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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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一、前言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工业项目的建设规模日益庞大,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本指标适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的规划、评估、审批和管理过程中,为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指标适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的控制,包括用地规划、环评、土地审批等环节。

三、控制指标详细内容1. 工业用地总体控制指标工业区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为每平方公里不超过300公顷,具体分区工业用地规模控制指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总体控制指标。

2. 工业用地布局控制指标(1)禁止在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限制性区域设置工业用地;(2)工业用地应与城市主体区域合理连接,便捷交通条件应满足;(3)工业用地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尽量减少生态破坏。

3. 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工业用地的开发强度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保持合理的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

4. 工业用地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建设工业项目用地时,应进行环境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5. 工业用地空间布局控制指标工业用地的空间布局应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要求,保障气候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业项目用地规划报告书模板》2. 《工业项目环境评估报告书模板》3. 《工业项目土地审批流程图》五、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业项目:指不包括采矿业和能源产业的制造业项目。

2. 环境敏感区:指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

3. 生态保护区:指为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区域。

4. 水源涵养区:指对水源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

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工业用地需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但可能面临施工难度大、成本增加等问题。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引言旨在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以促进工业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制定此文档供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考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审批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3、定义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 工业项目:指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的生产加工、制造、储存、运输等与工业相关的设施和设备。

(2) 工业用地:指专供工业项目建设使用的土地,包括工业园区、工业厂址等。

(3)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指工业用地的规模、用途、布局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4、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内容(1) 规模控制指标:a) 工业用地总规模控制,根据工业项目的规模和用地需求确定。

b) 建筑面积控制,根据工业项目的生产规模、用途和工艺流程等确定。

(2) 用途控制指标:a) 工业用地的主要用途,如生产、仓储、办公、配套设施等。

b) 工业用地的特殊用途,如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

(3) 布局控制指标:a) 工业用地的布局形式,如集中式布局、分散式布局等。

b) 工业用地的空间布局,包括生产区、生活区、绿化区等。

(4) 环境保护与安全控制指标:a) 工业用地的环境安全要求,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的排放标准。

b) 工业用地的安全防护要求,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5) 其他控制指标:a) 工业项目的用地供应方式,如出让、租赁、划拨等。

b) 工业用地的后期利用要求,包括土地整理、复垦等。

5、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解读说明书。

(2) 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模板。

(3)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申请表。

(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审批报告样本。

6、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土资源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土地。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一、前言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国土资源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障工业项目建设规范、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制定本控制指标。

本指标规定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的范围和指标,旨在引导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指标适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

三、控制指标(一)项目建设用地控制范围:一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控制在规划建设区内。

若在规划建设区外已有用地,需要重新规划,评估其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址。

(二)每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详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表。

(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优化利用:应配套建设企业的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并进行整合、共用。

(四)对于城市周边地区出现的大面积城市更新用地和空置铁路、厂矿用地,应优先利用,避免新增用地。

四、监督管理(一)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切实控制项目建设用地的规模、范围和合理利用,避免非法占地和乱占乱建。

(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本指标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三)环保部门、发改委、工信部门应加强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污染防治、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附录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表六、附录2:名词解释(一)规划建设区:已经确定或者正在规划建设的城镇规划区、工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村集中连片行政村等区域内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城市更新:对已有城市进行的新城区建设,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绿地建设及城市公共设施配套等。

总结:1、本文档涉及简要注释如下:规划建设区、城市更新。

河南发布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

河南发布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

河南发布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将于9月5日起实施□ 本刊记者 张中强日前,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将于9月5日起实施。

《规范》提出,工业用地“标准地”全流程管理包括按标做地、明标供地、服务与承诺、履标用地、对标管地5个主要环节。

其中,在按标做地环节,市、县政府在供应土地时,应制定“3+N+1”控制性指标体系,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

“3”即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税收,由省相关部门制定分区域、分行业最低准入标准,并定期发布。

“N”即地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能耗指标等其他控制性指标,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1”即出让年期,实行“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年设定,期满经评估可以依法依规办理续期手续。

据悉,“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地的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给予明确。

土地出让前,地块已完成“标准地”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前期开发和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区域性评估,实现“拿地就开工”。

企业拿地前,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标准地”制度是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自2020年长葛市成功挂牌出让河南省首宗“标准地”以来,全省已累计出让“标准地”880宗、面积7.54万亩,成交价款181亿元。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地”改革是河南省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打破了传统土地要素配置的体制性障碍,厘清了政府和市场关系,进一步适应了“放管服”改革需要,优化了土地市场营商环境。

