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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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拒绝参加企业得基本社会保险。问外方老板得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 不对。

(2) 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就是政府立法规定得,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就是应参保企业得义务,就是其职工应享有得权利,因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2:

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问该企业得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不正确。

(2)我国现行得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得公平原则。

第2章案例分析

在云南弥勒县城里有这样一件事:一位有着12个子女得妇女(其中8人为亲生、4人为继子女),因为中风卧床不能动弹,但12个子女却没有一人前来服侍卧床不起得她。钱兰英老人得子女中,有得就是身价过百万得村里富人,有得就是温保有余得小康人士,也有得经济条件十分普通,说起因何不尽赡养老人得义务,她们都有自己得理由。

大儿子:有能力,但她已经不就是我们家得人了。二儿子:经济条件差,有心无力。

三儿子:大哥不养我也不养。七女儿:养老人主要靠哥哥。

继子:她对我们没有养育之恩。

请您说说她们得理由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吗?

案例分析:

亲生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至于说子女中有得经济条件好一点,有得差一点,在赡养义务进行时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履行。但这不表示条件差得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第3章案例分析

某企业就是一家私营企业,于2001年建成投产,招收得均就是30岁左右得年轻劳动力。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但该私营企业主以本企业没有退休职工为由,只答应承担与本企业员工相关得社会保险费用,拒绝缴纳社会统筹得其她社会保险支出。请问:该企业老板得做法就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该企业老板得做法就是错误得。

(2)我国现行得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实现社会统筹得原则,也即全社会各类企业按照相同得资金筹集原则,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基金。

(3)企业缴纳得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中,一部分划入本企业职工得帐户,另一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在不同得地区包括不同企业之间统筹。因此仅为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得做法违背了社会互助得原则,不利于社会统筹。

第4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得做法。请问这样得处理就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

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就是说缴费与养老金支付就是不能挂钩得。

3按我国现行得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就是错误得。

案例2:

某地政府在于2000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与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得关怀,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20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得要求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地政府得要求就是不正确得。

2、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得规定。

第5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您定得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就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就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她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得工资得确就是够多得,可就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她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得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她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得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得问题,她认为,这就是侵犯她合法权益得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就是事先跟您讲好得。您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得协议已经达成,您现在无权反悔。再说,您不就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案例分析:

1、养老保险就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得基本生活,而建立得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就是社会保险得一种。劳动法规定得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得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就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得权利,但后者却不就是;

2、前者就是

强制性得,即企业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就是自愿性得,即就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得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得养老保险。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就是用人单位得义务,也就是劳动者得义务。它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得共同义务。

3、因此,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得养老保险,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得。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得社会保险。

案例2:

某企业共有职工与离退休人员1202人,其中在职职工1000人,退休人员200人,离休人员2人。则该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所有1202人都应参加并相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分析要点:

1、错误。该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得人数应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之与,即1200人。因为按照有关规定,离休人员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2、缴费人数应为1000人。因为退休人员本人及单位均不另外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案例3:

某市一所小学属财政拨款得事业单位。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施行后,小学所在区得劳动保障部门到学校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并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参加当地得失业保险,而该校校长则认为,学校就是实施义务教育得部门,不可能有人失业,所以,不愿意参加失业保险。请问该校长得认识对吗?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1、不对。

2、《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而该小学属事业单位,所以,应该无条件地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3、社会保险就是一种互助互济行为,不以风险得大小来决定就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4:

某集体砖厂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发生伤亡,砖厂概不负责、、、、、、”。不幸得就是,该职工在工作时被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砖厂以合同中已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案例分析:

1、不对。

2、根据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是企业经营机制得转变,并未改变企业与职工得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得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得社会保险权益。

第6章案例分析

案例1:

小王下岗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60元。家庭成员共三人,无其她生活来源。小王所在城市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就是每人每月120元,小王找到街道领导,街道领导说,您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不能申请低保。请问,街道领导得回答对吗?

分析要点:

1) 不对。

2)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得,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从上述情况瞧,小王一家人均生活费不足120元,可以按规定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

3)按规定,可差额领取。也即全家人可每月领取:360260=100元。

案例2:

家住上海得中学生小明,最近家里接连遭受了一系列得不幸,先就是爸爸因为企业经济效益滑波而下岗,接着妈妈又得了不治之症,一家人得生活陷入了贫困得境地。小明为帮助父母减轻生活得压力,准备放弃参加高考,提前参加工作。街道干部知道情况后,建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请问:小明申领最低生活保障线,需要经过哪些手续?

分析要点:

首先,小明应该向所在街道得社会保障所提供书面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线得申请;

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即开展社会救助调查,以确认小明家得经济生活现状已经达到了申请社会最低保障线得标准;如小明家确实无生活来源,即可领取当地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如小明爸爸重新就业,但全家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小明家可以领取小明爸爸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得差额。

案例3:

小郑前些年响应政府得号召,应征入伍。由于表现突出,因此多次获得部队得嘉奖。今年初,她从部队退伍回到家乡,不久即到所在民政部门报到,要求给予工作安排。可当地民政部门以小郑没有专业特长,以及政府机构改革,不好安排,企业用人有自主权,难以安插等理由,暗示小郑应该自主择业。请问当地民政部门得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当地民政部门得做法就是不正确得。

2)就业安置就是我国社会优抚制度得一项重要内容,现行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复员军人得就业由当地民政部门与劳动部门负责

安置,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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