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学校教师工作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工作量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及合同制教师。
第三条教师工作量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量构成第四条教师工作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课外活动指导等。
2. 研究工作量:包括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撰写、课题研究、教学成果申报等。
3. 管理工作量:包括班主任工作、教研组工作、年级组工作、学校其他管理工作等。
4. 社会服务工作量:包括参与社会服务、志愿服务、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量计算第五条教学工作量计算:1. 教师每周授课节数按照课时费标准计算。
2. 教师承担的辅导、批改作业、课外活动指导等工作量,按照工作量系数计算。
第六条研究工作量计算:1. 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撰写、课题研究等,按照工作量系数计算。
2. 教师获得教育教学成果,按照奖励标准计算。
第七条管理工作量计算:1. 班主任工作按照班主任工作标准计算。
2. 教研组、年级组、学校其他管理工作按照工作量系数计算。
第八条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1. 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志愿服务、培训等工作,按照工作量系数计算。
2. 教师获得社会服务荣誉,按照奖励标准计算。
第四章工作量分配第九条教师工作量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合理分配工作量。
2. 适度原则:确保教师工作量与教育教学质量相协调。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教师工作量分配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量分配方案。
2. 教师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工作量分配申请。
3.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教师工作量分配申请进行评审。
4. 学校公布教师工作量分配结果。
第五章工作量考核第十一条教师工作量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考核结果应真实反映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
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加强我校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构成教学工作量是指把实际教学学时按照规定计算办法折算的标准学时。
教学工作量(指标准学时,以下同)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指导学科竞赛、教材编写工作量等。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一)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和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计算;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课程必须于开学前办理教学计划异动申请手续,批准后开设或增加的学时方可计算,否则不予统计。
(二)教学工作量任务定额:专任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360课时(每学期180学时),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全年教学工作量最多不能超过720个学时。
行政及教辅人员以搞好本职工作为主,兼课平均每周(授课总学时÷18周)不超过4.5学时为宜(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指导和利用晚上、周末排课的公共选修课和由于教学资源有限需安排晚上、周末授课的实验实训课)。
行政及教辅人员未按要求办理兼课审批手续执行兼课的,不予以核算学时酬金。
兼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的,按月发放补贴,不计工作量。
三、各类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含由同一老师指导一体化教学或有课内实验且不分批的课程)任务含量:制定教学文件、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A、B两套)、评阅试卷(正考)、质量分析、成绩登记等。
计算公式:G=S×C×RG——教学工作量(以下同)S——不超出教学计划的实际学时数C——第1教学班为1,重复班的系数为0.8(重复班是指课程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
R——教学班级人数系数,60人以下时R=1;61-80人,R=1.l;81-100人,R=1.2;101-120人,R=1.3;121-141人,R=1.4;141人以上,R=1.5。
(二)分多批进行或多人指导的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实验课含分多批进行的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与理论课一样进行排课、按课堂纪律要求进行上课的、不含集中整周(连续数天)进行或者分散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
铜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铜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为加强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并且能够运用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研究设计的能力。
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
第二章管理目标与过程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与毕业实践、毕业实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确定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必须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1.课题所涉及的知识和技术应在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根据课题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可有一定的突破;鼓励学生有所创新和拓展,或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和渗透。
2.课题的选定: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为科学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与计算范围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训)、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践性教学各环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以我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课时量为基础,以各系对实践教学实际安排和执行情况汇总表为依据,经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三级审核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
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实践教学课程必须提前两周向教务处申请并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计算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实践教学工作总量=各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之和1、实验教学工作内容:实验准备、实验指导、管理、实验报告批改、核定成绩等。
