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是否存在过度使用抗生素的情况。
3.有效性标准:药物治疗效果是否符合预期,是否能够有效地缓解患者症状。
4.经济性标准:药物治疗成本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卫生经济学原则。
五、处方点评结果应用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结果可以应用于以下方面:1.反馈给处方医师,帮助他们改进处方习惯和提升药物治疗水平。
2.提供给医疗机构管理层,帮助他们评估和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3.作为患者教育和健康宣传的参考材料,提高公众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和理解。
4.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模板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模板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开具药物处方,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开展临床医疗活动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三、制度内容1.药物处方的准备1.1 医务人员在开具药物处方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并慎重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药物治疗。
1.2 医务人员应全面掌握药物的属性、适应症、禁忌证、用法用量以及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为患者开出的药物处方准确无误。
2.药品选择和搭配2.1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和药物疗效选择合适的药物,并确保其安全、有效、经济。
2.2 在患者存在多种症状或并发症时,医务人员应合理搭配不同药物,避免相互作用及药物重复使用。
3.处方审核与点评3.1 医务人员应在开具药物处方后,将处方提交给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与点评。
3.2 药事管理部门应逐一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实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并对药物的用量、用法以及搭配进行点评。
3.3 在点评过程中,药事管理部门应注重提醒医务人员注意处方中的问题,如用药安全、与患者病情是否相符、药物的合理性等。
4.点评结果处理4.1 药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点评结果反馈给医务人员,并确保其接受和理解。
4.2 医务人员对于点评结果应及时进行处方修正,依据药事管理部门的指导对药物的使用进行调整。
4.3 若医务人员对于点评结果存在异议,应与药事管理部门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处方修正。
5.处方记录与归档5.1 医务人员应妥善保存药物处方的记录,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就诊日期、药物名称、用量、使用频次以及开具医生的签名等。
5.2 医务人员应将药物处方归档管理,确保处方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处方监控与反馈6.1 药事管理部门应对医院处方进行定期监控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2 药事管理部门应向医务人员反馈处方合理性的相关信息,以促使其不断提升医药知识和临床处方水平。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 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第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师开具处方中基本药物的合理性、规范性、经济性等进行审核评价,以提升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的一项制度。
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明确确定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安全有效、价格适中的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患者用药质量、降低用药风险、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具有积极意义。
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重要性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避免滥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减少用药误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通过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可以及时发现医师用药不合理的问题,促使医师调整用药方案,提高用药经济性,避免患者因用药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方式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应当由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或者药事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对医师开具处方的基本药物进行审核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基本药物的准确性、规范性、剂量合理性等方面。
如果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师,并要求调整处方内容。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和健全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用药培训和指导,提高医师用药水平。
三、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效果评估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效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师用药行为的规范程度、基本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等方面。
通过效果评估,可以了解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四、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的意义与展望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医疗费用浪费,改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未来,应当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医师用药管理,推动合理用药理念的普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实施,共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努力。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三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医院处方评估制度与执行细则为强化处方管理,建立并完善本院处方评价机制,提升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遵照____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内容(一)处方书写1. 患者基本信息及临床诊断需清晰、完整,与病历记录保持一致。
2. 每张处方仅限于一位患者的用药。
3. 字迹应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 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使用英文名称,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擅自编制药品缩写或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暂时可使用缩写,待启用电子处方后统一要求)。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需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的表述。
5. 患者年龄应填写实际年龄,新生儿、婴幼儿需注明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
6. 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也可合并开具,中药饮片需单独开具。
7.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应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 中药饮片处方的排列,通常遵循“君、臣、佐、使”顺序,特殊调配要求应在药品右侧标注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药品名称前注明。
9. 药品用法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规用法用量,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需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 开具处方后空白处划一斜线表示处方完成。
12. 处方医师的签名样式和专用签章应与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样式一致,不得随意改动,否则需重新登记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 同一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 同一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通过规格差异在处方和发药过程中区分。
处方点评制度(5篇)
处方点评制度一、根据____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制定处方点评制度,通过相关措施,由医教组____人员对医生不合理的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医院对住院病历和处方进行专项用药质量控制。
二、坚持“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人群合理用药意识。
三、医院处方点评机构____专人定期检查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定期点评,一些严重的不合理用药处方将被不点名公示,并与医生考评挂钩。
四、每季度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数量,确定随机抽查门诊处方、住院处方和住院病历,对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点评公示,要求每个医生在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上都要写明用药理由、停药原因及联用原因等,这个过程就是医生考虑合理用药的过程、联合用药的合理性,辨证施治使用中成药的情况以及超常规用药的合理性、联合用药的合理性。
五、医院处方点评人员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住院病人尤其是危重病人的病历。
另外,医院处方点评人员每个月还要对每个医生抽查若干份出院病历和____张门诊处方,检查的指标包括无指征使用药物情况、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况。
六、对医院每季度医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____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____%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对查房过程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提出合理用药意见或建议,教育和警示当事医生及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第二篇:处方点评制度____远大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____部____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____》(卫办医政发〔____〕____号)和《____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____》,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特制定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工作制度
处方点评工作制度用指南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1.用药适应症不明确或不符合临床指南、规范的;2.药物选择不合理或不符合临床指南、规范的;3.给药途径、用法用量不合理或不符合临床指南、规范的;4.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未考虑或不符合临床指南、规范的;5.存在药物过敏、禁忌症等不良反应风险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单张处方药品种类、用量、用法用量超过临床指南、规范规定的;2.同一患者在同一时间段内重复开具相同或类似药品的;3.患者用药时间过长或过短、药品数量过多或过少的。
处方点评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对处方的点评,可以发现和纠正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制定了处方点评工作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评价,重点督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每季度进行处方专项点评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同时,我们也规定了不合理处方的判定标准,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
对于发现的严重不合理处方,我们会及时通知医教部和药学部处理,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和通报。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2.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
在判定用药是否适宜处方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适应证不适宜,选择的药品不适宜,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没有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用法、用量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重复给药,存在配伍禁忌或不良相互作用,以及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超常处方则包括以下情况: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以及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
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
为了响应WHO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
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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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一)无适应证用药;
(二)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三)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二章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十条药械科应当会同医务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每月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十一条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械科会同医务科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医院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每张不规范处方扣奖金20元,每张不适宜处方扣奖金40元,每张超常处方扣奖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