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校勘学释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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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卷第4期2008年11月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Wuyi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l0No.4

Nov.。2008浅探《校勘学释例》

张子侠,田亚琼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26)

摘要:陈垣《0-勘学释例》对古籍校勘规律、方法进行了详细而集中的总结,较全面地汇结出沈刺《元典章>的误文并分析了误例,概括出校《元典章》的方法一校法四例f书中对不校例、不同例也做了分析。此外,该书简体横排标点的实践,顺应了历史潮流,促进了古籍整理的发展。

关键词:陈垣;《校勘学释例》,误例l枝法四例

中图分类号:G257.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51312008l04—0038—04

《校勘学释例》(以下简称《释例》)是陈垣在校勘沈刻本《元典章》的基础上,参考前人校勘经验,对校勘理论和方法的系统总结。《元典章》是元代前期法令文书的汇编,是研究元史特别是元代法制史的基本史料。民国时期,陈垣以元代刊本及诸本校补沈刻本《元典章》,得沈本错讹12000余条,后仿照王念孙《淮南内篇》之例,抽出1000余条编成《元典章校补释例》六卷,将产生错误的原因归纳为五大类、四十二小类,并总结出“校法四例”。该书1931年出版,胡适为之作序。到1959年再版时,改名为《校勘学释例》。这是第一次对我国历史上传统的校勘方法作科学和系统的总结,对校勘工作和校勘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其总结的校法被公认是行之有效的校勘方法。下面主要从误例、校法及“校法四例”等方面来探析陈垣的《校勘学释例》。

一、关于误例问题

《释例》举出的误例,大多是具有代表性的、容易致误的范例,可以帮助解释文字错讹的原因。书中所列误例具有数量多、交叉性强、布局系统而又层次分明的特点。

(一)选用误例数量多

《释例》列举误例多至千条,这些都是从《元典章校补》指出的12000多条误文中精选出来的。《户部》举误例约237个,误例列举较集中之处是第二十三类“不谙元时简笔字而误”例。《新集·户部》举误例约29个。《刑部》列举误例约218个,其中这种误例出现相对较多的是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新集·刑部》列举误例约70个。《吏部》列举误例约185个,而误例列举相对较多同样属于第二十三类“不谙元时简笔字而误”例。《新集·吏部》列举误例约12个。《礼部》列举误例约67个,而误例列举相对较多的也是“不诸元时简笔字而误”例。《新集·吏部》列举误例约5个。《兵部》列举误例约150个,误例列举相对较多的是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新集·兵部》列举误例约17个。《目录》部分列举误例约14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地方是三十四类“不诸元时年代而误”例。《工部》列举误例约27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是第二十类s妄添三例。《台纲》列举误例约25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为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圣政》列举误例约18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地方同样是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其他的人纲目、新目、“诏令”等也都列有误例。可见《释例》中列举的误例是非常多的,其中CP部》、《:吏部》、《刑部》、《兵部》这几个部分列举的误例最多。

(二)所列举误例的所在区域交叉性强,并且有时相对集中出现

《释例》所举误例的类别里并非只有一类误例,而常常是几类误例相互交叉出现。如第四类“误连

收稿日期:2008一07一04

导师简介:张子侠(1960一).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史学理论、历史文献学及史学史研究。

第10卷第4期张子侠,田亚琼:浅探《校勘学释例'·39·

上文例”。所列举的误例有《吏部》误例:《吏部四》“求仕不许赴都”I有《户部》误例:《户部六》“添工墨钞”l有《兵部》误例:《兵部一》“札撒逃走军官军人”;有《刑部》误例:《刑部一》“民官公罪许罚赎”。可见其误例不是单一出现在某个类别中,而是常常按自然方式交互列举的。在有些类别中,既是这种误例出现的集中区域,也是那种误例出现的集中区域。如在第二十三类“不谙元时简笔字而误”例,《户部》的误例在此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共计约24个;《吏部》的误例在此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23个;《礼部》的误例在此也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9个。再如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新集·刑部》的误例在此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13个I《兵部》的误例在此也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24个I《台纲》的误例也在此相x,t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8个I《圣政》的误例也在此相对集中出现,约4-t".可见,其中的误例常相对集中出现于某个类别中。这表明陈垣对误例的选用人工处理较少,比较全面且真实的再现出沈刻本的错误原貌l也可反衬出沈刻本错误的一些特点,如在简笔字方面不细心研究字形、对元代的某些特殊用语缺乏仔细勘琢等。

