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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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

浅议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摘要:在介绍契税、耕地占用税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在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0-0265-01一、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1.耕地占用税(1)耕地占用税的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个人或单位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意义。

征收耕地占用费的目的是: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保护农用耕地。

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生产活动的稳定发展,通过有效的经济手段减少耕地乱占滥用现象;耕地用于非农业活动所得的耕地占用税,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

(3)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主要有:①特定性。

兼具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的性质;②一次性。

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③区别限制性。

不同地区的税率不同;④开发性。

耕地占用税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2.契税(1)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在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时,向承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和单位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契税的特点。

契税除具有税收的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①房屋、土地权属每转移一次,就要征收一次契税;②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

二、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1.契税、耕地占用税缺乏规范的计税依据①征管部门只凭借国土资源部门开的“缴费通知单”收税,未掌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依据资料,导致征管部门缺乏征收主动权;②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办法和机制核实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③缺乏有效机制确定或评估房屋、土地契税计税价格。

2.行政干预较多且相关部门缺乏有效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契税,但是很多政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来客商投资搞开发,其中很多政策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权限,导致应收的税款难以尽收,造成税收流失,主要表现在:①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减免特定项目的有关税收或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名义减免税收;②相关部门缺乏有效配合,不能真正做到“先税后证”,房管或国土部门存在越权减免税的现象。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政策解读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政策解读
毛共和国契税 暂行条例》 《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契税暂行条 例细 叫》 《 、湖南省契税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 收征 收管理 答: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按下列情形依次确定 : 申请批准 经 占用耕地 的 ,纳税 人为农用地转 用审批文件 中标 明的建设用
去》 及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 、 市有关规定 , 编辑 了耕 地占
() 3 个体工商户 、 农村居 民和其他公 民。
五 、 耕地 占用 税 纳 税 人 的确 定 原 则是 什 么 ?
兑收收入 , 我们依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耕地 占用税暂行条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南省 实 、湖
企业 、 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
危<中华人 民共和 国耕地 占用税暂行条例 >办法》 《 、业建设。 3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 、
七 、 地 占用税 计 税 依 据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耕
答 : 地占用税 是国家税 收的重要组成 部分 , 耕 具有如下 四 个特点 :
答 :耕地 占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
答: 下列情形 免征耕地 占用税 : ( ) 一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
( ) 校、 二 学 幼儿 园 、 老 院 、 院 占 用耕 地 ; 养 医
为 8元至 4 元 ; 0 ( ) 三 人均耕地超 过 2亩但不超过 3亩 的地 区 , 每平方 米为
6 至 3 元 O元 ;
十 二 、 地 占 用税 有 哪 些 减 征 规 定 ? 耕
各地 区人 均占有耕地面积 的多少和经济发展情况 ,规定高低 不同的耕 地占用税 适用税率 。 一般来讲 , 经济 发达 、 口稠 密 、 人

房地产业耕地占用税契税政策解读

房地产业耕地占用税契税政策解读

⒈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契税政策
⑷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 制企业划拨用地的,不适用企业改制重组的有关政策 规定,对承受人是否按规定征收契税。 ⑸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用途, 不再属于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 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或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 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㈡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涉及的契税和耕地
占用税税收政策
⒈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契税政策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 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是否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环节的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用或者土地收益。 ⑵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是 否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 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环节契税政策
⑶甲方拥有土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的,乙方获 得了甲方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转 移,应对乙方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为乙方取得土地 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⑷以土地权属抵债,经司法机关裁定,土地权属归金 融企业所有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对 法院裁定后虽未执行,因土地权属已发生转移,也应 征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院下达裁定书的当 日,计税依据按照该宗土地的评估价格确定。
2.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耕地占用税税收政策
以出让方式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具体规定同上 .
3、依据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 人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契税知识讲座》PPT课件

