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吉斯《创新的扩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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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有灵光一闪的时刻;或者,苦闷地思索一个问题,搜竭枯肠,突然像脑筋点了盏灯似地,福至心灵,直贯任督二脉,想通了,难题就此迎刃而解。这样发现的新的现象,发明新的事物,就是创意。

我们每天都有创意:车上,走路中,甚至马桶上。即使醒来死气沉沉,了无生机的行尸走肉,他在睡梦中,有时也会倏地惊醒:「我刚刚想到了什么?」创意,就如同飘散在空气中的,五彩肥皂泡沫,绚丽灿烂,缤纷十色。可惜短暂。

大部份,创意的下场,也就如同肥皂泡沫一般:「拨」地一声,便没了。

通常用的借口是,没有时间。我们任由岁月空掷,没有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创意,只因为:没有时间。我们只愿安全地老去。

往往只有少数人,愿为这片刻的的兴奋,付出余生不悔。这样的人,学者用专有名词称呼他们:创新先驱。

拜这些少数人所赐,新的观念、新做法,或新事物,能够具备实质的形状或规模,为个人团体所接受,这就是创新。

创新改变了社会,改变了我们所处的世界:富兰克林发现电;爱廸生发明电灯;哥白尼发现天体运行的规律。这世界,这社会,因为创新,有时像齿轮缓慢,有时又像骤风,剧烈地改变了。

究竟,新的事物,新的观念,是如何地改变这个社会?

换一种说法,创意是如何地扩散,传播开来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人,不能不看一本书。这个人,就是罗吉斯。这本书,就是他写的《创新的扩散》。

我们往往要花很长的时间,才会弄清楚,自己究竟是那种人?

拿我自己来说吧。岁月在我身上,真是留下很惨烈的痕迹。简单地说,我似乎花了大半辈子,才发现自己毕竟不是个读书人。偏偏,在我的内心深处,最难忘的,还是小时,星期天清晨一大早,拿着妈给的十块钱,到马路边,四方大小的书报售票亭,买一份刚出炉的中华日报。那时候,走在路上,蹦蹦跳跳的那股兴奋忐忑,即便到现在,还好像在心脏里面跳动着;清晰的景像,历历在目,彷佛昨日刚发生。翻开报纸纸页,一股新鲜的油墨味道,自摊开的副刊窜出,不知有多开心:朱羽的无弦琴,古龙的天涯明月刀,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卧龙生的玉钗盟,还有夏盖仙的以蟑螂为师,何索的何索狂想、何索震荡,都是在类似的情形下,在小学到国中期间,囫囵吞枣地看完。虽然,不过些通俗文学,但也毕竟陪伴了,我由少年到青年的,许多快乐和寂寞的时光。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因为这些经验,偷偷地许下一个心愿:我想当个作家。

罗吉斯是个怎样的人?即使,我现在捧着他的书:《创新的扩散》,但是,仍然不明白。看起来,他似乎曾经是个平凡的人。由一九三一年出生于美国爱荷华州的农场以来,直到有次随学校老师参观爱荷华州立大学前,都乏善可陈,甚至根本没有打算念大学。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心意?我不晓得。

我唯一知道的是,感谢因为他这次的改变心意,才有了后来写成《创新的扩散》的罗吉斯。一本重要的书,我们就称之为经典。如果,当一个人已经过世,他的书,还能成为畅销书,那么,我们把这本书唤为经典,当然是无庸置疑。《创新的扩散》当然是经典。自从罗吉斯,这位全球知名的新闻暨传播学教授,在1962年以前,发表扩散理论以来,他便俨然成为其中领域的佼佼者。这个理论,被广泛运用到许多科目:企管、政冶、农业、医药、社会变迁、国家发展。罗吉斯终身致力于推展扩散理论的普遍使用,使它成为各种改革的理论架构参考。但是,他的济世悯人的胸怀,也许更令人可敬。虽然,我就只看过他这本书,不过,据说,他曾在访问中提到:「如果你看到这个世界面临的现实问题,可能因为有更好的跨文化关系而变得更美好,那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看到,我们今天了解的事情,远比以前

还要多,这让我觉得受到鼓舞,但也同时觉得沮丧。」大师溢于言表,关怀人类社会的真挚感情,的确令人感动。而这份情感,每每同样隐藏在他著作的字里行间。

罗吉斯发表理论,巳经经过了四十六年,而罗吉斯也已经去世接近五年。这世界,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这变化,对于罗吉斯,提供了理论的印证,他并因为这些变化而再三修正理论。我们阅读罗吉斯的理论,是希望透过他的理论,能够?未来找寻出研究社会变迁种种方向的方法。

那么扩散理论,,究竟是什么?简单地叙述:创新,指的是新现象、新事物,而由发现或发明,被接受并运用,以至改良的过程,就谓为创新的扩散。要言之,它是一种社会改变的过程。这个理论的起源,可能是法国塔尔德所发表的「模仿定律」:「发明和模仿,就我们所知,是最基本的社会行为」。但是,直到罗吉斯承先启后,加以整理,才有了理论的完整面貌。塔尔斯的用词,和现今不同:他称为「模仿」的要素,罗吉斯则以「采用」代替。它的元素,还有它的适用。

再次问,扩散是什么?依罗吉斯的定义,扩散是在一定的时间内,社会体系中的成员藉由特定管道,传播关于某项创新的讯息。

扩散中,包含了四项要素:时间、社会体系、传播管道、和创新。

我们如何定义创新?如果,我们有了一个「新的」观念、做法、或事物,那么,便称之为我们有了一个创意。当这个创意为个人或团体所接受,使用在生活中,以至修改这个创意,以更适合需求,那么,我们的所作所为,便是项创新。

创新的扩散,往往包括了几项重要议题:较早和较晚的接受者存在着差异;认知属性〔相对优势、兼容性〕的问题;为什么接受者在达到10%-20%时,会产生酦酵,S型曲线会迅速攀升;同种的创新,可能符合某些人需求,但不符其它的潜在接受者。

有关于创新的认知属性部份,有几点,值得注意:

相对优势:可能指的是经济因素、社会知名度、方便性、满意度。是接受者对于创新的主观认知。

兼容性:创新事物和目前的价值体系、过往经验、以及潜在接受者的需求吻合程度。

复杂性:了解和使用某样创新的难易程度,也是自由心证。

可实验性:是否可以在有限的资源被验证。

可观察性

然后,还有饶具趣味的是,再发明的概念:采用者在接受创新之后,往往会根据个人的需求,对创新进修改。

讲到再发明这现象,我私下印证在信息科学,不就如同是linux或其它开放码系统的观念吗?沟通的目的,是相互提供及分享信息,以达到共识。

而创新扩散是种特殊的沟通,在沟通的要素有:

如前所说,创新;了解及有实务经验的个人或团体;一无所知的个人或团体;以及沟通管道。最有效率的扩散是,对于创新的看法是异质的,而在其它的变量,如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却是同质的。

时间的要素,罗吉斯看重的,主要有下面三方面:

创新决策的过程:分别有五阶段,即认知创新的存在,并了解功用;因为评估对自己需求的满足,还有同侪的沟通而得到说服;进而决策;执行,并加以确认。

相对于体系中,其它成员,个人或其它接受单位,接受创新的相对早晚。可以分为创新先驱、早期接受者、早期大多数、晚期大多数,及落后者。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先驱,往往并不能为创新的扩散,做太大的贡献。他类似齐美尔所谓的「陌生人」:属于某个社会体系,却不强烈依附在所属的体系上。创新先驱所发现或发明的创新,常要利用意见领袖来发扬光大,加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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