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 *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白职责范围内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o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

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兰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兰同时”负责。

第十条【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和建设的安全管理;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要求】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十三条【发包、出租项目安全管理】纺织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

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不得将生产经

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纺织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白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纺织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危险辨识及告知、应急撤离】纺织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

险源辨识,并将其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

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

骗。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纺织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监控装置、报警装置、防毒(防烟)面具、抢险应急工具和专用消防器材设施等。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28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

最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标准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发电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 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发电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 定义和术语 3.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为了实现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建立的三级管理组织网络。 3.2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为了实现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监督生产秩序正常进行,而建立的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4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静态、动态过程的管理力度,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由被动控制转变为主动预防,由管结果变为管因素、管过程,形成集约管理的机制。 4.2 根据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为避免发生工作互相推诿的现象,促进相互协调,共同保证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依据职责与分工不同,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相应功能和职责。 4.3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为了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公司从实际需要出发,明确公司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组织。 4.4 根据两个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相互独立、相互统一、相互作用和相互支持的特点,为保证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根据两个体系的职能和所管辖的范围,明确相应的职责。 4.5 为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 在控和可控,明确了两个体系的工作到位标准。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说明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纺织企业,其他纺织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3条考评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4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部分中“生产过程控制(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每类生产过程控制均为4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 .. .. ..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公司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制度

XXX公司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责任体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如下: 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和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也要抓安全、管安全,发生事故要依法依规一并追责。 建立统一领导、科学指挥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

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党组织书记和主要负责人,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同时,督促副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其他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分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专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领导各级生产指挥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副经理、安全员负责。在安全副经理、安全员的指导下,组织全体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盲目指挥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和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3).检查并考核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3).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样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领导编制和组织实现安技措施计划,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5).对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专会。 (7).组织均衡生产,注意工人的劳逸结合,对因加班加点致使工人过度疲劳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对经理责成解决的安全工作或已决定急需解决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由于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工程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审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管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在审批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标准。 (4).在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革新项目时,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5).对已提出的技术方面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

企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代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企业技术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

附件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

安全生产保证、监督体系

北京******工程 安全管理体系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工程 一123456789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安全管理体系 目录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1 -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2 - 三、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体系............................................... - 12 -

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 机构配置:项目经理部设安全质量环保部,设专职安全领导小组。各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见“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为实现安全目标:杜绝一般事故人身伤亡、重伤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一般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事故;杜绝营业线施工一般D类以上事故。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负责并领导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下设安质部,安质部设专职安检工程师;各作业队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具体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和管理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有计划地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并持证上岗。 特种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执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盘,按期复审。 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办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大的经过技术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 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安全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迅速、正确、果断应对事故,

纺织企业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纺织企业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纺织企业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 作业安全1.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 20 没有制度的,不得分;缺少一项危险作业规定的,扣5 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的,每处扣2 分。 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0 未进行隐患排查、评估分级的,不得分;无记录、档案的,不得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1 分;排查、评估分级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 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隐患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 分。 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 5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

生产过程控制(一):棉纺1.抓棉机开车应严格执行开关车顺序,应先开风机,再启动抓棉机;做平台升降型抓棉机下部清洁工作前必须切40 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1 分。 断电源。 2.混棉机上部清洁工作或处理故障时,登高作业必须用专用登高用具,严禁手攀、脚踩传动部件登高。 3.搬运给棉罗拉时必须有两人配合。 4.成卷机重新生头时必须使用生头板操作;斜帘导盘处、V 型帘与导盘处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 5.梳棉机喂卷生头时,手指不准平行伸直,手应屈指,用手背推送棉卷头,给棉罗拉换卷时应先将铁钎安放妥当,上卷后要注意铁钎两端长度适当,防止滑落;严禁锡林未停稳开启抄针门;锡林、刺辊未停稳时,严禁刷大小漏底;道夫未停稳,不准做吸风罩内的清洁工作;道夫上绕棉网时,严禁用手剥取,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清除锡林、道夫三角区域花,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当锡林缠绕花时必须先停止给棉,再关车,待设备停稳后再进行处理。 6.细纱机锭子传动时不准从筒管底部拔取管纱,拿下皮圈花衣时应防止手指轧伤。取大铁辊或大木杆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坠落;罗拉上和罗拉颈处缠绕花衣时,应按安全操作要求处理。落 纱时严禁脱手推送落纱小车;落纱机上车后才能开电源装置,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车上槽板、脱电装置及落纱机电刷保持清洁;运输小车使用时必须慢行,并随时使用信号或吹哨;理管机开车前应环顾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组织保证-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组织保证-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组织保证-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通用版) 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架构和建设统一协调、层级健全、职能到位、高效权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是从组织上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一件大事。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和行政执法的组织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置、 有关部门职责科学分工、监督执法机制协调高效的统一体, 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机构、人员、职责、机制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核心。要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首先要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

