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蓉线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龙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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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蓉线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龙岩段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
评价技术服务JA标段
招标编号:YCLY岩招2018-015号
招标文件
报建编号:2
招标人:福建厦蓉高速公路漳龙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正文 (13)
第三章评标办法 (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7)
第一章招标公告
福建省厦蓉线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龙岩段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JA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LY岩招2018-0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以发改基础〔2013〕1612号、交公路发〔2014〕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厦蓉高速公路漳龙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市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政府自筹资金36% ,国内银行贷款64%。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厦蓉高速公路漳龙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
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上杭县
2.2 项目的规模:福建省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为国高网厦蓉
线(G76)的组成部分,路线起于起自漳州天宝枢纽互通终点,止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下道湖枢纽互通,路线全长127.51公里,其中龙岩段(仙岭隧道至蛟洋)67.32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龙岩仙岭至莒舟段15.79公里按双向八车道改扩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莒舟至红坊段15.60公里按双向六车道新建复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红坊至龙潭段11.18公里按双向四车道新建复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龙潭至蛟洋段24.75公里按双向八车道改扩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扩建适中、红坊(枢纽型)、古田3处互通式立交,新建莒舟(枢纽型)、东肖(龙岩东)2处互通式立交。

2.3招标范围
本次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为 1 个合同段,JA标段服务内容与服务期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专业(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以来完成过1条交工验收阶段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

(4)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安全评价技术服务的能力;
(6)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工可编制、勘察设计单位。

投标人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如下关系: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子标书软件(龙岩版)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评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1)采用银行转账的:须在2018年07月27日8: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前的时间量不限)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帐或电汇(写明:“厦蓉高速扩建安评保证金”)汇达以下银行帐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账号:35-0708

单位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号:6
(2)采用银行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
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08:00:00(以交易中心开标系统网络时间为准)。

7.2.投标人解密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厦蓉高速公路漳龙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交通综合大楼12楼
邮编:364000
联系人:游先生、石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商会大厦C栋404A
邮编:364000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
传真:
邮箱:
监督单位: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18年07月0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本表后应附合同协议书,同时附专家出具的评审意见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安评完成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认定时间以专家出具的评审意见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要求,填写本表所列主要人员的资历,并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和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本表后应附2018年3月~2018年5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技术服务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技术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所辖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所辖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所辖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6)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12 偏离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第六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的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予以否决。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
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盖有招标人印章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下同)发布在网站上(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无法下载,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可行的各种方式把补遗内容通知投标人。

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

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必须经常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以免错过可能的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否则招标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按照2.2款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表格所列的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

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含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3.2.3 本合同实施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价等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额价将不予调整。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6 投标人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投标人自行办理,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由于投标人未按本款规定投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3.2.8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为投标人提供任何设备、设施及辅助工作人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银行保函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天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天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投标违约行为,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提请上级部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于投标人的投标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给予相应赔偿: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材料;
(5)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
(6)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中标注盖章处,均应加盖电子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将投标文件内容制成一个“.LYTF”格式的投标文件网络上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7.6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分为A、B两册。

A册为商务文件、技术建议文件,B册为报价文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不适用本次电子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08:00:00(以交易中心开标系统网络时间为准)。

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4.2.4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2 开标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5层(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
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5.1.4 电子招标的开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自助解密机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保证金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为准,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不接收纸质的有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电子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
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开标。

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递交投标文件的电脑MAC地址等情况,并记录在案。

(3)开标结束。

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推送交易系统门户网站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无效:(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单数,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7. 合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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