同时,通过明确土地出让的投资强度等控制性指标,既有利于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修正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2023修正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编号:国土资发〔2008〕24号概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文件,为控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效益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该指标文件的颁布目的是为了实施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1. 项目用地规模控制标准- 工业项目的用地规模应根据项目类型、产能和用地功能进行综合评估和控制。

- 项目用地规模控制包括总体用地规模控制和详细用地规模控制两个阶段。

- 总体用地规模控制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产能规模和用地要求,确定项目的总体用地规模。

- 详细用地规模控制则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结合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因素,确定项目的详细用地规模。

2. 用地布局指标- 工业项目用地布局要充分考虑区域规划、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

- 不同类型的工业项目应按照相应的用地布局指标进行规划设计。

- 工业项目的用地布局应尽量集中,避免片面追求用地利用率,避免对环境、生态系统和农村等资源的影响。

3. 用地效益评价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效益评价是对项目用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地效益进行评估,对用地利用率和资源利用效益进行绩效考核。

4. 用地节约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节约是指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压缩用地的规模。

- 工业项目应提倡节约用地,采用现代高效的生产技术,提高用地利用效率,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实施与监督-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指标文件的具体实施工作。

202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02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02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023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具体内容会根据具体地
区的规划和发展要求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用地规模控制: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总面积限制,例如限制单个项目的用地面积或工业园区的总用地面积。

2. 用地布局控制: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布局要求,例如要求在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的工业园区内建设,或者要求遵循特定的用地利用格局。

3. 用地类型控制:确定工业项目可以使用的用地类型,例如限制在农用地或生态保护地上建设工业项目。

4. 用地产业控制: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产业类型,例如限制在特定产业领域内建设工业项目。

5. 用地能源控制: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能源供应情况符合相关要求,例如要求有充足的电力、水资源供应等。

6. 用地环保控制: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例如要求进行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等。

7. 用地土地利用控制:确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例如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浪费。

总之,2023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制定会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和促进工业发展的目标。

具体的控制指标会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发布。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 引言1.1 目的1.2 合用范围1.3 术语定义2. 规划原则2.1 市场需求2.2 区位选择2.3 用地布局2.4 设施设置2.5 环境保护3. 控制指标3.1 用地总量控制3.2 用地类型控制3.3 容积率控制3.4 绿地率控制3.5 建造高度控制3.6 车辆停车位控制3.7 其他控制要求4. 技术标准4.1 用地利用率4.2 供电标准4.3 给排水标准4.4 道路交通标准4.5 环境保护标准4.6 其他技术标准5. 操作指南5.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5.2 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5.3 工程建设模式选择5.4 用地申请流程5.5 工程建设审批流程6. 项目实施6.1 划拨土地程序6.2 质量监督程序6.3 进度管理程序6.4 安全管理程序6.5 财务管理程序7. 监督与审核7.1 监督要求7.2 审核程序7.3 违规处理8. 附件8.1 用地规划图8.2 工程建设模式说明 8.3 技术标准表8.4 相关法律法规9. 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9.1 城市规划法9.2 土地管理法9.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0.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0.1 土地供应紧张解决办法: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土地市场机制。

10.2 环保要求严格解决办法: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推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10.3 融资难题解决办法:创新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稳定项目资金来源。

10.4 项目审批程序复杂解决办法: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附注:仅为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者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造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

具体如下:(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造系数应不得低于 30%;(四)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款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

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六、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辟区(园区)或者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 1)、城市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附件 3)共四部份组成。

