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迁往城市进行务工。
这其中,不少进城务工人员会携带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是指为了保障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并接受良好教育所制定的政策和措施。
在我国,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政策的落地和执行效果。
此外,也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的公正和透明。
其次,随迁子女入学的准入政策和条件。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普遍要求随迁子女具有合法身份、符合城市户籍条件以及年龄要求等基本条件。
同时,也要求随迁子女家庭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合法租赁合同或暂住证明。
这些政策和条件的制定旨在保障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入学环境。
第三,随迁子女入学的优先权。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些优先权政策。
例如,将随迁子女纳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优先安排由学校统筹划拨教育资源,确保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
同时,加大对乡村学校补助力度,提高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第四,随迁子女入学的教育保障措施。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还采取了一些教育保障措施。
例如,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杂费补贴力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同时,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心理辅导和关怀,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
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农村学校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整合。
总之,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对于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解释和执行问题、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随着父母从农村进入城市居住,享受城市户籍待遇的未成年子女。
由于他们的父母在城市中务工,这些随迁子女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教育困难,他们在享受城市生活的同时,也需要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确保这些孩子能够平等接受优质的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教育素质。
二、目标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3.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融入感和归属感。
三、主要内容1.完善政策支持(1)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2)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学杂费,并制定相关补贴政策,保障其学习的基本需要;(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资助基金,用于资助其教育费用和必要的学习用品。
2.教育资源保障(1)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供给,增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为有特殊需求的随迁子女提供专门的教育服务;(2)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中,合理划定学校教育用地,保证足够的教育资源;(3)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协调和整合,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3.教育管理支持(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其教育信息的完整和流转;(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为随迁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服务;(3)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重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补助资金;2.加强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分配;3.加强与农村学校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城乡教育的协同发展;4.建立健全随迁子女的教育信息管理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5.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随迁子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五、督导机制1.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委员会,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导和协调;2.每年对各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3.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门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堰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蕉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区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
1、上栗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县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9、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区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上栗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根据我县教育资源状况,确定公立、私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为了落实国务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体现为最底层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巩固我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一、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
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地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被县教育局分配到我校入学,我校无条件接收。
具体程序如下:农民工子女持暂住证户口或暂时居住地证明及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及县教育局的派遣证到我校申请入学。
如我校的生源紧张,我校将上报到教育局主管部门,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二、保障农民工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的原则,农民工子女有平等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他1/ 2们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评优、评奖、入队的资格;同等地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对学习后进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同样给与尊重,同样进行帮助。
学校将广泛开展“献爱心”、“结对子”等活动。
尊重、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籍管理工作农民工子女建籍,统一管理,登记在册。
坚持定期上报,底数清晰。
做到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办法义务教育证书。
确保所有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流失。
四、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救助制度积极响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号召。
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相关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务工作,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带着自己的子女来到城市。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问题上面临很多困难,导致教育机会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起,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
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随迁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因户籍制度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2.公平原则:通过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相同的入学条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3.适应原则: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4.就近原则:尽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学校,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工作方案1.宣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
2.拓展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随迁子女参与城市入学的需求。
3.接收学校配套:对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添补,确保能够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
4.教育机会均等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条件,不将户籍作为入学的唯一标准。
采取措施,如分配额度或增加班级数量等,确保入学机会的公平。
5.个体化教育支持:对于随迁子女,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例如开设专门的辅导班,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城市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于新来城市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6.学校跨区划招生:允许随迁子女跨区划招生,即不限制随迁子女必须就读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允许他们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就读。
7.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有关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方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方法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问题,我提出了以下方法:第一,制定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
政府应该制定针对该群体的入学政策,明确学生的录取标准和程序,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
政策制定应该考虑到进城务工人员的特殊情况,例如他们的户籍不在城市、父母工作时间不规律等,尽量简化入学手续,降低门槛,提高他们的入学机会。
第二,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资源。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规模和需求,政府应该相应增加随迁子女所需的学校资源,包括建设新的学校、增加教师和教室等。
此外,也可以考虑将现有的学校资源合理分配,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容纳一定数量的随迁子女,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第三,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培训。
