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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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承包人实施方案
(一)概述
1、项目简要介绍:
2、项目范围:
3、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1.1质量目标
1.1.1勘察质量目标: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规范(规程)、相应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1.1.2设计质量目标: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1.1.3施工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4工期目标
在总工期日历天内依序施工,争取提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
1.1.5造价目标
我公司始终站在为业主优质服务、为业主着想的角度,树立工程管理全局观念,通过优秀的人才、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充分的设备投入、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大量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全部系统的策划和部署、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使本工程成本和造价得到最为有效的控制。
①在工程(经批准的)投资总额范围内,采取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方法,控制工程造价。
②实行招标采购制度,引进市场价格竞争,降低工程造价
③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降低变更费用。
1.1.6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率100%。
1.1.7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青海省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法规等管理规定执行,使该工程成为我公司“企业形象示范工程”,并使本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成为我公司新的样板和代表性工程。
2、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我公司中标该项目后,将与勘察、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的框架下,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现场建设实施的实际需要,
联合组建“青海省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
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由总承包方派人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下设总承包部和勘察设计部,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和工程设计,总承包部下设工程部、质安部、计划材料部、财务部和办公室共五个部门,其中工程部下设测量队和试验室,勘察设计部下设勘察室和设计室。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资金、生活服务等管理工作,并直接组织、调度、协调作业层施工。项目部内做到有责、有权,协调有力,负责处理各类问题,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本项目正常实施而设立的组织机构详见图
3、项目阶段划分
项目各阶段EPC总承包工作见下表:
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字的要求
5.1工程设计阶段要求
5.1.1设计必须要满足施工实际的需要,尽量详尽、准确;设计交底要听取发包人、监理及施工分包商的意见,完善设计,使项目尽善尽美。
5.1.2设计应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5.1.3设计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本承包人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5.1.4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的需要。
5.1.5设计优化,使本设计既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要求。
5.1.6设计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5.1.7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
5.1.8设计应与发包人沟通建立设计变更程序,并在实施中认真履行,有效控制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
5.1.9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承包人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限额设计指标;设计进度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并应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验收等的进度协调;制定目标的依据确切,保证措施落实、可靠。
5.1.10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满足
施工要求,并可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发包人。
5.1.11确保合同约定的设计出图时间表和各阶段审批环节。
5.1.12拟定本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控制项目总投资,确保质量和进度。
5.1.13及时与图审单位沟通,完善和修改施工图,尽早通过图审,获得施工图审批机构意见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审图报告。
5.1.14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碰、缺。
5.1.15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5.1.16施工阶段设计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2施工阶段工作要求
5.2.1采购工作要求
(1)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数量要准确、执行标准要明确、供货日期要符合进度的要求。
(2)对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考察,供应商必须满足设备、材料质量、工期的要求。
(3)签署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要符合采购技术文件的规定,还要明确供货商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的指导及质量不符合应承担的责任。
(4)设备及材料的开箱验收及进场验收要严格、细致,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使用;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要及时、齐全并请监理
及时签字确认。
(5)发包人(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范围,由总承包方(乙方)采购、检验、实施的材料设备严格在范围内采购。
5.2.2施工过程阶段
(1)施工阶段主要工作为完成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管理,分项、阶段验收管理,按要求的工期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文件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经批复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验收,按合同和监理要求完成验工计价资料。(3)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所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时应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并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并对中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4)施工阶段要对工程进度、工程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过程和环节的控制,确保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5)设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2.3验收交付阶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