八、本控制指标合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单位:万元/公顷地区分类行业代码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一类市县第一、二、等别三、四等≥1680≥1680≥1680≥1680≥1680≥1680≥1680≥1350≥1575≥1680≥2250≥1680≥2250≥2250≥3375≥3375≥2250≥1800≥1350≥2700≥2700≥2250≥2700≥2700≥3375≥2700≥3825≥2700≥1350≥1350二类第五、六等≥1350≥1350≥1350≥1350≥1350≥1350≥1350≥1080≥1260≥1350≥1800≥1350≥1800≥1800≥2700≥2700≥1800≥1440≥1080≥2160≥2160≥1800≥2160≥2160≥2700≥2160≥3060≥2160≥1080≥1080三类第七、八等≥975≥975≥975≥975≥975≥975≥975≥780≥915≥975≥1305≥975≥1305≥1305≥1965≥1965≥1305≥1050≥780≥1575≥1575≥1305≥1575≥1575≥1965≥1575≥2235≥1575≥780≥780四类第九、十等≥675≥675≥675≥675≥675≥675≥675≥540≥630≥675≥900≥675≥900≥900≥1350≥1350≥900≥720≥540≥1080≥1080≥900≥1080≥1080≥1350≥1080≥1530≥1080≥540≥540五类第十一、十二等≥570≥570≥570≥570≥570≥570≥570≥450≥525≥570≥750≥570≥750≥750≥1125≥1125≥750≥600≥450≥900≥900≥750≥900≥900≥1125≥900≥1275≥900≥450≥450六类第十三、十四等≥510≥510≥510≥510≥510≥510≥510≥405≥480≥510≥675≥510≥675≥675≥1020≥1020≥675≥540≥405≥810≥810≥675≥810≥810≥1020≥810≥1155≥810≥405≥405七类第十五等≥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代码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行业分类名称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创造业饮料创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创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创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创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创造业医药创造业化学纤维创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创造业专用设备创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创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创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创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创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创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容积率≥0.8≥0.8≥0.8≥0.8≥0.6≥0.8≥0.8≥0.6≥0.6≥0.6≥0.6≥0.8≥0.4≥0.6≥0.6≥0.6≥0.6≥0.8≥0.5≥0.4≥0.4≥0.5≥0.5≥0.5≥0.5≥0.5≥0.8≥0.8≥0.8≥0.5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 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等别,再根据表 1 确定各行业分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加强我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正式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标背景与意义随着我省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量持续增长。

为合理控制用地增长速度,实现精细化用地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效率,确保工业项目用地的合理规模和结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标》。

本《指标》是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和管理的参考标准,旨在综合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因素,提供用地规模与结构的控制指导,引导并优化工业项目布局。

二、规划与控制原则1.合理控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总规模。

各市、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工业发展规划和土地资源状况,合理制定用地总量控制指标,并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2.细化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结构。

指标应进一步分解到不同类型的工业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传统制造业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强化用地保护与节约。

应优先利用存量用地和闲置土地,限制新增建设用地。

提倡用地集约化开发,推进工业园区、园企联动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4.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按照生态添绿、产业支撑、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布局工业项目,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生态的有机协调发展。

三、指标制度与落地机制1.每年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应编制下一年度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经省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2.按照控制指标,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确保规划与实际相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超出指标、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供地。

3.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用地审批制度,对于新建、扩建工业项目,设立一站式审批机制,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办事效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一、前言本文件旨在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确保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适宜程度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环境安全。

二、合用范围本文件合用于所有新建工业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以及现有工业项目用地的调整和更新控制指标。

三、用地控制指标1. 总体指标(1)工业用地规模工业用地规模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用地需求情况合理确定。

建议减少用地规模,减轻对资源的占用。

(2)用地结构用地结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优先满足生产、办公用地和公用设施的需求。

限制住宅、商业、服务业等非申报用途的占用。

(3)公共设施公共设施以工业配套设施为主要重点。

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完善公共设施,保证实际投用效果与规划相符。

2. 环保指标(1)环保设施对于环境排放和噪音等需要进行处理的设施,必须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措施合法合规。

(2)环境监测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建立环保监测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监测。

(3)环境管理对于排污、废气、废水等,应严格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管理,不得超出法定排放限值。

3. 安全指标(1)安全防护在工业项目建设中,应特殊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围栏、安全出口等。

(2)应急预案在建设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防火设施严格落实相关防火规定,建立防火责任制,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

四、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业用地规模确认表2. 环保设施建设方案3. 安全防护方案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具体规定土地管理的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环保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具体规定工业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

