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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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1厦门国际海洋周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厦府[2011]30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1厦门国际海洋周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厦府[2011]30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1厦门国际海洋周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2施行日期2011.08.02文号厦府[2011]301号主题类别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1厦门国际海洋周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厦府〔2011〕301号)各有关单位:为确保“2011厦门国际海洋周”成功举办,经研究,决定成立2011厦门国际海洋周筹备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

筹备工作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主任: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游有雄(市政府副秘书长)蔺海清(市海洋渔业局局长)成员:张颖(厦门大学副校长)余兴光(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所长)周鲁闽(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上官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斌(市公安局副局长)柯献星(市接待办主任)李啸萍(市外事办副主任)洪新民(市台办副巡视员)傅如荣(市商务局副局长)吴京生(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助理)廖晁诚(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耿永胜(市体育局副局长)姚冠华(市卫生局副局长)徐瑾(市城管办副主任)程欣(思明区政府副区长)刘琦龙(湖里区政府副区长)蒋冰兵(厦门广电集团制片人)陈卫文(厦门路桥集团副总经理)廖慧娟(厦门日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市海洋渔业局,蔺海清同志任主任,周鲁闽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林瑞才同志任主任助理。

秘书处是筹备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海洋周的方案策划,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及检查落实等工作。

附件:厦门筹备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工作分工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附件厦门筹备工作委员会各单位工作分工单位名称工作安排厦门大学1、负责与海洋周秘书处共同承办2011厦门国际海洋论坛,并负责相关演讲嘉宾的邀请工作;2、负责主办“海岸带综合管理效益研讨会”;3、负责与斯德哥尔摩世界水周组委会的联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五缘医疗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五缘医疗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五缘医疗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7•【字号】厦府办[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02.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五缘医疗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3〕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加强对五缘医疗园区项目建设及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园区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五缘医疗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强(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蔡伟中(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杨叔禹(市卫生局局长)张毅恭(湖里区政府区长)成员:林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琪(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斌(市公安局副局长)郑智敏(市监察局副局长)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张宇(市环保局副局长)陈锦良(市建设管理局总建筑师)洪丰颖(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培新(市审计局副局长)邓新民(市民防局副局长)任国岩(市规划局总规划师)王铨铭(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王军荣(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叶春和(湖里区人大副主任)王桂根(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聚聪(市电业局副局长)吴小敏(厦门建发集团总经理)陈鸿坤(市土总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4个部门:办公室:挂靠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洪丰颖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决定,督查落实项目进度情况。

建设协调部:市发改委杨琪副主任负责,牵头协调园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的工作。

征地拆迁部:湖里区人大叶春和副主任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园区征地拆迁工作。

招商部:市卫生局洪丰颖副局长负责,牵头协调园区医院项目招商协调工作,制定、审查、落实项目引进方案。

本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7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
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府办[2017]13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0
【实施日期】2017.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17〕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每季度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进展情况通过金宏网反馈给市政府督查室和办公厅相关业务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尚未纳入的,年内应予纳入。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工作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狠抓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要写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6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并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前三季度、全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9日、1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29
•【字号】厦府办[2007]95号
•【施行日期】2007.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
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07〕9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每季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进展情况通过金宏网反馈给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和相关处。

