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案例课件

合集下载

知识产权法课件

知识产权法课件

7、

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 (包括单反相机和DV);
8、刀具、球棒、长棍、长柄伞、照相机与摄像机支架等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 品; 9、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10、导盲犬除外的动物; 11、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 车、踏板车、滑板、旱冰鞋等; 12、未经授权的对讲机、扩音器、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 的物品。

课前案例四
2008年6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向茂业 百货和平店等8家深圳大型商场和超市递送了律师函,就相 关商家在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侵权事宜提出了严重警告, 并告知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10月,音著协就茂业百货和平店在经营场所播放 背景音乐侵权事宜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深圳茂业百货就其涉案行为向音著 协赔偿人民币两万元。 2009年3月,音著协与万豪亚太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豪集团”)就其饭店背景音乐使用达成了音乐著作权许 可使用协议。音著协许可万豪集团在其所属的饭店类营业场 所中以播送背景音乐的方式表演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 从而整体上解决了万豪集团旗下饭店在中国大陆的音乐著作 权许可问题,这也是与音著协签约的第一家国际大型连锁酒 店管理集团。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称为 “Intellectual Property”。直译就是“智慧财产”。 日本称为“无体财产权”。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智 慧财产权”。我国在《民法通则》颁布前,一直称 其为“智力成果权”。 知识产权一般来讲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 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案例》PPT课件

《知识产权法案例》PPT课件

精选课件
4
知识产权法案例1
天南电视台购买了部分周氏公司发行的 《太阳颂》唱片。2003年7月1日,天南电 视台在营业中用该唱片播放了歌曲《太阳 升》。按照以往习惯,天南电视台也并没 有就该播放行为向任何人请求许可,也没 有支付任何报酬。
地北系当地的有线电视台,在天南电视台
播放歌曲《太阳升》时,地北转播了天南
知识产权法案例1
2002年1月1日,《音乐家》杂志发表了作 曲家赵某创作的一首以民族唱法演唱的音 乐作品《朝霞》。
2002年2月1日,某艺术院校的学生钱某看 到该音乐作品以后,为完成教师孙某布置 的作业,就将该作品改编成通俗歌曲,命 名为《太阳升》,并将其提交给老师孙某。 钱某并未在作业中标明该歌曲改编自赵某 的音乐作品《朝霞》。
精选课件
6
知识产权法案例1
(1)钱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署名权, 虽然钱某的改编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但该行为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孙某的行为侵犯了钱某的著作 权,也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赵某的 作品已经发表,而钱某的作品尚未发 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才可能 构成合理使用;
精选课件
精选课件
பைடு நூலகம்
3
知识产权法案例1
2003年5月1日,录像制品以光盘的形式发 行后,周氏唱片公司购买了部分光盘。不 久,周氏公司拟出版一辑名为《太阳颂》 的录音制品,并选中了《太阳升》作为其 中的主打歌曲。该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 《太阳升》系以发表作品,不需要取得作 者的授权即可用以录制录音制品。故,周 氏公司直接请其雇员演唱,并录制完成了 该辑录音作品。事后,周氏公司按照规定 与惯例向钱某寄去的报酬。
精选课件
1
知识产权法案例1

(2024年)知识产权法完整ppt课件

(2024年)知识产权法完整ppt课件
14
专利权的申请、授权与维持
2024/3/26
专利权的申请
01
申请文件、申请日、优先权等。
专利权的授权
02
实质审查、授权条件、授权公告等。
专利权的维持
03
年费缴纳、权利恢复等。
15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与侵权责任
2024/3/26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0年。
侵权责任
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 续展,续展次数不限。
2024/3/26
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行政 责任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05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2024/3/26
2024/3/26
28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联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都旨在保护创 新成果和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反不正当竞 争法可以为知识产权法提供补充保护。
区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 保护方式和保护范围有所不同。知识产权法 主要保护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识等无形财产权,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 消费者利益等公共利益。此外,知识产权法 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具 有补充性和兜底性。
商标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先用权、商标权的穷竭等。
2024/3/26
19
商标权的注册、续展与转让
01
02
03
商标权的注册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 注册等程序。

知识产权法课件(完整)

知识产权法课件(完整)

03 04
法国1791《表演权法》,1793《作者 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 “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
作者权的法律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 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 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 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 《安娜法》
05
第一章 著作权法
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是我国历部著作权法。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

