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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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案例分析

备用信用证案例分析

备用信用证案例分析【案情简介】原告:澳大利亚悉尼S银行(下称S银行)。

被告:香港B银行(下称B银行)。

S银行拟凭B银行开立的以S银行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向D客户提供100万美元的信贷。

S银行因缺少B银行的印鉴本,便去B银行悉尼分行核对。

尽管在核对过程中双方还有争议,但毕竟在信用证签注了“印鉴相符,B银行”的字样,落款是B银行分行的两位职员的签字。

然后,S银行凭持有的B银行悉尼分行的印鉴本核对了该两位职员的签字,完全相符。

就此,D客户从S银行取得了100万美元。

不久,S银行为信用证的一些小修改和B银行联系时,B银行否认曾经开立过此证,并表示对该信用证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而,S银行要求凭信用证支取100万美元遭到B银行的拒付。

B银行声称该信用证是伪造的,而且信用证上某些内容也足以引起S银行的警觉。

S银行反驳称,印鉴经核对相符,说明信用证是真实的,为此B银行应对该证负责。

【审理结果】法庭鉴定原告提示的信用证确属伪造。

原告S银行以其对汇入汇款业务中印鉴核对的处理引作证明,是按当地银行惯例行事的,因而也是确定信用证真伪的有效方法,并且如果通过具有代理关系的银行核对印鉴可以确认信用证的真伪,那么通过开证行的分行核对印鉴当然可以确认信用证的真伪。

被告声称信用证若干内容应引起S银行的警觉,因此被告可不受“禁止翻供”的约束。

本法庭认为只有原告对于该伪证真正知情,被告不受“禁止翻供”的约束。

对于原告来说,因不知道该信用证是伪造的而把被告的信用证当成是真实的,是合情合理的。

本法院裁决被告对该信用证承担完全责任。

【案情评析】本案涉及的信用证是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光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在此凭证中,开证银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银行的偿付。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信用证欺诈案例及启示

信用证欺诈案例及启示

信用证欺诈案例及启示案例一:替代货物一家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并通过信用证支付了货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并非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

进一步调查发现,原供应商已经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以较低的价格卖给了另一家买家,并将质量较差的商品发送给了本公司。

启示一:在购买商品之前,一定要对供应商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其信誉良好。

此外,应严格把关货物的发运过程,避免出现替换货物的情况。

案例二:虚假运单一家公司通过信用证支付了一批货物的货款,并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相关文件。

然而,到货后,公司却发现货物并非从合同规定的港口发运,而是从另一港口发运的。

进一步调查发现,供应商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提供了虚假的运输文件,欺骗了公司和银行。

启示二:在提供货物相关文件之前,应仔细核对文件的真实性。

对于运输文件,应与实际货运通关单据进行核对,确保文件的真实准确。

案例三:重复融资一家公司通过信用证支付了一批货物的货款,并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相关文件。

然而,银行在支付货款后,却发现该公司已经将同批货物再次以信用证方式销售给其他买家,获得了重复融资的利益。

启示三:对于涉及到信用证的交易,银行应加强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确保其信用状况良好,并防范重复融资的风险。

这些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以下的启示:首先,尽职调查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关键。

在与供应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之前,应对其进行充分的调查,确保其信誉良好,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其次,核对文件真实性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步骤。

在提供货物相关文件之前,应仔细核对文件的真实性,避免提供虚假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件。

再次,加强交流合作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手段。

买卖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并确保双方对交易细节的理解一致。

最后,完善信用证制度是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长期解决方案。

银行应加强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和监控,提高信用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之,信用证欺诈案例揭示了信用证系统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提供了防范信用证欺诈的重要启示。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案例及防范一、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及、案例1、受益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这是指受益人或他人以受益人的名义,用伪造或具有欺诈性陈述的单据或假货,欺诈开证行、通知行、开证申请人,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付款的信用证欺诈。

(1)伪造全套单据或部分单据(主要是提单)(2)在单据中作欺诈性陈述(单据是真的,货物非信用证要求的货物)(3)伪造变更信用证案例1:1985年意大利一诈骗集团,连续诈骗中国浙江温州四个钢材进口合同。

该集团挂两个牌子,一是钢村贸易公司(中间商),另一个是船务公司(承运人),利用这两个公司的身份伪造提单及其他单据,伪造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骗取买方付款1400万美元。

由于提单及其他单据全是伪造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责任,买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难以追回。

案例2:1977年,希腊货轮“Lord Baron”号从新加坡装了500吨糖卖给索马里政府,但卖方伪造了一张载有2000吨糖的提单到银行办理了结汇,然后便逃之夭夭。

而索马里政府在付了钱以后,自然安心等待2000吨糖的到来,但当船抵港后发现只有500吨糖,于是在盛怒之下降罪于船东,立即没收了该轮并把船长收监,后来,希腊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出面交涉,索马里政府仍不予理会。

最后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索马里政府才把船、人释放,但船东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而该船的船长在归途中命丧黄泉。