《契税知识讲座》PPT课件

2018/11/20
4
一、契税的基本概念
(一)契税的概念 • 什么是契税? *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 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土 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 * 它的要点有两个方面: * 1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请 问 土 地 出 租 是 否要缴 纳 契税 ) 这 是一个 重 要的要 点 。 2 、纳税人: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是承受方而不是出让方,像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往往是取得收入一方缴纳税款。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 1997年7月7日发布,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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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条例规定的5种方式外还有4种方式转移土地房屋 权属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 征收契税(细则第八条):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土地增 值税)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 3、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奥运村)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

----(国税函〔2008〕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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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 2.以作价出资方式使用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 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征收契税,计税依据应按其作价 出资额计征契税。一般都会有个协议,房 产土地作价出资相当于多少钱就按这个出 资额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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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银行房屋及土地 行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同样构成契税纳税人。 因此税务机关要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人征收的契税, 即一方面向银行(转让方),另一方面向某房地 产公司(承受方)征收契税。

中国税制全新PPT 第十七章 耕地占用税

中国税制全新PPT 第十七章 耕地占用税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 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 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国务院令第511 号)。各地平均税额如下表所示:
地区
每平方米平均税额(元)
上海
45
北京
40
天津
35
江苏、浙江、福建、广东
30
辽宁、湖北、湖南
25
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
地或农用土地(2010年注税) 。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占用之前 3 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 也视为耕地。
第二节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 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务院令第511号)。
二、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 耕地(国务院令第511号)。此处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 物的土地。
设立一家分公司,共计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修建
幼儿园、2000平方米修建学校,当地耕地占用税税额为20元/平方米。
该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元。
A.244000
B.260000
C.284000
D.300000
【答案】A 【解析】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税,应纳税额=(15000-8 00-2000)×20=244000(元)。
二、减征耕地占用税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 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 占用税(国务院令第511号)。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 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国务院令第511号)。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 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49号)。

两税基本政策

两税基本政策
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具有自身特点: 具有自身特点: 第一,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土地房 第一,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一次契税。 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一次契税。 第二,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第二,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 是买方纳税。 是买方纳税。
第一节 契税概述 四、契税的作用
第一节 契税概述
二、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 权属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权属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
第一节 契税概述 三、契税的特点
税收共同特点: 税收共同特点:
下列方式,视同转让、买卖、赠与: 下列方式,视同转让、买卖、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 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第三节 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3、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 、 日起, 年 月 日起 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税率为 %。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税率为1%。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税率为 4、2009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商 日起, 、 年 月 日起 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 。其 余税率调整为3%。 余税率调整为3%。 5、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 、 年 月 日起,对个人购买 日起 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 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 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 普通住宅,减按1 税率征收契税; 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耕地占用税讲义》课件

《耕地占用税讲义》课件

对投资和经济活动的影响
抑制过度投资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增加了投资成本, 抑制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行为,防止 经济过热。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促使高污染、 高耗地产业转型升级,向绿色、低碳 、高效方向发展。
05
耕地占用税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耕地占用税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优化税制结构
通过改革,使耕地占用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制度,明确税收征管流程和规范,提高税收 征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 数据互通,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强化税收宣传和培训
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征收管理水 平,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证明材料
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需提 供土地使用证明、农业生 产经营证明、灾害证明等 相关材料。
审核与批准
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 准并执行减免。
优惠政策与减免规定的实施效果
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 的免税政策有助于降低农 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生 产积极性。
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与计算方法
税率
实行定额税率,根据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如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耕地,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 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等,可以享受 减税或免税的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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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
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 2 页共 6 页
第 3 页共 6 页
第 4 页共 6 页
第 5 页共 6 页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日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
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
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
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
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
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第 6 页共 6 页。