力创造成果。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保护条件为独
创性+有形形式复制;
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二章 专利权 第三章 商标权 第四章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课程框架(体系、思维导图)
1、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 3、特术作品 3、计算机软件
客体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 广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期限
美术作品
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 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
匿名作品
第一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PPT

知识产权法PPT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电笔,其特征是分流电阻与限流电阻平行 设置,其间为绝缘隔离层。
4.2.3 申请及授权程序

1.专利申请日 2.初步审查 3.早期公布


4.实质审查
5.专利权的授予
4.3 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

新颖性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 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 版权法

2.1 版权的客体:哪些东西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2.2 版权的主体:版权如何取得,由谁拥有? 2.3 版权的内容:版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2.4 邻接权:传播作品的人享有哪些权利?
2.5 版权的限制
2.1.1 版权的客体

哪些属于版权法所保护的对象?
A.马云的即兴演讲 B.世界杯足球赛 C.刘谦的魔术表演 D.石 大MBA经济法试卷 E. 迈克尔.杰克逊的发型 F. 某幼童的画 作 G. 一款新车的造型 H. 天安门的造型 I. 鸟巢和水立方的 造型 J. 鸟巢和水立方的设计图纸 K. 某游客拍摄到的大熊猫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植物新品种
原子裂变物质 违反公序良俗 非法获取、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4.2.1 专利申请人

非职务发明——发明人或设计人
职务发明——单位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 2)履行本单位交付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作出 3)在其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但与本 职工作或履行单位分配任务有关;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
3.3.2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教案》课件

《知识产权法教案》课件

《知识产权法教案》课件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1.2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作用1.3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4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2.2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2.3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与保护期限2.4 著作权的限制与侵权行为第三章:专利法3.1 专利法的保护对象3.2 专利的类型与条件3.3 专利申请与审批程序3.4 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第四章:商标法4.1 商标法的保护对象4.2 商标的注册条件与程序4.3 商标权的保护与限制4.4 商标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第五章:知识产权合同法5.1 知识产权合同的定义与类型5.2 知识产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5.3 知识产权合同的履行与变更5.4 知识产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第六章:不正当竞争法6.1 不正当竞争的定义与类型6.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6.3 商业秘密的保护与侵权行为6.4 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第七章:知识产权侵权责任7.1 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与特点7.2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7.3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形式与赔偿计算7.4 知识产权侵权的抗辩事由与诉讼程序第八章:知识产权行政保护8.1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机关与程序8.2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实施8.3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与执行8.4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国际合作第九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9.1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管辖与程序9.2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与证明责任9.3 知识产权民事判决的国际承认与执行9.4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的犯罪类型与处罚第十章: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10.1 全球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概况10.2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与协定10.3 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完善10.4 知识产权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挑战与机遇重点和难点解析一、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难点解析:理解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特点,以及它们在法律保护中的具体体现。

第26章 专利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26章  专利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主 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 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设立 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6.3.2向人民法院起诉
• 当专利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 处理决定后,对其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公布权 • 实质审查请求权 • 使用费请求权
26.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26.2.1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 专利实施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 必须有对专利权的不法侵害行为 – 侵害人必须有过错的
• 26.2.2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 停止侵权 • 赔偿损失 • 消除影响
• 26.2.3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26.2.4侵犯专利权的3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 26.3.1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 26.3.2向人民法院起诉
26.3.1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6.1.2专利权保护范围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效力所及的范围。我 国专利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利权明确规定了不同的保护范围
•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6.1.3专利法临时法律保护
• 专利的临时法律保护,是指法律给予某项 专利自申请之日起至授予专利权期间内的 临时性权利并予以保护的制度。根据我国 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的临时法律保护主要 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26章 专利权的保护
• 26.1专利权保护的概念和范围 • 26.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26.3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第1章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1章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知识产权”包括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科学发现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号和标记 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基于智力活动而产生
的一切其他权利
1.1.3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空间效力的有限性 知识产权保护期的有限性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定性
《伯尔尼公约》所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包括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 式和表达方式如何。
1.1.5 知识产权(续)
改进分类
创造性知识产权 标记性知识产权 经验性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法及其调整对象
1.2.1 知识产权法 1.2.2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3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1.2.2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因智慧创作物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取得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1.2.3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同时包涵有某些公法 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同时包涵有涉外法 的内容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实体法,同时包涵有程序法 的内容
1.3 知识产权法的演进史程
1.3.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史程 1.3.2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史程
1.3.1 知识产权
萌芽阶段(大约在13—14世纪) 初创时期(大约在15—17世纪) 发展时期(大约在18—19世纪) 国际化时期(大约在19世纪末—20世纪90
1967年7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订的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及根 据这个公约成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缩写为“WIPO”)是“知识产权”概念得 到国际社会承认的正式标记。在我国,最 早使用“知识产权”概念的法律,是1987 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通则》。该法第五 章第三节即为“知识产权”,与“财产所 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权利”、 “债权”和“人身权”并列为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法讲座》课件

