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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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南区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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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府文青人件岛区市市南青南政发…2011‟24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市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工作重点,符合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动员和组织全区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的行动纲领。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而共同努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青岛市市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一、发展基础和背景 (7)(一)发展基础 (7)1、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7)2、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7)3、城市功能日臻完善 (8)4、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9)5、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9)6、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0)7、社会秩序明显优化 (11)8、执政能力显著增强 (12)(二)发展背景 (13)1、国际环境呈现新特点 (13)2、发展方式面临新挑战 (13)3、改善民生成为新热点 (13)4、区域发展带来新机遇 (14)5、城市发展显现新趋势 (14)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5)(一)总体思路 (15)(二)基本原则 (16)1、坚持高端发展 (16)2、坚持品质发展 (16)3、坚持创新发展 (16)4、坚持绿色发展 (17)5、坚持和谐发展 (17)(三)发展目标 (17)1、提升发展层级,培育特色经济,创造最优经济结构 (17)2、加快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建设最美城区环境 (17)3、优化人口结构,实施人才工程,培养最高居民素质 (18)4、改善民生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建立最好社会秩序 (18)5、建设创新型城区,打造宜业环境,积聚最大发展潜质 (19)三、城区功能规划与发展布局 (21)(一)打造西部城区发展核心 (21)1、建设国际航运服务区 (21)2、打造百年老街商业旅游区 (23)3、完善西部重要政务办公区 (23)(二)优化东部城区核心功能 (24)1、建设国际金融商务核心区 (24)2、培育软件和动漫产业集聚区 (25)3、强化东部政务办公核心区 (25)(三)保护发展中部城区 (25)1、保护中部城区传统风貌 (26)2、打造欧陆风情文化休闲区 (26)(四)打造滨海休闲旅游产业带 (26)1、建设奥帆文化旅游区 (27)2、挖掘滨海旅游资源 (27)(五)建设城市精致新空间 (27)1、建设标志性城市综合体 (28)2、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28)3、改善城区交通管理 (29)4、打造特色文化街区 (29)5、创建生态宜居新城区 (30)四、产业层级提升与新业态培育 (31)(一)突出层级提升,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 (32)1、总部企业 (32)2、国际金融 (32)3、精品消费 (32)4、高端中介 (32)5、全球物流 (33)(二)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 (33)1、金融服务业 (33)2、信息服务业 (34)3、服务外包业 (34)4、对外贸易业 (34)(三)突出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改造传统服务业 (35)1、商贸流通业 (35)2、餐饮娱乐业 (35)3、家庭服务业 (36)4、房地产业 (36)(四)突出时代特征,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36)1、特色文化产业 (36)2、科技服务业 (37)3、节庆与会展业 (37)(五)突出滨海特色,加快发展旅游业 (38)1、培育多元化旅游产品 (38)2、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39)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39)4、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39)五、民生保障与和谐社会建设 (40)(一)改善民生质量 (40)1、实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战略 (40)2、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41)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41)4、发展养老服务体系 (42)(二)发展社会事业 (43)1、夯实社区建设基础 (43)2、促进文化事业繁荣 (44)3、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45)4、提升居民素质 (45)5、推进其他社会事业发展 (46)(三)提高城区管理水平 (46)1、创新管理体制 (47)2、完善长效机制 (47)3、加强综合管理 (47)(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8)1、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48)2、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48)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9)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50)(一)项目支撑 (50)1、产业载体建设项目 (50)2、基础设施与旧城改造项目 (50)3、社会事业与民生项目 (50)(二)要素与政策支持 (51)1、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51)2、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5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2)4、实施对外开放战略 (52)5、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52)(三)实施机制保障 (53)1、深入宣传发动 (53)2、加强统筹协调 (53)3、强化监督考核 (53)4、注重评估修订 (54)“十二五”时期,是青岛市市南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体制机制创新、城区面貌改善和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

《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建设规划》公示内容

《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建设规划》公示内容

《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建设规划》公示内容一、规划背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青岛市教育局于2012年开始在即墨市金口镇建设了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开展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教育活动。

