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方法
针对于期刊真伪问题,之前我们已经撰写了文章《如何发表论文才能避免上当受骗》、《职称论文发表全攻略》等文章,但是很多作者还是总是咨询期刊查询的问题,鉴于此,我们在这里给大家说明一下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的方法。
首先,通过在百度里搜索“新闻出版总署”,打开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在打开的页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左右两侧各有两个版块:“新闻出版政务信息”、“广播影视政务信息”,点击“新闻出版政务信息”,这时候会打开一个新的页面,在新的页面中下拉右侧的页面滚动条到底,拉到页面最末尾,这样我们可以看到在页面的底侧有一条栏目“便民查询”,“便民查询”下面有一些列小的选项,比如“新闻出版机构查询”、“记者证查询”、“新闻报刊违规记录”、“设备入网认证查询”、“标准信息查询”等,点击“新闻出版机构查询”,这样又弹出一个新的页面,在新的页面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排选项:“图书出版单位查询”、“报纸/报社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根据个人查询需求选择相应的查询选项,比如查询报纸就点“报纸/报社查询”进行查询,如果查询期刊,就点“期刊/期刊社查询”。我们举例查询期刊《教育研究》,那么我们点击“期刊/期刊社查询”,这样会弹出一个新的页面,在新的页面中,我们在媒体名称一栏中输入“教育研究”(注意,这里只输入名字即可,不要携带书名号以及引号),然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这样我们就会看到具体的期刊信息。如果不是网站故障或者查询方式不对,在正确查询方式下击查询之后,页面显示“暂无数据库”,则表明期刊并无在新闻出版总署有备案,则为非法期刊。好了,先说到这里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通过输入3个w点lunwentaotao点卡姆找到我们或者加我们的企鹅号652431670让我们来为你答疑解惑。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
(一)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三)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
(四)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五)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六)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八)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九)负责全国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监督管理。(十)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十一)管理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组织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
(十二)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三)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五)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评奖和表彰活动。
(十六)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