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0-2011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GB150-1999与GB150-2011之间的区别要点
GB 150.1~4—2011《压力容器》GB 150《压力容器》分为以下四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材料;——第3部分:设计;——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 150.1修订要点总述1)本部分为GB 15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起2)本部分GB 150.1代替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中的部分内容(第1章~第3章、附录B、附录C),与GB150—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1.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通过引用标准的方式,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压力容器;规定了在满足本标准设计准则的前提下处理超标准范围的设计方法;规定了各种结构形式的容器所依据的标准。
2.修改了容器建造参与方的资格和职责要求。
——规定了设计文件的保存时间;——增加了用户或委托方在设计阶段提供书面设计条件的职责;——规定了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对验证性爆破试验见证和报告认可的职责。
3.修订了确定许用应力的安全系数。
——对抗拉强度的安全系数由3.0调整为2.7;——对碳钢和低合金钢屈服强度的安全系数由1.6调整为1.5;——对奥氏体不锈钢可以采用R p1.0确定许用应力。
4.增加了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声明。
5.增加了采用标准规定之外的设计方法的实施细则。
6.增加了进行容器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要求和实施细则。
7.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1989、GB 150—1998。
8.本标准委托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压力容器第 1 部分:通用要求1 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制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建造,本部分规定了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1.2.1 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1.2.2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GB150-XXXX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2) 与国际接轨和国际贸易的需要 ▪ 1997年欧盟颁布了PED,同时实施了以技术法规为基本
安全要求、协调标准为技术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 ▪ 后续发布的欧洲统一压力容器标准在技术上全面满足
PED的安全基本要求,全面提出了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理 念,在设计准则、计算方法、制造检验要求等方面引入了 现代技术研究的成果。对促进贸易和提高竞争力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 ▪ 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也相继修订了原有的技术 标准体系。 ▪ 相应降低了安全系数,使我国面临国外压力容器产品的 冲击,需合理修订标准(如容器分类,设计与制造阶段的 风险评估与控制,材料复验,产品焊接试件要求等),提 高中国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3) 解决行业关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
如给予失效模式的制造、检验,成型受压
▪ 元件的性能恢复,无损检测的时间与方法等……
(4) 技术发展的需要
▪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实施以来,
我国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水平大幅
度提高。
▪ ——新材料开发:增加新材料制造、检验、与验 收要求。
▪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 GB 150.4主要变化的原因:
▪
1、为完善我国压力容器法规、技术标准体系,与
修订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适应所
做的修订(该部分变化在下表中以★标识,共23处)。
▪
2、为适应技术发展,采用先进技术所作的修订
(该部分在下表中以●标识,共12处)。
▪ — 2011年7月征求WTO成员国意见并修改定稿
▪ 三98颁布13年来中国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变化
▪ ——压力容器的大型化、高参数、长周期趋势(失效模式发 生变化)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修订 150.1 4.3.3c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设计一般规定 “失效措施” 载荷 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 载荷,其中b)增加“当液体静压力小于设计压力的5%,可 忽略不计。” (原“内装物料”改为“内装介质”)
修订 150.1 4.3.2b
修订 150.1 4.3.2c 未变 150.1 4.3.2d 未变 150.1 4.3.2e 未变 150.1 4.3.2f 未变 150.1 4.3.2g 未变 150.1 4.3.2h 修订 150.1 4.3.2i 未变 150.1 4.3.2j 修订 150.1 4.3.3 未变 150.1 4.3.3a
未变 150.1 4.2.2.3c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 3.2.2.2.2
修订 150.1 4.2.2.3d
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3.2.2.2.4
