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

注:①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②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③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④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⑤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⑥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⑦与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得按注③和注④折减。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规范值实测值)[原创2006-03-29 19:30:11 ] 发表者: 人命关天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加油站外的建构筑物等 项目 埋地油罐 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规范 值 实测值 重要公共建筑物50505050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251818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物2520161616二类保护物2016121212三类保护物1612101010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 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522181818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 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16151515室外变电站2522181818铁路2222222222 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108886次干路、支路86665 架空电力线路1.5倍 杆高 1倍 杆高 不应 跨越 不应 跨越 不应 跨越

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 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 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 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 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标签: 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成品油经营安全设施消防标准国家标准2002

各类安全距离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35kV—, l10KV一,220kV一,500kV一。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至)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至);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米,垂直方向都是5米。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米,并有指示牌。楼主这个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14、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别为60、80、40、35、30米。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加油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则依据建筑规模确定。如三级加油站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总建筑面积为1000m2至5000(不含5000)m2之间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2m;与总建筑面积不足1000m2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0m。按此标准计算,除个别加油站外,目前城市加油站一般均符合标准要求。

加油站安全距离

加油、加气站等级划分和安全距离 一、加油站等级划分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二、加油、加气站安全距离 (一)、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二)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三)、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四)、 加油与CNG 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 3 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 3 ;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 3 时,汽油罐单罐 容积不应大于30m 3 ,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 3 。 (五)、加油与LNG 加气、L-CNG 加气、LNG/L-CNG 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 3 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 3 ;当油罐总容积 小于或等于90m 3 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 3 ,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 3 。 3 LNG 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60 m 3 。 (六)、CNG 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 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 4 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气瓶的安全间距确定。 5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 体墙时,站内CNG工艺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爆破安全距离及安全措施 爆破材料仓库的安全距 离 表一项 目单位炸药库容量(t)0.250.52.08.016.0距有炸药性的工厂距民房、工厂集镇、火车站距铁路线距公路干线 MMMM20020050402502501006030030015080400400200100500450250120雷管仓库到炸药仓库的安全距离 表二仓库内雷管数量(个)到炸药库距离(m)仓库内雷管数量(个)到炸药库距离 (m)1000500010000150002000030000500002.04.56.07.58.510.013.575 00010000015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16.519.024.027.033.038 .043.0 运输工具相距最小距离表 表三运输方法单位汽车马车驮运人力在平坦道路上上、下山坡时M M50 30020 10010 505 6 爆破作业的安全距离1.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个别飞石的飞散距离与地形、地质药包参数及气象条件有关,可按以下公式计算:R=20Kn2W 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m);K—与岩石性质、地形、地质气象有关的系数,一般取1.0—1.5;对着抛掷方向取大值,背着抛掷方向取小值;n—最大一个药包的爆炸作用指数;W—最大一个药包的最小抵抗线(m)。为保证绝对安全,一般按上式计算结果再乘以系数3—4;当遇大风天气,顺风方向的飞散距离还应增大25%--50%,同时参照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四所列数值。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 第 2 页共 6 页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 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样本

危险货品运送停车场设立安全距离参照原则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送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合、设施、区域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合;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允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社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场合、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原则规范规定外,还要符合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标或者行业原则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设立为车辆补充燃料场合、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场合、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边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保障公路运营安全和节约用地原则以及公路发展需要,组织交通运送、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 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原则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原则不少于30米。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营安全等因素需要拆除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3、《铁路运送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全间距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 安全间距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全间距” 综合《加油站安全间距应区别对待》、《加油站安全间距监管应规范》、《安全间距不足,安监部门怎么办》三篇文章,笔者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安全间距和防火间距 以上三篇文章都提到了加油站“安全间距”这个概念,笔者认为,这个说法不科学。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应为“防火间距”。所谓防火间距是指“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那么,防火间距与安全间距有何关系?防火间距的认定主要是从发生火灾后热辐射影响的角度考虑的,是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管的。安全间距除了火灾的因素外,还要包括其他因素,安全间距可能要大于防火间距,但国家安监总局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技术规范。笔者认为,采用防火间距这一概念为好,因为防火间距的具体指数是吸收了前苏联及发达国家的科研成果,结合我国的国情得出的。