《耕地占用税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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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局要求,层层上报到省 局办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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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2、票证管理
从2021年1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完税票 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 完税证”,其中耕地占用税征管中的纳 税通知书、纳税申报表、减免税申请审 批表等文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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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3、新旧政策衔接
凡2007年12月31日前批准占地的,仍按原政策征税; 凡2021年1月1日后批准占地的,按新条例规定征税; 凡2007年12月31日前未经批准占用耕地,2021年1月1日 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到的,仍按原税额标准征税; 凡2007年12月31日以前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一直未交 纳耕地占用税,2021年1月1日以后获得批文的,按新条 例规定征税。
2021年一季度累计入库耕地占用税23452万元、 同比增加18242万元,同比增长350%。(增长排 第二,城镇土地使用税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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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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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修订背景
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中央明确提出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 加强税收调控作用的需要 旧条例本身的缺陷需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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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条例解析
7. 减免税政策
《条例》第八条规定: 军事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免征耕地占用税 注意:构成医院条件P84、P123、P124;幼儿园免税 范围P82、119;养老院P82、83;军事设施规定P78、 P125;学校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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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九条规定: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
地需要减免耕地占用税的,由区(市 )县地税局直接审批,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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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用地减免
• 圈内用地或分批次用地:城市和 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P74

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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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例●判断】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纳税人住所所在地 申报纳税。( )
【答案】错误
感 谢 观 看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 申报纳税
【课堂练习】
【例●单选】甲企业经批准新占用一块耕地建造办公楼,另占用一块非耕地建
造企业仓库。下列关于甲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有关处理,说法
正确的是( )。
未经批准 实际用地人
【课堂练习】
【例●单选】下列各项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 A.占用市区工厂土地建设商品房 B.占用市郊菜地建设公路 C.占用牧草地建设厂房 D.占用果园建设旅游度假村
【答案】A
)。
【课堂练习】
【例●判断】某农场占用苗圃修建水渠用于灌溉,不缴纳耕地占 用税。( )
【答案】正确
(2)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 的非农业建设,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自自然资源、农业 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 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课堂练习】
【例●单选】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
贰 纳税人
(一)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 设的单位和个人。
(一)具体情形
是否经批准
纳税人
经批准 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建设用地人 中标明建设用地人
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用地申请人 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 【注意】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
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 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占用耕地的 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50%。

契税政策介绍(讲课稿)

契税政策介绍(讲课稿)

具体方式。2004年“8.31”大限。
转让发生在土地二级市场,它是将土地从一个民事主体转移到另一个 民事主体的过程,既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包括指集体土地使用
权的转让。
一、契税基本政策规定
第三,在土地一级市场,对哪种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 权征收契税? 有偿使用方式,即出让、租赁、授权经营和作价出资
征税对象:土地、房屋;
税目: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 税率为:买卖、赠与为6%,典当为3%;
纳税人:产权承受者。
减免规定:交换价值相等者,免征契税,不相等者, 就其超过部分按买卖税率计征;对共有、分割土地、房产 不征收契税。
一、契税基本政策规定
(2)《契税暂行条例》颁布后的几次大调整: 第一次,1954年。财政部经政务院批准,对《契 税暂行条例》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将第八条修改为:
一、契税基本政策规定
(6)关于取消契税的争论 主张取消理由:一是,契税丧失了它本来保护产 权的功能;二是,降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负的要求;
三是,契税对购房人征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反对取消理由:一是,保护产权功能虽没有了, 但历史习俗还在;二是,降低交易环节税负应从卖方
着手,刺激供给。三是,个税与契税调节对象不同。
一、契税基本政策规定
除条例规定的税目,细则里还规定了如下几个税目:(1)以土地、房 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低偿债务;(3)以无形 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主要考虑: 一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农业集体经济组 织使用的土地,可以由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可见,这种承包经营,土地使 用权仍在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只是对土地实行经营和管理,因此土地 使用权未发生变化。 二是,承包人必须将承包土地用于从事农业生产。而契税的立税指导思 想是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应在调 节之内。