修订 150.1 4.2.2.3e
修订 150.1 4.3 新增 150.1 4.3.1 修订 150.1 4.3.2 未变 150.1 4.3.2a
3.5.6
新增 150.1 4.3.8
容器元件的名义厚度和最小成形厚度一般应标注在设计图 样上。
修订 150.1 4.4
许用应力
3.6
安全系数3.0改为2.7;1.6改为1.5;表1中增加“钛及钛
修订 150.1 4.4.1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 使用温度确定 本标准适用的结构形式 本标准适用钢制容器的结构形式按本部分以及GB150.2~4 的相应规定。
GB150-1998 1 1.1
GB150-2011检验相互条款
GB150-2011《压力容器》中检验相关条款目录一、检验处职责二、材料三、螺栓、螺柱和螺母四、加工成形五、焊接六、热处理七、产品试件八、无损检测九、耐压试验和泄露试验十、出厂资料十一、铭牌十二、涂覆、包装和运输检验处职责(根据对制造单位的职责列出):1、容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容器或元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合格指标:质量计划标准栏填写的标准和规范要求);2、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按本标准、图样规定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容器进行各项具体检验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质量计划具有和标准、图纸同样的指导作用);3、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制造和设计许可证编号中年份)。
4、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应具有下列文件被查:1)质量计划;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4)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5)竣工图(设计有修改部分必须在竣工图上注明)。
材料复验、分割与标志移植一、材料复验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a)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b)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c)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材料;d)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e)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
2、材料复验要求:a)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应按批号复验力学性能(整卷使用者,应在开平操作后,分别在板卷的头部、中部和尾部所对应的开平板各截取一组复验试验;非整卷使用者,应在开平板的端部截取一组复验试样);b)其他材料应按炉号复验化学成分,按批号复验力学性能。
c)材料复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或设计文件的要求。
d)低温容器焊条应按批进行药皮含水量或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的复验,其检验方法按相应的焊条标准或技术要求。
二、材料分割材料分割可采用冷切割或热切割。
GB150.1-2011《压力容器.通用要求》-新GB150宣贯教材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1.2 GB 150.2.《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
本标准的第2部分由七章正文、二个规范性附
录和二个资料性附录构成。
3.1.3 GB 150.3《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本标准的第3部分由由七章正文、三个规范性
附录和二个资料性附录构成。 3.1.4 GB 150.4《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 和验收》 本标准的第4部分由十三章正文构成。
g) 搪玻璃容器和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同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容器,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2 标准所考虑的失效模式
失效模式与设计规范中所考虑的设计载荷和
使用工况有密切的联系,表1给出了世界各国标
准中所考虑的载荷条件对比分析: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1)以失效模式为依据的设计方法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 标准的设计准则
3.2.1 适用范围
3.2.1.1 标准使用参数适用范围 (1)设计压力的适用范围 (2)设计温度适用范围: 3.2.1.2 结构形式适用范围 3.2.1.3 标准管辖区域适用范围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1.3 本标准的不适用范围:
新规范在弹塑性分析中明确规定要采用
Mises屈服条件。与此相统一,弹性应力分析的
控制参数也改为米赛斯等效应力,而且弹塑性
分析中的应变参数也选为米赛斯等效应变。
GB150.1《压力容器 通用要求》
3.2.4 安全系数
压力容器安全系数在我国安全技术规范中指的是“ 确定材料许用应力的系数”,事实上,在标准的制定中
ISO 16528[5]综合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技术 标准规定,参照欧洲标准的内容,针对锅炉和 压力容器常见的失效形式,在标准中将其归为 三大类、14种失效模式,明确了针对失效模式的 设计技术应用理念。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简介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石化、化工、制药等。