消防部门如何确定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呢?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消防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行政许可,即设计部门在设计好加油站的图纸后,建设单位将设计图纸送消防部门审核,消防部门在审核图纸时将防火间距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核内容。如果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部门会要求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重新设计并再次申报审核。只有消防部门审核图纸通过后,加油站方能施工。同时,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加油站工程竣工后,消防部门还要验收,未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不能投入使用。 安监部门在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应该把防火间距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因为安监部门既是政府安全监管的综合部门,又是危化品经营许可的监管机关,理应对加油站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发现加油站防火间距不足后,安监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加油站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被处罚单位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将防火间距不足的安全事故隐患移交消防部门处理,并形成记录备查。 加油站“三同时”问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加油站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 准一览表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注: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

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180m3、≤120m3、≤60m3,单罐容积为≤ 50m3、≤50m3、≤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8m。加油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则依据建筑规模确定。如三级加油站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总建筑面积为1000m2至5000(不含5000)m2之间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2m;与总建筑面积不足1000m2的居民楼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一般为10m。按此标准计算,除个别加油站外,目前城市加油站一般均符合标准要求。

炸药库安全距离

炸药库安全距离 一、根据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炸药库(小于5t)至小型工矿企业围墙或100户~200住户村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 GB6722炸药库外部安全距离 二、单个库房存药量不大于3000kg,依据《小型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1995) 1、仓库外部安全距离: 仓库的外部安全距离按附表对应检查。 2、仓库的内部安全距离: 库区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外墙或有效的铁丝网,墙顶应设置攀援措施,围墙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米。 库区各仓库间的距离不小于12米,值班室建在库区围墙外侧,距仓库距离不小于30米。 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护屏障。 洞库存放爆破器材,两洞间的岩土厚度不宜小于12米,值班室距洞口距离不小于30米。并偏离库轴线,共角度不宜小于70°。 3、防护屏障: 防护屏障应建在值班室与炸药库之间靠近值班室一侧,高度应超过值班室高度0.5米,顶宽不宜小于1米,坡脚距值班室不宜大于2米。 4、建筑与结构: 库房内严禁设辅助用室;仓库为单屋建筑,屋顶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砖墙承重,高度不低于3米;门为双层门,向外开,不设门坎;库窗宜配置铁栅和金属防护网,在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口,并配铁栅和金属防护网。 5、消防: 库区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宜设置消防水池,其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 6、电器及防雷: 禁止电器线路跨越各仓库,仓库照明采用室外投光灯; 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和防感应雷设施,雷管库还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且每年至少对其接地电阻监测一次,其电阻值不得超过10欧姆。 7、爆破器材存放要求: 雷管必须单库存放;炸药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雷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堆垛标志醒目,应通风良好;库内整洁、无杂物。 8、仓库管理: 危险品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帐物相符;危险品发放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无过期产品;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表7 地面爆破器材库或药堆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 注:表中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当遇到下列几种特定地形时,其数值可适当增减; ① 当危险建筑物紧靠20~30m高的山脚下布置。山的坡度为10~25度时,危险建筑物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减小10~30%;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一、国务院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炸药库安全距离参考

火工品库选址设计规范 中铁十八局集团一公司 三淅高速灵卢段TJ11标项目经理部

根据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炸药库(小于5t)至小型工矿企业围墙或100户~200住户村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 GB6722炸药库外部安全距离 二、单个库房存药量不大于3000kg,依据《小型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1995) 1、仓库外部安全距离: 仓库的外部安全距离按附表对应检查。 2、仓库的内部安全距离: 库区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外墙或有效的铁丝网,墙顶应设置攀援措施,围墙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米。 库区各仓库间的距离不小于12米,值班室建在库区围墙外侧,距仓库距离不小于30米。 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护屏障。 洞库存放爆破器材,两洞间的岩土厚度不宜小于12米,值班室距洞口距离不小于30米。并偏离库轴线,共角度不宜小于70°。