案例3:1987年6月10日,越南A公司与巴西B公司签订合同进口一批咖啡豆,越南A公司通过其银行向B公司开立了一份金额为USD1350000.00的即期议付信用证,7月23日,开证行收到受益人银行提交的单据,经审核为相符交单,按照惯例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付款,越南A公司携提单到约定目的港提货,被告知无该笔货物到港,经查实,发现提单为伪造单据,越南A公司才得知被受益人欺诈。

2、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主要表现为欺诈人以开证申请人或假冒开证申请人的身份,用假冒信用证或“软条款”信用证等方式欺诈付款行和受益人,使受益人及付款行相信欺诈人的开证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达到诈取货物的目的。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1、引言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信用证也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

本文将分析几个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信用证诈骗的手段和预防措施。

2、案例一、伪造文件诈骗案例2.1 案例背景该案例涉及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公司A)与一家供应商(供应商B)之间的贸易合作。

供应商B使用伪造的装运单据和发票提交给公司A,以获得付款。

2.2 案例分析该案例中,供应商B伪造装运单据和发票,使其看起来与正规的文件相似。

公司A未仔细核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是直接付款给供应商B。

结果,公司A损失了大量资金。

2.3 预防措施为了防止这种诈骗方式的发生,公司A应该在付款之前仔细检查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可以通过与供应商确认联系人信息、核实货物的真实性和检查交易历史等方式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

3、案例二、多重融资诈骗案例3.1 案例背景该案例涉及一家出口商(出口商C)与一家进口商(进口商D)之间的贸易合作。

进口商D通过将同一笔交易向多家银行提交,从而获得多次融资,最终导致出口商C蒙受损失。

3.2 案例分析进口商D提交给不同银行的信用证和相关文件中存在重复的交易内容,以获得多次融资。

然而,这种行为违背了信用证的原则,最终导致出口商C的贸易损失。

3.3 预防措施银行在处理信用证时应加强风险评估和审核程序,避免为同一笔交易重复提供融资。

此外,出口商C也应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信用证诈骗行为。

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为买卖双方提供的一种支付保证。

也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

4.2 伪造(Forgery):伪造是指未经授权而制作或变造其他人的签名、文件、货币等。

4.3 融资(Financing):融资是指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来满足企业或个人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资金需求。

备用信用证骗局

备用信用证骗局

SBLC--你知道的备用信用证骗局案例转载 2016-07-27 10:04:51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国外的炼油厂日子也不是很好过。

据中国各路媒体报道,中国由于金融体系暂时和国际尚未完全接轨,因此目前看来好像影响还不是很大。

国际著名金融大鳄索罗斯也夸咱中国国力强大,经济稳定,能在国际经济秩序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呵呵,总之现在的中国繁荣昌盛,地球人都知道。

话说既然地球人都知道了,国外燃料油供应商当然也不会不知道。

中国可是风景这边独好啊,现在欧美经济不景气,东西不卖中国来卖哪里啊?可不是么,您瞧瞧,国内一家炼油厂的业务员小王刚在网上发了个询盘,立即就有国际大公司来接洽了。

美国的,英国的,俄罗斯的,香港的......看到这么多供应商上门来联系,小王觉得很高兴,可以货比三家,好好砍砍价格,为公司争取个好条件!这几家供应商的名片上都是大公司,来的人也都是衣冠楚楚,相貌堂堂,气派非凡,浑身上下一身国际名牌,硕大无比的钻戒之类的首饰,五星级以上酒店套间的住宿。

俩英国绅士更是叼着烟斗带着礼帽,一口伦敦腔,让咱国人又好好地见识了一下英国绅士的派头。

经过一段时间的初步交流,小王和他的经理打算和这家英国公司深入地谈判。

据英国公司来人乔治先生介绍,他们公司成立于1980年,主要业务是大宗商品的买卖,他们自己并不是生产商,但是是投资商。

他们由于资本运作,控制了中东和俄罗斯的几家炼油厂。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他们损失很大,现在手头有一些燃料油已经在库,急需出售,愿意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小王的公司。

这英国的公司到底是国际大公司,操作一板一眼的,规范得很,不像咱们国内很多公司,货都运到对方指定的地点了,合同还没签呢。

咱们国内公司到底见识少,所以这次业务,对小王和他经理来说,不仅是低价位在国际市场上采购的机会,也是一个学习如何按照国际惯例做生意的机会,不是要善于在实践中学习嘛!英国公司先请小王的公司出具一个LOI与BCL。

香港开备用信用证骗局

香港开备用信用证骗局

香港开备用信用证骗局2017-09-20 00:00虽然在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备用信用证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信用工具,被广泛使用,但它也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它也不能完全保证付款和履约,同样也存在诈骗风险、操作风险等实务上的风险,也有些特殊风险如难以预...虽然在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备用信用证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信用工具,被广泛使用,但它也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它也不能完全保证付款和履约,同样也存在诈骗风险、操作风险等实务上的风险,也有些特殊风险如难以预测的政治、经济风险等。

在中国,大家对备用信用证的认识、了解仍还远远不如商业信用证、银行保函等传统的金融工具,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还不会合理利用备用信用证来弥补对外交易中的一些不足,对备用信用证的操作程序、运用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不甚了解难免遇到备用信用证诈骗的风险。