学农实践基地主要承担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的中学生学农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学农实践基地的建设水平,满足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教育需求,依据《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布局要求,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委托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规划用地位于金口镇南部,东起田横镇卧龙村西,西至店集中心社区南八戈庄村东,南起钱谷山分水岭,北至金口镇山阴村,总用地面积约为310.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11公顷。

三、规模研究从2012年秋季开始,市教育局每学年分批次安排市区四区2万多名初中学生到学农实践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学农实践。

现状学农实践基地建设用地面积2.89公顷,用地面积约65公顷,基本达到饱和状态。

学农实践基地一年最大接待次数为25次,学生所需学农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5㎡/人(基本与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一致),所需学农用地面积约为850㎡/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的安排,该基地将主要承担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的中学生学农实践活动,目前五区共有7万名初中学生,该基地急需扩建以满足教学要求,接待7万名学生需要学农建设用地面积约10公顷,需用地面积约240公顷。

考虑土地集约利用,结合国土规划,确定学农实践基地建设用地面积10.3公顷。

结合基地周边村庄及山体,同时为基地发展预留空间,确定学农实践基地用地面积310.8公顷。

四、发展目标与定位发展目标:近3-5年内,发展成为可以接待6-7万名中学生的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

规划定位:本着德育为首、实践为主、育人为本的理念,以农业劳动教育为主,融国防教育、环境教育、科普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拓展及野外生存训练为一体的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

区域教育资源库建设情况及应用发展规划

区域教育资源库建设情况及应用发展规划
或讲座视频; 五是优秀课堂教学实录。 在建设 以上 五项资源内容的时候 , 将遵 循以下原则。
() 准化 与科 学化 相结 合 1标
和 工作 服务 。 资源 库的信 息 资源要 对 进 行实时更新, 随时都处于动态过 使之
程 中。 资源 库的内容 不断 更新 , 对 …方
势, 以区域教育资源库提供 的共享 资源 为基 础, 同时鼓励符合学校需求 的教育 资源库建设, 并鼓励、 引导校园自 建的个
标 准化是实现资 源共享和系统互 通的根 本保 障。 因此, 源库建 设应依 资 据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制定统一的资源 分 类细 则和 数 据文 件 格 式, 实现 不同 平 台之间数 据的自 由交换、 找和利用, 查 便于 网络化共享使 用。 同时资源库的建 设 也必 须 要 有科 学 性 , 而不是 学 科 素 材、 电子课件 、 网络课程 等数字 化资 源 的简单堆积 , 照学科 知识的特点进 要按
● 网络教育的缺点
1 . 易受其他信息的干扰
浏览行 为进行控 制, 时 通过加强网络 同 道德教育和学校制度的完善, 逐步使学
3较 难建 立完善的评 价机 制和灵 . 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由 于互联 网的商业气氛浓厚 , 网络 内容的定位 往往是针对成人 , 学生在使 用网络 时 , 经常会 受 到一 些弹 出广 告 、 成人信息等的干扰, 加上一些网络病 毒
各 校 教 育 资 源 库 的设 计 规 划 滞
后, 资源库基本以各类素材为主, 内容
杂乱 、 类 不规 范 、 乏 兼容 性 。 多 分 缺 许 学校在 资源库建设 上没有 充分考虑 资
建 库方 案相 比, 着明显优 势 : 有 ①经费
库市南镜像” 选用清华同方知网技术有 限公司制作的中国全文期刊数据库。 为

2015-2020青岛教育设施规划布置文件

2015-2020青岛教育设施规划布置文件

2015-2020青岛教育设施规划布置⽂件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是促进教育公平、提⾼教育质量、办好⼈民满意教育的基础保障。

为落实青岛市第⼗⼀次党代会确定的“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的教育发展⽬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五”后期和“⼗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设施,构建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市教育局会同市规划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制《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