然而,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压力容器的使用状态、安全性能也可能发生变化。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减小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相关法规针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检验,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此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目前常用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法规和标准:1.《钢制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2.《锅炉和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T 19809-2005)3.《锅炉和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许可规定》(AQSIQ 2009年第8号令)其中,第一和第二部分是我国红头文件,具有强制性;而第三部分是指导性文件,制造单位需要根据该文件实施规定。
定期检验要求1.检验周期:根据《钢制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的规定,对已具有设计审查证明的钢制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两年;而对尚未具有设计审查证明的钢制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检验周期也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如容器使用环境、容器使用频率等。
2.检验方法: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一般采用无损检测、外观检查、性能试验等方法。
其中无损检测主要包括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等多种方法。
外观检查主要是针对容器内外表面的腐蚀、磨损、破损等情况进行观察。
性能试验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在安全压力下的使用情况,如泄压阀的启闭、安全阀的泄压情况等进行测试。
3.检验标准:对压力容器的检验,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操作。
这些标准中包括了钢制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和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水质检验规程等一系列标准。
4.检验员资质:压力容器检验必须由有相关证书的检验员进行,其证书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检验员的证书应无论是职业或技术资格方面都要有相关的认可,否则检验结果无效。
GB150-2011《压力容器》简介2
•
•
•
球罐形封头、平盖、管板与圆筒非对接连 接的接头,法兰与壳体、接管连接的接头, 内封头与圆筒的搭接接头以及多层包扎容 器层板层纵向接头,均属C类焊接接头。 接管(包括人孔圆筒)、凸缘、补强圈等 与壳体连接的接头,均属D类焊接接头, 但已规定为A、B、C类的焊接接头除外。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为E类 焊接接头。
图: 焊接接头分类
三、无损检测
• • (一)材料无损检测(材料部分4.1.8条) 用于壳体钢板(不包括多层容器的层板)应按下 列规定,逐张进行UT,其UT方法和质量标准执 行JB/T4730.3-2005的规定. 1、厚度δ>30mm的Q245R钢板,质量等级不 低于Ⅲ级;厚度δ>36mm 的Q345R钢板,质量 等级不低于Ⅱ级(原为Ⅲ级); 2、厚度δ>25mm的Q370R、Mn-Mo系、CrMo系、 Cr-Mo-V系钢板,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 (原为Ⅲ级) ;
• 3)进行局部检测的焊接接头,发现有不允 许的缺陷时,应在该缺陷两端的延长部位 增加检测长度,增加的长度为该焊接接头 长度的10%,且两侧均不少于250mm。若 仍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则对该焊接接头做 100%检测; • 4) MT与PT发现的不允许缺陷,应进行修 磨和必要的补焊后,并对该部位采用原检 测方法重新检测,直至合格; • 5)当设计文件规定时,应按规定进行组合 检测。
2、检测实施时机: 1)容器的焊接接头,应在形状尺寸检查、外观目 视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无损检测; 2)拼接封头应当在成形后进行无损检测; 3)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如:12Cr2Mo1R) 应当至少在焊接完成24h后进行无损检测,有再 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如:07MnNiVDR)应当在 热处理后增加一次无损检测; 4)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m ≥ 540MPa的低合金钢 制容器,在耐压试验后,还应当对焊接接头进行 表面无损检测。
GB150-2011《压力容器》宣贯解读
一.压力容器设计主要特点
1. 压力容器设计一般包括结构设计 ( 选择) 、
设计计算与材料选择。其中结构是设计计算
的基础,即根据各类承压零部件不同的结构、
形状,分别进行设计计算。
4
一.压力容器设计主要特点
2.压力容器设计计算一般要解决如下三类问题:
2.1 强度-在外界压力作用下不允许产生塑性(永久)变 形, 是涉及安全的主要问题,如筒体、封头等; 2.2 刚性-在外力作用(制造、运输、安装与使用)下 产生不允许的弹性变形,如法兰(密封)、管板等; 2.3 稳定性-在外力作用下防止突然失去原有形状的稳 定性,如外压及真空容器。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 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 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 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 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 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 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 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 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修订 150.1 1.5
修订 150.1 1.5a
新增 150.1 1.5b
未变 150.1 1.5c
