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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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产品销售的各种风险,保证赊销产品的资金及时回笼,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1.3本制度所称的赊销,包括国内外所有赊销业务。
2信用管理
2.1销售管理部应该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对所有客户信用进行评级。
2.2对于公司新建立的客户原则上不允许赊销,但经过集团公司董事会特批客户除外。
2.2对于已经有交易记录的客户,销售人员在与其接触的过程中,需获取相关客户信用资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客户的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了解客户的国家风险、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客户自身的法律风险、客户的管理风格和管理水平等。
2.3集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资料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定。
2.4信用管理小组根据客户信用评定结果,授予客户相应的信用级别。
2.5销售部根据客户相应的信用级别,与客户签订销售订单,并报财务部进行审批。
2.6财务部在收到由销售部转来的客户订单后,审核客户的信用条款。
2.7销售人员根据财务部审批结果执行销售订单。
3赊销跟踪
3.1订单阶段的跟踪
3.2发货阶段的跟踪
3.3正常账期的欠款跟踪
3.4非正常账期的欠款跟踪
4账款催收的相关程序
4.1 到期未付,追帐人员应通过电话提醒客户付款,并询问是否收到到期付款通知单;
4.2过期15天未付款,发出第一封催讨函,并打电话给对方负责人询问情况,了解其态度;
4.3过期30天未付款,发出第二封催讨函,再次与对方通电话,停止供货,取消信用额度;
4.4过期60天未付款,发出第三封催讨函,可能的话对客户进行巡访;
4.5过期90天未付款,发出第四封催讨函,并采取下列行动:
➢与专业追帐机构接触,咨询相关事宜;
➢对债务人进行资产调查;
➢作债务分析;
➢诉前准备。
4.6超过三个月,作专案处理委托专业追帐机构追讨;
4.7超过半年,考虑法律诉讼
5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销售管理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优化。
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