⼀、现状概况截⾄2013年底,全市共有幼⼉园2410所,在园幼⼉22.88万⼈。

⼩学799所,九年⼀贯制学校15所,在校⼩学⽣49.22万⼈。

初中211所,完全中学7所,普通⾼中50所,初中在校学⽣23.51万⼈,普通⾼中在校学⽣10.19万⼈。

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学⽣0.13万⼈。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72所,在校学⽣12.50万⼈。

各类⾼等院校23所,全⽇制普通⾼校在校学⽣33.26万⼈。

表1: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设施数量现状统计表(以学校所在区域分类)⽬前我市教育设施资源布局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教育设施缺乏统筹规划,教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是城市⼈⼝急剧增加,教育设施⾯临总量不⾜的巨⼤压⼒;三是相当⽐例的教育设施达不到省定标准,⽼城区问题尤为突出;四是农村教育设施配置⽔平较低,办学条件较差;五是学前教育设施相对薄弱,普惠性发展⽔平偏低;六是普通⾼中教育设施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七是职业教育设施难以适应城市产业布局调整需要,产业发展重点区缺乏相应职业教育设施⽀撑;⼋是⾼等院校数量偏少,综合实⼒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能⼒难以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需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11•【字号】青政办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11日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到2022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60%,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不低于90%,公益普惠、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镇以下义务教育学校100%参与集团化办学,90%以上中小学达到市定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城乡间、区市间、校际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全面构建起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特色高中“四位一体”的高中阶段办学模式,全市至少建立5个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办学质量在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市民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攻坚任务(一)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

1.保障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市南区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市南区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市南区智慧校园建设方案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校园建设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这也是推动教育现代化的一种必然趋势。

市南区是一个人口密集、城市化程度高的城区,智慧校园建设对于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从校园基础设施、信息化教学、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市南区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一、校园基础设施建设1.智能化校门系统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为基础,搭建智能化校门系统,实现对学生的出入、进出校园的管理,提高校园安全系数。

2.智影教室建设智影教室是一种兼具视听效果和智慧化服务的数字教学场所,可以实现教学内容的灵活化、多样化,增强教学互动性。

因此,在市南区智慧校园建设中,智影教室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3.数字化图书馆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将图书资源数字化,建立网络化的图书检索系统,实现图书馆藏量的扩大和图书检索效率的提高,方便师生查找图书、阅读、借阅等各个环节。

二、信息化教学建设1.教育信息系统(EIS)建设教育信息系统(EIS)是管理教育资源和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学生信息管理、教学材料管理、学生成绩管理等多种功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便捷的教学服务和管理。

2.网络化教学课程设计网络化教学课程设计是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将课程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利用网上资源、多媒体手段,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资源平台。

3.移动式教学实践移动式教学实践是指以移动设备为工具、以学生为中心,实现教学场地的移动化,提高教学观察和教学实践的质量,增强实施力度。

三、数字化管理建设1.智慧校园管理系统构建智慧校园管理系统是一种综合性、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平台,将各个管理环节互联互通,实现学校管理的一体化、协同化、便捷化。

2.数字化考试管理数字化考试管理包括在线考试、数字化阅卷、高效化成绩管理等多个环节,可以提高教育考试的准确率和公正性,为考生提供更好的考试环境。

3.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校园服务平台是一种集办公、信息查询、在线交流、校园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可以为师生提供更高质量、更便捷、更快捷的服务。

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南区教育设施设校标准 (3)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 (5)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 (7)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 (8)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适应市南区城市更新、新建居住区的推进,满足人口变化对教育设施的需求,统筹市南区教育设施资源,切实保证教育设施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实现城市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特组织编制《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市南区行政所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研究对象本规划的规划研究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不含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和校外教育设施等其他教育设施。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年版)(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9)《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10)《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11)《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12)《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3)《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4)《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15)《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16)市南区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文件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结合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市南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宜业宜居幸福城区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14―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字[2014]133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23
【实施日期】2014.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青政字〔2014〕13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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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12•【字号】青政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青政发[2006]2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21号文件精神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1]8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对调整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1.坚持落实法定职责、健全管理机构的原则。

