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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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实施
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41号)精神,2017年我区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1月。
三、参加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会、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他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
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深入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珍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和民族精粹,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三)“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寻访红色足迹”。
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四)“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传承人”。
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通过各种形式,将家乡的非遗文化告诉身边的人,利用新闻媒体手段,广泛传播。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我的家风故事”
鼓励中小学生收集自己家族中的优良家风故事,通过征文、演讲、主题班会、微视频等形式进行展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孝顺、坚韧
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质,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培养学生先大家后小家、为大家舍小家的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六)“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英雄在我心中”
通过宣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阅读英雄革命家书,走访革命后代,举行歌咏比赛和文艺演出等,引导学生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传承和弘扬无私无畏、精忠报国的英雄精神。
五、活动要求
(一)分工负责,有序推进。因本项活动涉及内容多,时间跨度长,各学区、各中小学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做好各项活动的分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及时保存有关照片或影像材料,整理归档。
(二)注重导向,严格把关。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的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始前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校要积极搭建活动展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或学区组织班级、年级、学校到校外活动场所进行
比赛和展示,选出优秀作品或选手参加区级、市级组织的比赛。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保障
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区教育局成立港南区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活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莫桂才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斌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卢永红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杨泽冰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丘爱芳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各学区办主任、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教育股,其中“墨香书法展示、小小传承人”活动由教研室负责指导落实,其它活动由教育股及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指导落实,各学区、各高中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高中、各学区、港南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各镇中心学校少年宫要在2017年11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活动影像材料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篇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坚定文化自信,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2017年,省教育厅继续在全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内容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活动分为3个系列,分别是“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和“寻访红色足迹”,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
四、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
五、名额分配
1.“小小百家讲坛”“寻访红色足迹”名额,按各地中小学在校生总数占全省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予以分配。
2.“墨香书法展示”活动分为小学硬笔、毛笔,中学硬笔、毛笔,教师硬笔、毛笔。辖8个及以上县(市、区)的省辖市报送作品36件(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