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数×实验类型系数k1×重复系数K2×学生人数实验类型系数k1:按实验难易程度不同,将实验类型系数k1分为两类:①各专业上机实验: k1=0.033②工科类课程实验: k1=0.040实验重复系数K2:考虑到设备套数的差异,当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一个班同时做实验时,可进行重复实验。
实验重复系数K2分别为:重复次数0次: K2=1.0重复次数1次: K2=1.5重复次数2次: K2=2.0重复次数2次以上:K2=2.5在编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承担实验或实验指导任务,其工作量由承担实验或指导实验的工作量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两部分构成。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保持实验室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前提下,按30学时/学年/实验室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对场地面积大、实验(训)设备多的实习(训)车间,按50学时/学年/车间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充分调研、缜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用以计算教师实际教学工作量.一、制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原则1.公平性原则.设计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既基本体现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差异性,又与教学工作现状基本吻合,各类系数设置相对公平合理,系数波动幅度相对较小.2.导向性原则。
确保工作量计算方法既能起到鼓励教师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的目的,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又能适当抑制明显不合理的教学安排。
3.结合实际原则。
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兼顾课程授课和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4.计算简便、易于操作的原则。
在保证教学工作量计算基本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精简工作量计算所需信息,计算算法简单。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5.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为标准学时计算的基本依据。
6.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量单位,其定义为:给1个标准班上课,完成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质量考核合格,1个课内学时为1个标准学时.不同课程类型、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设定不同的系数,以积的方式折算标准学时。
标准班人数暂定为40人。
7.教学工作量分为基本工作量和附加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指教师直接从事课程(含实践性课程)授课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指导技能训练、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或设计)工作量。
附加工作量指从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辅导群体性活动(辅导竞赛、训练运动队、指导第二课堂)、教师出差、培训或下企业锻炼等间接性教学工作量。
8.教学工作任务是指教师在各类教学活动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1)理论教学工作任务:编写学期授课计划、编写单元或课时授课计划(教案)、编写学习材料、讲课、辅导答疑(每2周答疑1次)、批改作业(按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或学期授课计划的要求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考核(包括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登录与上报)等。
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
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
(校政教﹝2021﹞25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材培育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踊跃性,客观评判教师在教学进程中所付出的工作量,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参考同类高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并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组成
1. 教学工作量由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两部份组成。
2. 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为专业人材培育方案所设定的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凡人材培育方案未列出的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涉及的工作补助均应从相关专项经费支出,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
1. 理论教学是指人材培育方案中课程的理论教学部份,要紧工作任务包括:备课(含讲课进度表、教案、课件的编制等)、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教学小结等。
2. 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
打算课时×课程系数×规模系数;
其中:
(1)打算课时为人材培育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理论教学部份的打算学时。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承担实践教学的教师,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工作量计算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平、公正地计算每位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量。
2.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相一致原则:实践教学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相一致,体现工作量与贡献的对应关系。
3.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计算工作量。
四、工作量计算方法1.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验课教学工作量按实验学时计算,每学时计1教学工作量。
(2)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教学、实验辅导、实验考核等工作。
(3)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1。
2.实习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习教学工作量按实习周计算,每周计2教学工作量。
(2)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习指导、实习考核等工作。
(3)实习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习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2。
3.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训教学工作量按实训学时计算,每学时计1教学工作量。
(2)实训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训教学、实训辅导、实训考核等工作。
(3)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训教学工作量=实训学时×1。