例如,1998年,曾有发生过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支行对外开出200张、涉及总金额达100亿美元的以“备用信用证”为手段的特大诈骗案,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从大量的事例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常见的诈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是诈骗分子为骗取银行融资、实际供货商的货物或进口商定金,采用诱惑欺骗的方法,以向进口企业提供紧销商品为借口,诱使买方银行开立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进口备用信用证常用的诈骗具有以下特点:1.诈骗分子为诱惑买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最常用的理由就是提供紧缺商品或可提供其他优惠条件。

2.备用信用证的付款期通常以远期一年为限,是基于买卖双方所签订合同的。

3.一般情况下,诈骗分子会提供所谓的备用信用证标准格式,并要求买方指示银行按其开立,且在信用证中还特别规定受益人由其指定。

4.诈骗分子以诈骗巨额款项为目的,所以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较大。

5.受骗方不仅包括国内进口企业、银行,还有外方的实际供货商等。

(二)出口备用信用证诈骗是指诈骗分子打着正常贸易的旗号,以向我方提供出口付款保证为名,在所开备用信用证中故意添加某些对出口商非常不利或者制约出口商主动权的“陷阱条款”,玩弄花样,企图骗取出口商的出口货物或履约金。

备用信用证的认识及其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备用信用证的认识及其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备用信用证的认识及其风险防范措施分析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毕业论文论文题目备用信用证的认识及其风险防范措施分析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班级2007知识产权与技术贸易*班学号20070405****姓名***指导教师***完成时间2010年5月15日中文摘要备用信用证,简称SILC(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是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他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但在我国,备用信用证的认知度远不及银行保函,商业信用证等传统金融工具。

鉴此,认识备用信用证得法律性质及功能所在,并予以合理应用,无疑有助于企业更有效率地参与国际竞争关键词:备用信用证,意义,竞争目录一、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及特征 (1)(一)不可撤销性 (1)(二)独立性 (1)(三)单据性 (1)(四)强制性 (2)二、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关系 (2)(一)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相同点 (2)(二)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2)三、备用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及防范 (5)(一)开证申请人的风险及防范 (5)(二)受益人的风险及防范 (5)(三)有关经办银行的风险及防范 (6)四、其他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7)参考文献 (8)致谢 (9)一、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及特征备用信用证最早流行于美国,因美国法律不允许银行开立保函,故银行采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后来其逐渐发展成为为国际性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信用工具,其用途十分广泛,如国际承包工程的投标、国际租赁、预付货款、赊销业务以及国际融资等业务。

国际商会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文本中,明确规定该惯例的条文适用于备用信用证,即将备用信用证列入了信用证的范围。

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

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

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作者:李燕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4年第05期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是指为贷款的融资或者保证偿还债务这一目的,而不以清偿交易商品货款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具有担保性质。

备用信用证是申请人请求开证行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担保某项义务的书面凭证,当开证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时,受益人仍然可以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同时需要受益人提交开证申请人没有履约或按时履约的相关书面说明,并向开证行开出汇票。

因此,我们说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一种具备有担保、支付、融资及系列服务功能的金融产品。

备用信用证因为运作灵活、用途广泛,故在国际贸易中被普遍应用。

一、备用证的产生与发展趋势19世纪中叶,美国的联邦法律及各洲法律均禁止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保证书服务,禁止银行不能为客户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不能开立保函,规定只允许担保公司开立保函。

于是善于金融创新的美国商业银行为了拓展业务,逃避法律的约束,采用“擦边球”的做法,发明了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即以企业自己的保证金作为抵押,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用来代替保函,对国际经济贸易的行为提供担保,这就是今天在国际金融领域里深受欢迎并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融资担保工具——备用信用证。

在国际商会颁布的《跟单信用证结算统一惯例》中,提到了可以适用各种版本UCP跟单信用证结算统一惯例的备用信用证。

经过多年的运用发展,备用信用证逐渐演变为一种信用工具,专门为给国际贸易合同提供履约等担保。

备用信用证源于美国,是二战后用来代替银行保证书而发展起来的,后来欧洲及日本等国也纷纷使用,被世界各国银行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活动的担保。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较之商业信用证和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为什么会得以广泛运用和发展?这是很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与其他商业信用证比较,其一是适用范围上的不同,备用信用证既适用于进出口贸易也被广泛用于履约或付款保证;其二是要求付款的单据不同,备用信用证是凭简单的单据付款,如受益人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开证申请人索赔书、违约的文件等有关文件或单据;其三是备用信用证使用的前提是在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规定履约时,开证行才会根据受益人的索偿要求,凭相符单据按照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内容赔付款项。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和漏洞进行诈骗,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虚假单据诈骗某国内出口企业与一家国外进口商签订了一份价值 50 万美元的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在货物装船后,出口企业按照信用证要求向银行提交了全套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

然而,进口商在收到单据后,却发现提单是伪造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发运。

进口商立即向开证行提出拒付,并要求出口企业退还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伪造提单等重要单据,骗取了进口商的货款。

这种诈骗手段通常比较隐蔽,因为进口商在收到单据时,很难立即核实其真实性。

而且,一旦开证行根据表面相符的原则支付了货款,进口商就很难追回损失。

案例二:信用证条款陷阱一家国内企业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在收到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出口企业发现信用证中有一些苛刻的条款,如要求提供由进口商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且检验报告必须在货物装船前提交。

