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医改22项制度内容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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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26•【字号】甘卫发〔2020〕132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各省级医疗质控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0月26日甘肃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医改,强化医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医疗机构传统的、粗放式、规模式的发展转向内涵建设为主的高质量发展。

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细则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甘肃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医改各项管理制度

医改各项管理制度

医改各项管理制度医改各项管理制度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改的中坚力量。

在医改中,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实现医改的目标至关重要。

下面我将就医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1.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是医改的核心,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保基本、强大病"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包括医院管理、药品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3.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是医疗服务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包括基层医疗服务、专科医疗服务、急诊救治等。

要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确保医疗服务的全面覆盖和均衡发展。

4.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医疗成本和医疗负担。

要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包括诊疗价格管理、医保支付管理、医保报销管理等方面,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

5.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其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医疗纠纷调解、医疗质量评价等方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6.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信息化是医疗服务的重要支撑,其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医疗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要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安全保护、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提高医疗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总的来说,医改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实现医疗体制的健康、公平、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能实现医改的目标,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甘肃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医师(含助理医师)、护士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务人员,适用本办法对其执业行为进行考核。

第三条医务人员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和指导工作,并负责对省属各医疗机构、中央在甘单位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的具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同级医疗机构及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务人员考核每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师协会组织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市(地)级医师、护理协会等组织。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备案。

如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达不到上述要求,可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全县统一的考核委员会或委托上一级医疗机构或市(地)级医师或护理协会进行考核。

第八条申请承担医务人员考核任务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首先向其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二)已设立考核委员会的证明文件;(三)已制定的考核工作制度;(四)其它相关材料。

经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连同上述材料一并分别报相应医师或护士执业注册主管部门。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分解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分解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分解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甘卫体改发[2014]379号【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4.09.12【实施日期】2014.09.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分解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卫体改发〔2014〕379号)委机关各处(室、局):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41号)提出的6个方面32项工作任务,现将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的22项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一、牵头任务(22项)(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1.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

根据《全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指导各地编制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

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

(规划与信息处、医政处)2.建立科学补偿机制(1)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新机制,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具体补偿办法。

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

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体改处)(2)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

(基层处)3.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要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逐步探索以县为单位的统一配送,实现县乡村连动的药品采购配送模式;省级招标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网上平台采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网上阳光采购。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甘政办发〔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改革完善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建设健康甘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一)加强党的领导。

督促监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净化医疗卫生机构政治生态,筑牢监管底线。

22项医疗管理制度

22项医疗管理制度

22项医疗管理制度在医疗管理制度中,有许多重要的内容和要点需要注意和重视。

以下是关于医疗管理制度的22项内容:1.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是医疗管理的基础,包括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

2. 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是医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以提高整个医疗团队的水平和素质。

3.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控制、财务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医疗机构的财务稳健。

4. 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管理是医疗管理的基础,包括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医疗信息的科学有效利用。

5.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监测、改进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医疗服务的高质量。

6.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是医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医疗事故的预防、处理和纠正措施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和伤害程度。

7. 医疗标准制度医疗标准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诊疗规范、手术规范、护理标准等各项标准的制定和遵守,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8.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设备是医疗服务的重要支撑,包括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9.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药物的采购、配送、存储、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10. 感染控制制度感染控制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包括医院感染的预防、管控和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11. 护理管理制度护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护理人员的培训、执业标准、患者护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护理质量的提高。

12.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记录,包括病历的书写、审查、归档和保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4.11•【字号】甘卫妇社发[2007]81号•【施行日期】200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甘卫妇社发[2007]81号)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甘政发〔2006〕100号)及《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甘财社〔2006〕138号)精神,为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及经费补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核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根据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所在区及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要核定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以社区常住人口数计算,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经费来源:市、区级财政各补助不低于1元,省级财政补助2元,中央财政补助4元,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明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划分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体现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认真完成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主体,必须完成《补贴标准》中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指导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开展《补贴标准》中规定的社区诊断、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管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医改办函﹝2015﹞15号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医改办函﹝2015﹞15号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医改办函﹝2015﹞15号各市州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现将《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医改办2015年4月2日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14〕82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卫体改发〔2014〕47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评价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跟踪指导试点进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验交流和加强督导考评,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一)督促各市州和试点县按照《意见》的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责任,强化问责。

