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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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刊90

2011 / 02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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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受科研基地-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平台项目资助(项目编号:PXM2010_014209_098878)和北京市教委人才强

教深化计划——创新人才: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市场结构、溢出效应与监管机制研究项目资助。

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产生的巨大的融资担保的市场需求, 催生了融资担保行业,推动其迅猛发展。我国融资担保机构的建立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迄今已构建起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两翼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重要手段。但我国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历史较短,目前仍处于发育成长阶段,融资担保机构缺乏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而且,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是一

个专业性极强的高风险行业,各种错综复杂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运作过程中必然要面临多种风险。这些风险不仅会影响我国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能力,甚至会危及融资担保业的生存和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双方信用关系对称,

则无需求助于信用保证,但如果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就需要借助第三方的信用保证,以补充信用关系不对称部分。

在中小企业融资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融资担保正是为化解这种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一个信用中介活动。在融资担保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的中小企业能否履约缺乏足够的信息,但它对担保机构的履约能力是放心的。担保机构凭借着自身的实力,赢得银行等金融的信任,将自己的信用借给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使中小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而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担保将风险转嫁给了融资担保机构,从而降低了风险。由于担保机构的资产仅是起担保的作用,而不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出,所以担保机构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获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

从1993年11月全国首家专业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成立,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经历了探索起步、积极推动、规范试点、体系完善和扩大延伸等几个阶段,目前政策性、商业性和互助性等各类担保机构蓬勃发展,已遍布全国各省、市、区、县,其中超过一半的省份已初步形成了省、市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为一个新兴行业。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

风险及成因

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不仅来源于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还来源于融资担保活动的参与方—被担保中小企业和合作银行,

以及政府。来自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

融资担保机构作为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经营的是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其本身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人才匮乏、内控制度不健全。

人才匮乏是困扰担保机构发展的普遍问题,担保机构业务操作人员普遍存在金融、经济、法律、资产评估知识欠缺等问题,对担保业务不熟练或经验不足,造成操作不当或对担保对象判断不准确,甚至有些从业人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防范

文 | 邢秀芹杨宜

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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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 02金融

员在担保业务过程中存在营私舞弊、违规操作的现象。同时,相当多的担保机构没有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审保偿分离制度、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运行检测制度、代偿制度、债务追偿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等。

来自被担保中小企业的风险

来自被担保中小企业的风险,是指被担保中小企业缺乏履约能力或履约意愿低而导致的违约风险。这种违约风险的大小可能与中小企业整体存在的问题有关,也可能与单个被担保企业的自身状况有关。这是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从事的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面对的是新市场,技术、市场和政策性风险较大,系统性风险比较高。

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十分淡薄,整体信用水平较低,一些中小企业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并不具备被担保的融资条件,但是为了获得融资担保,往往弄虚作假,把自己包装成具备被担保条件,最后骗取了融资担保。

来自合作银行的风险

在融资担保过程中,银行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只要求权利而不愿意承担义务,强制要求担保公司对贷款本金全额担保。而且在保证方式上,合作银行也往往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而不愿意采用一般保证方式,使得担保机构在担保三方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而合作银行则在几乎不承担任何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却获得较高的稳定收益,一方面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可能会放松审核要求,给不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贷款,甚至与中小企业相互串通,提供虚假信息,共同骗取担保;另一方面,在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后,银行可能不再关心贷款的使用和后续管理,不能很好地监管被担保企业。

来自政府的风险

政府部门不适当的干预。由于担保机构大多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政府作为审批人、出资人,其行为明显地影响着担保机构的运作,各级政府往往以发展地方经济和促进社会安定为理由,以行政命令指定担保等各种形式直接干预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活动,将

担保资金变为中小企业的救济基金或第二财政,严重影响了资本金的安全。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如何

防范风险

第一,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为增强融资担保业务操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操作的透明度,使业务流程中的各个具体环节形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业务关系,有必要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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