由于该检验机构在国内没有分支机构,出口企业无法及时获得检验报告,导致无法按时交单。

最终,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了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难以满足的条款,故意造成出口企业单证不符,从而达到拒付货款的目的。

这种诈骗手段常常利用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条款的不熟悉和疏忽,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案例三:软条款信用证诈骗某国内企业与一家国外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出口合同,合同金额为 200 万美元。

国外公司开来的信用证中包含了一个软条款,即要求出口企业在发货前必须获得进口商的书面确认。

然而,在出口企业准备发货时,进口商却故意拖延不给出书面确认,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发运。

最终,由于信用证过期,开证行拒绝支付货款。

信用证诈骗解析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解析及防范

信用证诈骗解析及防范信用证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方式多种多样,先对信用证诈骗进行分类,再仔细分析其诈骗手法,有助于更清晰地了解不法分子利用信用证诈骗的方法并对此提高警觉。

信用证融资融资企业利用境外的关联企业安排货物进出口贸易,实际上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即贸易链的上下游为关联企业。

境内进口企业在境内银行处开立以境外出口企业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单据到达境内开证行后,境内企业通过与开证行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安排,在未支付货款前取得仓单或提单。

取得仓单或提单后不直接提货,而是将该单据作他用,或反复分拆仓单使用,短期内多次开证;或直接交由境外企业用于其他远期信用证的交单议付,以多次取得融资款项。

2008年8月28日,以宁波知名外贸企业——中基宁波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基)作为原告的一起诉讼,在宁波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被告是2008年10月因资金链断裂出逃的浙江余姚富豪史明。

史明案即是利用境内外关联企业虚构贸易,以开立信用证融资的典型。

史明通过其控制的盛通公司与境外的联创公司、好运公司等虚构贸易背景,以向工行、建行、农行等多家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境外公司的远期信用证进行融资。

涉案2800吨电解铜存放在上海保税区的世天威公司,并由其出具仓单。

境外公司凭仓单向澳新银行上海分行议付,议付行将收到的单据交给开证行,开证行与盛通公司办理进口押汇业务以信托收据放单,盛通公司拿到提单后不提货而以换发新仓单或直接使用的方式重复使用进行多次融资。

最高人民法院在该系列案件中明确阐明:鉴于史明等人利用其控制的各离岸公司、国内公司以2800吨电解铜为依托循环放大交易,全部信用证交易均缺乏真实的基础交易背景,故不论产生欺诈的原因为何,不论谁导致了欺诈行为的发生,均应当认定包括本案所涉信用证在内的系列信用证交易项下存在欺诈,不应再受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的保护。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警示摘要信用证诈骗是一种屡见不鲜的公司金融犯罪行为。

本文将以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作为案例,详细阐述该案的经过和影响,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他人避免类似的诈骗行为。

1. 介绍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工具,它凭借信用证银行的支付保证,为国际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付款方式。

然而,诈骗分子也经常利用信用证这一制度漏洞实施欺诈行为。

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在此我们对该案进行深入研究,以警示其他企业和个人。

2. 案例经过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是发生在2019年的一起金融犯罪案件。

牟其中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在国内外都有一些商业伙伴。

他通过伪造文件和伪造交易的方式,从国内和国外银行获得了大量的信用证额度。

他先通过伪造的文件,向银行申请信用证额度,然后利用这些信用证进行虚假交易。

通过这种方式,他成功骗取了数百万人民币的资金。

在该案中,牟其中巧妙地利用了银行对文件审核的不严格和对交易真实性的盲目信任,成功绕过了监管层面。

他的作案手法成熟、隐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发现。

3. 案件影响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受害者和银行。

这种金融犯罪行为对整个商业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该案的曝光使得信用证制度的可靠性受到了质疑,国内外商业伙伴对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信任度下降,导致了交易的不稳定性。

其次,银行在该案中未能有效发现和阻止诈骗行为,暴露出其内部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性,也使得其他银行在信用证业务方面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此外,该案还使得企业和个人对于贸易伙伴的选择更加谨慎,并对交易文件的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运营成本。

总的来说,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对社会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给商业活动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4. 避免类似诈骗的建议为了避免成为信用证诈骗的受害者,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参考:•加强对交易伙伴的尽职调查:在与新的贸易伙伴建立业务关系之前,对其进行细致的背景调查,确保其信誉和信用可靠。

我国备用信用证欺诈的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备用信用证欺诈的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备用信用证欺诈的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这一集担保、支付、融资及相关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工具,因其用途比较广泛且运作比较灵活,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得以普遍应用。

但是由于备用信用证具有的独立抽象性原则也使得行为人更容易实施诈骗行为。

在我国,防范备用信用证欺诈风险涉及的有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不足,具体程序上的冲突等,需要我们从立法上去思考相关法律依据的完善,司法实践上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把握。

[关键词]备用信用证;欺诈;法院禁令在当今社会奉行“无担保,无交易”的情况下,备用信用证的优越性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

由于其本身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备用信用证一直是国际上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但是,备用信用证的独立性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是备用信用证得以存在并具有生命力的基石,另一方面,它又为受益人进行欺诈性索款打开了方便之门,从而破坏了法律机制追求的公平价值。