契税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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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 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 (划拨)。 •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二级市场) •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 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二 级市场。 • 注意: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 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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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
• 1、国家规定: • (1)《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5%的幅 度比例,这是国家定下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 (2)财税(2019)9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144㎡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 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 ㎡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 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019/2/15 5
(二)契税的特点
• • • • 契税有哪些特点? 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 无偿性三个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1、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 收一次契税; 2、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 缴纳。 俗称谁买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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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5
二、契税的纳税人
• 契税的纳税人是怎样规定的? •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为契税的纳税人,即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 • 1.这里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细则第二条]。 • 2.这里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 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细则第三条]。 • 3.这里的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 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户 及其他个人。不论法人、自然人,不分所有制性质,不论 内资、外资,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我国境内 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都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 这就是对纳税人怎么界定的。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6讲_契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6讲_契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第二单元契税考点 02:契税的计税依据(★★★)( P229)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无价格的情况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有两个价格的情况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应补交契税的情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例题1•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 2011年)A.房屋买卖B.土地使用权交换C.房屋赠与D.土地使用权转让【答案】 AD【例题2•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 2017 年)A.张某受赠房屋B.王某与李某互换房屋并向李某补偿差价款 10万元C.赵某抵押房屋D.夏某购置商品房【答案】 C【解析】(1)选项B: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王某)缴纳契税;()选项:不属于契税的2C 征税范围。

【例题3•单选题】 2019年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购房价款 10 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万.9 元。

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 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100+9)× 3% =3.27(万元)B.( 100- 9)× 3% =2.73(万元)C.100 ÷(-%)× % 1 3 3 =3.09(万元)D.100 × %(万元)3 =3【答案】 D【解析】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4•单选题】2018年月李某和王某将各自拥有的一套房屋互换,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6 估,李某的房屋价值 80万元,王某的房屋价值 100万元,李某向王某支付差价万元。

税务知识知识讲座ppt课件(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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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法对方陪
对方偷税你遭殃
契税的纳税人是购买房子的业主,房管部门根本无需理会房产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只要按法律规定办即可,对方只承担违背合同的责任,属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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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常识
哪些属于开发费
政策中的技术研究开发费还包括:用于技术研究开发场地的折旧、设备的折旧、技术研究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技术入股好处多
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可以合理摊消,可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
电子商务少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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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常识
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
感谢聆听
汇报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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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培训介绍
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不同的税种,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的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内容简介
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
PART 02
企业税务
企业财税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随着市场经济日趋规范和完善,财税管理在企业竞争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赠得巧来送得妙
一件2000元的电器,送一件400元的X家电,合计2400元实际收2000元。如果当赠送,要按2400元缴纳增值税
运杂费不是运费
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料的运费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但是按规定,其他杂费不能抵扣,例如装卸费、保险费等
税务常识
合同作废也纳税
签了合同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还有一个是变更合同,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就要补缴印花税,如果合同金额减少了,不退印花税
企业税务
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

2019-耕地占用税契税-文档资料

2019-耕地占用税契税-文档资料

具体操作中,纳税人的确定方法是: 经申请批准用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 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 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 的,纳税人为申请用地人。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 人。