修订 150.1 1.5d 未变 150.1 1.5e 未变 150.1 1.5f
修订 150.1 1.5g
删除 150.1 删除 150.1 修订 150.1 1.6 未变 150.1 1.6.1 未变 150.1 1.6.2 未变 150.1 1.6.3 未变 150.1 1.6.4
修订 150.1 1.6.5
修订 150.1 2 修订 150.1 3 修订 150.1 3.1 未变 150.1 3.1.1 未变 150.1 3.1.2 未变 150.1 3.1.3 未变 150.1 3.1.4 未变 150.1 3.1.5 新增 150.1 3.1.6 未变 150.1 3.1.7 未变 150.1 3.1.8 新增 150.1 3.1.9 未变 150.1 3.1.10 未变 150.1 3.1.11 未变 150.1 3.1.12 未变 150.1 3.1.13 新增 150.1 3.1.14 新增 150.1 3.1.15 新增 150.1 3.2
新增 150.1 1.4.2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特定结构容器以及铝、钛、铜、镍及 镍合金、锆制容器,其结构形式和适用范围还应满足下述 标准的相应要求: a)GB151《管壳式换热器》 b)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 c)JB/T4731《卧式容器》 d)JB/T4710《塔式容器》 e)JB/T4734《铝制焊接容器》 f)JB/T4745《钛制焊接容器》 g)JB/T4755《铜制焊接容器》 h)JB/T4756《镍及镍合金焊接容器》 i)NB/T47011《锆制压力容器》
修订 150.1 4.3.3b
GB 150-2011(压力容器)目录及关键词
4.3.8 4.4 4.5 4.6 4.6.1 4.6.2 4.6.3 4.6.4 4.7 4.8 4.9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11 12 13 14 14 14 15 15 15 15 15 16 17 27 28 32 33
GB 150.2-2011 章节 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4 4.1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1.10 4.1.11 4.1.12 4.1.13 规范应用文件 总则
GB 150.4-2011 1 2 3 4 5 6 7 8 8.1 8.2 8.3 9 9.1.1 9.1.1 9.1.2 9.1.3 略 10 10.2 10.3 10.3.1 10.3.2 10.4 10.5 10.6 10.7 11 11.4 11.4.9 11.4.10 11.5 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实施时机 射线和超声检测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名词术语 总则
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目录 内容关键词
(第1页) 页数 5 5 5 5 5 5 6 6 7 7 8 9 10 10 10 10 11 11 11 11
术语与符号(5种压力,3种温度,3种温度) 通用要求 通则 资格与职责 设计一般规定 设计单位设计依据 载荷(设计时应考虑得载荷) 确定设计压力或计算压力,应考虑内容 设计温度的确定 工况组合及设计备注 厚度附加量 壳体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最小厚度 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小于3mm 高合金钢制容器一般不小于2mm 容器元件的名义厚度和最小成形厚度一般应标注在设计图样上 许用应力 焊接接头分类和焊接接头系数(如何选取系数) 耐压试验 通用要求(分类及基本要求)试验液体见150.4 耐压试验压力(含内压和外压) 耐压试验应力校核 耐压试验的免除 泄漏试验 焊接接头结构设计要求(参照150.3-2011 附录D) 超压泄放装置,参照附录B(P17) 标准符合性声明及修订 超压泄放装置(动作压力、整定压力、设计爆破压力、标定爆破压力) 以2验证性爆破试验确定容器设计压力 对比经验设计方法 局部结构应力分析和评定 风险评估报告
GB150-1999与GB150-2011之间的区别
GB 150.1~4—2011《压力容器》GB 150《压力容器》分为以下四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材料;——第3部分:设计;——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 150.1修订要点总述1)本部分为GB 15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起2)本部分GB 150.1代替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中的部分内容(第1章~第3章、附录B、附录C),与GB150—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1.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通过引用标准的方式,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压力容器;规定了在满足本标准设计准则的前提下处理超标准范围的设计方法;规定了各种结构形式的容器所依据的标准。
2.修改了容器建造参与方的资格和职责要求。
——规定了设计文件的保存时间;——增加了用户或委托方在设计阶段提供书面设计条件的职责;——规定了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对验证性爆破试验见证和报告认可的职责。
3.修订了确定许用应力的安全系数。
——对抗拉强度的安全系数由3.0调整为2.7;——对碳钢和低合金钢屈服强度的安全系数由1.6调整为1.5;——对奥氏体不锈钢可以采用R p1.0确定许用应力。
4.增加了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声明。
5.增加了采用标准规定之外的设计方法的实施细则。
6.增加了进行容器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要求和实施细则。
7.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1989、GB 150—1998。
8.本标准委托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压力容器第 1 部分:通用要求1 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制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建造,本部分规定了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1.2.1 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1.2.2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GB150-2011《压力容器》宣贯解析
