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职资助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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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8月起,我省按照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的 10%确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的 范围。
从2012年秋季起,我省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中等 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 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残疾 学生,资助覆盖面约占全日制在校生的81%。
学生
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按教职 成〔2010〕4号文件中“农 林牧渔类”35个专业进行界 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 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和民 主评议进行界定。
残疾学生,按残疾人证进行
9
界定。
③免学费的标准
地方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
省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省人民政府或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 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 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4
2.中职助学金发展概况
从2007年11月起,我省对中等职业学 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 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 助,全省受助面达65%。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县镇非农户 籍学生也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畴,全 省受助面达74% 。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助学金资 助对象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 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 的10%确定。全省受助面达10% 。
15
②助学金的对象
一、二年级 受助学生
涉农专 业学生
残疾学 生
非涉农专业 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
涉农专业学生,按教职成 〔2010〕4号文件中“农 林牧渔类”35个专业进行 界定。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按家庭经济困难相 关证明和民主评议进行界 定。
残疾学生,按残疾人证进 行界定。
16
13
2.中职助学金资助政策解读
① 享受助学金的学校 ② 助学金的对象 ③ 助学金的标准和分担比例
14
①享受助学金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 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 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 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 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省财政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补 助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500 元,并根据粤价[2008]150 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按不 同专业、学校类型确定不同的 折算系数。
省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折算表
类别
专业
文史、财经、 政法、管理
中职类
理、工、农、 医、外语
体育
国家重点学校
系数
金额
0.94
3290
1.09
5
二.中职资助政策解读
1.中职免学费资助政 策解读
2.中职助学金资助政 策解读
6
1.中职免学费资助政策解读
① 享受免学费的学校 ② 免学费的对象 ③ 免学费的标准 ④ 免学费的分担比例 ⑤ 免学费的补助原则
7
①享受免学费的学校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 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 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 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 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 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③助学金的标准和分担比例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由省 财政(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 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 担比例一致。
省财政对地方中等职业学校 的分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500元。
省财政按照分担补助标准及 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中 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不足 部分,由当地财政按免学费 标准给予补足。
10
免学费标准按省人民政府或地 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 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 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省属学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地方所属学校所需经费,不分生源,其中:欠发达地区(含 惠州市、肇庆市和恩平市,下同)地级市(市辖区)、县(市、 区),省财政负担70%,地级市(市辖区)、县(市、区)财 政负担30%;珠江三角洲地区地级以上市及其所辖县(市、 区,不含深圳市、惠州市、肇庆市和恩平市,下同),省财 政负担10%、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负担90%。 江门的台山市、开平市,不分生源,省财政负担49%、地 方财政负担51%。
广东省中职资助相关政策解读
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2014年9月
1
提纲
一.中职资助发展概况 二.中职资助政策解读 三.中职资助工作流程 四.加强中职资助监管
2
一.中职资助发展概况
1.中职免学费发展概况 2.中职助学金发展概况
3
1.中职免学费发展概况
从2006年年底起,我省即开始对广东户籍的城镇和 农村当年退役士兵进入中职学校实行免费教育。
从2008年秋季起,我省在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的基础 上,实施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3年的职 业技术教育,每年2.24万名贫困中职学生受益。
2009学年起,我省中职学校涉农专业按一、二年级 在校生人数予以补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 “智力扶贫”政策实施,享受智力扶贫的学生比例达 到我省在校人数的5%。
8
②免学费的对象 农村户籍学生,按户口簿上 的户别进行界定。
农村户 籍学生
艺术类相 关表演专 业学生除
外
县镇非农户籍学生,按粤财 教〔2011〕263号文件规定 进行界定。对外省的县镇户 籍学生,提供相关界定证明 材料后,可享受资助。
县镇非农 户籍学生
残疾学生
城市涉农 专业学生
城市家庭 经济困难
12
⑤免学费的补助原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 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 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 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 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 学生人数30%的比例和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
3815
1.37
4795
艺术
1.6
5600
省重点学校
系数
金额
0.91
3185
1.05
3675
1.33
4655
1.54
5390
普通学校
系数
金额
0.83源自文库
2905
0.97
3395
1.23
4305
1.43
5005
11
④免学费的分担比例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省财政统筹安排中 央财政补助资金。
从2012年秋季起,我省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中等 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 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残疾 学生,资助覆盖面约占全日制在校生的81%。
学生
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按教职 成〔2010〕4号文件中“农 林牧渔类”35个专业进行界 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 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和民 主评议进行界定。
残疾学生,按残疾人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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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
③免学费的标准
地方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