落实各级政府法定职责,理顺市、区教育管理部门职能,赋予区级政府对初中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坚持整建制划转、属地管理的原则。

按照初中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招生区域整建制划转各区,实行属地管理。

3.坚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市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坚持教育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在优先保障市区中小学结构布局合理的前提下,适度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5.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切实做好初中划转后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安置工作,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调整范围(一)第一批划转到各区的学校(各初级中学以下简称X中)1.市南区(8所):5中、7中、24中、26中、48中、51中、57中、59中;2.市北区(9所):4中、28中、34中、38中、42中、43中、47中、53中、65中;3.四方区(7所):21中、23中、40中、41中、44中、50中、56中;4.李沧区(9所):22中、27中、31中、33中、49中、61中、62中、63中、64中。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1号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1号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1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市实验幼儿园:现将《2012年青岛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2012年青岛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是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1〕22号),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

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增强公益性和普惠性这一核心要求,落实政府责任,优化布局结构,加强统筹管理,注重内涵发展,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学前教育新格局。

一、落实政府责任,构建抓重点破难点的发展机制1.抓好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修订《青岛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以立法的形式落实政府在规划建设、经费保障、教职工待遇、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职责。

2.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

确保各区(市)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支出的比例达到既定目标。

出台《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等以奖代补政策。

推进幼儿园收费管理、教职工编制标准、考核督导等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逐步对在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教育。

3.做好省政府对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

各区(市)要加强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督导、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

青岛市人大《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青岛市人大《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青岛市人大《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1.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部门:青岛市人大征集时间:2010-01-04 至 2010-01-15主题内容: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办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校舍场地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城管执法、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规划等部门依据城乡建设规划编制七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经征求各区人民政府意见后,按照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五市制定的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规划设置普通中小学校:(一)六至十二万人口区域内设二十四至四十二班规模的普通高中;(二)二至四万人口区域内设十八至三十班规模的初中;(三)一至二万人口区域内设十八至三十班规模的小学。

前款规定的区域人口数量及学校规模,可以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居住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青政办字[2020]63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印发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4日对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9号),推动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以各区、市人民政府为评价对象,按照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保障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1.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要求。

2.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

完善教育统筹推进机制,建立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部门教育职责明确,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依法治教。

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处理教育领域纠纷,推进依法治校。

4.语言文字规范化。

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各类教育发展情况5.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普及率、普惠率、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以及城镇省市示范幼儿园比例达到规定标准。

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2.06•【字号】青教通字〔2022〕131号•【施行日期】202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3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烟草专卖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12月6日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国家、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和教师队伍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

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

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一、规划编制背景1.落实省、市关于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印发的《<关于编制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市同步编制本区域的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2.落实新标准对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

2017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颁布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2018年5月,市颁布《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青规字〔2018〕57号)。

2018年省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9年1月发布《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鲁政办发〔2018〕39号)等文件,新标准对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提出了新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区需进一步研究新的建设标准指导下各类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势在必行。

3.为教育设施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进行研究,推动区教育事业发展。

随着区城市快速发展,增量空间发展潜力逐渐变小,尤其是老城区,其用地权属复杂,且多为零星用地开发。

为更好的落实总规、增加教育设施配建的可操作性、适应市场的灵活性,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研究学校布局策略、控制模式,分层、分步的管控教育存量,从长远角度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

在此背景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启动组织编制《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青教通字[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47号)各区、市教育(体)局、财政局、市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鲁教师字〔2011〕7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实施青岛市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目标坚持人才强教,构建符合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十二五”期间,完善市、区(市)、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加强区(市)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统筹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我市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基础情况和中小学专任教师的分布情况,统筹规划教师教育基地的布局;整合高校和地方教师教育资源,建立2-3个市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区(市)教师教育资源,建设7-12个县级教师教育基地。

通过5年的建设,逐步构建成一体化、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市、区(市)两级教师教育基地,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校,“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满足我市教师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一)市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建立功能完善的市级教师教育基地。