六. GB150《压力容器》
• GB150.1《压力容器-通用要求》代替GB150-1998《钢 制压力容器》中的部分内容(第1章-第3章、附录B、 附录C),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扩大了标准的使用范围,使用各种金属材料制 压力容器; §修订了确定许用应力的安全系数; §增加了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基 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声明; §增加了采用标准规定之外的设计方法的实施细 则; §增加了进行容器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要求和实 施细则。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
≤低压< ≤中压< ≤高压< ≤超高压 0.1 1.6 10 100MPa -----------。----------。------------ 。------------*---------------------*---------------------。--------------*---------- 0.1 -0.02 0.1 35MPa 100MPa
10
四.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容规》附件A *记忆诀窍
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划分为四个等级:
• 低压(L):0.1MPa≤P< 1.6MPa; • 中压(M):1.6MPa≤P<10MPa; • 高压(H):10MPa≤P<100MPa; • 超高压(U): P≥100MPa。
18
六. GB150《压力容器》
• (二)标准的内容
•
1)GB150.1《压力容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本标准的第1部分由四章正文和六个规范性附录构成。 四章正文的内容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名词术 语与符号和通用要求: 六个规范性附录分别是:附录A——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及修 订、附录B——超压泄放装置、附录C——以验证性爆破试验确 定容器设计压力、附录D——对比经验设计方法、附录E——局 部结构应力分析和评定和附录F——风险评估报告。
新版压力容器核心标准——GB150-2011《压力容器》系列标准导读
( 二)扩 大 了标 准适 用范围
G 5.—2 1《 B102 O 1压力容器 第 2 部分: 材料》 ; G 03 21( B1 .- 01压力容器 第 3 5 < 部分: 设计》 ; G 5.—21《 B103 O 1压力容器 第 4 部分: 制造、 检验和
验收》 。
5 扩大标准适用性原则 . 标准没有必要、 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建 造中的所有技术细节, 因此, 在满足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安全 要求和标准设计准则的前提下, 不应禁止本标准中没有特
守它的安全原则; 技术标准应该是推荐性的, 规定保证压力 容器安全要求所相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标准所规定的 技术指标应该符合技术法规的安全原则, 可以指导压力容
念、 基础数据、 产品经济性等方面与我国产业实际发展现状
不匹配的突出问题 。
年3 月正式实施。新版标准更新内容多, 修订内容广, 更具 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
4 标准技术指标国际接轨原则 . 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是众所周知的, 技术指
、
修订原则
标的国际接轨对于体现标准的包容性, 促进国际贸易将起
~
8 标准的各方参与原则 . 标准是产业技术的结晶, 也是涉及压力容器产品的各
方贸易的统一技术平台, 因此标准的技术内容应该在设 计、 制造、 用户和国家安全管理机构等各方在充分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标准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充分考虑 各方人员的比例, 在制定过程中的各方参与也给予重点
到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中国日益扩大的国际交流和产
品互通。
本次标准修订的原则如下:
1 .安全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协调一致原则 中国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建立在安全技术法规与技术 标准共同形成 的标准法规体系的基础之上。从理论上说, 国家的安全技术法规是国家为保证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而 设立的强制性法规, 在任何其管辖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遵
GB150-2011检验相关条款.
GB150-2011《压力容器》中检验相关条款目录一、检验处职责二、材料三、螺栓、螺柱和螺母四、加工成形五、焊接六、热处理七、产品试件八、无损检测九、耐压试验和泄露试验十、出厂资料十一、铭牌十二、涂覆、包装和运输检验处职责(根据对制造单位的职责列出):1、容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容器或元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合格指标:质量计划标准栏填写的标准和规范要求);2、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按本标准、图样规定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容器进行各项具体检验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质量计划具有和标准、图纸同样的指导作用);3、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制造和设计许可证编号中年份)。
