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垫资服务协议书(推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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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垫资服务协议书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担保人/共同还款人):
鉴于:
1、甲方拟向(以下简称为“贷款人”)申请汽车信用卡分期付款,由于客观原因,甲方客户需提前提车,甲方申请提前垫资,向乙方借款;
2、丙方作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对本合同内甲方的权利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共同还款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丙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垫资车辆
1、甲方购买汽车(品牌型号;车价号:发动机号:,颜色),车辆总价为人民币元,预付款元,余款元,申请贷款金额占车辆总价的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代垫资车辆由甲方指定,如甲方指定具体车辆的,甲方保证具体
车辆的权属不存在争议。乙方仅负责办理垫付车款,所有车辆质量、交付时间等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谨慎全面履行车辆检验手续,检验异议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向乙方提出。甲方在本合同签章视同对车辆验收合格,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提出的任何贷款车辆瑕疵均不能成为本合同履行之抗辩。对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且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二条、垫资事项
1、甲方因需提前提车,在银行未发放贷款前委托乙方代甲方垫付车辆贷款,并自愿自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利息。
2、甲方在委托乙方垫资的同时应向银行申请购车分期付款,在委托乙方代垫资之日起3天内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基本资料并承诺所提供的基本资料完全真实。乙方同意为甲方垫款购车的,甲方应在乙方垫款之前将预付款元直接支付给汽车经销商,余款合计共元默认甲方自动授权乙方由乙方垫付或通过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付给汽车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下述账户。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此笔垫资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甲方同意及授权贷款银行将审批通过的甲方贷款资金发放至以下
乙方指定账户,用于偿还代乙方先期为甲方垫付的款项,甲方放弃直接向贷款银行领受该款项的权利: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4、在贷款人未发放贷款前,因甲方需要提前提车由乙方代甲方垫付车辆贷款的,在乙方未收到贷款人贷款前,该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收到贷款人贷款后,该车的所有权归贷款人所有。
5、贷款银行对甲方的其他相关要求,本协议未涉及到的,甲方同意依照相关要求办理。
第三条服务费、定金、贷款手续费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垫资服务费元;定金共
元;贷款手续费等费用共计元,甲方可直接支付给乙方,也可以授权乙方在垫付购车款时直接自甲方贷款总额中直接扣除,如不是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的,则默认为甲方同意乙方自甲方贷款总额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1、甲方未按乙方及贷款银行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的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导致乙方垫付款无法及时收回,甲方应支付乙方垫付款项并应自垫付之日起按垫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垫付车价款后,如甲方的贷款申请不被贷款银行批准发放的,或自乙方垫付之日起20天内贷款人未发放贷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置:
(1)自愿在10日内或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归还乙方的代垫资款项应自垫付之日起按垫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面合法解除合同;
(2)在上述时间内甲方不能归还乙方垫付款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所垫付款项及按垫付之日起按垫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同意将此车辆交给乙方或乙方有权采取相关方式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此车辆,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有权对此车辆进行变卖或其他方式的处理。如此车辆变卖所得金额高于乙方先期垫付款项的,高出部分扣除乙方为甲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违约金等所有费用后多余部分款项由乙方退还甲方;如变卖价格低于乙方先期垫付款项的,扣除乙方为甲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违约金等所有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保留向甲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3、在代垫资过程中,如乙方垫付行为已经完成,甲方不得反悔本协议,否则应承担乙方为此支出的各项费用和垫付款,并应自垫付之日起按垫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因甲方未及时足额归还垫款进行追索所发生的律师费、因保
全而发生的费用、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丙方作为车辆共有人同意对甲方对车辆的处置,对甲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律师费用等相关合理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非经法定程序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不得随意解除委托手续,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7、乙方不承担甲方所购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甲方办理汽车贷款过程中,如因为贷款需要而申请办理信用卡业务的,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代为办理,包括办理信用卡领取、启用、分期刷卡、贷款.期间的信用卡保管、查询等全部贷款信用卡相关业务,直至甲方贷款结清。
2、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贷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自愿同意并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贷款银行)将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元划付给乙方指定下列账户,用于归还乙方的垫付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六条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一致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当事人基于本合同签订的甲方、丙方认可的其他文件包括担保函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申明条款:甲方、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丙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