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概论(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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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概念注册会计师精讲笔记

税法的概念注册会计师精讲笔记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讲笔记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和税法的定义1.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其特征表现为三个方面:(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2.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2004注册会计师考试判断题【经典例题】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利向公民进行课税。

()【答案】×【解析】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税务机关只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

二、税收法律关系【经典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注册会计师培训:/kcnet1160/【答案】×1995年【经典例题】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

()【答案】×【经典例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答案】C【经典例题】下列单位具有征税主体资格的是()。

A.某市国税局征管处B.某市地税局C.某税款代征单位D.纳税义务人【答案】B【经典例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主体是指()。

A.某市国税局征管处B.某市地税局C.某税款代征单位D.纳税义务人【答案】D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第01章-税法概论

第01章-税法概论
6.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税种合计
税法概述
2005年各税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6.74% 8.51% 3.70%
34.48%
14.07% 13.64%
13.60% 5.26%
1.国内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进口税收 4.营业税 5.企业所得税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 7.个人所得税 8.其他各税
共享税一般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税法概述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一)我国的税务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局
垂 省国局
省地局 双重 省地方政府


管 市国税 直 市地税


县国税 理 县地税
税法概述
(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1.国家税务局系统 2.地方税务局系统 3.部分地方财政部门 4.海关系统
相关概念
税法概述
(六)减免税 税额减免 免征额――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起征点――征税对象中开始征税的临界点 共同点:征税对象低于免征额、起征点均不
征税 区别: 征税对象高于免征额,就差额征税,
征税对象高于起征点,就全额征税
税法概述
四、税法的分类 (一) 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 税收基本法 税收普通法 (二) 按税法的职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税法概述
(二)征税对象 。 课税客体 反映征税的广度 税目-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计税依据- 税基。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
包括从量和从价 税源- 税收收入的源泉
税法概述
(三)税率。 反映征税的深度。
税收的眼睛 税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
1、 比例税率。
优:计算简便公平。适用对商品征税

第一章节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第一章节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税法笔录(原始)PA:税法(要点:三个油田税和三个所得税,比率70%)第一章:税法概论1.税法的观点1.税法的定义:税法和税收不行切割的详细内容税法税收:实质性国家为了执行功能而获取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达式税金的特色:强迫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收法律关系:收益分派关系。

法律上明确权益和义务进而上涨到特定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别性有。

1.权益主体:拥有权益和义务的当事人,权益主体:税务机关固然权益主体两方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行政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权益和义务不平等,与民法不一样,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色是。

2.权益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益和肩负的义务,最实质的税法的灵魂。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边灭税法是惹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自己是详细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问题),不可以产生税金。

接受法律的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更改和消灭。

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收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类的经济活动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税收和法律关系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次序就是说。

比如,在限期内缴税征收。

罚款所有4.税法的构成因素:总则、纳税义务者、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程序、纳税限期、纳税地址、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要点)(1)总则:立法依照、目的和合用原则。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执行所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余组织。

(3)收税对象:纳税人、征收两方共同指的对象,不一样税目区分标记。

(4)税目:各税目规定的详细课税项目,课税对象详细化,如:花费税的详细规定香烟和酒等11个项目。

(5)税率:对征收对象的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权衡税负的轻重与否很重要封面比率税率与金额的大小没关,是同样的比率增值税、营业税、征收城市建设税、公司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按大小分为几个等级,税率按次序个人提升所得税定额税率固定税额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船舶使用税超税率累进税率的几级距离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异税率。

(法律法规课件)税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新版)

(法律法规课件)税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新版)

税法笔记第一章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根据一、税收概念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1、强制性。

反映国家意志,规定法定权利和义务。

2、无偿性。

国家不需要付出直接回报。

3、固定性。

法定要素都由法律确定。

五、税收的分类及其法学意义(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1、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者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是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主要以土地、房屋、车船为特定财产。

4、行为税是以某中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

可能是由于财政目的,也可能由于对特定行为限制。

5、资源税是以占有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直接税是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税负的税种。

以所得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多适用累进税率。

2、间接税是纳税人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担。

如增值税。

(三)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但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地方税税种进行调整。

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四)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的税种。

流转税大都是,但除消费税中的酒、酒精、成品油等之外。

《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法概论一、概述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 税法的特点a. 强制性: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的职责,违反税法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

b. 无偿性: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无偿的,国家不需要直接向纳税人提供等值的物质回报。

c. 固定性:税法的税率、税基、征税对象等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会随着个别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d. 普遍性:税法适用于所有符合征税条件的纳税人,不分地域、身份、性别等。

3. 税法的作用a. 调节收入分配:通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b. 调控宏观经济: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稳定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c. 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金保障。

d. 规范税收行为: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税收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制度和税法1. 税收制度的定义税收制度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和。

2. 税法在税收制度中的地位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制度通过税法来体现和实施,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3. 税收制度的类型a. 直接税制度:以个人和企业的所得、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b. 间接税制度: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c. 混合税制度:同时包含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税制,大多数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混合税制。

