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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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西安翻译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书

工程技术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填表有关问题说明

1 •材料中“近三学年”是指接受评估当年往前推三个学年;“近一学年”接受评估当年往前推一个学年。学年的时间为本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

2•财务、科研统计中涉及的时间段,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

3•教师数、学生数,以每年的9月30日为统计点。图书、设备等按最新数据统计。

4•本材料目录是学院层面的材料准备要求,仅供参考,在材料的具体要求上,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实调整,修改材料目录,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可参照此目录做好二级学院的材料准备工作,特别是支撑材料。

5•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可以是原件、复印件,文字图片,统计表,调查表,总结材料,说明,记录等。数量大的原始材料不需上交,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保存,但要梳理好,便于查找。

6•涉及到几年的材料要求按学年或学期分别统计,按时间先后排列。未明确时间要求的,一般指现有的情况。

7 •各种材料要注意格式和规范,提供有样表的要按样表格式,要保证自身提供数据的一致性。一级材料、二级材料、三级材料之间要有支撑关系,能说明问题。

8•未列“相关部门”的项目由责任部门直接收集材料;列有“相关部门”的项目由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收集材料后由责任部门汇总。

9.需由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向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目录、支撑材料)务必按照牵头单位要求于规定时间前提供。材料需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材料应标注指标序号。

10.牵头单位完成其负责的项目材料收集、整理,按观测点作出自评结果,填写《西安翻译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表》(附件),完成观测点综述材料,理出本观测点的材料目录,并将由部门负责人和本观测点的责任领导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12年12月20日前交学院评估办。

11.收集、整理材料,写自评情况说明及观测点综述材料时,必须在认真阅读“评估方案”相关项目说明,掌握“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完成

西安翻译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书

附件:

西安翻译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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