(二)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的行为为征税 对象。条例对于征税对象有两层规定: 一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二是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 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 用地。
根据《条例》的规定,凡占用耕地(包括 自家承包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的,不论其具体用途如何,都是耕地占用 税的征税范围。如建养猪厂、养鸡场、窑 厂等建筑物占用耕地,应征收耕地占用税。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的生产设施(包括了畜禽养殖等设施)不 征收耕地占用税,是指占用林地、牧草地、 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 涂等其他农用地的。承包的耕地不属于上 述其他农用地的范畴,因此,在承包的耕 地里建猪社、搞养殖等,应当按章缴纳耕 地占用税。
二类地区:包括滁州、六安、池州、宣城、 巢湖、宿州、亳州市的市区范围(不包括 所属区)内的乡镇村;县级市的市区及所 属村;县城关镇及所属村;县(市、区) 属其他建制镇及所属村。
三类地区:农业户口居民建房和除一、二 类以外的其他地区。考虑到农民是弱势群 体,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将全省农业户口 居民建房占用耕地按低税额标准执行,并 减半征收。
(二)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范围是:
一类地区:包括合肥、蚌埠、芜湖、淮南、 淮北、铜陵、马鞍山、安庆市的市区范围 内的乡镇村;黄山市的屯溪区及所属乡 (镇)村,黄山、徽州区政府驻地和黄山 区的汤口镇;阜阳市颍东区的河东、向阳、 辛桥三个办事处;颍州区的文峰、清河办 事处,颍西镇、王店镇政府所在地及其以 北的各行政村;颍泉区的泉颍、泉北、周 鹏三个办事处;风景旅游区;矿产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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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知识讲座之契税篇
②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 经批准的减征; 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征 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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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征 ①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 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 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当有关 土地、房屋用途改变应当补缴已经免征 的税款。 ②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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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人民银行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各专业银 行账户的信息,将退税款项拨划至纳税 人账户。 ③具体办理各项契税减免(退)税所需 资料(已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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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知识讲座之耕地占用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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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价投资、 入股、抵债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 其计税依据按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 卖的成交价格核定; 6、以获奖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 其计税依据由契税征收机参照市场价格 或者评估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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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由契税征收机关对通过审批的契税减 免项目出具《契税减免决定书》 ; D、纳税人领取 《契税减免决定书》, 凭《契税减免决定书》去房产、土地管 理部门办理该项目权属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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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退契税 A、由符合退还契税的纳税人凭契税完税 证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 B、对符合契税减免的纳税人应先办理 《契税减免决定书》; C、由契税征收机关对退税项目呈报并送 相关领导审批; D、对审批通过的契税退税项目由县级契 税征收机关送人民银行核定退款;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2、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湖南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 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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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 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 人。”——《条例》第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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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税款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 内,向土地、房屋所在的契税征收机关 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 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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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税收保障 1、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契 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房地产资料,协助 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以“招拍挂” 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原为划拨用地出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承受土地使用权 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 交换;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抵债取得土地权 属的; 以获奖方式取得土地权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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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 经批准的免征; ④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 格相等的部分,免征契税; ⑤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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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征用、占用后,被征用、占用者以交换 方式依法重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 其交换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以拆迁补 偿费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与拆迁补 偿费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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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地方税务局税政科 黄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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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篇
一、什么是契税 1、概念 契税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 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所签 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的价格 的一定比例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 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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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史 据史料记载,契税产生于1600多年前东晋时 期;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 《契税暂行条例》,后又经过了五次修改和 规定,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24号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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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 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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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率 《条例》第三条3-5% 《条例》授权《规定》4% 4%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x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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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减税、免税 《规定》第八条,契税的减征、免征,由 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10天内,报县、市(区)契税征收机关 审批。减征、免征额超过5万元的,报地、 市、州契税征收机关审批;超过40万元 的,报省契税征收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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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上一级契税征收机关行政复议决定 及人民法院判定应退还的税款及滞纳金 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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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关于契税的申报纳税和减免(退) 税业务的具体要求 1、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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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具体办理各项契税申报所需资料(已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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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免(退)契税 ①减免契税 A、由符合减免契税的契税纳税人提出申 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 B、由契税征收机关审核、审定并办理减 免契税呈报并送相关领导审批;
购买房产开发商开发提供的商品房;
房屋所有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②承受房屋 所有权
以房产作价投资、入股、抵债取得房屋所有权;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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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查验承受房屋所有权单位或个人身份证 件并留存复印件; B、确定房屋所有权转移资料并留存复印 件; C、核定房屋权属转移计税依据并计算应 纳税额; D、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 E、缴纳税款并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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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 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 征契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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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为纳税人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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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祝大家: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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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证和其他规定 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 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 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 凭证或减免税审批资料的,土地管理部 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 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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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查验承受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 个人:居民身份证 B、核定土地权属转移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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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确定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D、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 E、缴纳税款开具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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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逾期不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在 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或者偷 税、漏税、抗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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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契税征收机关工作人员在征收契税中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 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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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征: ①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对本市户籍或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含)以 上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方米(含) 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在本市属于家 庭(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唯一 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不符合 上述条件的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减按2% 税率征收契税。普通住房是指单套建筑 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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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纳税纠纷处理 纳税人与征收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 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 在收到契税征收机关的缴纳凭证之日起 60日内向上一级契税征收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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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契税征收机关应当自收到复 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 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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