(三)布局系统而又层次分明

《释例》不仅对误例的选用精审,而且在布局方面系统而又层次分明。陈垣将校勘所得的误例,归纳为六个部分。一是行款误例I二是通常字句误例I三是元代用字误例;四是元代用语误侧l五是元代名物误例。最后一卷主要是对误例的校勘方法进行总结,并指出他在校勘时对一些特殊事项的处理方式,如指出元本借用字不校例、元本通用字不校例等。

每部分又列有细目.凡50目,层次分明。如在第一部分:行款误例。这部分又细分为11细目,一是有目无书、有书无目例I二是条目讹为子目例l三是非目录误为目录例I四是误连上文例,五是错简例,六是阙文例#七是字体残阙径行删去例l八是空字误连及不应空字例I九是正文讹为小注小注、讹为正文例I十是抬头遗迹改革未尽例·十一是表格误例。每一目下又根据实际列举误例。如第一细目:有目无书、有书无目例。先是分析产生有目无书和有书无目错误的原因。陈垣认为“有目无书,有为沈刻所独阙者,可以他本补之I有为元刻所本无者,则是编纂时未经纂入,具见校补札记,字从略。至于有书无目,则大抵由编纂时未将目录加入,故沈刻目阙者元刻亦阙,唯‘新集·礼部’,各本有祭祀社稷体例门,汲古阁藏本独无之,疑有阙页,非元刻本无也,盖按目排订,无目者自易漏-iT矣。”然后举误例说明。如“户五”(<户都卷之五>).“远年买田告称卑幼收赎”、“户七”(‘户部卷之七>)“多支官钱体覆不实断罚”等皆有目无书。可见其布局系统又层次分明,一点也不显得乱。

所以,陈垣之例可与王念孙校《淮南内篇》所举各例媲美,只是王念孙校汉以前书,故必以文字、音韵、训诂通之。陈垣校勘《元典章》。特别注意元代语言、文字、语法、名物、制度的特点,这样既x,t前人校勘方法有继承,又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体现出他实事求是的科学研究精神。

二、关于校勘特点

正是由于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使陈垣在校勘工作上取得超越前人的成就。具体可从下述四方面来看。

(一)注重版本的选择

陈垣依据故宫所藏元代刻本来校勘沈刻本<元典章》。他在《励耘书屋丛刻·元典章校补十卷》中说z“(民国)十四年四月十七日.清室善后委员会在斋宫发见元刻本元典章.有汲古主人毛晋私印,即四库提要所谓内府藏本是也。”胡适也非常重视版本。他在《元典章校补释例序》中说。“证实之法,最可靠的是根据最初底本,其次是最古传本,其次是最古引用本文的书。”《元典章》元刻本时间早,错误相对较少,较多保存原书的面目。通过版本对校,较容易发现错讹,也是最稳当的。列举的“误例”是已经证实了的误例,最有说服力。

(二)从校勘的结果总结“误例”

陈垣不是用“误例”校书,他的“误例”是用来辅助解释已经校改的谬误的。他先搜集到最古本,就找到的改正凭证,然后推理分析导致今本错误的原因,作为“误例”的四十二条。因而列举的例都是已经证实了的通例,是校勘后整理与总结的成果,不是校勘前就假定的依据。这种科学方法也是他自己在实践中刨出来的。

(三)从实践中总结校勘方法

他对自己的校勘方法总结为四种,认为此外别无用其他“误例”来校书的方法。他在《励耘书屋丛刻·元典章校补十卷》中讲:“白五月十九日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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