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按毕业设计(论文)人数计算,每人计2教学工作量。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等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人数×2。
五、工作量计算调整1.因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产假等)导致实践教学工作量减少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过程中,如发现计算错误,应及时更正。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加强教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的教学投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范围及计算原则1、本科教学工作量范围(1)课程教学工作主要包含: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
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登录成绩等。
(2)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主要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等。
(3)其他类型教学工作主要包含:承担本科生导师、对大学生开展的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指导。
2、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原则(1)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尽力简化,方便操作。
(2)根据不同课程或教学环节的教学特点、劳动付出等,以“大系数”的形式折算为教师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的计算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理论教学工作主要包含:教材选用、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答疑、习题辅导、考核、成绩评定上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
(1)计算公式:S=P×K1×K2×K3S——教学工作量;P——理论讲课计划学时数;K1——课程类型系数;K2——班级规模系数;K3——班级重复系数;(2)各类系数的确定●K1——课程类型系数的确定●K2——班级规模系数●K3——班级重复系数(3)注意事项同一门课程若配备专职辅导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照《贵州大学助教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实践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1)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考核、成绩评定上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
①计算公式:S=H×J×C1×C2×C3×C4S——实验教学工作量;H——实验项目计划学时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J——实验标准班数,J=总人数/40;总人数以实验计划安排和记录为依据,不足40人按40人计;C1——实验批次调整系数;C2——开放系数;C3——课程类型系数C4——实验类型系数②各类系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C1——实验批次调整系数的确定注:不分批次时C1=1,由于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必须分批次实验时,按下表取值。
铜陵学院实验实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权重20%)
(教学管理部门评教使用)
序号
项目
评价标准
权重
评分等级
得分
A
B
C
D
1
实验
准备
(10分)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及实验教案或讲稿齐全
10
5
4
3
2
实验设备、用耗材准备充分,设备完好,能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5
4
3
2
2
实
验
内
容
(30分)
实验项目综合性、设计性较强,能反映该课程主要内容的综合应用
30
6
4
2
1
能够结合实验内容提出启发性问题,调动学生思维,增加实验课堂的互动
5
4
3
2
对实验内容和技术掌握熟练,能够及时帮助学生排除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
5
4
3
2
对实验课堂的秩序和纪律管理有序
4
3
2
1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热情耐心地给予解答,能够注意观察实验学生的反应,并给予及时的帮助
6
4
2
1
对实验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勤勉,注意实验安全,在实验过程中不随意离开实验室
4
3
2
1
4
实验
报告
与考
核(15分)
布置和检查学生对实验的预习情况,并给予恰当的评价,认真批阅实验报告,指出学生报告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答
15
5
4
3
2
有规范的考核标准和办法,有考核分析和总结
5
4
3
2
考核结果公正、合理
5
4
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学工作状况的基础数据,是学校定编及分配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学质量,相对合理、易于操作,有利于扩大二级学院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原则1.本办法仅用于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总量的核算,是学校定编和年终绩效分配的基本依据。
2.本着提高效率、相对合理、易于二级管理的原则,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不宜过细。
本办法既考虑到当前教学运行的具体状况,又注重对今后教学工作规范的引导。
3.根据课程类型特点,在核算中附加不同系数,力求科学客观地体现各课程教学工作量。
4.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培养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为依据。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一个“标准课时”是指承担一个计划授课学时的全部教学环节,并满足教学工作规范要求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以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算。
没有经过学校批准而增加的课程、环节或课时不予计算工作量。
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定额是取得奖励性绩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当年未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折算成标准课时为每周10标准课时,每学期按照16周计算,全年教学工作量定额为320标准课时(教授工作量定额为280标准课时)。
新进教师第一年不作定额教学工作量考核。
“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工作量补贴等按照学校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外聘教师需经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实际学时乘以学生人数系数,不考虑其他系数。
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税前)按照正高120元,副高100元,中级80元标准执行,其教学工作量由聘用单位计算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统一制单发放。
教学工作量含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两类。
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85]教师管字004号
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85]教师管字004号1985年4月15日教育部发布)我部自1981年4月向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下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81)教干字011号〕以来,全国大部分高等学校先后试行了教师工作量办法。