监管机构,明确监管执法主体。从职能上划分,监管机构应当包括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公安、铁道、交通、民航、建筑、质检等有关部门。从层级上划分,监管机构应当包括中央与地方以及国家垂直管理的监管机构。从机构性质上划分,应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即国家行政机关与依法成立、接受委托负责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如安全执法大队等。 组建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基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组织基础,必须建立一支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各级监管机构都应有上下一体的专门监管执法队伍。在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上,应当是上少下多,加强基层。这支监管执法队伍应当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具备人员年富力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装备精良、高效快捷等条件。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关键。按照法律规定和现行体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政府部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

一、前言 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工厂财产安全,并成立深圳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工厂日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预防管理,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沟通,促进和制约的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 二、公司简介 本公司创建于是1998年,是集模具设计、制作,注塑成形,喷油、丝印、移印和装配于一体的塑料制品加工企业(中外合作)。具有独立的进出口经营权和自主报关资格。已获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座落于中国深圳市福永凤凰山下,东临广深高速公路,西接107国道,毗邻香港,距深圳国际机场和福永码头仅5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为便利。 公司厂房面积4860平方米,现有员工110余人。 公司秉承“精准,诚信”的经营理念,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完美的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一致好评。所生产的儿童溜冰鞋、组合斜台、百洁擦、足球门柱等远销欧美各地。自主设计生产的便携式行李车荣获多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与康佳、英华利、佳创电子、金浪网络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的业务联系,所生产的大量液晶电视、卫星接收机、遥控器、数码相机等家电、通信、礼品外壳畅销海内外。

1、总则 (1)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部门主管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本规定。 (2)各部门经理(或主管)是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各主管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2、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检查并考核下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人员。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图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集团 安全宣教专刊(2017年第03期) 主办:集团安全环保部图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和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也要抓安全、管安全,发生事故要依法依规一并追责。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领域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

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 依法设置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同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适当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度大全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的重要性 (1)依法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能使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是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安全、文明的基本标志。 (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可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适当、安全生产状况不佳的现状。 (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对企业环境的安全卫生状态作了具体的要求和限定,从根本上促使施工企业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制,改善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条件,提升 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4)推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是适应国内外市场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 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的原则 (1)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71 (2)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适用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国际劳工组织 (110)167号公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程的要求。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标准,结合各项目的实际加以充实。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⑸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帮助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完整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总公理负责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1.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其它领导和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各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其它领导对本单位行政第一领导负责。

4.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及公司其它领导负责,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职能人员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5.现场管理人员对项目经理负责,班组长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员工对班组长负责。 第五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可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职能,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章。 第二章安全机构设置 第八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各基层单位相应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第九条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条公司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经理,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设备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念、内容和组织。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网络的建立。2术语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运用安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通过设置管理机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和制约的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3.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内容 3.1确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 3.2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证体系。 3.3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 3.4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3.5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 3.6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 3.7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以及班组安全管理活动。 3.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4安全管理组织

4.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工作。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在董事长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4.2. 长,主管副总任副组长,总经办、财务部、营销部、供应部、研发品控部、生产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部门经理任安全领导小组组员,协助总经理管理全公司安全工作。 4.3各部门要设立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管理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附: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图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结合******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具体机构成员如下: 总指挥:*** 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副总指挥:*** *** 长:组*** 长:组副现场指挥:*** 成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通警执疏急*** 任:主救戒行散讯组组组组组成员: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要求: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四、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纺织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

纺织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纺织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 一、资质证书及制度检查 1、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③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⑤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⑥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⑧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员工教育培训记录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新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的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学时。 4、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的性质建立应急救援体制,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5、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日常检查记录 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及厂区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记录。 7、安全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二、现场安全检查 (一)生产车间安全管理 8、消防设备设施 车间内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 消防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带应按要求卷好。 灭火器材按照要求配备,并在有效期内。 9、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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