(二)全面了解各项改革任务在试点县市的推进情况及改革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一)目标导向。

围绕《意见》中所确定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衡量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的建立情况和综合改革的成效。

(二)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结合。

既通过横向比较,对试点县推进改革的情况分等级进行综合排序;又通过纵向比较,评价同一试点县的改革进展和成效。

(三)日常监测与阶段性评价结合。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甘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甘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甘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2.06•【字号】甘卫发〔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开展2017年度甘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局、财政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省妇幼保健院,宣传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和任务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目的掌握全省各地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安排、管理和使用情况,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项目任务落实和服务质量提高。

二、考核依据考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医改有关政策要求。

考核依据主要包括:(一)国家相关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

(二)省级相关文件。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发〔2015〕91号),《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甘卫发〔2016〕157号)。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来源:规财处| 公布日期:2009-12-24 | 阅读次数:3615】【选择字号:大中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差不多2020年11月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爱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这项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2020至2020年三年近期改革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将组织实施«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坚决信心,强力推进,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组织培训,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0—2020年〕»〔国发〔2020〕12号〕精神,2020—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差不多医疗保证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为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突出改革重点,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现三年改革的时期性目标,稳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甘政办发〔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7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2日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要求,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强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扎实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一)建立高效领导体制。

各地要把医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将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手段,以药品(耗材)降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局):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2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一、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部的大力指导下,全省卫生系统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化医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全省参合农民1918.27万人,参合率达96.54%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10年的150元提高到230元,约八成的县(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

兰州、庆阳等5市州已开展市级统筹工作。

新农合管理省级平台在全省平稳运行,“一卡通”在全省一半的县(区)试点推广。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药品价格合理下降。

全省1388个乡镇卫生院、35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129所村卫生室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全省除嘉峪关市以外的13个市州的151个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中酒泉24个(23个实行了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庆阳24个、定西24个、甘南24个、兰州17个、白银14个、陇南9个、金昌5个、武威3个、天水2个、张掖2个、临夏2个、平凉1个,嘉峪关尚未推行;酒泉市妇幼保健站,金昌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等8个市级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基层卫生机构的活力,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机构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考核内容。

(1)院内管理与建设: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及下村指导情况、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情况。

(3)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项工作情况。

(4)中医药服务:中医科室设置、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1/3。

(5)群众评价与监督。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1)。

2.村卫生室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药品使用、药房规范化建设、中医药服务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甘肃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2)。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诊疗及护理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体检数量、家庭出诊数量、家庭护理数量、家庭病床数量、医疗安全、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医疗工作效率、诊疗费用、药品使用、规范药房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中医药服务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30•【字号】甘政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0〕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甘肃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已经2010年3月29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三十日甘肃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现就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在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承担基本公共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医疗需求。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有序推进。

按照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突出重点,综合改革。

围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编制、人事、服务、补偿、绩效等体制机制的配套改革,转变服务方式,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临泽县落实医院管理22项制度工作总结1

临泽县落实医院管理22项制度工作总结1

临泽县落实医院管理22项制度工作总结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医函发〔2010〕260)要求,我县把落实医院管理22项制度作为医院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督查、严格考核,通过落实22项制度,我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医院管理更加有序,医疗质量有了极大提高,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现就我县落实医院管理22项制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卫生局制定并印发了《临泽县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县中医院完善了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每季度进行民主测评,并与科室、个人奖金挂钩;县医院将医德医风考核纳入年度专业技术考核。

该制度落实以来,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明显提升,医患投诉明显减少。

二、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度组织全县医务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邀请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工作人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各医疗机构均订购了一批警示教育片,并每月组织医务人员观看一次,撰写观后感,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提高加强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自觉性,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筑牢遵守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

