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权代为申报委托合同附授权委托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代理合同

辽宁XX(2019)律代第104号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破产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沈阳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律师及其律师团队担任甲方处理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业破产案件的委托代理人。

2、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1、代为起草委托人在新兴铜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协议、声明、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

2、协助委托人进行债权申报;

3、协助委托人参与、编制重整计划,参与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协助委托人处理其他与破产相关事宜;

5、代为签收收法律文书;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甲方知晓并承担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做出的决策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忠于甲方的委托,勤勉、切实地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乙方律师在签约时根据甲方介绍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分析、得出的可能性结论并不能作为关于案件发展的确定性保证;签约后乙方应根据新兴铜业破产清算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代理思路,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及材料,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并积极及时地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同意,乙方律师费按照《沈阳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5]规定的办法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依据为第二

十四条第(七)项。速算公式为标的额X2%。本合同涉及标的额为元(实际标的额以破产管理人认定的债权额为准)。因此本所收取元(暂定)代理费。

2、乙方分三次收取上述费用: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标的额的20%,即元。

第二次: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对新兴铜业进行破产重整的裁定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付标的额的20%,即元。

第三次:待新兴铜业重整结束,甲方接收新兴同业破产财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付标的额的60%,即元。

第六条乙方工作费用收取方式

1、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仲裁、鉴定、评估、公证、档案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代为收取。

2、乙方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工作费用由甲方支付,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费用标准为:住宿费每天不高于300元;伙食补助为每天150元;交通费为实际支出;乙方律师出行将采取飞机、高铁、客车、自驾等方式。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滞纳金,滞纳金根据欠款总额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直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乙方代理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擅自终止、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间为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程序终结之日止(包括XX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进入清算程序、受政策影响被无限期搁置等致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代理权等情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委托人: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兹委托律师为我公司破产清算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代表我公司参与在破产清算案件中的一切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如下:

1、代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代为破产债权申报;

3、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

4、代为行使表决权;

5、代为提交或签收与本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法律文书;

6、其他与该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事务。

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案处理完毕时止。

受托人:

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