各校试行的情况表明,对教师承担的各项工作(主要是教学工作)必须有定额要求,这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计算教师编制,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等方面都起有积极作用。
但是,原教师工作量办法计算较繁琐,某些工作环节计量不尽合理,对各级各类不同情况的学校照顾不够。
为了适应高等学校管理改革的需要,对当前高等学校试行的教师工作量办法应做相应改进。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等学校对各级教师要有教师工作定额(包括教学工作定额)的要求,各高等学校应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规定》,结合学校定编或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明确各级教师应承担的工作定额。
二、各高等学校在确定各级教师工作定额时,应考虑到有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等项任务的完成,有利于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有利于教师工作效率、效益的提高。
三、为了使学校制定的较简便易行的教师工作定额计算办法更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定编的基础上,对各级教师的工作定额(包括哪些工作环节应计入教师工作定额,哪些计入教学工作定额,定额多少等),均由学校决定。
计算办法可以多样,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教育部原下达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是计算工作定额的一种办法,可供参考,也可以用其他工作定额计算办法。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3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本文将从实践教学工作的定义、工作量计算的原则、具体计算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定义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量,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创新创业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的工作得到充分认可。
三、工作量计算的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应以教师实际工作量为依据,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付出。
2. 分类计算原则: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计算。
3. 量化评估原则:将实践教学工作量进行量化评估,便于统计、分析和比较。
4.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实践教学工作的质量、效果、创新性等因素,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四、具体计算方法1. 理论教学(1)授课课时:根据课程学时、教师授课时间进行计算。
(2)备课时间:根据课程学时、教师备课时间进行计算。
2. 实验教学(1)实验课时:根据实验学时、教师实验时间进行计算。
(2)实验指导:根据实验学时、教师实验指导时间进行计算。
3. 实习、实训教学(1)实习、实训课时:根据实习、实训学时、教师实习、实训时间进行计算。
(2)实习、实训指导:根据实习、实训学时、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时间进行计算。
4. 社会调查、创新创业教育(1)社会调查:根据调查课题、教师调查时间进行计算。
(2)创新创业教育:根据课程学时、教师授课时间进行计算。
5. 毕业设计(论文)(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学时、教师指导时间进行计算。
(2)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数量、教师审阅时间进行计算。
五、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工作量计算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 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监管,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处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文天校政〔2012〕6号为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公平、合理地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效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教学目标完成,参照教育部和民办高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凡列入我院教学计划的教学任务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及发放、监考、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周历、教学研讨等教学环节。
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践(实验、实习)大纲制定、实践(实验、实习)准备、实践(实验、实习)指导与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额定工作量标准参照教育部的标准,专职教师全年的额定工作量为1680工作时。
结合我院实际,规定专职教师的额定工作量为:每人每周至少承担12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具体根据教学岗各级别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确定。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数×课程类别系数×授课班级系数2.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指导实验及指导计算机上机实习的工作量计算指导工作量=K·计划学分数·16·学生人数其中,指导计算机上机实习时K=0.01;指导仪器实验时K=0.025。
由2名以上教师共同指导同一实验(或上机实习)时,其工作量按上式计算后,再按主次分配,或平均分配。
指导仪器实验单次指导人数少于40人的,按40人计算。
(2)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工作量计算a.指导课程设计工作量的计算指导工作量=计划学分数·学生人数·12/35每位教师每周每班至少指导2小时。
b.指导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每指导一名工科学生按10课时计算工作量,每指导一名经、管、文科学生按8课时计算工作量。
学校规章制度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与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与治理方法(一)关于教学人员工作量概念的界定1、教学工作总量。
指凡任课教师一个学期由学校安排的工作折合成课时计量单位的总量。
2、课时计量单位。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5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含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 计算“1课时”工作量。
非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课时工作量=1个课时计量单位。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课时工作量=1.1个课时计单位。
其它工作折算成课时单位量数。
(二)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法那么教师工作总量=正课工作量+折合工作量+自习工作量+代课工作量—违纪扣减课时数1、正课工作量=课表中正课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类别系数为1.1,其它学科学科类别系数均为1.0,李祥瑞等特指的四名实训指导课教师所上学科学科类别系数均为0.8)。
2、折合工作量=跨头增计量+治理折合量+非课表实习实训工作量【跨头增计工作量】跨头课应适当增计工作量。
跨头分为跨年级、跨学科两类,每跨一个学科或年级教学(按编写教案数,以教科室提供的教案检查结果为计算依照)每周增加1个标准课时,但不重复计算。
音、体、美、信息、写字、形体训练不计跨头。