4、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应具有下列文件被查:1)质量计划;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标准中允许制造厂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4)容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5)竣工图(设计有修改部分必须在竣工图上注明)。
材料复验、分割与标志移植一、材料复验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a)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b)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c)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材料;d)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e)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
2、材料复验要求:a)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应按批号复验力学性能(整卷使用者,应在开平操作后,分别在板卷的头部、中部和尾部所对应的开平板各截取一组复验试验;非整卷使用者,应在开平板的端部截取一组复验试样);b)其他材料应按炉号复验化学成分,按批号复验力学性能。
c)材料复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或设计文件的要求。
d)低温容器焊条应按批进行药皮含水量或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的复验,其检验方法按相应的焊条标准或技术要求。
二、材料分割材料分割可采用冷切割或热切割。
GB1502011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7、删去了对质保体系,人员资格的 要求。
◆1、修改了受压元件成 形后实际厚度的规定;
●2、修改了封头形状偏 差检查方法及合格要求;
●3、修改了简体直线度 检查方法;
●4、修改了筒节长度的 规定;
★5、提高了M36~M48的 螺栓、螺柱和螺母的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 ——材料新能提升:减少材料的复验。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基于风险(失效模式)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与检 验”技术的应用:制造过程中的失效预防与控制。 ▪ ——封头成形技术提升:限制褶皱,采用全尺寸样板检 查形状。 ▪ ——焊接技术与装备提高:提高焊接工艺评定要求,减 少产品焊接试件数量。 ▪ ——检验技术开发:壳体直线度检查、TOFD检测技术、 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 ——相关标准修订与进步:NB/T 47014《承压设备焊接 工艺评定》等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GB150.4-2011 ▪
压力容器 ▪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 2012.03.11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二、修订过程
▪ — 2010年1月6日海口会议
▪
增列钢带错绕容器
▪ — 2010年3月合肥会议
▪
并入低温容器
PED的安全基本要求,全面提出了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理 念,在设计准则、计算方法、制造检验要求等方面引入了 现代技术研究的成果。对促进贸易和提高竞争力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 ▪ 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也相继修订了原有的技术 标准体系。 ▪ 相应降低了安全系数,使我国面临国外压力容器产品的 冲击,需合理修订标准(如容器分类,设计与制造阶段的 风险评估与控制,材料复验,产品焊接试件要求等),提 高中国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GB 150-2011《压力容器》标准发布
i : i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与质量、 , 环境管理体系标
准更加兼容, 更加强调“ 健康” 的重要性 , 增加了“ 合规性评 价” 要求, 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层级提出了 新要求, 对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
国家认监委 已明确规 定 , 认证机 构 自 2 1 年 1 1日 03 月 起, 不得再 颁发 20 版标准认证 证书。 01
( O C S O 秘书处任命 为新成立的 IO C S O第 3 I /A C ) S S /A C 5
工作组 ( 3) WG 5召集人 。
提供并支持一个汽车安全生命周期( 管理, 研发 , 生 提供了决定风险等级的具体风险评估方法( 汽车安
产, 营, , 经 服务 报废) ;
— —
研发: 系统级 ; 5 第 部分: 产品研发: 硬件级; 6 第 部分 : 产品 研发: 软件级 ; 7 第 部分: 生产和操作; 8 第 部分: 支持过程;
第9 部分: 基于 A I SL和安全的分析; 1 部分: O 222 第 0 I 66 S
导则 。 ( 余化 译)
我 国专家首次 当选 I s o工作组召集人
21 年 1 1日 任何 20 版标准认证证书均属无 04 月 起, 01 效。要求各认证机构要切实做到在认证实施过程中, 关注职
。 一 一
北京出台《 地铁噪声与振动 地方标准 _ 企一控制规范》
一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效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确认获证组
织已符合 21 版标准要求后, 01 方可换发 21 版标准证书。 01 对存在问题或达不到 21 版标准要求的获证组织, 01 要提出
重视 。
执行GB150-2011标准注意事项
GB150-2011标准执行注意事项
执行时间:2012年3月1日以后签订的销售合同
执行细则:
一、销售:
1.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要求用户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容
器设计条件。
如果用户无法提供,则由技术部将容器设计条件完善后由销售部交给用户签字确认。
2.合同技术附件中遵循标准:
GB150.1-2011 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50.2-2011 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