因此,适当界定欺诈的概念,实务中把握好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尺度,完善备用信用证欺诈的司法救济措施,对于处理备用信用证业务及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备用信用证欺诈的定性问题研究(一)备用信用证欺诈的定义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第511号出版物《UCP400和UCP50O的比较》在谈到国际商会对信用证欺诈问题的倾向时解释说:“由于跟单信用证业务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合作性,为顺利开展此业务,银行必须发展能赢得其客户和代理行信任的有关惯例。

诈骗、不诚实或疏忽的行为总是难以长久的,而且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国际银行标准实务。

跟单信用证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体现了诚实和信赖的原则。

”①因此,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从过去到现在的各个出版物中都没有关于欺诈的定义;《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既没有对欺诈下一个定义,也没有对备用信用证欺诈作出规定;②在英美成文法和判例法中也没有对备用信用证的欺诈作专门定义。

使用信用证法律风险案例(3篇)

使用信用证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信用证作为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因其安全性、便捷性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中。

然而,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由于法律风险的存在,常常引发各种纠纷。

本文以某国际贸易纠纷案为例,分析信用证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背景2018年,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出口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装船,并向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然而,在出口公司提交单据后,银行以单据不符为由拒绝付款。

出口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付款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信用证法律风险1.单据不符风险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单据不符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单据不符可能包括单据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单据之间互相矛盾、单据与货物实际不符等。

在本案中,银行以单据不符为由拒绝付款,即属于单据不符风险。

2.欺诈风险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如伪造单据、虚构交易等。

欺诈行为会导致出口公司无法收回货款,甚至遭受经济损失。

在本案中,虽然未涉及欺诈行为,但信用证结算本身存在欺诈风险。

3.法律适用风险信用证结算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国家法律对信用证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法律适用风险。

在本案中,我国法院将适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二)案例分析1.单据不符风险在本案中,出口公司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存在不符,导致银行拒绝付款。

这提示我们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应严格审查信用证条款,确保单据符合要求。

2.欺诈风险虽然本案未涉及欺诈行为,但信用证结算本身存在欺诈风险。

出口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对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

3.法律适用风险本案中,我国法院将适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这提示我们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应关注法律适用问题,确保自身权益。

四、防范措施1.加强信用证审查在签订合同前,出口公司应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确保单据符合要求。

信用证反诈骗案例分析 【09营销一班 牛威 黄亮】

信用证反诈骗案例分析 【09营销一班 牛威 黄亮】
9级市场营销一班 09级市场营销一班 演讲: 演讲:黄亮 制作: 制作:牛威
案例一: 案例一:100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 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
• 2006年3月底,被告人美籍华人梅某、李某经人介绍来到N省H市, 以“引资”为名进行诈骗信用证的犯罪活动。他们先后向中国 农业银行H市中心支行(简称H农行)行长赵某、副行长徐某提 交了虚假的“引资”承诺以及编造的美国亚联(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亚联)的各种材料,谎称亚联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许 多合作伙伴,以亚联财团的金票做抵押,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 为H农行引入巨额资金;H农行只需开具备用信用证作为引资的 必要手续,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引入的资金不还本付 息。 • 以此骗取了赵、徐的信任。此后,赵某于同年4月1日和2日代表 H农行工会下属的恒融实业公司与梅、李签订了三份数额分别为 50亿、16亿、34亿美元的《合作引进外资投资开发协议书》。 梅某、李某将备用信用证英文本译成中文提供给赵某、徐某审 查时,故意把英文本中“证明开具的汇票金额代表与给予亚联 (集团)公司贷款融资相关的债务”一段内容不译。梅某、李 某在没有向H农行提供任何担保和抵押的情况下,骗使赵某、徐 某于4月5日开出了以亚联为申请人、H支行为开证行、莎物得投 资(巴哈马)有限公司(简称莎物得)为受益人、一年期不可 撤消可转让的200份总额为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
案例二: 案例二:通过仲裁解决信用证纠纷
• 申请人中国A公司(买方)与被申请人加拿大B公司(卖方)于1995年1月15 日签订了098号5万吨白糖销售合同,单价USD311/MT CIF 中国广西防城港, 总额1555万美元。合同付款条件规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 方银行向卖方银行开出货物价值100%的不可撤销、可转一次的即期信用证副 本。卖方在5天内按总金额2%电汇到买方中国银行某保证金账户上。买方在 收到卖方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开出即期信用证正本。如果卖方在收到信用 证7日内未能传真“装运单据”、“船名”、“起运港”、“目的港”“数 量”、“重量”等到买方,则卖方按货物总值2%赔偿给买方,同时L/C 撤证 失效。 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合同签订的第二天,申请人即按合同开具了信用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在5 天内将2%保证金汇到中方银行。1995年1月21日,被申请人称申请人开出的 信用证不能接受,要求按被申请人,信用证和合同样本“进行交易,否则,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开出的信用证后,没有正式致函申请人具体指出该信用 证的哪些内容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是提出超过合同约定的额外要求,

备用信用证骗局

备用信用证骗局

冬天来了,中国很多公司又要进口燃料油了。

今年这个冬天气温不太冷,市场却很冷。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国外的炼油厂日子也不是很好过。