《知识产权法讲座》课件

THANKS
感谢观看
03
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
申请流程
确定申请类型
准备申请材料
根据知识产权类型(专利、商标、著作权 等)和申请目的,选择合适的申请流程。
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如专利申请需要提交技术交底书、商标 申请需要提交商标图样等。提交申请审查与授权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应的知识产 权局或注册机构。
为进行查处。
民事诉讼
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诉讼
对于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权 利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
追究侵权方的刑事责任。
04
知识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转让方式与程序
买卖
双方签订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完成价款支付和所有权转移。
赠与
单方面无偿转移知识产权所有权,需签订赠与协议并进行登 记。
商标权
总结词
保护商业标识和品牌形象的法律权利
详细描述
商标权是政府授予商标注册人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允许其 在一定时间内享有对特定商标的专有权,用于标识商品或 服务的来源和品质。
总结词
保障品牌价值和商业信誉的重要工具
详细描述
商标权通过保护品牌标识和商业形象,有助于维护消费者 权益和市场秩序。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商标权的保护,防 止他人仿冒、假冒商标,维护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
其他知识产权
总结词
包括邻接权、商业秘密权等其他类型的法律权利
详细描述
除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权利 ,如邻接权(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商业秘密权(保护未公 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其他知识产权
总结词

第11章 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11章  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剽窃与巧合。巧合,是指一部作品包含了另一部作品中的独 创性成果,但能证明是其独创的而非复制或剽窃的
11.1.7剽窃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是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 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此种行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完全照抄他人 的作品;二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他人作品的 形式或内容进行剽窃
11.1.8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11.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此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自己创作的作品,借用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临摹他人的作品,署以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将他人的作品,署以名家的姓名进行出售
1.1.10侵犯邻接权
侵犯邻接权,是指侵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 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具体表现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 制发行其作品方式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 出版权的图书,侵犯图书出版者邻接权的行为;未经录音录 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作品,侵犯其邻 接权的行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未经表演者认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而未经录音录 像制品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1.1.11其他侵权行为
除上述10种侵权行为外,下列行为也应属于侵 权行为
11.3.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和法律,对 当事人之间的著作权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活动
仲裁机构受理著作权纠纷仲裁申请,应遵循法律的规 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仲裁法》规定,当事 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依据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缺少这一条件,仲裁机 构不得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可告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 仲裁机构对著作权纠纷作出的仲裁,具备法 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 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当事人一方认为 仲裁机构的仲裁在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仲裁 员有贪赃枉法裁判的行为,或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有错 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 请裁定不予执行。除此之外,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 当事人不得就裁决结果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

知识产权法案例课件

知识产权法案例课件
案例一
某公司虚假宣传其商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被认定为虚 假宣传行为,受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等 处罚。
案例二
某公司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竞争对手,被认定为侵犯 商业秘密行为,受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等处罚,同 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案例三
某公司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 誉,被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受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 除影响、罚款等处罚。
03
社会监督
公众、媒体等社会力量可以通过举报 、舆论监督等方式对涉嫌侵犯知识产 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促进知识产权法 的有效实施。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策略
1 2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 申请、授权、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企业应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保密 措施,防止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泄露。
06
CATALOGUE
知识产权法实施与监管机制
知识产权法执行机构及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
负责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地方知识产权局
在各自行政区域内负责知识产权法的执行,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 、授权、保护和管理。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新兴领域如生物技术、互联网等逐渐成为保护重点;另一方 面,国际合作与协调不断加强,以应对跨国侵权等问题。
02
CATALOGUE
专利权案例解析用新型需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需具

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课件(完整版)

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课件(完整版)

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课件(完整版)教案: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教学内容:本节课将讲解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的第一章节,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特征,以及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具体案例将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内容。

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种类和特征。

2. 帮助学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3. 培养学生分析、解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学难点与重点:1. 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特征。

2.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3. 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

教具与学具准备:1. PPT课件。

2. 案例教材。

3. 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1. 教师通过播放一段关于知识产权的新闻报道,引起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关注。