GB150.3-2011 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
GB150.4-2011 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3.关于材料使用温度上、下限(作为容器壳体和封头):
与用户技术谈判时,根据设备使用地的月平均最低气温的最低值和介质工作温度来判断材料是否能够使用。
常用材料使用温度下限值:
Q235B: 20℃至300℃
Q235C: 0℃至300℃
S30408: -253℃至700℃(本公司的焊接工艺评定目前最低温度能使用到-196℃)
所以对于最低气温不低于-10℃的地区,如果用户没有特殊
要求,采用Q235B。
最低气温低于-10℃的地区采用Q345R。
GB150-2011 材料、制造及检验培训
GB150.2-2011 材料
13. ☆ 6. 钢锻件的使用限制:
材料 20
16Mn 15CrMo 16MnD
公称厚度 mm 热处理状态 低温限制 ℃
≤300
≤300 ≤500 ≤100
N,N+T
N,N+T,Q+T N+T,Q+T Q+T
0/0℃冲击
0/0℃冲击
-20/20℃冲击
-20/20℃冲击
材料 化学成分
设计压力 介质限制 用于壳体厚度
Q235-B Q235-C
P≤0.035%,S≤0.035%
≤1.6MPa 不得用于极度、高度危害 ≤16mm
用于受压元件厚度
使用温度范围 备注 应用说明 标准比较
≤30mm
20~300℃
≤40mm
0~300℃ 用于0~20℃时,应附加0℃ 横向冲击试验,KV2≥27J。
14. ☆ 7. 紧固件用钢的使用限制:
材料 20
35 40MnB 40Cr
螺柱规格 热处理状态 低温限制 ℃
≤M27
≤M27 ≤M36 ≤M36
N
N Q+T Q+T
-20
0 0 0
30CrMoA
35CrMoA 奥氏体 铁素体 备注
≤M56
≤M105 ≤M48 ≤M27
Q+T
Q+T S Q+T
-20 -50
冷拔/冷轧,高级精度 -10 ℃/0 ℃ -20 ℃/0 ℃ 外径≥70,且壁 1.S含量≤0.020%; 厚> 6.5mm时, 2.外径≥70,且壁 分别进行厚> 6.5mm时, 20/0℃的冲击 分别进行0/试验,平均值 20℃的冲击试验, ≥31J。 平均值≥31J/3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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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新增条款:主要变化或释义:
▪ 受益于我国压力容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 升,我国引入并开始实施先进的“基于风险的压 力容器设计、制造与检验”的理念和方法、该方 法的核心内容是:在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 结合同类或类似容器曾出现过、或考虑容器全寿 命过程中动态服役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各种失效模 式和损伤机理产生的风险对安全性与寿命的影响, 通过合理选材、改进结构设计,优化制造和检验 工艺等措施,在设计、制造过程中预先控制和降 低风险,使其安全服役到预定的使用年限。
★4、增加了合并制备产 品焊接试件与母材热处 理试件的规定。
第10章
★1、增加了无损检测方法选择的规定; ★2、增加了无损检测实施时间的规定; ★3、修改了全部(100%)涉嫌或超声检测 的范围;
★4、修改了局部射线或超声检测范围; ◆5、修改了表面检测的范围; ★6、增加了射线和超声技术等级要求; ★7、增加了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方法 (TOFD)并规定了合格级别 ★8、增加了组合检测要求; ★9、增加了无损检测档案保存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4.2 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风险预防和控制 ▪ 对于报告单位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的压力容
器,制造单位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主要 失效模式、容器制造检验要求和建议,完成下述 工作: ▪ a)合理地确定制造好检验工艺; ▪ b)风险评估报告中给出的失效模式和防护措 施应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予以体现。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四、主要修订依据及参考资料
▪ 主要参考资料:
▪ 1、 ASME规范等
▪ 2、 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技术资料
▪ 3、 行业专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和修订意见
▪ 4、 GB 150-1998实施过程收集的36份提案
▪
——采纳29条,如:风头直边部分不得存在纵向
第13章
★1、修改容器出 厂质量证明文件所 含的内容,增加了 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2、修改产品铭 牌内容,增加了设 备代码等项目。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本标准条文
▪ 1 范围 ▪ 1.1 本部分规定了GB 150适用范围内的钢制压力容器的
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 验与验收要求按相关标准。
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且与质量密切相关,理应在本标准中加以规定。 ▪ 该规定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1.6条以及99版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6条的要求是基本一致的。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六、GB 150.4条文及释义
▪ “套合”容器设计压力多不大于35MPa,过盈量不受内 筒预压应力控制,套合面只进行一般的机加工或不机加工, 套合后内筒应力不均匀,需采用热处理消除套合应力。
▪ 对于大型厚壁压力容器,当卷板或锻造筒节受限制时, 套合容器仍不失为一种可选结构。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3.7冷成形 cold forming ▪ 在工件材料再结晶温度以下进行的塑性变形加工。 ▪ 再结晶就是:当(退火)温度足够高、时间足够长时,在
褶皱等;
▪