据中国各路媒体报道,中国由于金融体系暂时和国际尚未完全接轨,因此目前看来好像影响还不是很大。

国际著名金融大鳄索罗斯也夸咱中国国力强大,经济稳定,能在国际经济秩序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呵呵,总之现在的中国繁荣昌盛,地球人都知道。

话说既然地球人都知道了,国外燃料油供应商当然也不会不知道。

中国可是风景这边独好啊,现在欧美经济不景气,东西不卖中国来卖哪里啊?可不是么,您瞧瞧,国内一家炼油厂的业务员小王刚在网上发了个询盘,立即就有国际大公司来接洽了。

美国的,英国的,俄罗斯的,香港的......看到这么多供应商上门来联系,小王觉得很高兴,可以货比三家,好好砍砍价格,为公司争取个好条件!这几家供应商的名片上都是大公司,来的人也都是衣冠楚楚,相貌堂堂,气派非凡,浑身上下一身国际名牌,硕大无比的钻戒之类的首饰,五星级以上酒店套间的住宿。

俩英国绅士更是叼着烟斗带着礼帽,一口伦敦腔,让咱国人又好好地见识了一下英国绅士的派头。

经过一段时间的初步交流,小王和他的经理打算和这家英国公司深入地谈判。

据英国公司来人乔治先生介绍,他们公司成立于1980年,主要业务是大宗商品的买卖,他们自己并不是生产商,但是是投资商。

他们由于资本运作,控制了中东和俄罗斯的几家炼油厂。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他们损失很大,现在手头有一些燃料油已经在库,急需出售,愿意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小王的公司。

这英国的公司到底是国际大公司,操作一板一眼的,规范得很,不像咱们国内很多公司,货都运到对方指定的地点了,合同还没签呢。

咱们国内公司到底见识少,所以这次业务,对小王和他经理来说,不仅是低价位在国际市场上采购的机会,也是一个学习如何按照国际惯例做生意的机会,不是要善于在实践中学习嘛!英国公司先请小王的公司出具一个LOI与BCL。

备用信用证PPT课件

备用信用证PPT课件
(4)如果备用信用证要求声明书须经受益人之外的政府、司法机关、团体或其 他机构的代表会签、认签、签证或有诸如此类要求,但未体规定声明书的形式或 内容,则当其包含受益人之外的另一人的签字,且同时注明签字人的代表身份即 其所代表的组织的名称即为相符。如:“Zhang Qin ,for and on behalf of CCPIT”。
.
15
一、几种常见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投标备用信用证 履约备用信用证 预付款备用信用证 融资备用信用证 商业备用信用证
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若投标人 未能履行合同,开证行需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
人履行赔款义务。
用于担保履行责任而非担保付款,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 交易中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证。
• 发展:种类逐渐增加,从违约付款型转向 直接付款型,从而使备用信用证成为一种 全面的金融工具。
.
3
一、备用信用证的定义
根据国际商会第515号出版物《国际商会跟单信 用证操作指南》,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跟单信用证或安排,它代表了 开证人对受益人的一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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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六)转开行
指接受反担保行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备用 信用证的银行。转开信用证通常是根据受益 人国家或政府的规定及受益人的要求进行, 其目的是使海外担保变成国内担保,一旦发 生争议和纠纷,不仅索赔迅速,而且可以利 用本国的法律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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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二、备用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1)在申请人履约的情形下:
保函的付款依据 都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
是有关合同或某 受益人出具的书面保证文件,
项承诺未被履行, 都是以银行信用来弥补商业信

SBLC备用信用证的风险 sblc备用信用证骗局

SBLC备用信用证的风险 sblc备用信用证骗局

SBLC备用信用证骗局SBLC备用信用证使用风险信用证方式虽比较能为买卖双方所共同接受,但由于它所固有的独特的性质(特别是它的机械的“严格一致”原则)常为不法商人行骗冒假所利用,客观上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从出口贸易业务的角度分析,出口方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进口商不依合同开证买卖合同其条款应与买卖合同严格一致,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进口商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因难,或者使出口商遭致额外的损失。

最常见的是:进口商不按期证或不开证(如在市场变化和外汇、进口管制严格的情形下);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如单方面提高保险险别、金额、变换目的港、更改包装等),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作出许多限制性的规定等。

二、进口商故设障碍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设置一些陷井。

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以及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的信用证。

信用证上存在字误,如受益人名称、地址、装运船、地址、有效期限等打错字,不要以为是小照疵,它们将直接影响要求提示的单据,有可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理由。

此外,信用证中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却又限定每批交货的期限,或既允许提示联运提单却又禁止转船,或者要求的保险的种类相互重叠等,这些无疑是相互矛盾的。

三、进口商伪造信用证伪造信用证,或窃取其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的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等经寄出口商,若未察觉,出口商将导致货款两空的损失。

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STANDARDCHARTEREDBANKITD.BIRMINGHAMBRANCH.ENGLAND)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NATIONALWESTLMBVSTERBANKLTD.LONDON)。

