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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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或场地及院落等(以下简称或代称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租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坐落于※※省※※市※※区※街道(村)※※号房屋(包括:□房屋/□场地(非土地)/□院落/□其他构筑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因实际情况特殊,双方约定不进行标准测绘,实际交付以双方认可的示意图为准,图测面积※※㎡。图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同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3.装修情况:该房屋现有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一),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承租房屋未被抵押或查封。
(二)房屋用途
1.该房屋用途为※※※※。
2.乙方不得从事超过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承包、合作经营;不得擅自指定第三方实际使用(交由下属、附属企业使用的应取得甲方书面许可),而自己并不实际使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建“店中店”。
3.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有免租期/□无免租期,免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房屋(含配套设施、设备)。
2.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有意继续承租,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由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费用
(一)租金: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础租金,二是提成租金,三是递增租金,三者可组合或选择使用。
1.基础租金。单价为每日¥※※元(大写:※※※※元)/㎡,折合房屋基础租金共计为¥※※元(大写:※※※※元)(□年/□半年/□季度/□月)。
2.提成租金。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房屋基础租金外,还可(□不适用/□适用营业额提成)支付如下提成租金:
营业额提成(房屋用途为经营类适用)
乙方年度营业额(房屋内)超过下限¥※※元(大写:
※※※※元)且在上限¥※※元(大写:※※※※元)以下,则上、下限之间营业额部分,以※※%的比例作为抽成;乙方年度营业额(房屋内)超过上限,则超过的营业额部分另以※※%的比例作为提成租金。
3.年递增租金
(1)首年租金为房屋基础租金(并按前述约定是否适用营业额提成)。
(2)其它各年租金为上年租金×(1+※%的增长率)。
(二)房屋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于(□招投标/□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双方约定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且退款方式应
符合甲方所执行的财务制度。
2.房屋租赁保证金用途
(1)合同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房屋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
②乙方未缴纳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③乙方违约形成的违约金等;
④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不合格,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乙方过错引起的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后,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含当日)※日内,应补齐房屋租赁保证金。逾期不补足的,依照未按约定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处理。
(3)如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可视情节提高乙方的房屋租赁保证金。
(4)合同期满或合同非因乙方原因解除时,在乙方结清经营期内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并完成房屋清退手续后甲方将剩余房屋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三)其他费用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与该房屋有关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网络宽带费等费用,均按国家及※※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证(有关部门费用提价时,因非甲方擅自提价甲方无需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物业费(综合管理费)按¥※※元(大写:
※※※※元)/㎡•月的标准收取,指最终必须分摊给乙方的基本服务及设施的费用,包括洗手间、公共区域公共通道、公用事业、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以及统一收银系统(以下简称POS系统)的维护服务费(以实际提供服务为准,甲方不逐
项分劈各项服务费用的金额明细)。
未使用POS系统的综合管理费不进行核减,POS终端需另行支付费用。
(2)水电费用
①承租期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用水、用电量(无法安装水、电表的,按租用面积比例分摊)水为每平米¥※※元(人民币大写:※※※※元),电为每平米¥※※元(人民币大写:※※※※元)代为收缴水电费用。水电费均按照※※供应部门制定的用水、用电价格另加收※%的管理费用于弥补代收代缴产生的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损耗、干线相关设备维修、税费等成本。
②乙方装修期间,乙方自行缴纳水电费,如应乙方或施工单位要求,甲方可代为收取(仅提供一般收据,不加收任何费用)。
③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日内支付上述费用。
(3)电信、网络、银联费用
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电信、网络、银联等费用。
(4)制冷、供暖费及设备维护费
制冷、供暖费及设备维护费标准均按照※※供应部门制定的标准,于制冷、供暖期前收取(乙方按面积比例分摊)。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物业费、水电费据实收取;房屋返还甲方时已进入制冷和供暖期的,制冷、供暖费及设备维护费按全额收取(未发生部分不予退还)。
四、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半年□季度□月)度和(□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方式向甲方(□一次性□分期)支付房屋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款凭证。
(二)付款日期及要求
1.首期基础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其余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