三、税法分类1. 按照征税对象分类a. 所得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征税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税一笔记

税一笔记

第一章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收概念的几个共同点:(1)征税的主体是国家;(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其政治权力;(3)征税的基本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4)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5)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综合。

首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有一定的税法立法权,此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还可以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某些税法(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也是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经济角度上讲,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两个方面。

如果说实现税收分配是目标,从法律上设定税收权利义务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

税法调整的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

最后,税法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立法层次上分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正式立法制定的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由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等。

从狭义上讲,税法指的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之所以必须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第一,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借助法律,通过规定税收权利义务的方式可以提供一种行为模式。

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

第二,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

第一章 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第一章 税法概论(笔记)讲解

税法笔记(原创)PA:税法(重点:三个流转税和三个所得税,占分比例70%)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和税收密不可分,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税收:实质国家为了行使职能取得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现形式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利润分配关系。

经过法律明确权利和义务上升到特定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

1、权利主体: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权利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和纳税人。

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行政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与民法不同,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2、权利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是最实质的,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题),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形式和方法很多如: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偷税漏税的处罚,纳税人不服,行政复议。

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一)总则:立法依据、目的和适用原则。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征纳双方共同指向的对象。

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四)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例: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项目。

(五)税率:对征收对象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计算税额的尺度,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六)纳税环节:应当纳税的环节。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第一章税法概论(笔记)

第一章税法概论(笔记)

税法笔记(原创)PA:税法(重点:三个流转税和三个所得税,占分比例70%)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和税收密不可分,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税收:实质国家为了行使职能取得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现形式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利润分配关系。

经过法律明确权利和义务上升到特定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

1、权利主体: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权利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和纳税人。

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行政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与民法不同,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2、权利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是最实质的,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题),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形式和方法很多如: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偷税漏税的处罚,纳税人不服,行政复议。

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一)总则:立法依据、目的和适用原则。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征纳双方共同指向的对象。

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四)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例: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项目。

(五)税率:对征收对象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计算税额的尺度,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比例税率不论金额大小,相同的征收比例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按大小分成若干等级,税率依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固定的税额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超率累进税率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

2020cpa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笔记PDF版(最新)

2020cpa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笔记PDF版(最新)

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一、税法概论、原则、要素1、税法概论1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2、原则适用税收争讼时的原则:实体优于程序。

3、要素22020cpa 考试-《税法》第一章 总论3二、立法和执法1、立法和体系◼ 注意:今后开征新税,应当通过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并力争在2020年前对现行的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废止的改革任务。

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2020cpa2、执法Array 4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三、权利和义务四、国际税收关系1、国际重复征税、税收协定2、国际避税、反避税和税收合作52020cpa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学习实体法之前,先了解实体法的框架:具体解释:➢对纳税人而言,先有经营行为,才有所得。

➢经营行为分为:♦销售/进口(一般针对商品和服务的流转征税,大税),♦非销售/进口的其他经营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征税,小税)。

➢针对所得征税的税种有: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针对所得征税,就意味着有收入项,也2020cpa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实体法学习轴线:7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8第二章 增值税增值税的特点:不是对货物的价格全额征税,而是对增值额征税。

现实中计算增值额有难度,因此实行购置资产(凭票)抵扣进项税的间接方法。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1、征税范围 五大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1)原增值税范围:◼ 20年规定:货物无偿提供给目标脱贫地区,是可以免税的。

◼ 辨析混合销售和兼营:♦ 兼营:销售货物或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分别征收,不能划分的,从高适用税率。

♦ 混合销售:货物和服务之间,有因果和内在联系,按照主营项目的税率征收。

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92)营改增范围:服务(七类)+无形资产+不动产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10◼ 注意: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并非全面覆盖:✧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非上市公司股票(权)转让,则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原因: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极难界定增值部分。

《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PPT课件

《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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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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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原则:四基六适
• 四项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
• 六项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则
–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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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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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11个要素
•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
–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 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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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适:税法适用原则
•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 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 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 别比较高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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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概念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 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体现为法律 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 义务性: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 综合性: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 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 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由税收制度所调 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一教材笔记

税法一教材笔记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知识点:税法的概念1.征税主体是国家2.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利税3.征税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收4.分配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5.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1.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机关。

2.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税收分配关系。

3.狭义税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税特点:法1.从立法过程看属于制定法(制定而不是认可)2.法律性质属于义务性法规(不是授权性法规)3. 内容上具有综合性知识点:税法原则★税法基本原则税法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1.税收法律主义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税收公平主义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3.税收合作信赖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主义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1.课税要素法定要素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2.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异、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3.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如:个税种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

(1)无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2)纳税人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税收合作信赖主裁定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少缴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

义如:预约定价安排。

【提示】合作信赖主义适用限制:正式表示;纳税人值得保护;据此作出纳税行为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

如: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征税机关有权依照合 理方法进行调整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的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 地方范围有效 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2017《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