三、有奖举报制度卫生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甘肃省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制定并印发了《临泽县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卫生局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了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四、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县医院、县中医院根据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的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医疗事故分析会,对当月的医疗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有效预防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全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五、院长、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县医院、县中医院严格落实医师查房制度,将院长行政查房和业务查房制度化,大查房与现场办公相结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医院开展了副主任医师定科定期查房,每月对核心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分析,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查房制度,确保制度落实。

医改考核标准

医改考核标准

医改考核标准
1. 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包括诊断准确率、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

2. 医疗费用控制:考核医疗机构是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3. 医疗资源配置:评估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包括医生、护士、设备等的配备情况。

4. 药品供应保障:考核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是否及时、充足,是否存在药品短缺或过期等问题。

5. 信息化建设:评估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包括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

6. 医疗安全管理:考核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医疗事故发生率、院内感染控制等。

7. 公共卫生服务:评估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表现,如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

8. 患者权益保护:考核医疗机构是否尊重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9. 医改政策执行:评估医疗机构对国家医改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等。

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试行)

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试行)

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试行)【法规类别】公费医疗【发文字号】甘卫计发[1994]第302号【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发布日期】1994.09.20【实施日期】1994.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肃省体改委、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计发〔1994〕第302号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日)《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省政府批准的《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单位和个人。

已转变为经济实体的省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不再享受省级公费医疗。

省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应对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新核定。

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医疗经费按规定标准拨给学校统管,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第三条凡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干部和职工,必须持有省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公费医疗证”就医。

门诊就医,由公费医疗享受单位自行确定医院以及费用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住院手续:(一)患者持本人的公费医疗证到本单位的定点医院就医。

经检查诊断确实需要住院治疗者,由医生开具住院通知书。

(二)患者持住院通知和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本人月工资标准额)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预交本人月工资标准额的50%。