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豫国土资发86号

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豫国土资发86号

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豫国土资发86号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一、高等教育建设用地指标(依据建筑设计资料集第3册,教职工住宅用地占校园总的28-30%)扣除教职工住宅用地,对豫国土资发〔〕号文件进行修订)建设规模体育用地㎡校舍建设用成片绿地㎡校园总用地/生地㎡/生 /生㎡/生25 28 32 37 30 33 41 485 5 5 5 5 5 5 539 45 49 41 47 50 64 78类别名称> 9综合大学师范、政法、-- 12财经、外语、艺术院校< 12>9工业、农业、林业、医、-- 12 药类学校< 12>体育类院校--25 16说明:1校园总用地包括校舍用地、体育用地和成片绿地2校舍建设用地包括教育建筑用地和学生宿舍、生活用地,但不包括教职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依据国家规定应社会商品化1二、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规模体育用地㎡校舍建设用成片绿地㎡校园总用地 /生地㎡/生 /生㎡/生<1225 24 21 22 20 195 5 5 5 5 542 39 35 39 33 33类别名称工、农、林业、医、药-- 10 类中专学校> 9<12师范、政法、财经、外语、-- 10 艺术学校> 9说明:1校园总用地包括校舍用地、体育用地和成片绿地2校舍建设用地包括教育建筑用地和学生宿舍、生活用地,但不包括教职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依据国家规定应社会商品化三、城市幼儿园建设用地指标规模以下以上用地面积 15 13说明:1校幼儿园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及道路用地 2本指标不包括教职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应社会商品化2四、普通中小学校园建设用地指标普通中小学校园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场所用地、绿化用地和勤工俭学用地,用地生均面积如下表:学校类别完小初中完中高中学校规模≤24班 18 22 22 22≥30班 17 20 20 20说明:1表中未计入学生宿舍和生活用地,初中、完中、高中宿舍和生活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宿生均用地面积应控制在4--5平方米学生住宅积率应为2表中未计入教职工住宅用地,教职工住宅依据国家规定应社会商品化五、党政机关办公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级机关,省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房 3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级办公用房:编制人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26--30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人时,应取下限3二级办公用房:编制人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20--2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人时,应取下限三级办公用房:编制人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16--18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人时,应取下限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层高多层高层容积率≥ ≥附属汽车库及高层办公建筑消防水池、水泵房应放入地下室,少占室外用地,尽量增加绿化面积说明: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应提倡多部门建综合办公楼,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量,特别是对市、县机关办公房原则上按多部门联建办公楼提供用地六、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I类:50--万m³/d; II类:20--50万m³/d;类:10--20万m³/d; IV类:5--10万m³/d; V类:1--5万m³/d;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2污水处理级别一级处理:以沉淀为主体的处理工艺:4二级处理:以生物处理为主的处理工艺:深度处理: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单位水量的建设用地不应超过下表所列指标生产管理及辅助生产区用地面积宜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8%-20%污水厂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规模I类 II类类 IV类 V类一级污水厂--二级污水厂深度处理--说明: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规模小的取上限2表中深度处理的用地指标是在污水二级处理的基础增加的用地;深度处理工艺按提升泵房、絮凝、沉淀、过滤、消毒、送水泵房等常规流程考虑;当二级污水厂出水满足特定回用需求或仅需某几个净化单位时,深度处理用地用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污水泵站的建设用地应根据规模等条件确定,不用超过下表所列指标泵站建设用地指标单位:平方米建设规模指标I类 --II类 --类IV类V类 ---- --说明:1表中指标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整个流程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用地面积2小于V类规模的泵站用地面积按V类规模指标控制5七、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堆肥厂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建设规模分类表1 类型I类 II类类 IV类额定日处理能力-- -- 50-- ≤50注:建设规模分类I、II、类额定日处理能力含上限值,不含下限值堆肥厂建设项目由堆肥厂主体工程设施、配套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等构成建设用地堆肥厂建设的用地应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堆肥厂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2所列指标控制堆肥厂建设用地指标表2 单位:平方米类型I类 II类类 IV类用地指标-- -- -- ≤说明:1表中用地指标不含堆肥产品深加工处理、堆肥残余物处理用地;2动态堆肥取下限,静态堆肥取上限; 3 I类堆肥厂可根据实际处理规划酌情增加6八、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1焚烧厂的建设规划,应根据焚烧厂服务范围的垃圾产量、成分特点以及变化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根据处理规模合理确定生产线数量和单台处理能力焚烧厂建设规划分类与生产线数量宜符合表1的规定建设规划分类与生产线数量表1 类型I类 II类类 IV类额定日处理能力以上 -- -- 50--生产线数量3--4 2--4 2--3 1--2说明:1 IV类中1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不宜小于50 t/d;2 类中1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不宜小于75 t/d;3额定日处理量能力分类中,II、类含上限值,不含下限值 