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解读讲义知识讲解

合集下载

《社会保险法解读》课件

《社会保险法解读》课件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基金来源
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等 。
基金管理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 全和保值增值。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基金 监督机制,对基金的收支 、管理和投资运营进行全 面监督。
04
CATALOGUE
社会保险法的发展和展望
社会保险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一定 的缴费年限,即可领取养老保
险金。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够得到医 疗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缴纳方式因地区而异。
医疗保险的种类
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等不同类型。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 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 益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种类
生育保险分为基本生育保险和补充生育保险 等不同类型。
生育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缴纳方式因地区而异。
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慢性病 等方面的医疗费用。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和促进再就业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的种类
失业保险分为基本失业保险和补充失 业保险等不同类型。
失业保险的缴纳方式
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 险费用,缴纳方式因地区而异。
社会保险法的起源

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1-PPT精选文档

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1-PPT精选文档

14
(三)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别是强 化了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
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 任: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缴费。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费和政 府补贴构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 府补贴相结合。
5
(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1、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 人之间的关系。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之间的关系。 3、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 和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6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 1 、对社会的保障功能。 2 、对个人的保障功能。 3、对用人单位的保障功能。
学习《社会保险法》辅导讲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王平均
1
《社会保险法》于2019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 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 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继《劳动合同 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 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 系,更好的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 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覆盖全民 。 2、统筹城乡 。
3、突出维权 。 4、规范管理 。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一、五险跟社保是不是一样法律常识:五险和社保是一样的。

因为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社保指的也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所以它们只是不同的说法而已,实际上代表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二、《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什么社会保险制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什么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义务。

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的义务。

三。

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一款,第八十三条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行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社会保险法课件

社会保险法课件
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
社会保险要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源来源多渠 道、管理服务社会化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
社会保险法 立法原则 2. 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现制度无缺失 覆盖无遗漏 衔接无 缝隙 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 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美国总统罗斯福
一个政府“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照 顾,不能为壮年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轻 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 笼罩每个家庭,那它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 下去或应该存在下去的政府。”
——罗斯福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3个标志性事件 1942年贝弗里奇报告 《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 “应当把社会保 险看成是促进社会 进步的系列政策之 一。成熟的社会保 险制度可以提供收 入保障,这有助于 消除贫困。”
社会保险法 立法背景、过程和意义
立法过程
--1993年劳动部起草,1996年报送第一稿; --1998年劳动保障部再次起草,2001年报送第二 稿;
因条件不具备,国务院均未审议
社会保险法 立法背景、过程和意义
立法过程
--2006年劳动保障部第三次起草
——2007年1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
《社会保险法》讲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
社会保险法
一、社会保险一般理论 二、我国《社会保险法》主要内容 三、社会保险主要行政执法行为
四、规范社会保险行政执法,促进 依法行政
一、社会保险一般理论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项目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历史沿革—3个标志性事件 ——19世纪80年 代,德国陆续颁布 《疾病保险法》、 《伤残和养老保险 法》等法规。

《社会保险法》讲义55页

《社会保险法》讲义55页
• 《社会保险法》并不是取消了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职工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的规定,而是变通了。
• 退休条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15年,争论很大,男女差为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保增
长、保民生、保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 的国家法律制度
• 2、使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 制化轨道(法治):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
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 任
责任、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责任、有关行政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二、《社会保险法》的内容及特点
(二)突出特点
• 1、社会保险法体现了统一性和连贯性: 人群的统一、统筹层次的统一、缴费续接在时间上的连贯性
• 2、社会保险续转难题的解决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 区的续接 、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社会保险法》概论
长沙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 主讲人:刘星亮 2019、05
《社会保险法》概论
• 一、立法的过程及背景 • 二、基本内容及特点 • 三、体现的基本原则及具有的重要意义 • 四、亮点及不足 • 五、法律责任
一、立法过程及背景
(一)立法过程
• 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
3、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
应: 普惠性 优先公平原则,适当的
;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制度
4、确立框架,循序渐进 :总体框架、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 制度、弹性的或授权性的规定 、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

社会保险法(讲义)

社会保险法(讲义)
切实保障城乡所有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各项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管等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 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 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0/10/20
29
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办理参保登记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 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 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 会保险登记。
为什么要立法?
3.应对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提供法律保障的客观要求。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反思。 依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对于增强广大 公民消费信心,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和巩固 国家长治久安发挥着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为什么要立法?
4.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小康社会的目 标已经确定,许多问题需要及时通过立法来规范。
2009年国务院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文件,覆盖农村居民。目 前参保人数达0.67亿。
一些地区在探索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为: ①城镇从来没有从业人员; ②灵活就业的不稳定人员; ③不能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④城镇化过程中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农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职工
工伤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 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 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要点解读及操作实务培训讲义

