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丝试验、起痕试验、球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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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IEC 60335-1、GB/T 3667.1相关标准要求(灼热丝试验、起痕试验、球压试验)的塑料性能要求如下:

一、球压试验

执行标准:GB/T 11918-2001之27.3条

试验条件:125℃,直径5mm钢球20N压力1h

合格判据:压痕直径φ≤2.0

二、灼热丝试验

灼热丝试验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1、执行标准:GB/T 5169.10、GB/T 5169.11

试验条件:850℃

合格判据:样品的任何火焰或炽燃物均应在灼热丝撤离后30S内熄灭,并且任何火焰的滴落物不应点燃一块折叠起来的5层织物,按ISO 4046的规定,该织物水平铺开放在施加灼热丝的样品的下方,距离200mm±5mm 处。

2、执行标准:IEC 60335-1(2006-05 修正草案)

试验条件:750℃

合格判据:样品不起燃。

三、起痕试验

执行标准:GB/T 4207

试验条件:250V,方法A((0.1±0.002)%质量分数的NH4Cl溶液),50滴

合格判据:试样不燃烧及两电极间流过0.5A或更大电流的持续时间不超过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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