整合校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采取校地双方共建、共用、共管方式,组建教师教育基地,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教育体系。

2.完善教师教育基地办学条件,校地双方要根据建设青岛市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实际需求和培养培训规模,整体规划教师教育基地办学条件,校地双方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教师培训的专业教室建设。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6•【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6日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市,更好引领和服务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青岛教育以学有优教为目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教育现代化迈上新的台阶。

1.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渐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基本建成。

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居全省第一方阵,2所学校获评国家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

2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36个中职、高职专业入选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1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7所高校、24个学科入选国家、省“双一流”建设计划。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程,教师素质进一步提升,齐鲁名师、名校长达到152人。

2.教育优质资源持续扩增。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38所,增加学位6.8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27所,增加学位18.0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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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南区教育设施设校标准 (3)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 (5)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 (7)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 (8)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适应市南区城市更新、新建居住区的推进,满足人口变化对教育设施的需求,统筹市南区教育设施资源,切实保证教育设施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实现城市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特组织编制《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市南区行政所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研究对象本规划的规划研究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不含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和校外教育设施等其他教育设施。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年版)(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9)《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10)《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11)《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12)《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3)《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4)《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15)《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16)市南区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文件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结合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市南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宜业宜居幸福城区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

第七条规划目标区域统筹、合理配置市南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资源,增加教育设施总量,优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空间布局,提高中小学校用地面积达标率,构建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

第八条规划原则全区统筹、均衡发展的原则。

全区统筹,结合旧城改造新建扩建学校,增加教育设施总量。

教育设施按照服务人口合理均衡设置,逐步优化学校布局,构建均衡分布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设施网络,保障绝大多数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新建、扩建、减班相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市南区用地特点,立足有限的用地资源,通过新建、扩建等方式扩大教育设施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教育设施使用效率。

近期通过对有改造条件的学校改扩建,合理增加建筑面积,缓解目前入学压力,解决学位紧张问题,远期新建学校配套完善后,可逐步减少班数规模。

近远期结合,预留充分、建设有序的原则。

统一规划、逐步完善,结合市南区整体空间发展和居住人口规模统一规划各类教育设施,优先考虑缺少教育设施配套服务、具有改造或建设条件的区域进行建设实施,与市南区近期改造计划相结合,制定合理可行的分期建设实施计划,逐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设施空间布局。

第二章教育设施设校标准第九条设校标准的指标构成设校标准是指学校的服务范围、设置规模、教学设备与师资配备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本次规划中主要研究服务规模、服务范围、设校规模、千人指标四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服务范围包含服务半径、不同规模学校的服务人口两项指标;设校规模包括学校班级数量、班级规模、生均用地和建筑面积四项指标;千人指标是每一千居住人口的生源数量。

第十条标准选取新建学校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的有关要求。

用地规模确实难以实现时,可适当降低用地标准,但不得低于《标准及导则》的70%;历史城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可根据情况设置。

对于既有城区就地改造的教育设施,有条件的应结合周边用地统筹规划,确保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不降低。

教育设施用地条件受限的,应首先确保建筑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控制好班数和班额,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各类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5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800米;初级中学的规划服务半径宜为800-1000米。

第十二条各类教育设施的千人指标幼儿园的千人配建座位数目为30座;小学的千人配建座位数目为60座;初中的千人配建座位数目为30座。

第十三条各类教育设施的建设指标及班级规模市南区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指标及班级规模需满足下表的有关要求。

表1 学校设置标准一览表第十四条各类教育设施的班级数量幼儿园宜采用3班、6班、9班、12班设置;小学宜采用18班、24班、30班、36班设置;初中宜采用18班、24班、30班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宜采用27班、36班、45班设置。

第十五条教育设施的服务范围居住小区必须设置相应规模的小学,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建初中;居住区必须设置相应规模的初中。

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第十六条需求预测方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的需求预测方法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依据人口出生率测算适龄人口,按照入学率目标预测在校生人数,根据设校标准,预测需要的各类设施的班数。