省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省人民政府或 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 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 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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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职助学金发展概况
从2007年11月起,我省对中等职业学 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 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 助,全省受助面达65%。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县镇非农户 籍学生也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畴,全 省受助面达74% 。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助学金资 助对象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 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 的10%确定。全省受助面达10% 。
15
②助学金的对象
一、二年级 受助学生
涉农专 业学生
残疾学 生
非涉农专业 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
涉农专业学生,按教职成 〔2010〕4号文件中“农 林牧渔类”35个专业进行 界定。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按家庭经济困难相 关证明和民主评议进行界 定。
残疾学生,按残疾人证进 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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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职助学金资助政策解读
① 享受助学金的学校 ② 助学金的对象 ③ 助学金的标准和分担比例
14
①享受助学金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 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 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 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 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省财政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补 助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500 元,并根据粤价[2008]150 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按不 同专业、学校类型确定不同的 折算系数。
省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折算表
类别
专业
文史、财经、 政法、管理
中职类
理、工、农、 医、外语
体育
国家重点学校
系数
金额
0.94
3290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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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职资助政策解读
1.中职免学费资助政 策解读
2.中职助学金资助政 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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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职免学费资助政策解读
① 享受免学费的学校 ② 免学费的对象 ③ 免学费的标准 ④ 免学费的分担比例 ⑤ 免学费的补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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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享受免学费的学校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 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 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 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 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 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③助学金的标准和分担比例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由省 财政(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 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 担比例一致。
省财政对地方中等职业学校 的分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500元。
省财政按照分担补助标准及 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中 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不足 部分,由当地财政按免学费 标准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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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标准按省人民政府或地 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 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 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省属学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地方所属学校所需经费,不分生源,其中:欠发达地区(含 惠州市、肇庆市和恩平市,下同)地级市(市辖区)、县(市、 区),省财政负担70%,地级市(市辖区)、县(市、区)财 政负担30%;珠江三角洲地区地级以上市及其所辖县(市、 区,不含深圳市、惠州市、肇庆市和恩平市,下同),省财 政负担10%、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负担90%。 江门的台山市、开平市,不分生源,省财政负担49%、地 方财政负担51%。
广东省中职资助相关政策解读
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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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一.中职资助发展概况 二.中职资助政策解读 三.中职资助工作流程 四.加强中职资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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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职资助发展概况
1.中职免学费发展概况 2.中职助学金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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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职免学费发展概况
从2006年年底起,我省即开始对广东户籍的城镇和 农村当年退役士兵进入中职学校实行免费教育。
从2008年秋季起,我省在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的基础 上,实施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3年的职 业技术教育,每年2.24万名贫困中职学生受益。
2009学年起,我省中职学校涉农专业按一、二年级 在校生人数予以补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 “智力扶贫”政策实施,享受智力扶贫的学生比例达 到我省在校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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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免学费的对象 农村户籍学生,按户口簿上 的户别进行界定。
农村户 籍学生
艺术类相 关表演专 业学生除
外
县镇非农户籍学生,按粤财 教〔2011〕263号文件规定 进行界定。对外省的县镇户 籍学生,提供相关界定证明 材料后,可享受资助。
县镇非农 户籍学生
残疾学生
城市涉农 专业学生
城市家庭 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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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免学费的补助原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 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 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 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 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 学生人数30%的比例和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学校。
3815
1.37
4795
艺术
1.6
5600
省重点学校
系数
金额
0.91
3185
1.05
3675
1.33
4655
1.54
5390
普通学校
系数
金额
0.83源自文库
2905
0.97
3395
1.23
4305
1.43
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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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免学费的分担比例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省财政统筹安排中 央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