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损坏纠纷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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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坏纠纷鉴定报告
受村民江月富、江跃勤和罗万华的委托,我站于2009年6月30日,对位于双流县正兴镇钓鱼嘴村三组的江月富、江跃勤和罗万华两户私房进行了建筑结构质量检测。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和现场实地检测,出具此鉴定报告。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据了解,从2009年5月26日开始,中铁二十三局在江月富、江跃勤和罗万华等村民房附近进行成昆铁路货车外绕线工程桩基施工,因个别桩基距村民房较近,施工采用3t冲击锤。据村民反映施工时地面明显震动,造成房屋出现墙体开裂等现象。为评价房屋现状
是否安全,委托我站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检测,并作出安全性鉴定。
受影响的有两排村民私房,于2005年统一规划并由村民自行组织修建。现场选择距施工桩最近的村民房各一户进行详细检测。受检两户房屋概况如
下:
⑴江月富、江跃勤私房,位于距施工桩最近的一排村民私房的端部,
实测山墙距施工桩为9.0m。该房屋为砖混结构,共计3开间,开间尺寸分别为
3.6、
4.0、3.6m,总进深为8.2m。建筑层数为二层,一、二层层高分别为 3.6、
3.2m。另有一幢砖木结构库房,开间尺寸为 2.7、2.4m,进深为3.8m,檐口高度为2.5m。
⑵罗万华私房,位于另一排村民私房的端部。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共为3开间,开间尺寸均为3.9m,总进深为14.5m。建筑层数为二层,一、二层层高分别为3.4、3.2m。
第二部分建筑结构质量检测
一、鉴定依据
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3-2002);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
二、地基基础
墙下基础采用混凝土条形基础,柱下基础采用独立柱基。据了解,基础埋
深在±0.000以下1.0m左右,满足最小埋深要求。检测时,受检房屋未发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而导致房屋倾斜或墙体
开裂、底层地坪拉裂及已有墙体裂缝延伸至墙根的不良现象,也未见受检房屋地基范围
地表有大面积堆载、积水等不利影响因素,可见地基基础是稳定的。
三、主体结构
㈠、结构布置及墙体
1、江月富、江跃勤私房
采用横墙承重方式,横墙厚为240mm,纵墙厚为120mm,检查发现,该房屋圈梁、构造柱均未设置。实测外纵墙窗洞宽为 2.3m,按砂浆强度等级为M5.0验算底层纵墙高厚比为30,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允许高厚比为25.7),且已超过限值的10%,其余墙体高厚比均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库房结构承重采用硬山搁檩,圆木檩条,石棉瓦坡屋面,纵、横墙厚均为120mm,未设
置圈梁。
2、罗万华私房
底层采用横墙、混凝土梁、柱混杂承重结构体系,二层采用横墙承重结构,除隔墙为120mm厚的砖墙外,其余墙厚均为240mm。经验算,墙体高厚比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但房屋受力体系混乱,抗震性能差。
㈡、墙体及楼屋面裂缝检查
1、江月富、江跃勤私房
⑴、底层外纵墙(共4片墙)窗洞下口均出现竖向或斜裂缝,墙壁内外两面均可见裂缝,采用裂缝观测仪实测抹灰层表面裂缝最大宽度为0.8mm(见附照片3),局部打开正面
第3间外纵墙窗洞下裂缝附近抹灰层,发现砖表面局部拉裂,实测裂缝宽度为0.2mm;底层横墙有竖向裂缝(见附照片1)及斜裂缝(见附照片2),实测抹灰层表面裂缝最大宽度为
0.8mm,局部打开抹灰层观察,裂缝处墙内埋有塑料电线管(见附照片4),砖未裂;横墙
门洞上口竖向裂缝,局部打开○3 轴墙裂缝处抹灰层观察,局部砖拉裂,实测裂缝最大宽
度为0.2mm;墙顶表面有水平裂缝(预制板底面);预制板顺板缝开裂。
⑵、二层外纵墙窗洞下口水平裂缝;楼梯间顶厕所间120隔墙门洞上竖向裂缝,(见附照片6);门洞上口斜向裂缝,局部打开抹灰层观察,裂缝沿灰缝开展(见附照片7);横墙门洞附近竖向裂缝,局部打开抹灰层,发现个别砖拉裂,实测裂缝宽度0.2mm(见附照片5);○2 轴墙门框松动上部位移8mm,
○3 轴门严重变形开启困难;部分墙顶角出现斜裂缝;预制板缝明显,屋面局部渗漏。
⑶、单层库房,门洞上口砖过梁出现竖向裂缝,缝宽为0.5mm;山墙窗洞
下斜裂缝;个别石棉瓦脱落。
2、罗万华私房
⑴、底层山墙竖向裂缝,采用裂缝观测仪测得抹灰层表面裂缝最大宽度为0.4mm,打开抹灰层观察,个别砖拉裂,实测砖裂缝宽为0.05mm(见附照片
8);底层厨房隔墙有通长竖向裂缝,裂缝位于墙体与混凝土柱交界面。
⑵、二层墙有竖向裂缝,墙顶角部有斜裂缝,裂缝均为表面抹灰层开裂;,先后施工的两部分墙壁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见附照片9),该处裂缝贯穿楼面(见附照片10);屋面板顺板缝开裂,屋面渗漏(见附照片11),墙顶有水平裂缝。
四、房屋安全性分析
据分析,施工桩距最近的村民房(江月富、江跃勤私房)山墙直线距离为
9.0m,桩基施工采用的机械为3t冲击锤,施工时产生的震动对房屋的影响不大。
1、受检的江月富、江跃勤私房
底层外纵墙高厚比不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且已超过限值10%,应评定为C U 级;底层横墙主要裂缝系埋设管线后处理不当引起的;外纵墙窗下口裂缝、横墙竖向及斜裂缝、门窗洞口水平或斜裂缝等的产生,与下列因素有关:纵墙为120墙、房屋未设圈梁整体抗震性能较差;120墙门洞上口未设混凝土过梁;墙体砌筑砂浆局部不饱满;屋面
及外墙温差变化;桩施工震动影响等。
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竖向裂缝,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
4.3.4第8条,为局部危险点,必须尽快处理。其余未发现存在危险点,墙体裂缝宽度不大,裂缝处理后,可正常使用。
预制板顺板缝开裂、门框或木门变形,影响使用功能。
2、罗万华私房
产生墙体裂缝、预制板顺板缝开裂及屋面渗漏等现象,与房屋结构受力
体系不合理、体系混乱、先后施工的墙体连接不当;屋面及外墙温差变化;
桩施工震动影响等因素有关。墙体裂缝宽度较小,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第三部分鉴定结论
双流县正兴镇钓鱼嘴村三组的江月富、江跃勤和罗万华两户私房,经调查了解情况和建筑结构实地检测,综合分析后,认为:
江月富、江跃勤私房局部存在危险构件,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整幢房屋不属危险建筑;罗万华私房未发现存在危险构件。按下列建议处理后,受检房屋可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1.墙体裂缝,采用聚合水泥砂浆填补。
2.对江月富、江跃勤私房外纵墙,裂缝修补后,再采用双面抹钢丝网
水泥砂浆加固。
3、对抹灰层裂缝,采用局部铲除重新抹灰。
4、重做屋面防水层。
5、对个别变形的木门进行修缮。
6、120墙门洞上口增设钢筋混凝土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