附件: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7•【字号】厦府[2008]201号•【施行日期】2008.06.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2008〕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加快我市海沧保税港区建设步伐,确保保税港区如期通过验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赐贵(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黄菱(市政府副市长)林国耀(海沧管委会主任、海沧区政府区长)成员: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游有雄(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学辉(厦门海关关长)詹思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康涛(市发展改革委代主任)黄强(市财政局局长)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林金平(市交通委主任、口岸办主任)熊衍良(市贸易发展局局长)王和平(市工商局局长)黄杰(市法制局局长)孙希有(市外资局局长)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王勇军(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张贻奏(厦门国税局局长)吴仁伟(厦门边检总站站长)汪肇炜(厦门人行副行长、外管局副局长)刘赐贵领导全面工作,潘世建副组长负责保税港区的建设工作,黄菱副组长负责与海关、国检、边检等口岸单位的协调,保税港区的功能布局设置、验收、封关运行等事宜,林国耀副组长负责具体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国耀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8•【字号】厦府办[2010]191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0〕1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好五大战役”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卓锦绵(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粟如(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保障住房办常务副主任)康涛(市发改委主任)成员: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林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洪春火(市委农办主任)任勇(市教育局副局长)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钦辉(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耀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陈世真(市水利局副局长)李云丽(市文化局副局长)孙卫(市卫生局副局长)董金英(市广电局党组副书记)何玺(市体育局副局长)林少伟(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黄鹤麟(团市委副书记)张志军(市邮政局党委书记)董学智(市重点办副主任)白玉渊(思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傅晓春(湖里区政府副区长)江根云(集美区政府副区长)白国华(海沧区政府副区长)李虹(同安区政府副区长)曾东生(翔安区政府副区长)联络员:庄育霖(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处长)王巧莉(市发改委社会处处长)雷清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周绍金(市委农办综合秘书处副处长)黄扬(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石好荣(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施志坤(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王惠民(市社保中心副主任)卢海林(市国土房产局土地利用处处长)侯放(市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处处长)洪炳南(市水利局水政处处长)黄天福(市文化局社文处副处长)苏妙玲(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黄民强(市广电局社管处处长)黄孟武(市体育局竞技处处长)蒋春平(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管理处处长)翁晓岚(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瑾慧(市邮政局建维部主任)孙劲峰(市重点办综合处处长)王朝晖(市保障住房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保障性住房处处长)康林财(思明区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陈枫(湖里区发改局副局长)黄云腾(集美区发改局副调研员)张志红(海沧区发改局局长)梁向阳(同安区发改局局长)郑江强(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18•【字号】厦府办〔2022〕36号•【施行日期】202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以下简称“倍增计划”),提升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做大先进制造业规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黄文辉市长副组长:黄晓舟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颜云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孙建辉市发改委主任陈珍市教育局局长孔曙光市科技局局长周桂良市工信局局长林世国市公安局副局长林志成市财政局局长赖祖辉市人社局局长柯玉宗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李德才市建设局局长王跃平市国资委主任蔡伟中市市政园林局局长陈勇市住房保障局局长朱庆华市金融监管局局长张朱及市审批管理局局长张国钧厦门市税务局局长陈通汕思明区政府区长黄颖湖里区政府区长胡旭彬集美区政府区长龚建阳海沧区政府区长陈高润同安区政府区长李毅翔安区政府区长何东宁自贸委主任赖建州火炬管委会主任林国新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总经理二、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倍僧计划相关工作,推进倍增计划涉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形成全市协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倍增计划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工信息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周桂良担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局、资源规划局等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各开发区主要经办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2•【字号】厦府办[2008]71号•【施行日期】2008.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厦府办〔2008〕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现将调整后的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刘赐贵(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詹沧洲(市政府副市长)郭振家(市政府副市长)委员:朱子鹭(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栅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林金平(市交通委主任)黄强(市财政局局长)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李建福(市民政局局长)阮跃国(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林长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蔡允嘉(市市政园林局局长)谢海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蔺海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津(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孙希有(市外商投资局局长)黄如欣(市卫生局局长)王和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伟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叶勇义(市水利局局长)洪春火(市农业局局长)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宏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赖菡(市教育局局长)陈金标(市统计局局长)曾碧心(市广播电视局局长)郑东兵(市海事局局长)吴振志(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火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灿民(思明区区长)林国耀(海沧区区长)张宗芎(湖里区区长)倪超(集美区区长)陈琛(同安区区长)柯志敏(翔安区区长)冯晋来(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主任:谢海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副主任:潘力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振志(兼)王伟(市规划局副局长)郭俊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周昌益(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王文杰(市交通委副主任)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张世照(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捷(市外商投资局副局长)姚冠华(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海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徐平东(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任勇(市教育局副局长)陈世珍(市水利局副局长)路慧英(市农业局副局长)林文璋(市海事局副局长)吴春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林晓辉(市统计局副局长)廖晁诚(市广电局副巡视员)郑茂是(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梁鹭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许国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白玉渊(思明区副区长)周威榕(海沧区副区长)林建(湖里区副区长)蔡顺弛(集美区副区长)叶振杉(同安区副区长)陈春夏(翔安区副区长)冯晋来(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许联顺(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八年四月二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5)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5)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5)【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厦府[2015]237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8.30【实施日期】2015.08.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厦府〔2015〕2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一、裴金佳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二、郑云峰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科技、财税、金融、交通、国有资产、统计、港口、创新创业、为民办实事等工作。

