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施乐复印机全包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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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FUJI xerox Q 〉
租赁全包服务合同 合同明细表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签名及公司印章
日期 签名及公司印章
日期
1.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用语在本合同中专指如下定义:
甲方:
乙方:
耗材是指碳粉、感光鼓。
收费表是指本合同第一页所列的收费列表,但其中内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5条规定不时改变。
合格器材是指收费表上列出的设备。
合同期是指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的36个月,除非本合同按照规定被提前终止。另外,除非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期结束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将自动延续12个月。
2. 服务范围
在合同期内,乙方向客户提供下列服务(以下简称“合约服务”):
2. 1维修保养
为使甲方能够正常运作合格器材而对合格器材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包括向甲方提供为上述目的所必要的零配件和耗材。
但合约服务范围不包括纸张、钉书钉及本合同未明确列明的耗材,亦不包括向甲方提供由于其非正常使用合格器材而造成损坏的维修,甲方需对上述事项另外付费。设备保养周期为一个月。如甲方因工作需要有特殊保养要求,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2. 2技术咨询
乙方提供并经其认为是作为合格器材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软件,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技术咨询(包括软件诊断和修理)。
但是双方明确了解并同意,下列服务内容不包括在合约服务范围内,对于下列服务,乙方将另行单独附加收费:
a. 对并非由乙方所提供的合格器材软件进行技术咨询;
b. 提供合格器材软件的增强版本;
c. 整理客户丢失或损坏的数据;
d. 由于甲方操作失误而出现的问题的解决;
e. 未经授权擅自修改合格器材软件而出现的问题的解决;
f. 甲方应用程序的开发及咨询工作,本合同中另有规定除外;
g. 相关合格器材租赁合同规定之外的软件使用培训。
2. 3合约服务的提供
甲方已经了解上述合约服务将由乙方指定的合格技术人员提供,该合约服务仅提供于“合格器材”。
本合同规定之合约服务应以上门服务(主要在合格器材的维修保养方面)或在合适的条件下以向甲方通过电话的形式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在软件咨询方面)。
甲方同意将使用完毕的耗材以及更换下的零配件在该耗材使用完毕和零配件更换后交还给乙方,由乙方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3. 提供合约服务之条件
合约服务的提供以下列所有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a. 甲方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
b. 合格器材安装地(以下简称“ 安装地”)拥有稳定的电压及电源供应,合格器材在操作前已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规范
安置完毕;
c. 合格器材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规范进行操作, 甲方不得使用未经乙方书面批准的耗材或零部件;
d. 甲方完全承担并履行了以下责任:
由于甲方不能提供一个安全及保险之专柜,用以储备乙方认为应当储备的一些常用之零件及耗材。故经协商约定,合格器材需要的常用之零件及耗材,由乙方储备,在甲方需要的时候给予送货。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通知乙方送货所引起合格器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负责任。
保证乙方技术人员能进入安装地以便向客户提供合约服务;
如甲方过量使用零配件及耗材,或私自拆卸合格器材零配件及耗材将其挪作他用。乙方有权按照合格器材厂家零售价,对零配件及耗材收取费用。
4. 合约服务提供方式:
a. 收到甲方要求提供本合约服务的电话后(该要求必须由甲方负责人提出),乙方应合理地迅速派遣技术人员到安装地提供
服务。在通常情况下不超过接到电话要求后4个小时内,乙方技术人员即被派遣。如因未能事先预见的原因(包括没有完成服务所需的所有零部件)而使被派遣的乙方技术人员不能一次通过上门服务完成所需合约服务,则乙方承诺将视情况尽可能采取有效及快捷之措施以便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合约服务。
b. 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所有合约服务将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7:00时(法定假日除外)。如甲方需乙方在上
述正常办公时间之外提供服务,则甲方负担乙方技术人员往返打车费用,并允许超过报修4小时的响应时间。
c. 上述承诺只限于大连市内四区内安装的合格器材。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合格器材的合约服务回应时间及收费将由双方另行书面
协议决定。
d. 当合格机器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负责提供备用机器为甲方进行所有合格机器所能提供的所有服务。
5.收费
按量收费法: 月固定收费与每月超出固定张数乘以每张费用的总和。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合格器材安装完毕后读表所显示的读数即为计算本合同项下打印量的初始读数
6. 付款
a. 甲方应按照本条规定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费用。
b. 每月10日为读表日期, 甲方与乙方进行合格器材的读表数核对。乙方将以此为基础,就该读表周期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根
据本合同在本读表周期提供合约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向甲方开出发票。乙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随时以合理方式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包括在安装地对读表数和合格器材进行检查)。如果完全出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核对客户提供的读表数或客户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提供有关数据,双方同意乙方将有权在最终能核对到这些数据之前可以根据其不时出具给该甲方的维修召唤报告或根据前六个月印量的平均值(两者间以较高值为准)向甲方开出发票。虽然有上述规定,客户仍须按照本合同第7条规定向乙方赔偿其所承受的所有开销和损失。
c. 甲方应在每次发票发出的当月月底前,将发票上所列的所有款额支付到大连兰克的下列指定银行帐
户:
建设银行大连分行西岗支行
21201501300050012062 或者以人民币及支票的形式支付。
d. 甲方应承诺所有合格器材上面所显示的印量都不会被窜改或涂改,否则将承担本合同下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