为提高规划预测结论的可靠性,对预测学生数进行校核,本次规划对接《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采用的《青岛市教育适龄人口预测研究报告》中预测的市南区2017-2020年在校学生及在园幼儿数作为校核指标,指导学校近期建设计划。

第十七条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依据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和市南区规划人口规模,预测到2020年市南区各阶段在校学生数分别为:在园幼儿数1.98万人,在校小学生3.95万人,在校初中生1.98万人。

市南区需初中395-494班,小学878-988班,幼儿园659-791班。

初中教育设施需求预测:初中学校需求班数以5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395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206个班;以4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494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305个班。

小学教育设施需求预测:小学需求班数以45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878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223个班;以4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988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333个班。

幼儿园教育设施需求预测:幼儿园需求班数以3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659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253个班;以25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791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385个班。

表2 教育设施需求预测班数与现状比较一览表备注:现状班数未包含市属公办学校初中72班(其中市南区招生班数约39班),民办学校初中79班、小学106班。

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第十八条总体规划布局梳理市南区规划可利用的教育设施空间资源,按照均衡布局、合理可行的原则,结合现状学校建设情况和未来规划建设条件,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的空间布局,确定本次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共设幼儿园93所,共659班。

规划设初中16所,共487班;小学39所,共1015班;其中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共128个班。

表3 规划教育设施一览表第十九条幼儿园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规划幼儿园93所,共659个班;其中现状保留61所,共401班;规划新增30所,共237班;改扩建2所,共21班。

(详见附表一:规划幼儿园一览表)第二十条小学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需求预测小学以45人/班计需要878班,规划小学共39所1015班。

其中,现状保留小学共19所509班;改扩建小学10所296班;新建学校10所210班。

规划39所小学中,共包含4所民办学校,分别为:榉园小学(25班)、新世纪小学(37班)、银海学校(小学42班)、海信学校(小学24班)。

(详见附表二:规划小学一览表)第二十一条初中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需求预测,初中按50人/班需要395班,规划班数含市区属、民办学校能够满足需求预测。

本次规划共包含初中16所(含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487班,占地面积30.62公顷,其中:现状保留学校9所,初中283班;改扩建初中3所,共108班;新建初中2所,72班;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班数24班。

(详见附表三:规划初中一览表)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第二十二条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原则(1)优先考虑新建居住区及缺少配套教育设施的区域。

(2)规划与城市近期改造计划或改造意向相结合。

(3)新学校建设与现有学校改造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2017-2020年建设计划2017-2020年计划建设各类教育设施17所,其中幼儿园6所,小学8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

其中,改扩建学校4所小学、1所初中、1所幼儿园;新建小学4所、幼儿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

2017年建设项目:新建宁德路幼儿园(6班)、四方路规划幼儿园(6班)、南岛组团幼儿园(6班)、市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宁德路小学(24班),改扩建宁夏路二小(24班)、金门路小学(48班)、海信学校(36班),继续推进建设工人疗养院远洋公馆幼儿园(6班)和天山新建幼儿园(9班)、原址重建青岛南京路小学(48班)。

2018年建设项目:宁夏路教学实验中心(24班)。

2019年建设项目:原址改扩建青岛镇江路小学(36班),新建澳门路小学(18班)。

2020年建设项目:新建中岛小学(24班)、原址改扩建青岛五十一中(36班)、市南区教育第六幼儿园(12班)。

第二十四条远期建设计划远期计划建设中小学14所,包括:新建4所小学、2所初中,改扩建6所小学、2所初中。

远期建设幼儿园26所,其中新建25所,改扩建1所。

积极推进青岛三十九中搬迁后学校的利用工作,落实青岛市实验初级中学全部面向市南招生工作。

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第二十五条落实旧城改造中教育设施布局优化前置管理。

将旧城改造作为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的重要契机,根据青岛市出台的相关办法,优先保障教育设施的用地,现状学位的缺口与新增学位需求应统一纳入考虑,教育设施的配置规模作为所在片区改造规模的依据,教育设施容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片区不再增加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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