负责两个新城(马銮湾、环东海域东部)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老厂房改造提升、综合配套改革、轨道交通、前场物流园、机场建设、新型城镇化、厦龙与厦泉合作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局、港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地震局、知识产权局,公路局,航空港管委会,地铁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科学技术协会、各科研机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厦门监管局、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保监会厦门监管局、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机场、航空、铁路部门,邮政管理局,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国家会计学院,思明区。

三、林文生副市长:负责信访、接待、城乡统筹、农村、农业、水利、审计、安全生产、机关事务、海洋管理、火炬高新区、应急管理、妇女儿童等工作。

负责长泰枋洋水库建设、移民和企业迁移等。

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厦府[1998]综05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厦府[1998]综05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厦府[1998]综058号1998年6月18日)总则一、为促进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命令、讲究效率,发扬创新进取和务求实干的精神,奋力开拓;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四、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处理人民代表的建议和议案。

要加强同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总商会、各群众团体的联系,及时通报每个时期的工作部署。

市人民政府工作中重要问题决策之前,应主动与市政协、各民主党派进行民主协商,充分听取意见,及时处理政协的建议案和提案。

要重视发挥舆论作用,加强对政务活动的报道,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倾听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2•【字号】厦府[2008]331号•【施行日期】2008.09.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08〕3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刘赐贵(市长)副组长:黄菱(副市长)叶重耕(副市长)成员: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国耀(海沧区区长)张灿民(思明区区长)倪超(集美区区长)陈琛(同安区区长)柯志敏(翔安区区长)王中(湖里区副区长)傅如荣(市贸发局副局长)曾超英(市卫生局副局长)路慧英(市农业局副局长)陈灿煌(市工商局副局长)曾琳(市质监局副局长)吴春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傅如荣同志兼任。

各单位要按照《厦门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厦门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厦门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市领导指示,为进一步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防止有害乳制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和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区两级食安办牵头,分别成立由农业、卫生、经贸、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部门组成的市、区两级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厦府办[2010]156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0〕1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市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工作。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黄菱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朱奖思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梁群民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林建造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宗团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绍清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蔡蔚荻厦门市物价局副巡视员柯继安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文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曾琳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郑智敏厦门市监察局副局长陈爱忠厦门市审计局副局长黄嘉斌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钟伟东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巡视员曾文生集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白国华海沧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许国华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春夏翔安区人民政府副巡视员联络员:王玉宗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黄维津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黄寒青厦门市贸发局内贸处处长郑兴毅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污控处副调研员王锦明厦门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骆惠玲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市场处调研员肖冬泰厦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高彤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处长卢建华厦门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综合处处长翁祖炎厦门市审计局经贸处处长郑海龙思明区经贸局职员叶振毅湖里区经发局职员李上委集美区经贸局科员刘俊杰海沧区经贸局主任科员许传恭同安区经贸局主任科员庄维林翔安区经贸局职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本市家电以旧换新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市贸发局,由市贸发局梁群民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11•【字号】厦府办[2013]201号•【施行日期】2013.09.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3〕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张灿民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黄河明副秘书长、市工商局陈海疆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公路局、厦门电业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路桥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各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田锋副局长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业务负责人组成。