——未采纳7条,如:提高气密性试验压力等。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 GB 150.4主要变化的原因:
▪
1、为完善我国压力容器法规、技术标准体系,与
修订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适应所
做的修订(该部分变化在下表中以★标识,共23处)。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第11章
第12章
★1、增加了气液 ●1、增加了多层 组合试验方法; 整体爆炸压力容器
★2、修改了耐压 的制造、检验与验 试验温度的规定; 收要求、
★3、增加了氨检 ●2、增加了钢带 漏试验、卤素检漏 错绕压力容器的制 试验和氦检漏试验 造、检验与验收要 3种泄露试验方法。 求。
▪
2、为适应技术发展,采用先进技术所作的修订
(该部分在下表中以●标识,共12处)。
▪
3、为与国际接轨和提升我压力容器产品竞争力所
做的修订(该部分在下表中以◆标识,共6处)。
▪
4、调整表述方法,使文字简洁,结构更合理。
(该部分在下表中以▲标识,共7处)。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变形金属或合金的显微组织中,产生无应变的新晶粒── 再结晶核心。新晶粒不断长大,直至原来的变形组织完全 消失,金属或合金的性能也发生显著变化,这一过程称为再 结晶。 T再≈ 0.4T熔(绝对温度) ▪ 在工程实践中,通常将环境温度下进行的塑性变形加工称 为冷成形;介于冷成形和热成形之间的塑性变形加工称为 温成形(warm forming)。 ▪ 3.8热成形 hot forming ▪ 在工件材料再结晶温度以上进行的塑性变形加工。
▪ — 2010年6月北京会议
▪
处理网评意见211条,初步形成送审稿
▪ — 2010年11月
▪
处理送审意见78条,形成报批稿草稿
▪ — 2011年7月征求WTO成员国意见并修改定稿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三、修订背景
▪ (1)适应GB 150-1998颁布13年来中国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变化
第7章
第8章
★1、修改了需进行焊接工艺 ◆1、增加了成形受压元件进
评定的范围;
行恢复性能热处理规定;
★2、修改了焊接工艺评定试 ●2、增加了改善材料力学性
样、技术档案保存期;
能热处理及其他热处理的规
●3、增加了取样、试验方法、定;
合格指标的规定;
★3、增加了对热处理炉、热
★4、修改了焊接返修后再次 处理工艺和记录的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主要修订依据: ▪ 4.1、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 ▪ 4.2、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 4.3、 HG 3129-1998《整体多层夹紧式高压
容器》 ▪ 4.4、 钢带错绕压力容器相关资料
▪ ——压力容器的大型化、高参数、长周期趋势(失效模式发 生变化)
▪
千吨级的加氢反应器,二千吨级的煤液化反应器,一
万立方米的球罐,高温、高压强腐蚀、深冷等极端工况容器。
▪ ①随着国内企业高含硫原油的加工,介质腐蚀性愈加严重。压 力容器面临着防止应力腐蚀、腐蚀疲劳、氢损伤等多种失效模 式的亲课题;
▪ ②装置与单位设备的大型化导致低合金高强钢的广泛应用,同 时引起裂纹敏感性增强。目前高强钢承压设备占国内承压设备 的2%左右,其中10%发现有各种原因造成的裂纹。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GB150.4-2011 ▪
压力容器 ▪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 2012.03.11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 二、修订过程
▪ — 2010年1月6日海口会议
▪
增列钢带错绕容器
▪ — 2010年3月合肥会议
▪
并入低温容器
▪ ——材料新能提升:减少材料的复验。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基于风险(失效模式)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与检 验”技术的应用:制造过程中的失效预防与控制。 ▪ ——封头成形技术提升:限制褶皱,采用全尺寸样板检 查形状。 ▪ ——焊接技术与装备提高:提高焊接工艺评定要求,减 少产品焊接试件数量。 ▪ ——检验技术开发:壳体直线度检查、TOFD检测技术、 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 ——相关标准修订与进步:NB/T 47014《承压设备焊接 工艺评定》等
▲7、删去了对质保体系,人员资格的 要求。
◆1、修改了受压元件成 形后实际厚度的规定;
●2、修改了封头形状偏 差检查方法及合格要求;
●3、修改了简体直线度 检查方法;
●4、修改了筒节长度的 规定;
★5、提高了M36~M48的 螺栓、螺柱和螺母的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六、GB 150.4条文及释义
对应GB 150-1998条文 10 制造、检验与验收 10.1 总则 10.1.1 本章适用于单层焊接、多层包扎、热套及锻焊压 力容器。对于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20℃的容器, 还应符合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C1.1 本附录适用于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20℃钢制低 温压力容器(以下简称“低温容器”)的设计、制造、 检验与验收。
热处理的规定。
◆4、修改了容器及受压元件
需进行焊后热处理范围;
◆5、修改了容器及其受压元 件焊后热处理操作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五、GB 150.4修订的主要变化
第9章
◆1、修改了制备产品焊 接试件范围;
★2、修改了制备母材热 处理试件及其他试件范 围;
●3、增加了取样、检验 与评定要求;
GB150.4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和验收》
(3) 解决行业关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
如给予失效模式的制造、检验,成型受压
▪ 元件的性能恢复,无损检测的时间与方法等……
(4) 技术发展的需要
▪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实施以来,
我国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水平大幅
度提高。
▪ ——新材料开发:增加新材料制造、检验、与验 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