许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环境中,可能存在教育水平较低的问题。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学校的学习环境,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班,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加强他们的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
同时,也应该鼓励城市学校为这些学生提供专门的补习、辅导和支持。
第四,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得到正确有效的解决。
这包括建立统一的入学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录取流程和透明度,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机会。
同时,也要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监督,确保学校不歧视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增加学校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建立管理机制;学校应该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和良好的教育环境;社会应该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随迁子女的全面发展。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介绍该文档旨在说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带着他们的子女来城市定居。
为了保障这些子女的教育权益,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一、政策背景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的。
这些政策和法律旨在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申请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满足以下条件:1.子女年龄符合城市教育局规定的入学年龄;2.父母在城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居住证明;3.父母具备相应的学籍信息或居住证明,能够证明子女与其享有合法的亲子关系。
三、申请材料和程序申请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子女出生证明;2.父母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3.父母的居住证明;4.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程序如下:1.父母收集并准备好申请材料;2.按照招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3.学校审核材料是否完整,有无异议;4.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安排面试或笔试等入学考试;5.学校根据面试或考试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四、入学安排和保障一旦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获批,学校将安排相关入学事项,并提供以下保障:1.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2.提供专门的学习支持服务,帮助随迁子女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3.提供特殊的个别辅导,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4.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关爱,保障随迁子女的身心健康。
五、家长参与和监管学校鼓励随迁子女的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子女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发展。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将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行监管,确保相关政策的实施有效。
六、评估和调整为了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满足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
以上就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的相关内容。
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有关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入学对象1.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县(市、区),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我校所在地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入学:(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工作、经商、投资等,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有稳定收入来源,并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入学条件。
三、入学程序1. 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报名。
2. 审核与录取: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予以录取。
3. 登记与注册: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学校为其办理学籍登记和注册手续。
四、入学保障1. 学校要按照“就近、平等、公开”的原则,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
2. 学校要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室、设施设备、教学活动等。
3. 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五、管理与监督1. 学校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2. 学校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 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西佛镇古洞小学2014年9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加强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校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四)实施办法1、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校教育局报名,再由校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校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学。
3、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对拒收符合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和违规收费的学校,校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台安县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入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条件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具有我国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城市务工、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城市务工、居住满一年(以居住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为准);(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城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为准);(3)符合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要求。
三、入学程序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城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入学保障1. 流入地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
2. 公办学校应优先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
3. 流入地城市政府应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的投入,改善其教育条件。
五、管理职责1.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
2. 学校负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教育和管理。
3.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责子女的监护和教育。
六、监督检查1. 流入地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流入地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局关于做好XX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内容,为切实保障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顺利完成我区XXXX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任务,特制定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XXXX年入学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根据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
二'入学办法1.教育局对已申办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将“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年限)”作为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依据。
2.满足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端口”选择1所的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
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三'学位统筹1.科学设置计分项,对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申请资料”逐项打分。
(1)详见“附件4-1”《xxxx年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小学资料审核计分表》。
(2)详见“附件4-2”《xxxx年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初中资料审核计分表》。
2.现场审核对“申请资料”计分。
申请资料为:(1)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户口簿。
(2)计分资料(二选一)。
①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近六年的IC卡居住证、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连续缴纳的近三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局出具)。
②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近六年的IC卡居住证、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作为法人代表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近三年的有效营业执照。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了大城市中一个重要的人群。
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是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介绍随迁子女入学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首先,我国采取了更加开放的政策,放宽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外来人员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可以按照本市居民的身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随迁子女入学创造了条件。
此外,一些城市还在教育资源配套上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政策。