二、成员单位职责(一)市工商局:承担市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立柱式户外广告拆除工作;负责拆除城市干道两侧立柱式户外广告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拆除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立柱式户外广告及其构筑物。

(三)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负责拆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置的立柱式户外广告及其构筑物;协助厦门市政府做好高速公路控制区内非法立柱式广告拆除工作。

(四)市城市执法局、市规划局:配合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城市干道两侧立柱式户外广告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0•【字号】厦府办[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2〕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市政府137次常务会和《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厦府〔2011〕453号)精神,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刘可清(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李栋梁(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勇毅(市质监局局长)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陈宗团(市环保局副局长)叶德传(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林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丽玲(厦门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林杰(市国资委主任)黄如欣(市卫生局局长)洪春火(市农林局局长)吴杰(市信息化局局长)吴亿年(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建国(市科技局纪检组长)张世照(市经发局副局长)张斌(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吴学香(市人社局副局长)林金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庆斌(市水利局副局长)赵晓武(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张凤清(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剑辉(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吴新成(市工商局副局长)郭景宗(市安监局副局长)林永明(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李文晖(市旅游局纪检组长)郭勇鹏(市粮食局副局长)叶飞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铨铭(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丁贤志(市法制局副局长)吴京生(市港口局局长助理)孟和平(市执法局副局长)徐文东(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曾琳(市质监局副局长)黄乔生(思明区区长)张毅恭(湖里区区长)吴南翔(海沧区区长)李辉跃(集美区区长)郑岳林(同安区区长)陈飞铭(翔安区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相关工作组:一、办公室(挂靠市质监局)主任:郭勇毅(市质监局局长)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曾琳(市质监局副局长)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叶德传(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陈宗团(市环保局副局长)二、产品质量工作组(挂靠市质监局)三、工程质量工作组(挂靠市建设管理局)四、服务质量工作组(挂靠市发改委)五、环境质量工作组(挂靠市环保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衔接各项具体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4•【字号】厦府[2013]27号•【施行日期】2013.01.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2013]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刘可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组长:林国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郭金炼(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文杰(市环保局局长)成员: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赖菡(市教育局局长)沈灿煌(市科技局局长)柯志敏(市经发局局长)黄聪敏(市监察局局长)刘平(市民政局局长)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邱太厦(市公务员局局长)余江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林德志(市建设管理局局长)阮跃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洪春火(市农业局局长)叶勇义(市水利局局长)罗才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林金平(市海洋渔业局局长)杨叔禹(市卫生局局长)孙延风(市统计局局长)陈秀蕊(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黄国彬(市旅游局局长)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蔡允嘉(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吕庆端(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庄世坚(市环保局副局长)黄乔生(思明区政府区长)张毅恭(湖里区政府区长)李辉跃(集美区政府区长)吴南翔(海沧区政府区长)郑岳林(同安区政府区长)陈飞铭(翔安区政府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王文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庄世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本领导小组自我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24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7•【字号】厦府办[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2.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0〕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的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刘赐贵(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洪春火〔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局长〕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绍清(市文明办主任)康涛(市发改委主任)蔡允嘉(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李伟华(市科技局局长)黄强(市财政局局长)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林金平(市交通委主任)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叶勇义(市水利局局长)谢海生(市环保局局长)周鲁闽(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林世超(市旅游局代局长)任勇(市教育局副局长)傅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薛坚(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廖晁诚(市广电局副巡视员)许建良(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孙发明(市法制局副局长)王军荣(市执法局副局长)许严宏(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副队长)蔡添强(市公路局副局长)刘勇杰(市总工会副巡视员)黄鹤麟(团市委副书记)陈宝贵(市妇联副主任)李玉辉(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双拥办常务副主任)张灿民(思明区区长)黄国彬(湖里区代区长)倪超(集美区区长)林国耀(海沧区区长)陈琛(同安区区长)柯志敏(翔安区区长)江曙曜(厦门日报社副总编辑)蔡鹰(厦门广电集团副总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08•【字号】厦府[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1.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201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新城建设指挥部,各相关单位:为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康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林德志(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孙建辉(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成员:郑春春(市发改委副局长级干部)郑智敏(市监察局副局长)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戴敏(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叶德传(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王伟(市规划局副局长)吴洪钦(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王铨铭(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李聚聪(厦门电业局副局长)何东宁(思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中(湖里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林建(集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新奎(海沧区政府副区长)陈国栋(同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XXX(翔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简称市重点办,同时撤销厦门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