2焚烧厂建设项目由焚烧厂主体工程与设备、配套工程、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构成建设用地焚烧厂的建设用地,应遵守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满足生产、办公的需求,并留有发展的余地焚烧厂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2执行建设用地指标表2 单位:平方米类型I类 II类类 IV类7用地指标-- -- -- --注:建设用地指标含上限值,不含下限值九、水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1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1采用,水厂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带不小于10米绿化地带水厂用地控制指标表1建设规模地表水水厂5--10 10--30 30--50地下水水厂说明: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2地表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地下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4本表指标末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2当配水系统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其位置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泵站用地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2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泵站用地控制指标表2 建设规模5--10 10--30 30--50用地指标乡镇集贸市场类别和规模等级1 乡镇集贸市场的类别,按交易品类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市场;按经营方式分为零售型和批发型市场,以及批零兼容性市场;按布局形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市场;按设施类型分为固定型和临时型市场;按服务范围分为镇区型、镇域型和域外型市场2以零售为主的乡镇集贸市场的规模,应按平集日入集人次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级,其规模分级符合表1的规定批发市场的规模应根据经营内容的实际情况分级乡镇集贸市场规模等级表1 集贸市场规模分级平集日入集人次小型≤中型 --大型 --特大型>集贸市场用地1确定集贸市场的用地规模应以规划预测的平集日高峰人数为计算依据大集日增加临时交易场地等措施时,不得占用公路和镇区主干道2.集贸市场的规划用地面积为人均市场用地指标乘以平集日高峰人数平集日高峰人数是平集日入集人次乘以平集日高峰系数集贸市场用地应按下式计算:集贸市场用地面积=人均市场用地指标×平集日入集人次×平集日高峰系数人均市场用地指标应为㎡/人经营类占地大的、大型运输工具出入量大的市场宜取大值,以批发为主的固定型市场宜取小值平集日高峰系数可取集日频率小的、交易时间短的、专业型的市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宜取大值,每日有集的、交易时间长的、综合型市场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宜取小值9十一、粮食仓库建设用地指标一、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1粮食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粮食的总总仓储量划分为以下三类:一类:t以上二类:t--t 三类:t--t2.粮库按主要使用功能可分为收纳库、中转库、储备库和综合库各类粮库的总仓容量宜按下列规定计算:一、收纳库:按年收购量的60%确定;二、中转库:按不大于年中转量的10%确定;三、储备库:按国家或地方的计划储备量确定;四、综合库:按不同功能的仓容量综合确定收纳库宜按三类粮库建设;国家储备库宜按一类或二类粮库建设 3粮库建设项目由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室外工程及独立工程构成(二)建设用地1.粮库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使用性质相近的建筑应合并建设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用地粮库的建筑系数不宜低于30%2粮库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简捷、布局紧凑合理,库区可划分为仓储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仓储区与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之间宜用绿化带分隔;仓储区绿化面积、可在满足安全储粮室和进出仓作业的条件下,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适当布置;办公生活区绿化面积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地面积指标的规定3粮库建设用地应按下列指标控制:(1)粮库仓型均采用房仓时,粮库吨粮建设用地综合指标宜控制在㎡/t10说明:1用地综合指标为粮库围墙内用地;2建设铁路专用线、港池或潮粮堆场的库,用地指标可取高值; 3仓房跨度大,组合长度长,用地指标可取下值散装平房仓仓储区吨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t;说明:1本指标按储存小麦计,储存稻谷时,用地指标应除以;2仓房跨度大,组合长度长,用地指标可取下值简房区吨粮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t 说明:1本指标按储存小麦计,储存稻谷时,用地指标应除以;2本指标适用于装粮高度小于21m,仓容量1--10万t的简库; 3装粮高度高、组群总量大时,可取低值浅圆仓仓储区吨粮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t 说明:1本指标按储存小麦计,储存稻谷时,用地指标应除以;2本指标适用于直径25--30米,单仓仓容量万t的浅圆仓群; 3装粮高度高、单仓仓容量大、组群总量大时,可取低值十二、棉麻仓库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1棉麻仓库按功能分为储备库、经营库棉麻仓库的建设规模宜按下列要求划分:储备库建设规模按存储量宜分为下列三类:一类:5×--10×t;二类:3×--5×t;三类:1×--3×t;(2)经营库建设用地规模按流通量宜分为下列三类:一类:10×--15×t;二类:5×--10×t;三类:1×--5×t;11棉麻库按存量宜分为一类:—t 2棉麻仓库的建设规模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棉麻储备库按国家储备任务的要求确定建设规模棉麻经营库按其流通量的60%确定建设规模麻库按其存储量确定建设规模3.棉麻仓库工程项目应由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行政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构成建设用地1棉麻仓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用地的规定,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应尽量利用非耕地,不占良田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使用性质相近的建筑应合并建设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用地2棉麻仓库的建筑系数不宜小于35%3棉麻仓库每吨棉麻建设用地指标宜按下表所列指标控制棉麻仓库建设用地指标规模类型储备一类棉库二类三类麻库一类--经营功能说明:1本表仅为库区围墙内用地指标,不包括库区外铁路专用线及码头用地;2.当库址用地不规整、位置不良工程地质区域或用地地形坡度较大时,用地指标可据实进行适应调整;3使用本表时,规模上限取小值,规划下限取大值,规模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取用地指标12十三、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资料《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