【治理工作折合工作量】(1)行政领导(含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报账员)工作量按岗位根本工作量+课时计算。
课时计算方法与教学人员一样。
(2)班主任工作量由德育处制定法那么另外单列计算。
(3)年级部主任周工作量按2节计算。
(4)专业部主任周工作量按5、4、3节三类标准计算。
(5)教研组长周工作量按1节计算。
【非课表实习实训工作量】(1)校外实训作公差核定价额,直截了当进入学校汇总,不作工作量考核(2)校内集训按专业部报送的方案和考勤员考勤簿核定课时数。
3、自习工作量。
所有学科早晚自习每上一节, 均计1课时自习工作量。
4、代课工作量=代正课课时数+代自习课时数的一半5、违纪扣减课时数1)上课每迟到(5-10分钟)、脱岗(1-3分钟)、早退(1-3分钟)扣0.5课时,每迟到(10-15分钟)、脱岗(3-5分钟)、早退(3-5分钟)扣1课时,每迟到(15-45分钟)、脱岗(5-10分钟)、早退(5-10分钟)扣2课时,旷课1节、脱岗和早退超过10分钟扣3课时。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精选5篇)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精选5篇)第一篇: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为科学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与计算范围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训)、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践性教学各环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以我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课时量为基础,以各系对实践教学实际安排和执行情况汇总表为依据,经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三级审核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
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实践教学课程必须提前两周向教务处申请并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计算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实践教学工作总量=各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之和1、实验教学工作内容:实验准备、实验指导、管理、实验报告批改、核定成绩等。
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数×实验类型系数k1×重复系数K2×学生人数实验类型系数k1:按实验难易程度不同,将实验类型系数k1分为两类:①各专业上机实验:k1=0.033 ②工科类课程实验:k1=0.040 实验重复系数K2:考虑到设备套数的差异,当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一个班同时做实验时,可进行重复实验。
实验重复系数K2分别为:重复次数0次: K2=1.0 重复次数1次: K2=1.5 重复次数2次:K2=2.0 重复次数2次以上:K2=2.5 在编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承担实验或实验指导任务,其工作量由承担实验或指导实验的工作量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两部分构成。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保持实验室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前提下,按30学时/学年/实验室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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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科学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与计算范围
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训)、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践性教学各环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
以我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课时量为基础,以各系对实践教学实际安排和执行情况汇总表为依据,经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三级审核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
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实践教学课程必须提前两周向教务处申请并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计算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实践教学工作总量=各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之和
1、实验教学
工作内容:实验准备、实验指导、管理、实验报告批改、核定成绩等。
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数×实验类型系数k1×重复系数K2×学生人数
实验类型系数k1:按实验难易程度不同,将实验类型系数k1分为两类:
①各专业上机实验: k1=0.033
②工科类课程实验: k1=0.040
实验重复系数K2:考虑到设备套数的差异,当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一个班同时做实验时,可进行重复实验。
实验重复系数K2分别为:
重复次数0次: K2=1.0
重复次数1次: K2=1.5
重复次数2次: K2=2.0
重复次数2次以上:K2=2.5
在编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承担实验或实验指导任务,其工作量由承担实验或指导实验的工作量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两部分构成。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保持实验室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前提下,按30学时/学年/实验室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对场地面积大、实验(训)设备多的实习(训)车间,按50学时/学年/车间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各门实验课程要求由理论课指导教师和承担实验任务的专职实验教师共同完成,其工作量原则上由参与指导的教
师平均分配。
若只有1名老师指导则按计算结果的65%计算;若班级人数较少,原则上实验教学工作量按不低于理论课工作量计算。
实验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到系部,系部根据实验记录(或考勤记录)按比例分配给指导教师与实验管理技术人员。
各系部必须提前将下一周的实验课及指导教师安排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核查。
2、指导课程设计(理工科专业适用)
工作内容:准备、辅导、管理、批改设计报告、核定成绩等。
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0.6×学生人数
3、指导学年论文(经管、文法及艺术类专业适用)
工作内容包括拟题、制定计划、过程指导、评阅批改论文、核定成绩等。
每名教师指导本科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超过部分按50%计算工作量。
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2×指导学生人数
4、指导集中性实习(训)
工作内容:准备、实习(训)指导、管理、批改实习(训)报告、核定成绩等。
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0.7×学生人数
5、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安排、选题、开题、指导、审阅、答辩、评阅、核定成绩等。
每名教师指导本科
学生人数不应超过12人,指导本科学生人数超过12人的,超过部分按60%计算。
计算公式:
(1)经管、文法及艺术类
本科:教学工作量=8×指导学生人数
专科:教学工作量=6×指导学生人数
(2)理工科类
本科:教学工作量=9×指导学生人数
专科:教学工作量=7×指导学生人数
四、本办法自2009年9月份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