《社会保险法》要点解读及操作实务培训讲义

五、《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各项社会保险制 度的覆盖范围
•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我国城乡 全体居民; •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 单位及其职工; • 3、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 简要介绍目前实践状况,以我市为例,所有涉及失去全部或 大部分土地的失地农民都要解决培训就业和养老保险问题, 重点说明农民有土地如果没有劳作同样没有保障观点
二是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 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
• 一是社会保险属社会收入再分配环节,要体现社会共济, 注重公平,即体现年轻人向老人、收入高向收入低、健康 人向患病的人的再分配(也即帮), • 二是利益共享,体现“包容性增长”的核心价值观。
三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通过建立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使人人老有所养、病有 所医,构建稳固的社会“安全网”, 有利于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 2、立法目的(第二条) •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助的权利。
• 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应按本法规定参加我国的 社会保险; • 此条按国际惯例作出规定,但有双边协议或者多边协议的, 按协定执行(如与德、韩国的互免。体现国民待遇。避免 “双重”参保、缴费等问题) •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由 国务院规定; • 本法第10明确规定了未来要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 工作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进行改革。目前,公务员在职时 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后退休金由财政负担。由于公务 员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机制、待 遇计发和调整办法不同,导致两者差距拉大,部分群体反 映强烈。因此,公务员退休养老制度亟待进行改革。具体 办法该法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社会保险法是指为保障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它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保范围、保险待遇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一、参保范围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的范围,即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类别。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保人员主要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等。

首先,劳动者是社会保险的主体,包括劳动合同制工人、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

他们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其次,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与者,即雇佣劳动者的组织。

用人单位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权益。

最后,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通过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等方式谋求生计的人员。

他们需要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首先,养老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退休后享受的经济待遇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获得养老金,以确保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

养老保险的金额由个人的缴纳记录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决定。

其次,医疗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生病时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障。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

保障水平因地区而异,但都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再次,失业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享受的经济救助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失业后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以缓解其生活压力,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此外,工伤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享受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抚恤金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并获得一定比例的工伤抚恤金。

最后,生育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生育子女时享受的经济补贴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生育子女时可以获得生育津贴,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社会保险法(讲义)教材课程

社会保险法(讲义)教材课程
结论
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员工应了解自己的医疗保障权益,及 时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问题。
工伤保险案例分析
工伤保险案例
某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分析
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说明企业未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应 遵循安全、规范、高效 的原则,确保基金的保 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应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 得挪用、滥用或浪费。
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应 选择安全、稳定、收益 较高的投资项目,以保 障基金的长期稳定增长 。
社会保险费的监管与审计
01
02
03
04
社会保险费的监管是指政府和 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 和管理的行为。
结论
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应了解 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及时向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问题。
医疗保险案例分析
医疗保险案例
某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员工生病后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分析
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生病后 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说明企业未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 。
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03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管理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
•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包括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个人 缴纳是指个人通过银行代扣、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 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是指用人 单位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讲义)

社会保险法(讲义)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 计算。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PPT文档演模板
社会保险法(讲义)
生育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 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 险费。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 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 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 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 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09年国务院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文件 ,2010年参保人数达0.67亿。 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始自行试点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 险制度(有的与“新农保”合并实施)。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03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意见》,2010年参加人数达8.3亿。 2007年国务院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文件 ,2009年全面推开,2010年参保人数达1.86亿。
社会保险法(讲义)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1/30
社会保险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课稿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课稿课件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纳。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 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一,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 就医,由现行规定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 工在领取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的可 以申领少量的医疗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 金,改为全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从而提高了失业 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七、《社会保险法》完善了社会保险 费征缴制度
▪ 第一,规定了社会保险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征缴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讲 课稿
八、《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制度
▪ 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 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 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 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 务院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社会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 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 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5、怎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数额根 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 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按现行政策, 社会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 1%。 计算公式为: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 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解释3】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15年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15年就可以不 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15年 (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 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用 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 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法总结二十 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 享受条件和调整机制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并规定了 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制度。根据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试点这一重大实践进展,本法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的主要制度作出规范。此外,本法还规定国家建立 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授权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逐步 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社保法律小讲堂(2篇)

社保法律小讲堂(2篇)

第1篇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公民收入进行分配,形成专门基金,用以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社保的相关法律知识,以下将针对社保的五个险种进行简要介绍。

一、养老保险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二节对养老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

2. 参保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 养老金待遇(1)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2)过渡性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等因素计算。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4. 退休年龄(1)男性:60周岁。

(2)女性:50周岁。

(3)特殊工种: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二、医疗保险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三节对医疗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

2. 参保对象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医疗保险待遇(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

(2)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

(3)住院医疗待遇。

(4)生育医疗待遇。

三、失业保险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失业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

