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启示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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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启
示
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
建设的启示
一、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
90年代首先在西欧开始了电力市场化改革,很快被推广到了美国、大洋洲一些电力公司。但是电力市场的运营模式及其改革历程各异,各国的电力公司在开发自己的电力市场时都根据自己的特点而有所不同。在我国积极探索电力市场建设方案时,研究一些典型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分析哪些经验适合于我国国情和电网特点,哪些经验需要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电力市场的运作对于电力系统的运行、调度、规划、管理和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有深刻的影响,了解实现电力市场正常运营所需要的技术准备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
1、分阶段逐步改革完善,形成一个高效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
在1990年以前,英国的电力工业全部属于国营的中央发电局(CEGB)。自1990年开始,英国电力进行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私有化)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以电力库(POOL)运行模式为特征。称为电力库时期,国家电网公司主要经营输电系统,是电网的系统调度机构,并负责电网的调度和运行,起独立
系统调度员(ISO)的作用。所有电厂都需要投标,竞价上网;第二时期是以实施新电力交易协议(NETA)为标志,称作NETA 时期,主要的目的是克服电力库(POOL)运营模式存在的缺点。经过三年的开发,在2001年3月正式投运;第三时期以实施英国电力贸易和传输协议(BETTA)为标志,称作BETTA时期,在苏格兰、英格兰和威尔士三大地区(统称Great Britain,以下简称GB)建立以英格兰-威尔士模式为基础的统一电力贸易、平衡和结算系统,建立以英格兰-威尔士模式为基础的统一传输定价法和电网使用合同体系,建立一个独立于发电和供电的输电系统运营机构(GB System Operator 简称GBSO)。
2、以逐步完善的立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不断完善
英国电力市场三阶段建设是以政府三个重要立法稳步推进的:1989年的“电力法”、2000年的“基础实施法”和2004年的“能源法”构成了英国电力工业的法律框架,在电力市场建设的每一阶段,这些法律主要构建在该阶段适用的、包含相应修改的电力法的基础上,并随着其每次修改而发展。
3、电网逐步形成全国互联
1990年开始的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前两个时期主要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展开,苏格兰由于地区法律、行业结构和市场机制等各方面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相差较大,在此期间苏格兰电力公司依然保持纵向一体化结构。然而到了本世纪初,市场环境在发生着变化,苏格兰地区发电装机冗余有了明显的滑落,而且在不远的
将来苏格兰-英格兰及苏格兰-北爱尔兰联网线路的增建扩容,以及英国北部系统的加强,苏格兰地区的发电容量冗余过剩还将继续下降。随着这些发展和变化,为了吸引在英格兰现有及新生的发电商进入苏格兰,建立一个透明和无歧视市场机制的需要变得日益紧迫。2005年4月英国电力贸易和传输协议(BETTA)正式实施,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系统合并为一体由国家电网天然气公司经营。
4、充分体现地区差别,形成分区域输电定价机制
输电费用由两部分构成: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固定部分包括所有输电设备的折旧费、维修费和管理费等。它由所有发电厂和用户平均分摊。可变部分则按11个区来收取。这11个区的划分基本上反映了输电的边际成本。在北部的电厂要为上网而付过网费,南部的电厂则得到一定的奖励费。供电母线则与此相反,靠近伦敦的用户不得不为使用输电网而付相应的费用,而在北部的用户则无需支付输电费。
5、新交易系统中的平衡机制确保了电力市场的稳定性和良性发展
在英国新交易系统中,建立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系统运营者的一个平衡机制,可发出招标计划和接受报价,起发电供需平衡的作用,并能解决输电系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场参与者向市场申报发电或用电计划和参与平衡市场竞争报价,信息申报和报价在每个交易时段的规定时间前截止,一切有关发电和用电变化
的信息可随时通知市场,但是不作为结算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向市场提供有关平衡和传输计划的相关信息和调用平衡电力的信息。国家电网公司根据收到的平衡市场竞争报价安排预调度计划,通知给各市场参与者,并在系统实时运行过程中根据系统实际情况调整,按报价调用电力,或调用一些辅助服务合同来保证系统电量平衡。
(二)澳大利亚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
1、组建协调运作的国家电力市场
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改革初期,东部各州之间的电网联系并不紧密,部分州甚至未与主网相联,国家电力市场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组建并运行的。实践证明,通过一定的管理机制,不但可以保证市场的顺利运行,促进各州之间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这种管理系统还可起到为电网互联提供信息的积极有效的导向作用。
1990年以前,在每个州和首都地区,电力工业都是由州政府所属或由几个州政府共同所属的机构对发电、输电和配售电垂直统一经营。1991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着手进行电力工业改革。1993年维多利亚电网发、输、配进行分离,1994年维多利亚电力联合运行中心成立;1996年新南威尔士州电力市场建立,1997年以上两个市场合并为初期阶段的国家电力市场;1998年12月,国家电力市场(简称NEM)建立。国家电力市场
覆盖了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和南澳洲四个区域,塔斯马尼亚州、雪山不久也加入其中。六个区域电网互相联结,形成一链式网络。截止20005年底新南威尔士电网、维多利亚电网和南澳洲电网已有交流线路互联,只有昆士兰电网未与主网实现互联。
2、建立电力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
国家电力市场形成后,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简称NEMMCO)负责全国互联电网的调度和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国家电力市场法规行政局(简称NECA)负责国家电力市场规则的管理和全国电力市场的监管。
3、国家电力市场的分区定价机制
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覆盖了其东部、南部范围广阔的几个州,绵延几千千米。各州电网之间联络线及州内电网部分线路存在输电功率约束问题,特别是昆士兰电网因未与主网相联,因此在很多时段,电网将不能按照国家电力市场范围内全部发电价格一致的调度方式运行。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电力市场引入分区定价的机制。
当电力市场内电网不同部分之间输电潮流出现阻塞时,根据阻塞线路将电网划分为区域,分别计算市场价格。即电力送出区域的市场价格低,电力输入区域的市场价格高,产生了不同区域市场价格的差异。根据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区域定价原则,区内电价以满足负荷要求的最高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