行业资料《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

行业资料《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行业资料《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一、前言工业项目建设是促进工业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利用,保护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制定本指标。

二、合用范围本指标合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

三、引用文件1.《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2-2022 年) 》(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建设用地规划标准》(GB 50168-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四、定义本指标所用术语及其定义: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管理及配套用房的土地。

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指规划建设用地的总面积,包括生产及管理用地、绿地、道路等。

3. 落实建设用地面积: 指实际使用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包括绿地、道路等。

五、用地控制指标1. 用地利用强度1.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每公顷的净用地面积应不大于 0.7 公顷。

1.2 当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达到 100 公顷时,净用地面积应不大于 0.5 公顷。

2. 道路、停车场及绿地占比2.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道路、停车场、绿地应不大于 30%。

2.2 可酌情提高绿地面积。

3. 建造高度及建造密度3.1 工业项目建设应按国家有关 regulations 建造高度及建造密度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3.2 收回或者限制建设住宅和商业用房。

4. 生态环境保护4.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按国家有关 regulations 进行水土保持、土地复垦、防污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2 应使用不污染、低耗能的工艺和设备。

4.3 按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防止生态环境破坏。

六、检查及处罚1. 对违反本指标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

2. 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3.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一、引言旨在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以实现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三、用地控制指标1. 总体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场地规划、环境保护和建筑设施等指标,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 建设用地规模2.1 工业用地规模应根据项目的产能、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如下:- 轻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0%;- 重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0%。

2.2 工业项目所需的附属设施应与工业用地面积相匹配,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配电房等。

3. 环境保护要求3.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噪音控制:工业用地边界外日间噪音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污水处理:工业用地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符合国家环境标准;- 废气排放:工业用地应安装废气处理装置,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2 工业用地周边的环境敏感区域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4. 建筑设施要求4.1 工业用地的建筑设施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厂房高度不得超过45米;- 设备安装平台应符合相关规定;- 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

4.2 建筑设施的布局应考虑生产工艺流程和物流的合理性,提高生产效率。

四、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平面图附件2: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国土资源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2.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办法;3.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可能受到土地供应不足、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限制。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XX县属于六类地区第十四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附表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附表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

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二、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同时,还要符合:落址在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第公顷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250万元,落址在省级开发区内的不得低于1800万元。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

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

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和集约用地,实现建设项目用地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行业部门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现印发试行。

本通知印发试行的行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在国家颁布新修订的用地指标后,按国家颁布的用地指标施行。

附件: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二○○八年四月十四日附件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一、汽车客运站建设用地指标(依据交通部2004年4月16日发布,2004年7月15日实施的交通行业标准)(一)车站等级划分表1注:达不到五级站要求或以停车场为依托的车站为简易车站(二)车站占地面积指标车站占地面积按每100人次日发量指标进行核定且不低于表2的计量值,规模较小的四级站和五级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000m2。

车站占地面积指标表2单位:m2/百人次二、城市公共交通首末车站建设用地指标(依据建设部2004年4月9日发布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一)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平方米计算。

(二)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营业站定点服务的,营业站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公里,其用地面积为250~500平方米。

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指标(依据1991年11月11日发布,1992年3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国家计委建标〔1991〕758号通知)(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模类别划分(按年经营量)表3(二)建设用地指标(公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筑覆盖率(建筑系数)宜控制在45%~55%。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指对工业项目用地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政策和措施。

河南省作为我国的重要工业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发展工业是河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合理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和布局,对于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业用地规模、用地布局、用地保护等方面对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探讨。

首先,工业用地规模是控制指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河南省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需求,制定了工业用地规模的总体控制目标。

根据河南省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工业用地规模,科学进行土地利用和规划,确保工业用地的供应与需求相匹配,避免不合理冗余和浪费。

在具体控制指标上,河南省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工业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用地指标和标准,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规模范围,从而实现用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其次,工业用地布局是控制指标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河南省可以根据工业发展战略和区域规划,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布局,促进工业项目的合理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

在布局上,河南省可以根据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交通便利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开发重点和优先发展区域,推动工业用地的空间布局与产业布局、城乡发展的协调,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此外,用地保护也是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重要内容。