2. 参保对象失业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3. 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金。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四、工伤保险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五节对工伤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

2. 参保对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部分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 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柯晓君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柯晓君

社会保险法与税法的协调问题
社会保险法和税法在保障民生 方面具有共同目标,但在具体 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协调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两部法律的征 收对象和目的不同,导致存在 一定的冲突和重复征收问题。
社会保险法规定各类社会保险 的缴纳方式和标准,而税法则 规定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的征收方式和标准。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两 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明确各自 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减少重复 征收和矛盾冲突。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失业保险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 保障和再就业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的待遇包括失业补助金、职 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
失业保险的参保方式是通过工作单位 或个人自愿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因工作受伤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工伤津贴 和残疾赔偿等保障的社会保险制
度。
工伤保险的参保方式是通过工作 单位或个人自愿参保,缴纳工伤
保险费。
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 销、工伤津贴、残疾赔偿和抚恤
金等。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女职工提供生育医 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障的社会保
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参保方式是通过工作 单位或个人自愿参保,缴纳生育
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 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等。
社会保险的参保方式
个人参保
个人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 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 保险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个人和单位应当监督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 情况,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社会保险整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财 政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
调整程序
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 策程序,确保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社会保险讲义

社会保险讲义





2、扩大的养老保险覆盖面 《草案》增加了增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 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 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合并实施。



三、社会保险法的几个突出亮点 1、统一缴费、全国统筹 现在有的地方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构不统一,影响了征缴效率,增加了征收成本, 同时也不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社会保险 法》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 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现行的统筹层次为省级统筹。《草案》规定: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 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 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2009 年,全国要做到省级统筹,2012年要做到全国统 筹。
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



1951年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实 行退休制度, 1978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78(104) 号文《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 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比较规范的职 工退休制度,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后,按本人工资 的一定比例享受退休待遇。这一制度,保障水平 低,覆盖范围少,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缺乏资金 保障。 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 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 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相结合的制度。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

《社会保险法》重点解读-PPT课件

《社会保险法》重点解读-PPT课件
• 1、男女年满60周岁; • 2、缴费年限满15年(含一次性足额缴纳的),不满15年又不予以补
缴的,不享受统筹地区养老金待遇);
• 3、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4、成年子女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养老金组成。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 • • 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工伤保险待遇
• 1、工伤认定的关键
1、一个关系
工伤前提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三工因素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的 四个关键点
3.无过错原则 4.举证责任倒置 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不影响工伤定 性,但自杀或自残的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不是工伤
2、七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社会保险法的概念

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
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
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与制定过程
• 立法背景 • 1、政治基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2、经济、社会和群众基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 对分享改革开放成果提出新的更高的期盼。 • 3、现实基础—调整社会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国民消费,加 速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 4、实践基础—社会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取 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颁布实施 • • • • •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 2019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社会保险法解读讲义知识讲解

社会保险法解读讲义知识讲解

社会保险法解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大型普法公益讲座 主讲:曾国熊社会保险法—国之大法 含义:国家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 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 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十六年铸一法——社保法立法的艰辛历程 吴邦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形成 吴邦国出席 2011年 1月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 上讲到: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 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 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 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国 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 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社会保险法 社保法的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五章失业保险 Ze/r' 、.、、>: 生育保险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一、社保法立法原则贯彻落实党的重要决策和战略部署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确立框架, 循序渐进 二、社保法给老百姓带来什么?首次制定社保“基本法” 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漫游” 基本养老保险首次确立“全国统筹” 强化征收确保百姓“保命钱”不落空 加强监管“盯牢”百姓“保命钱”2.1、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得以建立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 57 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 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 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保险法解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型普法公益讲座主讲:曾国熊社会保险法—国之大法含义:国家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十六年铸一法——社保法立法的艰辛历程吴邦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吴邦国出席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讲到: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社会保险法社保法的构成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一、社保法立法原则贯彻落实党的重要决策和战略部署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确立框架,循序渐进二、社保法给老百姓带来什么?首次制定社保“基本法”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漫游”基本养老保险首次确立“全国统筹”强化征收确保百姓“保命钱”不落空加强监管“盯牢”百姓“保命钱”2.1、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得以建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57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现信息联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第62、63条)强力手段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对欠缴的可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63条)2.2社保转移有据可循养老: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医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3、统筹城乡,全民覆盖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和居民都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纳入法律框架,预留两者合并实施的空间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和其他职工一样,参加社会保险。

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我市未成年人享受医保保障本市高中(含珠海市技工学校、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珠海市卫生学校、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

以及本市户籍的在册学生及儿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实行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定额缴费,市、区财政定额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