因该证没有像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通知,真实性未能确定,故该公司在发货前拿该证到某中行要求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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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阅读:876次页数:3页2015-09-19 举报利用备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常见做法及防范李燕红河学院备用信用证用途更广泛,它不仅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的行为提供担保,这就是今天在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是国际金融领域里深受欢迎并得到用于商品贸易结算,还适用于赊不断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融资担保指为贷款的融资或者保证偿还债销交易、履约、还款等的担保业务这一目的,而不以清偿交易商品工具——备用信用证。

在国际商务。

当开证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货款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具有会颁布的《跟单信用证结算统一时,受益人可以行使备用信用证担保性质。

备用信用证是申请人请规定的权利,但是备用信用证在惯例》中,提到了可以适用各种版求开证行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担开证申请人履约时就变成备而不本UCP 跟单信用证结算统一惯例保某项义务的书面凭证,当开证申用的信用证。

的备用信用证。

经过多年的运用请人没有履行合同时,受益人仍然与银行保函比较,银行保函发展,备用信用证逐渐演变为一可以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同时需要种信用工具,专门为给国际贸易与备用信用证在实务上有较大的受益人提交开证申请人没有履约合同提供履约等担保。

或按时履约的相关书面说明,并向不同,如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备用信用证源于美国,是二惯例不同,开立方式、融资作用、开证行开出汇票。

因此,我们说它战后用来代替银行保证书而发展单据要求、兑付方式、生效条件等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一种起来的,后来欧洲及日本等国也具备有担保、支付、融资及系列服方面的不同。

银行保函不具有备纷纷使用,被世界各国银行广泛用信用证中的一些程序, 如向开务功能的金融产品。

备用信用证因运用于国际贸易活动的担保。

但证申请人之外的其他人提示单据为运作灵活、用途广泛,故在国际是在国际贸易中,较之商业信用的情形、保兑程序、以开证人自己贸易中被普遍应用。

证和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为什的名义开出备用信用证等等。

同么会得以广泛运用和发展?这是时由于备用信用证适用于各种用很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途的融资工具, 包含了比银行保与其他商业信用证比较,其一、备用证的产生与发展函更广泛的使用范围, 在运作程一是适用范围上的不同,备用信趋势用证既适用于进出口贸易也被广序方面备用信用证比银行保函更泛用于履约或付款保证;其二是具有商业信用证的特点。

19 世纪中叶,美国的联邦法要求付款的单据不同,备用信用1983 年修订的国际商会第律及各洲法律均禁止商业银行提证是凭简单的单据付款,如受益400 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供担保或保证书服务,禁止银行人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开证申请惯例》,把备用信用证包括在它的不能为客户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人索赔书、违约的文件等有关文适用范围之内。

1995 年12 月,保,不能开立保函,规定只允许担件或单据;其三是备用信用证使保公司开立保函。

于是善于金融《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正用的前提是在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创新的美国商业银行为了拓展业式通过,并于2000 年1 月1 日起合同的规定履约时,开证行才会务,逃避法律的约束,采用“ 擦边球”根据受益人的索偿要求,凭相符生效。

该公约反映了国际贸易实单据按照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内的做法,发明了一种新型的金融践中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运作工具,即以企业自己的保证金作容赔付款项。

相对于商业信用证,的基本法律原则,是解释现在的为抵押,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国际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的重要工用来代替保函,对国际经济贸易具。

1999 年1 月1 日,《ISP98》PRACTICE IN F REIGN ECONOIMCRELAITONS TRADE 63AND 1/3页3.一般情况下,诈骗分子会(第590 号出版物),一项专门用虽然在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于备用信用证的权威国际惯例正提供所谓的备用信用证标准格备用信用证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信用工具,被广泛使用,但它也不是式,并要求买方指示银行按其开式生效。

《国际备用证惯例》是根绝对安全可靠的,它也不能完全立,且在信用证中还特别规定受据备用信用证的特点,在《联合国保证付款和履约,同样也存在诈益人由其指定。

关于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公骗风险、操作风险等实务上的风约》的基础上,参照国际商会UCP 4.诈骗分子以诈骗巨额款项险,也有些特殊风险如难以预测为目的,所以备用信用证的金额500 和URDG458 制定出来的,《国的政治、经济风险等。

在中国,大一般较大。

际备用证惯例》使得备用信用证家对备用信用证的认识、了解仍 5.受骗方不仅包括国内进口更具国际规范。

UCP500 则明确说还远远不如商业信用证、银行保企业、银行,还有外方的实际供货明备用信用证适用跟单信用证的函等传统的金融工具,部分企业商等。

相关规定。

国际商会第600 号出版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还不会合理利,二,出口备用信用证诈骗物即UCP600,对于备用信用证的用备用信用证来弥补对外交易中是指诈骗分子打着正常贸易适用范围作了重新修改和界定。

的一些不足,对备用信用证的操的旗号,以向我方提供出口付款有了相关的法律保证,使得备用作程序、运用过程中的风险及其保证为名,在所开备用信用证中信用证的运用更加广泛。

防范措施不甚了解难免遇到备用据统计,仅在1998 年,全球备故意添加某些对出口商非常不利信用证诈骗的风险。

用信用证与商业信用证业务量之或者制约出口商主动权的“陷阱例如,1998 年,曾有发生过一比高达7:1,此比例呈上升趋势。

全起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条款”,玩弄花样,企图骗取出口球每年开立的备用信用证金额达支行对外开出200 张、涉及总金商的出口货物或履约金。