2. 学生分享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看法。

二、知识讲解(10分钟)1. 教师简要讲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特征。

2. 教师介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三、案例分析(10分钟)1. 教师选取一个专利权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四、课堂练习(10分钟)1. 教师给出一个商标权案例,要求学生独立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2. 学生提交练习答案。

3. 教师批改并给予反馈。

五、课堂小结(5分钟)2. 学生分享学习收获。

板书设计: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1. 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特征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种类: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特征: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2.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宪法:知识产权的宪法保障。

法律: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法规:知识产权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作业设计: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 著作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知识产权法完整教学课件

知识产权法完整教学课件

二 章
•(一)思想与表达的含义
•(二)思想与表达相区分原则

• 1、含义


➢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中属于表达的部分,而不保 的
护思想。

• 2、思想和表达的分界

➢方法:汉德法官的“层次摘要法”
“层次摘要法”



著 作 权 的 客 体
3、思想、表达相区分原则的例外:
合并理论与场景理论



•合并理论:当某种思想只有一种或有限的几种表
二 章
汇编,而且使用者可以通过电子或其他
手段使用其中的数据。
著 作
➢数据库与汇编作品的关系


•(二)数据库的保护

➢ 保护的必要性

➢ 保护方式的立法例:(1)汇编作品
(2)特殊权利
➢ 我国保护现状
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 思想

• 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及实用功能

• 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品的著作权
• (二)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

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

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 分类:
权 的
集合作品、事实汇编

•(三)汇编作品的独创性及保护内容

•(四)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 (一)关于“数据库”

➢是指对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系统
• (三)知识产权的政策工具属性 • 从公共政策角度进行的研究 • 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 • 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案例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案例

评析
❖ “上班”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任何人均可以进行评论的 公共话题。
❖ 《关》书是一部四格漫画作品,而《上班》节目是一档无 固定台本的脱口秀节目,两作品表达方式迥异。《关》书 及《上班》节目存在的关联之处,仅在于其讨论的均是 “上班”这一相同的话题。朱德庸不能因为著有《关》书, 就禁止他人就同一题材创作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作品,否则 将会妨碍社会公共利益。
❖ “正当理由”一般仅限于可能危害其本人或他人权益。
❖ 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 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 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 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被告郭颂中央电视台北京北辰购物中心:四十年前郭颂与胡 小石王云才共同创作《乌苏里船歌》,除了借鉴赫哲族民歌 《想情郎》的一句音调外,其他均是运用西洋音乐手法创作 完成的,完全是创作作品。中央电视台则对原告主体资格提 出质疑,认为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及赫哲族研究会不能代 表全体赫哲族人民。
法院认为
点评
❖ 该案通过对魔术特点的分析和对《著作权法》保护独创性 表达的把握,初步厘清了魔术作品保护的内容,明确了魔 术作品的内涵和保护范围魔术作品作者身份的推定规则魔 术作品作为电影作品中“小作品”时的维权规则。
单个美术字是否享有著作权?
二00八年八月,方正起诉宝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指 控其在包括“飘柔洗发露”“帮宝适纸尿裤”等几十 款产品上,使用的字体与方正公司《方正兰亭字库》 中的“倩体”字体完全一致,构成对计算机字体美术 作品著作权的侵权。 因而要求宝洁公司等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赔偿经济损失共计约一五0万元。
❖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方正电子的诉讼请求,方正诉 宝洁“飘柔”字体著作权诉讼案件最终以方正败诉走完终审程序。但案件 终审判决并未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即宝洁用于商业推广的源出自方正字库 的倩体“飘柔”两字是否具有美术作品著作权问题给出明确态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著作权法【案例分析】赵某是李某的学生。

某日赵某绘制了一幅《蟹》,投给当地一家晚报,被发表并署名赵某。

李某发现这幅画与自己几天前创作的《肥蟹图》在构思、布局和用墨上几乎相同,只是多画了一只蟹。

于是李某以赵某和晚报社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赵某辩称:该画虽是临摹李老师的作品,但自己是李某的学生,风格上不能摆脱李某的影响,且自己的作品与李某的不完全相同,故不属侵权。

分析:临摹是指临摹人通过对被临摹作品的观察、体会、思考,根据自己的经验,以一定方法和技巧,力图逼真地再现原作品的外在形态和内存精神活动。

如果临摹过程中加入了临摹者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和改进,则与原作存在差异,构成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属于临摹作品。

但临摹作品毕竟是基于原作品产生的,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

如果临摹的结果仅仅是再现了原作品的外在形态,没有体现临摹者自己的独创性,则只能表明临摹者技艺高超,但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要求。