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定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90元参保人自缴费次月1日起所发生的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家属统筹医疗儿科用药补充范围》的药品以及符合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我市大学生也能享受医保?!参保后大学生可享受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按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参保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可视为连续缴费时间2.4、老百姓维权更便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形(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3)其他依法可复议、诉讼行为。

广东现行社会保险争议的规定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社保待遇损失的。

2.5、群众办事更方便设立社保经办机构及分支、服务网点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我市不再有“天价”社保补缴金三、社保法六大看点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老百姓待遇改进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政府肩负更大责任管好老百姓养命钱加大社保违法成本亮点一: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交养老金划算吗?——以深圳为例假设一员工缴费年限30年,按最低工资1320元缴纳,缴纳比例为21%,一年缴交3324元,30年缴纳了9万元。

其中21%中的8%计入个人账户,为105元×12=1267元,再乘以30年,约为3.8万元。

假使他60岁退休,则除以系数139,即是个人账户每月计发金额,为274元。

基本养老金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按2010年深圳月平均工资(4000元)计,为800元,每个退休职工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是274元+800元=1074元。

一年是1.2万元,10年12万元。

现在深圳平均养老年龄为73.8岁,肯定比30年交的9万元划算。

目前深圳退休职工平均所拿的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

养老保险接续的思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依照前条规定延长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已经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再办理一次性补缴或者延长缴费手续亮点二:老百姓待遇改进大生得开心病得舒心老得安心走得放心失业定心残不伤心3.1、生得开心——生育保障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的前提条件和待遇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3.2、病得舒心——医疗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象不同: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不同: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3.3、老得安心——基本养老保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多样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珠海养老保险一次补缴15年即可领养老金——已有2458老人受惠1、年龄条件:2010年12月31日前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

2、户籍条件:申请补缴时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

3、劳动关系条件:曾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补缴的年限将达到15年,并可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从2011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补缴年限如何确定?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年限越长、年龄越大,可补缴的年限越多。

补缴年限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年限为依据,同时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因素。

如65岁的男性户籍年限为10年,补缴年限则为10年,63岁的男性户籍年限为15年以上,补缴年限为13年。

补缴年限最高为15年,最低为5年。

如果申请人男未满65周岁、女未满55周岁或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可补缴的年限将达不到15年,因此补缴后必须按月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达到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缴纳费用目前为每月195元该补缴多少钱?一次性补缴所需缴纳费用为补缴基数×补缴比例×补缴年限。

补缴基数为1998年至2009年广东省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平均值(1083元),缴费比例为18%,补缴年限最高为180个月(15年)。

如符合补缴15年条件的老年人,需一次性补缴1083×18%×180=35100元左右。

补缴金额最高为15年补缴年限35100元,最低为5年补缴年限11700元。

养老金如何计发?申请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从缴费满15年的当月(以缴费到账之日为准)起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从申请人申领的次月起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养老金新计发办法计发。

80岁以上为825元/月,70-80岁为775元/月,60岁为609元/月。

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申请人补缴后,按申请人补缴基数总额的8%计入其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即补缴年限15年缴纳的35100元补缴金额中有15595元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亡故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此补缴是否合算?!!以补缴年限15年,缴纳35100元为基础按70-80岁每月享受775元计算只需要46个月即回本!A、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B、基础养老金怎么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缴费指数=本人缴费工资/缴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实际上是所占比例)C、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2)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老办法指数计算到2001年6月30日,缴费年限计算到1998年6月30日)(视同缴费账户的计算原理:按1993年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每年计算8%,按10%的记账利率算到2006年6月)(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139、170、195)D、退休后可以领多少钱?(一)按全省平均工资缴费1. 缴费35年,利率按5%计算,则:基础养老金=(1+1)/2×1%×35=35%(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0.69%×35=24.2%(省平)合计:59.2%2. 缴费15年,则:基础养老金=(1+1)/2×1%×15=15%个人账户养老金=0.69%×15=10.35%(省平)合计25.35%D、退休后可以领多少钱?(二)按300%全省平均工资缴费1. 缴费35年,则:基础养老金=(1+3)/2×1%×35=70%个人账户养老金=0.69%×3×35=72.45%合计:142.45% (省平工资)2. 缴费15年,则:基础养老金=(1+3)/2×1%×15=30%个人账户养老金=0.69%×3×15=31.05%合计61.05% (省平工资)D、退休后可以领多少钱?(三)按60%全省平均工资缴费1. 缴费35年,则:基础养老金=(1+0.6)/2×1%×35=28%个人账户养老金=0.69%×0.6×35=14.49%合计:42.49% (省平工资)2. 缴费15年,则:基础养老金=(1+0.6)/2×1%×15=12%个人账户养老金=0.69%×0.6×15=6.21%合计18.21% (按省平3030算为551.763元)3.4、走得放心——死亡抚恤3.5、失业定心——失业保障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