例如,北京市实行了不分城乡户口的“一郊区一中心”的政策,通过建设郊区教育中心,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其次,我国也加强了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确保随迁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于2024年发布了《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
这份文件明确了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入学的程序和要求,为随迁子女的入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同时,教育部还对各地的入学政策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此外,我国还加强了对随迁子女的教育资源保障。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地要加大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投入,提高其教育质量和设施条件。
同时,教育部也鼓励城市学校增加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比例,为他们提供更多入学机会。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随迁子女学校和教育支持基金,提供奖学金和资助金等方式帮助随迁子女解决入学和学习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为随迁子女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和更好的教育保障。
然而,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需要继续加强管理和改进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实现自己的发展潜力。
小学学校随迁子女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也跟随父母来到城市就读。
为了保障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确保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促进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的交流融合,增进社会和谐。
三、制度内容1. 招生政策(1)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随迁子女招生名额,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 入学手续(1)随迁子女入学需携带户口簿、居住证、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学校在收到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后,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确保随迁子女尽快入学。
3. 教学管理(1)学校应针对随迁子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
(2)学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对随迁子女的教育教学能力。
(3)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
4. 生活管理(1)学校要为随迁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宿舍、食堂等。
(2)学校要加强生活管理,确保随迁子女的生活安全。
(3)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生活需求,开展关爱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5. 毕业管理(1)随迁子女毕业时,学校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
(2)学校要为随迁子女提供升学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升学。
6. 沟通协调(1)学校要定期与随迁子女家长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解决问题。
(2)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关注和支持随迁子女的教育。
四、制度执行1. 学校成立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学校定期对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工作实施细则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观山湖区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这个实施细
则中的一些内容:
1. 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人员,并在观
山湖区居住满一定期限。
2. 申请人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并按照
相关规定提交入学申请。
3. 申请时间和地点: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入学申请。
申请时
间通常是每年的指定时间段,地点通常是指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校。
4.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或学校提交一系列申请所需的资料,如申请表、
户口簿、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
5. 学校分配:根据申请情况和相关政策,观山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会根据学位情
况和入学条件将学生分配到具体的学校。
6. 入学条件:观山湖区会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如年龄要求、学历要求等。
7. 监护责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履行相应的监护责任,
包括签署相关教育协议、参与家校合作等。
8. 其他规定:根据观山湖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还可能包括其他规定,如学校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入学政策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并非具体的实施细则,只是根据常见情况给出的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根据观山湖区的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如果您需要查阅具体的实施细则,建议联系观山湖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校进行了解。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2023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中接受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十分必要。
二、义务教育范围和对象⒈基本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并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布局,解决义务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
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对象指的是那些随父母或其它近亲属随迁到城市,具有义务教育年龄的户籍与非户籍学生。
三、学校招生和管理机制⒈学校招生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学校招生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
⒉学校管理机制简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手续,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学籍管理和信息共享,确保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就近入学原则⒈就近入学原则的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就近选择学校,确保他们能够在离家较近的学校接受教育。
⒉就近入学原则的落实通过建设足够数量的学校和对学校布局的优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五、教育质量保障机制⒈师资保障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素质和教学水平。
⒉教育资源保障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教育投入,增加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提升其教育质量。
六、家庭支持与社会关爱⒈家庭支持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积极参与子女教育,提供必要的教育费用资助和生活帮助。
⒉社会关爱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社会关爱,包括心理关怀、文化熏陶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附件: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实施办法⒉城市义务教育资源分配方案法律名词及注释: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的是那些随父母或其它近亲属随迁到城市,具有义务教育年龄的户籍与非户籍学生。
⒉基本公共教育资源:指的是提供教育服务所需的各类资源,包括学校、教室、教材、教师等。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堰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小学、初中阶段的适龄儿童。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学校对随迁子女就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随迁子女享有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
2.就近原则:在符合就学条件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排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3.规范原则:学校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规范随迁子女入学、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四、入学条件1. 父母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2. 父母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
3. 父母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4. 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
五、入学程序1. 父母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
2. 学校审核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根据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4. 学校为随迁子女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学籍管理1. 学校为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信息沟通。
2. 随迁子女学籍变动时,学校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3. 学校对随迁子女学籍信息进行保密,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七、教育教学管理1. 学校将随迁子女纳入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
2. 学校关注随迁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
八、经费保障1.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随迁子女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资源。
2.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帮助。
九、监督与评估1. 学校定期对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学校对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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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
制度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
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
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区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学校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
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在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一部分经费,改善其办学条件。
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