【是抄袭还是模仿】1996年海南出版社出版了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在文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不少作家、评论家指责《马桥词典》是照搬塞尔维亚作家帕维奇的《哈扎尔词典》。

该作品发表在1984年的《外国文艺》上,描述欧洲一个古老部族哈扎尔的消灭历程。

《马桥词典》讲述了湖南省马桥小镇平民百姓的传奇故事。

两部作品的时代背景和内容不同,但都以词条的形式表现其内容。

分析:模仿,指仿照一定的榜样做出类似动作和行为的过程。

人在掌握语言、各种技能的过程中,以及艺术创作的最初阶段,都要借助于模仿,自觉仿效先进的榜样。

抄袭,一般理解为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或多或少改变形式或内容的方式,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

【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权】2005年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因“抄袭”江西南昌《微型小说选刊》2004年第9期曾刊发过题为《我是一只想死的鼠》的小说,而引起公众讨论。

经对比,两者相同部分达90%以上。

前者有24个自然段,后者有19个自然段。

两篇文章标题只一字之差。

两者有近20处不同,但不同之处字数相差不到50字。

这种现象不在少数。

现在学校强调应试教育,老师经常让学生背诵课文或课外读物,许多学生会把所背诵的文章平移到考试中去,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抄袭。

1.你认为该作文的作者是否构成抄袭或者剽窃?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2.法律是否应该禁止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3.学生一旦侵犯著作权,该由谁来赔偿?是否要区分未成年学生与成年学生?分析:1.最构成抄袭或者剽窃;起码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即将不是自己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侵犯著作权。

2.著作权法对于侵权的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侵权主体的,不管是谁,只要侵权,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小学生也不例外。

对于抄袭、剽窃行为,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其作为一种法律禁止行为,我认为,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他人作品,在主观上也是为了学习他人写作长处,从而提高写作水平。

从使用目的来看,记忆、背诵范文确实能在短时间内对学生起到启迪的作用,所以对中小学生抄袭行为本身不可苛责,我认为此行为是善意的,不妨理解为借鉴。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当学生侵犯著作权时,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负有赔偿责任的人:(1)当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时,应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责任。

(2)当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时,应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3)如果学生的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18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其自己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4)如果学生侵权时年满18周岁,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支付。

【李淑贤、王庆祥诉贾英华一案】李淑贤与贾英华为邻居,贾曾帮助李整理溥仪的日记、遗留文字及李的一些口述资料,并以署名“李淑贤”,“贾英华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文章发表。

后李淑贤与王庆祥合作,将溥仪日记、文稿以及贾整理的成果全部交给了王。

王庆祥利用上述资料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

同时贾自费采访了300余人,查阅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

李淑贤与王庆祥起诉贾某抄袭,构成侵权。

分析:创作历史人们传记作品,需要表现特定历史人物活动的真实情况,不能凭空杜撰,由此造成原被告所著作品中利用的史料大致相同。

但被告在创作风格、文学处理等表达形式上体现了自己的特点,表现了作品的独创性,而原告并不能证明这些表现形式属于其独自所有。

【案例分析】农民王大妈出生在旧社会,不会读书写字,但记忆力很好,会讲许多民间传说。

邻居李某经常听王大妈讲故事,并将王大妈讲的故事加工整理成文字,汇编成册。

出版社将其出版,付给李某稿酬8000元。

王大妈得知后要求平分,李某认为作品完全是自己加工整理而成,只是利用了王大妈提供的素材,著作权应归自己。

分析:【案例分析】某年9月,某市电视台制作了一组以黄河文化为主题的节目,并请名人题字“大河文化”,该节目引起了很大反响。

为表示纪念,电视台购买了华兴针织厂生产的1000多件文化衫,在上面印制了“大河文化”字样。

落款为某电视台,此文化衫很受欢迎。

华兴针织厂也印制了“大河文化”衫推向市场,字体与电视台相似,但没有落款。

不少人指责电视台商业味太浓且歪曲了题字人的字体。

电视台认为华兴厂的做法使自己的名誉受到侵害,因此起诉到法院。

分析:【北大方正与广州宝洁倩体字纠纷案】北京北大方正公司状告广州宝洁公司、北京家乐福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原告北大方正诉称,“倩体”是书法爱好者齐立经多年研习创作并命名的新型中文字体,1998年原告与齐立达成协议,约定由原告独家取得“倩体”字稿的著作权。