3、防护屏障: 防护屏障应建在值班室与炸药库之间靠近值班室一侧,高度应超过值班室高度0.5米,顶宽不宜小于1米,坡脚距值班室不宜大于2米。 4、建筑与结构: 库房内严禁设辅助用室;仓库为单屋建筑,屋顶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砖墙承重,高度不低于3米;门为双层门,向外开,不设门坎;库窗宜配置铁栅和金属防护网,在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口,并配铁栅和金属防护网。 5、消防: 库区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宜设置消防水池,其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 6、电器及防雷: 禁止电器线路跨越各仓库,仓库照明采用室外投光灯; 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和防感应雷设施,雷管库还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且每年至少对其接地电阻监测一次,其电阻值不得超过10欧姆。 7、爆破器材存放要求:

炸药库安全距离参考

。根据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炸药库(小于5t)至小型工矿企业围墙或100户~200住户村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 GB6722炸药库外部安全距离 二、单个库房存药量不大于3000kg,依据《小型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1995) 1、仓库外部安全距离: 仓库的外部安全距离按附表对应检查。 2、仓库的内部安全距离: 库区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外墙或有效的铁丝网,墙顶应设置攀援措施,围墙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米。 库区各仓库间的距离不小于12米,值班室建在库区围墙外侧,距仓库距离不小于30米。 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护屏障。 洞库存放爆破器材,两洞间的岩土厚度不宜小于12米,值班室距洞口距离不小于30米。并偏离库轴线,共角度不宜小于70°。 3、防护屏障: 防护屏障应建在值班室与炸药库之间靠近值班室一侧,高度应超过值班室高度0.5米,顶宽不宜小于1米,坡脚距值班室不宜大于2米。 4、建筑与结构: 库房内严禁设辅助用室;仓库为单屋建筑,屋顶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砖墙承重,高度不低于3米;门为双层门,向外开,不设门坎;库窗宜配置铁栅和金属防护网,在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口,并配铁栅和金属防护网。 5、消防: 库区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宜设置消防水池,其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 6、电器及防雷: 禁止电器线路跨越各仓库,仓库照明采用室外投光灯; 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和防感应雷设施,雷管库还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且每年至少对其接地电阻监测一次,其电阻值不得超过10欧姆。

7、爆破器材存放要求: 雷管必须单库存放;炸药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雷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堆垛标志醒目,应通风良好;库内整洁、无杂物。 8、仓库管理: 危险品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帐物相符;危险品发放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无过期产品;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表7 地面爆破器材库或药堆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 注:表中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当遇到下列几种特定地形时,其数值可适当增减; ①当危险建筑物紧靠20~30m高的山脚下布置。山的坡度为10~25度时,危险建筑物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减小10~30%; ②当危险建筑物紧靠30~80m高的山脚下布置,山的坡度为25~35度时,危险建筑物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减小30~50%; ③在一个山沟中,一侧山高为30~60m,坡度10~25度,另侧山高30~80m,坡度25~30度,沟宽10m左右,沟内两山坡脚下对布置的两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应增加10~50%; ④在一个山沟中,一侧山高为30~60m,坡度10~25度,另侧山高30~80m,坡度25~35度,沟宽40~100m,沟的纵坡4~10%,沿沟纵深和沟的出口方向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应适当增加10~40%。 表8 隧道式峒室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

危化品仓库的安全距离问题

危化品仓库的安全距离问题 安全距离,也称为防火间距或安全间距,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多个国家标准中,对安全距离均有明确规定,但不同标准对安全距离的规定相差太大。本文仅以贮存危险化学品设施与铁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为例,查阅结果参见下表: 注:1.一级石油库总容量≥100000m3。 2.石油库与国家铁路的安全距离为60m,铁路指铁路中心线。 从表可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1000m的安全距离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3个专业标准中最高规定的60m,高出16.7倍。即使比非常严格的《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专业标准规定的95m,也高出10.5倍。上述4个专业标准中所列物质,均属危险化学品。 据《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仓库是“用以贮藏和放置物资的场所或建筑物。”《石油库设计规范》第2.0.1条:石油库为“收发和储存原油、汽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由此可见,表中所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罐组;甲、乙类工艺设施;石油库等,