2017《税法》笔记 第1章 税法总论
• 9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 特殊规定。
• 10罚则: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 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
定税法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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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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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我 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税权的划分。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3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
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 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 4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 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 征税的广度。
目前仅限于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 规章不得与宪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例如:《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相抵触。例如:城建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的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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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程序

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
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
主要是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
征的税
税等
特定目的税税法
对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调节作 用
确定税种立法 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学》课程笔记

《税收学》课程笔记

《税收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收概论一、税收的起源与发展1. 税收的起源税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剩余产品,私有制和阶级分化,以及国家机器的形成。

以下是税收起源的三个关键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与剩余产品的出现: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生产力提高,人们能够生产出超过自身消费需求的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为税收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

(2)私有制和阶级的分化: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了财产的不平等分配,阶级分化使得社会出现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税收成为统治阶级维护政权和满足公共需求的经济来源。

(3)国家的产生: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国家机器应运而生,税收成为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支柱。

2. 税收的发展税收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奴隶社会税收:在奴隶社会,税收主要以土地税和人头税为主,税收制度相对简单,征收方式直接。

(2)封建社会税收:封建社会的税收制度逐渐完善,出现了以土地为基础的田赋、以人口为基础的户赋以及针对商业活动的商税等。

(3)资本主义社会税收:资本主义社会税收制度进一步发展,所得税和增值税成为主体税种,税收的职能从单纯的财政收入扩展到经济调节和社会公平。

(4)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在社会主义社会,税收不仅是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调节经济、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

二、税收的概念和性质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对纳税人的财产或所得进行强制性的、无偿的征收,以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活动。

2. 税收的性质税收具有以下四个基本性质:(1)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不得拒绝或逃避,国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征收。

(2)无偿性: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不直接与国家提供的具体商品或服务相交换,而是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3)固定性:税收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会随着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变化。

(4)共同性:税收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利益,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经济活动。

第一章税法概论(注会)2011汇总

第一章税法概论(注会)2011汇总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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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与税收
1.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 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 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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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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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 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 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 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 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 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 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 无法不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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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的功能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 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 带来的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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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 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 一般规定的效力。
(2)应用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 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 高的税法。
交往的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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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章税法概论复习笔记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章税法概论复习笔记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章税法概论复习笔记二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章税法概论:税法概论共分六节,在最近三年试题中分值不大(1~2分),以客观题形式出题。

重要考点为:(1)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具有平等性;(2)税法的构成要素;(3)我国现行税种的立法级别;(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5)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四.税法的分类【示例】1. 按( )不同,可以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A.征收管理体制B.征税对象C.计税标准D.收益额【答案】B【解析】按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法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行为税法和自然资源税四大类。

2.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税种是( )。

A. 车船使用税B. 土地增值税C. 车辆购置税D. 车船使用牌照税【答案】C【解析】中央税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车辆购置税,故选C项。

其余选项为地方税。

3.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 )【答案】×【解析】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体系是由税收实体法构成的。

( ) /1998年CPA试题【答案】×【解析】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法共同组成。

五.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这里,主要是了解税法与宪法和民法的关系问题。

【示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政府的征税权由宪法授予B.税法在调整税收征纳关系时明显带有国家意志和强制的特点C.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D.某些交易行为符合民法的原则规定,但不符合税法的要求时,应该以民法为准【答案】ABC【解析】(1)《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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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笔记(原创)
PA:税法(重点:三个流转税和三个所得税,占分比例70%)
第一章:税法概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税法和税收密不可分,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税收:实质国家为了行使职能取得收入的方式。

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利润分配关系。

经过法律明确权利和义务上升到特定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有其特殊性。

1、权利主体: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权利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和纳税人。

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行政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与民法不同,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

2、权利客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是最实质的,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判断题),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形式和方法很多如: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偷税漏税的处罚,纳税人不服,行政复议。

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
(一)总则:立法依据、目的和适用原则。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征纳双方共同指向的对象。

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四)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例: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1个项目。

(五)税率:对征收对象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度。

计算税额的尺度,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六)纳税环节:应当纳税的环节。

流转税是流转环节,所得税是分配环节。

(七)纳税期限:税法规定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有利于税款控制。

(九)减税免税:特殊规定。

(十)罚则:
(十一)附则。

四、税法的分类:
(一)按照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二)按职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征收对象不同:流转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和自然资源税。

(四)行驶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五)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不同: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我国和八十多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决定。

(新增)
第二节:税收的法律地信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收的法律地位。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四、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五、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海南、民族自治州在遵循基础下可以制定有关税收的地方性法规。

立法程序: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

二、税法的实施。

税收执法和守法。

多层次:层次高法优于层次低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实体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五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04年新增但没考过,作为考点复习)
一、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
税法体系即税收制度(税制)分为简单型和复合型。

内容分为三个层次:不同要素构成不同税种,不同税种构成税收制度,规范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

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

税制实体法分为七大类(共24种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税制程序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构成了我国税法体系。

一、我国税制改革制度:三个历史时期,五次重大改革。

94年开征土地增值税,新设遗产
税和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第六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概念:国家机关划分税权的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
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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