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以下简检测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并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与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检测设备的控制,包括过程及成品的检测设备。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与控制。

3.2总经理负责设备的审批。

3.3质检科负责设备的验收、日常监督管理、周期检定、标准器档案的建立。

3.4车间等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计量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4、工作程序

4.1检验设备的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维修技术标准、工艺及竣工验收标准及产品的检验确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备所需的监视量装置,并使这些装置的精度与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相匹配,从而使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使用部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经质量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购买。

4.2检测设备的验收

4.2.1验收和安装调试质检科组织,检验室有关人员参加。

4.2.2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包装有效性、整机完整性、零备件数量、随机附件、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装箱单及有关资料和外观检查。

4.2.3品质验收,即全部性能指标的检测,计量器具由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以检定结果做为验收依据。

4.2.4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并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相关人员签字。

4.2.5验收完毕后,将随机资料、验收报告、购货合同等有关资料质检科存档。

4.2.6购置的测量设备经验收合格进行登记建帐。

4.2.7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相关工作室负责与供方联系,决定处置方式,直至符合要求。

4.3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

4.3.1各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负责建立《检验设备台帐》,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帐物一致。

4.3.2质检科依据以下情况合理制定检准周期并进行校准、检定:

(a)凡属国家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

定的周期;

(b)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c)质检科负责制定《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并定期关往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

4.3.3检测设备购进后,进行验收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领用检验设备器具时,由工具室人员填写收发记录,使用人员签名,经质检科批准后领用。

4.5测量设备的运输、搬动。

4.5.1测量设备在送检或固定实验室之外的场外进行检测工作时,要轻搬轻放,确保亏无一失,运关距离较远的检测进行防震、防冲击措施,般动时注意防倒置。

4.5.2检测设备在搬运前将可活动的部件拧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固定措施。搬运过程中重要保护好检定标识、防止丢失、破损。

4.6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使用环境。

4.6.1测量工作现场使用人应保持检测设备的清洁卫生、干燥、无积尘、积水、油污。

4.6.2检验设备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无积尘。

4.7检验设备使用

4.7.1检测量设备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格捃行操作

规程,不准超功能,超范围、超检定周期使用。

4.7.2使用人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及时报质检部,并重新用经确认合格的检测设备(器具)评价已补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并对该设备时行重新校准,上述评价、校准、重新测量的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测量设备偏离处理记录》中。

4.7.3检测设备上都应在明显部位作明确标识,用三种颜色标识表明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并注明有效期;

(a)合格证(绿色):

计量检定合格者;

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

无法检定,经比对或监定知用者。

(b)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仪器设备,丧失非检测功能;但检测所用功能校准合格者:非检测所用量程度不合格:但检测用量程精度合格者:降级使用者

(c)停用证(红色);

损坏和检定不合格者;

性能无法确定者。

4.7.4检测设备的调整和再调整

根据检测设备的使用要求及实际状况对设备进行调整和再调整;调整和再调整由具备资格的指定人员进行,并按设备本身的操作要求进行调整。

4.8操作人员培训及资格

4.8.1检测量设备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使用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技术条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4.8.2质检员须经国家认可的省级或国家级质检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进行检测。

4.9检测设备防护

4.9.1由使用部门按检测设备的精密度和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定期维护。

4.9.2检查中发现锈蚀,失灵或其它故障,应由生产技术部管理员进行排除,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折卸和修理,检测设备重新送检。

4.10检测设备的维修和报废

检测设备由质检科负责,需要修理的检测设备由质检部安排进行检修,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检修后经检定不合格,且不能继续使用的,由质检科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分管副经理审核,公司批准后报废。

4.11检测设备的档案

4.11.1质检部建立检测设备档案并长期保存,内容包括:

(a)检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

(b)制造厂名称:

(c)设备收货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存放地点:

(e)设备保管人:

(f)准确度、量程:

(g)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单其它:

(h)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i)迄今所进行的维护记录和今后的维护计划(j)损坏、故障、改型(改装)或修理的历史情况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6.1《生产设备施配置申请单》

6.2《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一览表》

6.3《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

6.4《设检修记录》

6.5《设备报废申请单》

6.6《测量设备偏离处理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