均应该属于贮存危险化学品仓库。 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是GB18265的撰写单位,我们向该协会如实反映了上述情况,并咨询石油库等外部距离应以哪个标准为据。该协会负责人解释说:“如果有专业标准,则以专业标准为准。” GB18265是高标准,但很少有符合这一安全距离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由此可见,要求安全距离为1000m的规定,实在是过于苛刻。另外,也与其他专业标准相差太大。建议有关部门立题研究,尽快提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外部安全距离,尽快修改GB18265。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全间距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 全间距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加油站“防火间距”不等于“安全间距” 综合《加油站安全间距应区别对待》、《加油站安全间距监管应规范》、《安全间距不足,安监部门怎么办》三篇文章,笔者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安全间距和防火间距 以上三篇文章都提到了加油站“安全间距”这个概念,笔者认为,这个说法不科学。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应为“防火间距”。所谓防火间距是指“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那么,防火间距与安全间距有何关系?防火间距的认定主要是从发生火灾后热辐射影响的角度考虑的,是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管的。安全间距除了火灾的因素外,还要包括其他因素,安全间距可能要大于防火间距,但国家安监总局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技术规范。笔者认为,采用防火间距这一概念为好,因为防火间距的具体指数是吸收了前苏联及发达国家的科研成果,结合我国的国情得出的。

消防部门如何确定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呢?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消防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行政许可,即设计部门在设计好加油站的图纸后,建设单位将设计图纸送消防部门审核,消防部门在审核图纸时将防火间距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核内容。如果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部门会要求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重新设计并再次申报审核。只有消防部门审核图纸通过后,加油站方能施工。同时,根据《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加油站工程竣工后,消防部门还要验收,未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不能投入使用。 安监部门在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应该把防火间距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因为安监部门既是政府安全监管的综合部门,又是危化品经营许可的监管机关,理应对加油站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发现加油站防火间距不足后,安监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加油站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被处罚单位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将防火间距不足的安全事故隐患移交消防部门处理,并形成记录备查。 加油站“三同时”问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加油站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实用参考]国家标准GB50160中有关安全距离列表

内容摘抄GB50160-20RR《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表4.1.9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2.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3.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 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6.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 7.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 8.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表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 2.表中D为较大罐的直径。当1.5D小于30m时,取30m;当1.5D大于60m时,可取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30m; 3.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10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30m; 6.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外。 4.2.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

加油站安全距离(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加油站安全距离(通用版)

加油站安全距离(通用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加油站等级划分 级别 油罐容积(m3 )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50<V≤210 ≤50 二级 90<V≤150 ≤50 三级 V≤90

汽油罐≤30,柴油罐≤50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二、加油、加气站安全距离 (一)、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汽油设备 埋地油罐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无油气回收系统 有卸油油气回收 有卸油和加油回收 无回收 有缷油油气回收

有卸油和加油回收无回收 有卸油油气回收 有卸油和加油油回收无油气回收 有卸油油气回收 有卸油和加油油回收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40 35 50 40 35 50 40 35 50

几种安全距离参考文本

几种安全距离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几种安全距离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种安全距离: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 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 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该安全距离 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如工作人员对带电部分的距 离,能够保持上述数值时,则允许在该带电设备不停电的 情况下进行工作,手车开关柜后部铁门内无网状遮栏,打 开铁门后也应按此规定的距离执行。该安全距离并不是单 纯从放电距离着想的,也不是“最小安全距离”,而是考 虑了一定的意外情况和安全裕度以后所确定的数值。 第二种安全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和 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它考虑了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中可

安全距离参考文件(合集)

1、仓库的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 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 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 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 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 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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