如病情需要住有专科特长的省级其他医院时,定点医院应予照顾,费用由定点医院负责结算。

第四条因公出差、休假等在兰外因病需住院治疗者,一般应在县以上医院就诊,并及时转送到定点医院。

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待转定点院后核报。

第五条定点医院因技术、设备等条件所限需转外省治疗的病人,由定点医院和病人所在单位商定,省内住院医疗费由定点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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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卫生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甘肃省卫生厅《 要求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对医务人员的不合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345号)文件 建立处方权管理制度 方、不合理用药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规范处方管理,提 要求,加强处方管理,建全处方点评组织,执行处方标准,定期开 展处方评价,落实处方权监护、处方权限制和处方权取消等管理制 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 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开展医师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青 霉素占抗生素比例、人均输液量排队制度,治理过度用药 医院建立五个排队结果分析评估季通报、公示制度,在统计分析的 建立医务人员“四个排 、不合理用药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医疗机构中医药收 基础上,对排名前位的医师进行告诫。市卫生局对市直医疗单位、 队”和医疗机构八个排 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 六县区医院按级别公示“八个排队”统计分析结果,接受社会监 队制度。 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费用、平均住院自 督,切实治理过度医疗。 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要成立中医药管理科,对各临床科室采取中医 药诊疗措施进行监管;要成立中医科,床位设置不少于本机构核定 建立综合医院中医工作 督促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综合医院也能 床位的5%。各临床科室都要配备一名中医专业医师开展相关工作, 制度 享受到中医药服务。 并以师带徒等形式加以培养和提高。将各西医科室的中药消耗量和 中医治疗人次列入院内考核指标,并与科室绩效、奖金相挂钩。广 泛开展西医学中医活动,并纳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中。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 推行院务、政务公开制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院务公开的通知》(甘卫医发 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 度。 〔2009〕47号)要求,落实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平。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部分项目检查 建立医学检验、影像检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 结果互认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229号)要求,建立医学检验 查结果共享制度减 、影像检查结果同级互认及共享制度。 建立全省统一门诊病历 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负担,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制度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使用通用门诊病历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 〕284号)要求,建立全省通用门诊病历,实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级医疗机构树立正确 。 服务的满意率。
15 “百姓放心医院”制度 的办院方向,服务于民、让利于民,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 措施,明确步骤,积极实施,力争通过验收,获得称号。 16 17
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推动廉政勤政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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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立护士人事代理制度 筹, 22
建立重点工作月通报制 通过每月印发面向下属单位的“外通报”以及面向机关各 列出重点工作内容,明确进度要求,实行月通报进行督促与整改, 度 科室的“内通报”,加强工作催办,推动决策落实。 达到落实工作的目的。
按照“平安医院”、“百姓放心医院”建设标准,制定方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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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人事、财务、基建、药剂、采购等岗位负责人进行轮岗交 流,以3-5年为一个周期,加强岗位职责管理,防范职务、岗位上的 不廉洁问题发生。 在三级医院逐步推行电话、网络预约挂号,以方便群众就医为目 通过事先预约,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时间,解决患者到大医 建立预约看病制度 的,设置预约科室,固定专人从事预约工作,建立预约工作流程, 院“看病难”的问题,满足群众就诊需求。 建立新型服务模式。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机构设立健康咨询 门诊的通知》(甘卫医发〔2009〕119)要求,为社会民众及患者提 建立医学健康咨询制度 在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健康咨询室,在村卫生室 供系统化、个体化、人性化的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就医指南。卫 。 设立健康咨询点,开展健康咨询,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生局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的履行情况,并列入 绩效考核范围。 建立卫生监督机构对医 卫生监督机构把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纳入日常监督之中, 卫生监督机构制定具体监督要求,保障监督工作的客观公正,为卫 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 进一步加强监督与管理。 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业绩记录制度提供真实数据。 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 认真学习省卫生厅出台的《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 建立医务人员执业记录 将记录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 录备案制度(试行)》(甘卫医发〔2009〕312号),严格遵照执行 备案制度 职称评定挂钩。 。 提高护理人员待遇,稳定护理人员队伍,逐步实现同工统 落实护理核心制度,确保护理安全,优化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优质 护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现同工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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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工管理的意见》(甘卫医发 建立医疗机构分级分工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解决医 〔2009〕259号)要求,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各医疗机构合 制度。 疗机构发展盲目攀比、定位不准的问题。 理分工,防止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和医疗资源浪费。 公立医院充分发挥公益性职能,积极做好疾病谱排序及流 公立医疗机构均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 建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 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染病诊疗管理、免疫预防、重大传染病 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卫疾控 工作制度。 的专病管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死因监测、职业病管理 发〔2009〕108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科室,充实公共卫生 、放射安全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等工作。 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职责。
甘肃省卫生厅医改22项制度内容及考核标准
序 号 1 制度名称
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制度实施目的
执行标准及要求
备注
2
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制 度。
3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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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月 分析会制度 强化院长、科主任、主
5 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
房制度 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 行为积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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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设立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健全个人医德 通过开展医德医风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督促提高医务人 医风考核档案,实行月评、季评、年评,评定结果做为医务人员年 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度职业道德考评依据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 各单位将警示教育工作列入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保 形势,进一步提高加强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医德医 证全体职工特别是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观看警示教 风建设的自觉性,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筑 育片。做好观看计划、记录、人员登记、统计工作,定期评估观看 牢遵守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 效果,写出心得体会。 依据《甘肃省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民主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医疗卫生 卫生行政部门为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奖励单位,各医疗卫生 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 单位广泛宣传,公布省卫生厅的受理举报电话和辖区卫生局举报电 益, 话,省上电话为12320。市卫生局举报电话8298200。 医疗机构每月召开医疗事故分析会,查找医疗差错、事故 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市医疗安全日,医疗机构主管医疗质量 、医疗安全隐患及产生原因,及时研究规避对策,提出改 的负责人召集全院会、科室会,分析隐患、治理隐患、通报隐患, 进措施,减少医疗纠纷与事故,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做好会议记录并积极进行整改。 强化领导职责,按照分工与职能定期深入科室、病房,有 分别明确院长、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各自的查房职责、 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 查房内容、查房时间和查房组成人员,认真记录查房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进行解决,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体现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 公,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化水平。 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认真学习《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甘 规定、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医疗诚信的行为监管,规范 卫医发〔2009〕112号)和《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 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录备案制度(试行)》(甘卫医发〔2009〕312号),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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