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规范(ppt 82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公用电信网络业务节点已实现光纤传
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项目的
设计中是否考虑了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即:
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住宅区内地下通信
管道、光缆交接箱,住宅建筑内管槽及通
信线缆、配线设备,住户内家居配线箱、
本规范中“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是指:由电 信业务经营者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电信网络,到达其业务 节点的传输均已实现光纤传输。
根据研究显示:宽带普及率每增加1%,就业率上升0.2-0.3%;宽带帮助制造 业提高5%、服务业提高10%的劳动生产率;宽带普及率每提升10%可以直接带动
GDP增加1.4%。
各国纷纷出台宽带发展战略或计划 美国、欧盟、韩国、日本……
4
总述——背景介绍
我国现状——机遇与挑战
“最后一公里” 建设难点
上网速度慢、下载 流量低等问题
工信部2008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 知》(信部规(2005)330号) 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为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民用建筑内的通信管线 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保证电信业务在民用建筑区域 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
12
总则——强制性条文
PON由光线路终端OLT(Optical Line Terminal)、光分配网络ODN、光网络单元 ONU( Optical Network Unit)组成;
20
配线系统构架——光纤配线网
1 光线路终端(OLT) 1)将各种业务信号按一定的信号格式汇聚后向终端用户传输 2)将来自终端用户的信号按照业务类型分别进行汇聚后送入各业务网 3)OLT设于交换局,对一些较大规模的住宅区,也有可能设置在住宅区的设 备间
13
总则——强制性条文
1.0.4 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 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
(一)依据与原因: 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标准管 理规定中“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要求”的范围,其目的在于符 合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实现国家经济规划目标。
(1)加快宽带发展正成为国家战略 (2)光纤到户已经具备条件 (3)解决目前通信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4
总则Biblioteka Baidu—强制性条文
1.0.4 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 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
(二)执行与审查原则:
现行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YD/T 5097-2001规定.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规范
1
目录
总述 一 、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 二 、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
2
总述 1 背景介绍 2 规范制订修订情况
3
总述——背景介绍
环境——全球宽带建设情况
“人均带宽”和“人均信息”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实力核心指标 宽带发展能力成为信息时代国家竞争力根本所在
18
总则——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以及既有住宅区和 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
适用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 建筑内光纤到户通
信设施工程
既有住宅区和住宅 建筑光纤到户通信 设施改、扩建工程
适用
强制
县级及以上城区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
建筑
县级以下乡镇 及农村地区 既有住宅区 和住宅建筑
贯彻落实 战略目标
维护用户 合法权益
规范工程 建设
在工信息部和住建部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国家标准制订、修订工作
6
总述 ——规范制订修订情况
原版标准
启动
征求意见
送审
报批
发布
2010
2012. 5
2012. 7
2012. 8
2012. 9
2012. 12
《住宅区和住宅
2012年5月启动编 2012年7月底完
云计算、物联网 等新兴技术发展
需求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互联网用户数量最多的国家 2012年底,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75亿户,FTTH
覆盖家庭9400万户。
5
总述 ——背景介绍
目标——战略规划与国家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 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11
总则——强制性条文
1.0.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
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一)依据与原因: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范围,其根本目的在于 “满足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原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信部联规[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 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 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 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ONT Optical Network Terminal 光网络终端
ODN 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 光分配网络 OLT Optical Line Terminal 光线路终端
WDM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 Module 波分复用模块接口
(一)依据与原因: 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中“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和“ 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范围,其目的在于“将通信设施作为住宅建筑的基础设施,保障 通信设施的工程质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 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 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预留 的设备间、电信间等设备安装空间,以 及工程实施中上述通信设施是否符合规
范和设计要求。
15
总则——强制性条文
1.0.7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 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 1.0.3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 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2年8月将2项规范由修订改为新编,名称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 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原有2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保留,采用铜缆接入方式的住宅 区和住宅建筑内的通信设施工程仍按照其内容要求进行建设。
8
一、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 二、 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
由住宅建设方 负责
特点
与土建工程 密切相关
通信设施
地下通信管道 配线管网
电信间 设备间
工程建设前期与 土建工程统一规
划、设计
执行与审查
施工、验收阶段 同步实施
在规划、设计中是否按照容量配置了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并预留电信间、设备间等配线 设备安装空间 在工程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上述通信设施是否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建设与验收、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0.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 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二)执行与审查原则: 1)是否设置了用户接入点并以此为界面划分工程建设分工。 2)住宅用户能否自由选择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即用户接入点交换局侧可 允许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接入,用户侧同一用户的用户光缆可选择 与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连接。 3)通信设施容量或空间是否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的需要,即住宅 区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用户接入点处预留的配线设备安装空间、电信间 及设备间面积能否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号公告批准发布。
州省宽带接入及“光纤入户”的情况进行调研。
2012年4月工业和信
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召
2012年11月8日住房
开 “宽带接入国家标
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准制定工作座谈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
展司召开2项国家标准的强
制性条文讨论会
7
总述 ——规范制订修订情况
2012年对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052010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 50624-2010进行修订 。
16
总则——强制性条文
1.0.7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 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 1.0.3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 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依据与原因: 原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信部联规[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 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 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 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工信部(信部规(2005)330号)《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 信管道等电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 入建设项目概算,并由建设项目出资人负责投资。
2012年8月23日
2012年9月完成 《住宅区和住宅建
建筑内通信设施
制工作,确定参编 成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报批稿,上报工 筑内光纤到户通信
工程设计规范》
单位和编写组成员, 定向征集评审专
通信发展司召开
业和信息化部通 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605与
制定标准编制工作 家意见和网上公
送审稿审查会,
信发展司和住房 和《住宅区和住宅
《住宅区和住宅 大纲。
布1个月征求社
通过规范(送审
和城乡建设部标 建筑内光纤到户通
建筑内通信设施
会意见。
稿)的审查。
准定额司。
信设施工程施工及
工程验收规范》
验收规范》2012
GB/T 50624发布
年12月25日第
1565号及第1566
2012年6月和11月分别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及贵
推荐
19
配线系统构架——光纤配线网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无源光网络
O l Line Terminal
光线路终端
PON 系统的组成
ONT ONT
SR/BRAS
OLT
或SW
Passive Optical Splitter
无源分光器
ONU
OpNet Unit
光网络单元
ONU Optical Network Unit 光网络单元
17
总则——强制性条文
1.0.7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 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 1.0.3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 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执行与审查原则:
9
目录
1 总则 2 配线系统构架 3 基本规定 4 住宅区通信设施安装设计 5 建筑内通信设施安装设计 6 用户光缆敷设 7 线缆与配线设备的选择 8 传输指标 9 场所设置及设计
10
总述 ——强制性条文
编制依据
国标委计划[2002]15号函发布的《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 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下列范围:(一)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二)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三)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 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 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要求;(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 求;(六)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七)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 要求;(八)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启 动宽带上网提速工程”
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宽带中国工 程,将其列入二十大工程。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7亿,其中光纤宽带 接入用户超过7000万,网络接入能力达到:城市家庭用户平均20Mbit/s以上,农村 家庭用户平均4Mbit/s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