作为宝贵的土地资源,用地保护是我国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中,河南省需要加强对用地保护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政策,严禁非法占用和非法转让土地,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惩治力度,保护好每一分用地资源。

总之,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保护用地资源、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和管理工具。

通过合理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用地保护,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4】为推动工业项目建设与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相统一,解决现阶段工业发展中存在的用地过多、环保难度大等问题,特制定本指标,以规范控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本指标合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

一、指标的基本原则1. 合理利用现实用地,优先利用城市内部的土地资源。

2. 优先选择污染较轻、土地质量较好的用地,避免选择生态敏感区、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农业用地等不宜建设的区域。

3. 控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

4. 把加强对土地的保护、管理和监管,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指标的具体内容1.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流程、排污情况及相应的环保措施等综合因素确定。

应尽量实现用地“三减”,即“减规模、减密度、减土地开辟强度”。

2.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环境质量位次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土地环境质量指数位次较低、土地环境问题较少的用地,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加以管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利用效果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达到“一地多用”的目标,即实现工业功能、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综合利用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综合利用率应提高,尽量利用项目用地周边的空地、绿地等资源,实现用地与环境的协调。

5.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节约用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应尽量实现规模、密度、用地节约,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注释1. 用地“三减”:即“减规模、减密度、减土地开辟强度”。

2. 土地环境质量指数位次:土地环境质量指数是对土地环境污染综合评价指标,分为绿、黄、橙、红、黑五个等级,数值越小表示土地环境质量越好。

3. 一地多用:实现用地的多种用途和效益。

4. 综合利用率: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除了用于建设工业项目外,还可以利用周边空间、绿地等资源,实现用地与环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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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豫国土资发〔2008〕21号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南省国土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4]1 84号)中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各地要做好《控制指标》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并在土地有形市场或其他媒体进行公告。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解决好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的关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凡与《控制指标》用地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

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

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控制指标》,超标准用地的要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

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厅备案。

三、各地在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并将供地信息上传至“河南省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动态监测系统”。

四、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控制指标》,并将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节地典型及时上报省厅。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省厅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河南省国土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 04 3 1 84号)中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停止执行。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在河南省范围内所有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同时,还要符合:落址在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每公顷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250万元,落址在省级开发区内的不得低于1800万元。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

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流程,节约使用土地。

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必须进入标厂房区,使用或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不准单独供地。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按验收不合格论处,并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附件:控制指标应用说明投资强度控制指标表1 单位:万元∕公顷注:城市等别划分见附件2容积率控制指标注:本表所指代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的规定表述。

附件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一、指标应用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土地等别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 3 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

二、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 100%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附件2土地等别划分(河南省部分)九等:漯河市源汇区十二等: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十三等:临颍县十四等:舞阳县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

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

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

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31 1310谷物磨制 132 1320饲料加工 133植物油加工 1331食用植物油加 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34 1340制糖 135屠宰及肉类加工1351畜禽屠宰 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