原告后经大量创造性劳动完成了“倩体”字体的数字化和字库化转化,并于2008年4月就该字库字体著作权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并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

原告在北京家乐福中关村店购买了广州宝洁生产的“飘柔洗发露”、“飘柔精华素”、“帮宝适纸尿裤”等55款产品。

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广告宣传品上大量使用了上述字库中的字体,经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鉴定,字体完全一样。

原告要求被告广州宝洁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所有带有方正倩体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产品广告宣传品;北京家乐福立即停止销售所有带有上述字库字体的产品;两被告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42万元,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5.8万元。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方正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方正公司欲证明被上诉人宝洁公司实施了侵权行为,应证明本案事实符合以下要见:1.涉案“飘柔”二字构成作品;2.上诉人系涉案“飘柔”二字的著作权人;3.被上诉人实施的行为属于对涉案“飘柔”二字的复制、发行行为;4.被上诉人实施的复制、发行行为未获得上诉人的许可。

既包括明示许可亦包括默示许可。

本案关键在于,被上诉人实施的复制、发行行为是否获得上诉人的许可。

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的“飘柔”二字系由被上诉人宝洁公司委托NICE公司采用正版方正倩体字库产品设计而成。

依据本案事实可以认定NICE公司有权使用倩体字库产品中的具体单字进行广告设计,并将其设计成果许可客户进行后续的复制、发行,故被上诉人实施的被控侵权行为应视为经过上诉人许可的行为,(默示许可)【《乌苏里船歌》纠纷案】1962年郭颂等到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族聚居区进行采风,收集到了包括《想情郎》等在内的赫哲族民间曲调。

在此基础上,郭颂等共同创作完成了《乌苏里船歌》。

其主题曲调与以上民歌的曲调基本相同,但引子及尾声为创作。

该音乐作品首次录制时署名:东北赫哲族民歌。

1964年,该歌曲发表时署名:赫哲族民歌,等郭颂编曲。

1999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上,郭颂演唱完《乌苏里船歌》后,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说:刚才郭颂老师演唱的《乌苏里船歌》是一首创作歌曲,但我们一直以为它是赫哲族人的传统民歌。

赫哲族乡政府诉至法院,称:《乌苏里船歌》是基于赫哲族人民在长期劳动和生活中逐渐产生的反映赫哲族民族特点、精神风貌和文化特征的民歌曲调改编完成。

涉案赫哲族民间曲调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赫哲族人民依法享有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和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权利。

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上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伤害了每一位赫哲族人的自尊心和民族感情。

法院认定《乌苏里船歌》主曲调是郭颂等人在赫哲族民间曲调《想情郎》的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再创作,改编完成的作品。

郭颂等人在使用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时,应客观地注明该歌曲曲调是源于赫哲族传统民间曲调改编的作品。

据此,法院判决,郭颂、中央电视台在《法制日报》上发表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系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的声明。

【案例资料】2000年国家邮政局出版发行的普通型邮政贺年有奖明信片,其中“喜鹊登梅”、“喜从天降”等5枚邮票使用的是作者郭宪的剪纸作品。

郭宪认为,国家邮政局使用上述作品未经其同意,也未给其署名。

于是向法院要求国家邮政局承担侵犯其署名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

郭宪向法院提供了上述5幅作品的原件。

被告认为,本案涉及的5幅剪纸应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并提供了《中国剪纸》等著作中的剪纸图案,以证明原告的剪纸图没有独创性。

法院认为,被告提供的剪纸中没有与本案相同的图案。

认定原告为5幅作品的作者。

【民间文学作品的保护】原广西民族出版社干部黄自修以笔名“布英”在《民间文学》1958年2月号上发表了其收集整理的壮族民间传说《妈勒带子访太阳》一文。

1999年南宁市艺术剧院编排的大型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在广西南宁首演,此后到多个省市进行了多场演出,荣获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优秀剧目奖”、第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金奖、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等众多奖项。

2005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剧组予以表彰,并奖励100万元。

黄自修认为舞剧《妈勒访天边》系改编自其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

法院认为,黄的作品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融合了其个人的理解和想象,用鲜明特色的语言文字表述风格,是投入了个人创造性思维和劳动的再创作,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但作者的著作权不能及于民间文学艺术领域中公有的部分。

被告的舞剧作品没有利用黄的作品中的独创性部分,虽然舞剧的人物设置、故事情节与黄的作品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黄并没有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内容是其独创,因此,舞剧对这些人物设置以及故事情节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