熊衍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辉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郑春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可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8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加快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加快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加快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5•【字号】厦府办〔2022〕48号•【施行日期】202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加快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商务部等8家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提升我市供应链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加快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李辉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晓舟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苏国辉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敏市商务局局长柯孙团市政府办副主任郑耀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上官峰市工信局总工程师傅建洪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连任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成员:张冬冬厦门海关副关长谢继宏厦门边检总站副总站长郭志强厦门海事局副局长黄涛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方琳厦门银保监局副局长傅如荣市发改委副主任洪军市教育局副局长曹伟民市科技局副局长彭新良市人社局副局长胡军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霹雳市交通运输局一级调研员周绍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辉艺市商务局副局长曾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洪里专厦门港口局二级巡视员李丹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行长蔡明仪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陈大文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白双庆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范永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罗小晔中国信保公司厦门分公司总经理蔡立群港务控股集团总经理郑永达建发集团总经理邱怀东翔业集团总会计师高少镛国贸控股集团副总经理邓启东象屿集团总裁二、工作职责及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全市供应链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制定促进供应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供应链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解决全市供应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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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重耕
副市长
协助分管工业、能源、科技、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经济协作、经济秩序整顿、对口支援、社保等工作。分管部门:海沧管委会(包括出口加工区)、火炬高新园区管委会、经发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专利局。联系单位:电业局、邮政局、电信行管办、无线电管理处、海洋三所等科研机构、科协、总工会、各地驻厦办,翔安区。
郭振家
副市长
协助分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爱卫办、方志办、医改办、理工大学、城市职业大学(电大、职大、教育学院)。联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文联、社科联、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部省属在厦大中专院校、团市委、市妇联,红十字会,集美区。
洪荻生副Βιβλιοθήκη 长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潘世建
副市长
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民防、海洋管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建重点工程等工作。分管部门: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国土与房管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交通委、港务局、公路局、机场、航空港管委会、海洋与渔业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民防办、地震局、城管办、重点办、住宅办。联系单位:海事局、航管站、铁路部门,思明区。
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表
(2005年10月8日)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备注
张昌平
市长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监察、审计等工作。联系思明区。
丁国炎
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厅、计划、金融、财税、物价、统计、审计、法制、人事、编制、体制改革、机关行政管理、信访和信息港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物价局、审计局、统计局、信息产业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法制局、体改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等。联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国税局、财政部专员办,民主党派、总商会,湖里区。
詹沧洲
副市长
协助分管农村、农业、政法、民政、计生、外事、侨务(港、澳)、民族、宗教、防灾救灾、驻外单位和双拥等工作。分管部门: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老龄办、计生委、公安局(含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外事办、侨务办、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司法局、驻京办、驻榕办、驻深办、打私办、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支前办(双拥办)、仲裁委、残联。联系单位:驻厦部队、武警部队、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安全局、市农办、老干局、海防办、保密局、依法治市办、侨联、对外友协、接待办、气象局、厦门中心海洋站,同安区。
黄菱
副市长
协助分管外经外贸、招商引资、会议展览、商业内贸、工商、旅游、对台以及口岸管理、境外机构等工作。分管单位:贸发局、外资局、工商局、粮食局、旅游局、象屿保税区、鼓浪屿—万石山管委会、台办、口岸办、驻港办、贸促会、商业集团、供销社。联系单位:厦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总站等口岸单位,外商协会、台商协会、台联,海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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