) 136水产品加工 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363水产饲料制造 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 137 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392豆制品制造 1393蛋品加工 1399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4食品制造业141焙烤食品制造 1411糕点、面包制造 1419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 1422蜜饯制作 143方便食品制造 1431米、面制品制造 1432速冻食品制造 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4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145罐头制造 145l肉、禽类罐头制造 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 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1459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1味精制造 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其他食品制造 149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3盐加工 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15饮料制造业151 1510酒精制造 152酒的制造 1521白酒制造 1522啤酒制造 1523黄酒制造 1524葡萄酒制造 1529其他酒制造 153软饮料制造 1531碳酸饮料制造 153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535固体饮料制造 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154 1540精制茶加工16 烟草制品业161 1610烟叶复烤 162 1620卷烟制造 169 1690其他烟草制品加工17 纺织业17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7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721毛条加工 1722毛纺织 1723毛染整精加工 173 1730麻纺织 17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741缫丝加工 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丝印染精加工 175纺织制成品制造 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752毛制品制造 1753麻制品制造 1754丝制品制造 1755绳、索、缆的制造 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57无纺布制造 1759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3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9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18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81 1810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纺织面料鞋的制造 183 1830制帽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91 1910皮革鞣制加工 192皮革制品制造 1921皮鞋制造 1922皮革服装制造 1923皮箱、包(袋)制造 1924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1毛皮鞣制加工 1932毛皮服装加工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1羽毛(绒)加工1942羽毛(绒)制品加工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1锯材、木片加工 2011锯材加工2012木片加工 202人造板制造2021胶合板制造 2022纤维板制造 2023刨花板制造 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203木制品制造 2031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2032木容器制造 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204 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21家具制造业211 2110木质家具制造 212 2120竹、藤家具制造 213 21 30金属家具制造214 2140塑料家具制造 219 2190其他家具制造22造纸及纸制品业221 2210纸浆制造 222造纸 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2手工纸制造2223加工纸制造 223纸制品制造22 31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31印刷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2 2320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 233 2330记录媒介的复制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41文化用品制造 2411文具制造 2412笔的制造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2414墨水、墨汁制造 2419其他文化用品制造 242体育用品制造2421球类制造 2422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2423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2424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42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243乐器制造2431中乐器制造 2432西乐器制造 2433电子乐器制造 2439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4 2440玩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2451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52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人造原油生产 252 2520炼焦 253 2530核燃料加工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无机酸制造 2612无机碱制造 2613无机盐制造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 262肥料制造2621氮肥制造 2622磷肥制造 2623钾肥制造 2624复混肥料制造 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9其他肥料制造 263农药制造 2631化学农药制造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1涂料制造 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颜料制造 2644染料制造 264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265合成材料制造 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2合成橡胶制造 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4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665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7动物胶制造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1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2672化妆品制造 267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74香料、香精制造 267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7医药制造业271 2710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272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2730中药饮片加工 274 2740中成药制造 275 2750兽用药品制造 276 2760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277 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8化学纤维制造业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化纤浆粕制造 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合成纤维制造 2821锦纶纤维制造. 2822涤纶纤维制造 2823腈纶纤维制造 2824维纶纤维制造 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29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 2911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2912力车胎制造2913轮胎翻新加工 292 2920橡胶板、管、带的制造 293 2930橡胶零件制造 294 2940再生橡胶制造 295 2950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296 2960橡胶靴鞋制造 299 2990其他橡胶制品制造30塑料制品业301 3010塑料薄膜制造 302 3020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 303 3030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304 3040泡沫塑料制造 305 3050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306 3060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307 3070塑料零件制造 308日用塑料制造 3081塑料鞋制造 3082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309 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31非全属矿物制品业311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 3111水泥制造 3112石灰和石膏制造 312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3121水泥制品制造 3122砼结构构件制造 3123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31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3129其他水泥制品制造 313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132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133建筑用石加工 3134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3135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4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3141平板玻璃制造 3142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3143光学玻璃制造 3144玻璃仪器制造 3145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3146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3147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14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315陶瓷制品制造315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15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315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159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316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161石棉制品制造 3162云母制品制造 316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31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1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199其他非金用矿物制品制造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1 3210炼铁 322 3220炼钢 323 3230钢压延加工 324 3240铁合金冶炼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11铜冶炼 3312铅锌冶炼 3313镍铬冶炼3314锡冶炼 3315锑冶炼 3316铝冶炼 3317镁冶炼 33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32贵金属冶炼 3321金冶炼 3322银冶炼 3329其他贵金属冶炼 33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331钨钢冶炼 3332稀土金属冶炼 33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334 33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3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1常用有色金属压廷加工3352贵金属压廷加工 3353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34金属制品业34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411金属结构制造 3412金属门窗制造 342金属工具制造 3421切削 212具制造 3422手工具制造 3423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3424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34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431集装箱制造 343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3433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44 34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34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34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34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9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47搪瓷制品制造 3471工业生产配套用搪瓷制品制造 3472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3479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348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3481金属制厨房调理及卫生器具制造 3482金属制厨用器皿及餐具制造 3489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349他金属制品制造 3491铸币及贵金属制实验室用品制造 3499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35通用设备制造业35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 35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3513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9其他原动机制造 35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3523铸造机械制造 35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3525机床附件制造 35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53 3530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35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35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3543阀门和旋塞的制造 3544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355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3551轴承制造 3552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 356 3560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357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 3571风机、风扇制造3572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3573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3575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3576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3577衡器制造 357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358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3581金属密封件制造 3582紧固件、弹簧制造3583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35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359金属铸、锻加工 3591钢铁铸件制造 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36专用设备制造业361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611采矿、采石设备制造 36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361 3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3614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3615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36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1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22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4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3625模具制造 36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31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32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633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4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1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3642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643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36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3645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6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49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5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3651纺织专用设备制造365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53缝纫机械制造 3659其他服装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6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63武器弹药制造3669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6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671拖拉机制造 36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3673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3674畜牧机械制造 3675渔业机械制造 36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3679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及机械修理 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6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3682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3683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制造 36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3685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3686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 36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69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6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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