这种诈5,000 亿美元。

2000 年全球备用信额达100 亿美元的以“备用信用骗常常具有如下特点:用证的总额度约为7,480 亿美元。

1.所开备用信用证带有对卖证”为手段的特大诈骗案,给企业由于UCP600 对备用信用证做了相方的不利条款或陷阱条款,制约造成了巨大损失。

从大量的事例应的修改,使其更便于在国际贸易了出口商的主动权。

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常见的诈骗方中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仅2.申请人要求受益人向其指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中国工商银行的备用信用证业务定代表支付合同金额或开证金额,一,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量就上升了几十倍以上。

现在备用的一定比例履约金。

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是诈骗信用证已被广泛运用于进出口贸3.诈骗分子以向出口商提供分子为骗取银行融资、实际供货易结算、融资担保、债权债务清偿、付款保证为名,通过银行开具备商的货物或进口商定金,采用诱国际工程承包等国际贸易活动的用信用证。

惑欺骗的方法,以向进口企业提供多个领域中。

深受交易双方的欢4.申请人串通开证行不择手紧销商品为借口,诱使买方银行开迎。

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备段地拒付出口货款,使出口商货、立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进口备用信用证方式开出的信用证额度款两空,受害方主要是中国内地越来越大,备用信用证的使用范围用信用证常用的诈骗具有以下特出口企业。

也越来越广泛。

因此,备用信用证点: ,三,引资、融资备用信用证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1.诈骗分子为诱惑买方企业诈骗的信用工具,在世界经济中起着不向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最引资、融资备用信用证诈骗可替代的作用。

常用的理由就是提供紧缺商品或主要是诈骗分子打着“国际财团” 的可提供其他优惠条件。

牌子,以帮助地方政府引进外资2.备用信用证的付款期通常为借口,诱使国内银行开具备以远期一年为限,是基于买卖双二、备用信用证诈骗的常用信用证,借以在国外招摇撞骗,方所签订合同的。

见方法及其特点或者穿着“ 外资企业”的外衣,以PRACTICE IN F REIGN 64ECONOICM RELAITONANTDRADES 2/3页合作投资为理由,伪冒国外银行领事馆、企业驻外机构或银行等的备用信用证,以此作为融资保国外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三、利用备用信用证常见证,企图骗取我方银行的融资或资信调查,这样才能签约之前做诈骗做法的防范对策出正确的选择,以免给企业和国贷款。

例如,2007 年欧洲某不法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分子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云南某县根据中国在运用备用信用证银行负责人,自称是“某国际财第三,虽然出口企业和银行对过程中被诈骗的种种情况,我们于备用信用证的审核项目不同,但团的代表”,可以帮当地政府引进可以看出,除了出口企业是诈骗双方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

巨额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但分子的主要行骗对象,受害者还企业审证主要侧重来证中的具体条件是该行必须开出以“某国际涉及出口方的银行和其他行业企条款,银行审证则重点在于来证的业。

为了避免备用信用证运用中财团”为申请人的大额备用信用风险性、有效性。

一经发现来证中类似的诈骗案,各方应密切配合,证,并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由含有不利条款,应尽快与银行和国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具体防范于该县地处偏远,经济不发达,难外客户联系并进行修改,或及时采对策如下: 以引进外资,且A 行负责人素质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一,对于出口方银行来说,不高,求财心切,竟然不顾后果,必须慎重选择和了解客户的资信第四,国内企业在与外商签以该行名义开出了总额为100 亿情况,若是大额来证还应该要求美元的备用信用证,让不法分子订合同时,既要考虑国家的利益,开证行加押予以证实,必须认真到处招摇撞骗,造成了极坏影响,又要兼顾企业的利益,做到合理、地核查备用信用证的真实性,以也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声誉,令人平等、谨慎地确定合同条款。

在洽掌握开证行的信用情况。

为防假震惊。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这种商过程中,一切有损于国家和集冒和伪造,对于电开形式的信用诈骗常常具有如下特点: 体利益的不合理、不平等的条款,证及修改书,应该及时查核密押1.诈骗分子声称背后有“ 国均应及时合理地拒绝,若有疏忽是否相符;应该对照银行年鉴详际财团”的支持,可以为国内引进就会中了对方圈套,给国家和企细地分析比较开证行的名称、地大笔资金,或者以“ 外资企业”身份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址和资信情况等,若有疑点,应尽出现,寻求合作投资伙伴。

快向开证行或代理行查询,确保第五,政府部门特别是边远贫2.诈骗分子巧舌如簧,以引困地区的政府部门,要谨慎行事,开证行的可靠性、信用等级及备资为借口,诱使国内银行出具备不要好大喜功,不能以引进外资用信用证的合法性、真实性。

根据用信用证,或者以合资为理由,的多少作为政绩的评判标准,给不择手段地伪冒国外银行的备用《统一惯例》的规定,通知行有责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使用备用信信用证,且金额巨大,以诈取暴任合理谨慎地核查备用信用证表用证以引资、融资等名义进行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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