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禁止规定内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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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禁止规定内容大全
(供参考)
序言—假劣、非法食品鉴别原则:
(1)要认清注册商标标识。名优食品外包装上,都有注册商标标识。伪劣食品有的有假商标,有的没有商标,假的毕竟是假的,假冒商标与真商标对照,总有不同之处。如果没有商标,更能鉴别出是伪劣食品。
(2)外包装的标记。名优产品在外包装上印有食品名称、生产批号、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优质产品标记,限时使用食品还注明出厂日期、失效时间等。假冒食品上述标记残缺不全,或乱用标记,有的没有厂名或使用假名,有的只印“中国制造”。
(3)注意装满。多数名优产品装潢图案清晰,形象逼真,色彩鲜艳和谐,做工精细,包装用料质量好。领海产品则色彩暗淡陈旧,图案模糊,包装物粗制滥造。
(4)要检查特有标记。多数名优食品都有特有标记。
(5)要注意生产厂家,以地名为食品名称的名优产品,生产的厂家很多,但正宗传统名优产品生产厂家只有一家。因此必须认准厂名,以防假冒。如正宗名优“孝感麻糖”,厂家是湖北省孝感市麻糖厂;正宗名优“镇江香醋”,厂家是江苏镇江恒顺酱醋厂等。
(6)要选择售货单位。有些高档名优食品,主要在国营商店出售;供求差距较大的食品,如名烟名酒,只少时安排特供需要,不可能大批量投放市场。因而,在市场上购买此类食品时,要注意伪劣假冒。
(7)要仔细查看食品包装的封口处。一般讲,名优食品包装的封口处较为
平整,假冒伪劣的则不平整,有折皱、粘迹。
(8)勿购抬价食品。正常商业渠道出售的名优食品,一般按国家牌价出售,执行浮动价格的加价也有限;而那些销售伪劣食品的违法者,利欲熏心,见利忘义,利用某些人有“价高即是真货”的心理,倒买倒卖,层层加价。消费者遇此情况,就要警惕上当。
(9)感官鉴别。就是用口、鼻、眼、耳和手等感觉器官,通过对食品的外形、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食品在外力作用下发出的声音、软硬以及包装的结构、装潢等的鉴别,以判断食品的优劣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种:
①味觉鉴别:味觉鉴别就是用口来品尝食品或是某些药品的滋味、风味等,以判定食品的品质或是药品的真伪。由于凡正常的食品均有特有的滋味和风味。即使是同一种食品由于品种、产地不同,加工调制的方法、用料不一,也使滋味、风味有明显差异。品质发生变化的食品,其滋味也将因之而变劣,如发霉、酸败或腐烂的食品,必然产生令人厌恶的怪味。
②嗅觉鉴别:嗅觉鉴别就是用鼻子鉴别食品的气味来评定食品的优劣。气味的优劣和是否正常是许多食品、烟酒、日用化妆品、日用化工产品、中草药等的优劣的重要项目。凡品质优良的食品均具有其特有的正常气味或浓郁的香气。如果品质发生变化,气味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劣变,严重者则产生霉、酸、馊、臭等怪味。某些具有吸附性的食品受到不利环境的污染也会产生不正常的异味,严重者可使食品失去使用的价值。
③视党鉴别:视觉鉴别就是利用眼睛观察食品的外形、结构、色泽、式样、包装和装潢及各种标志等能用眼看清的反映食品质量的项目。前边讲的包装鉴别、商标鉴别、质量标志鉴别等均为视觉鉴别。因此,视觉鉴别是极为广泛的一种鉴别方法。
④听觉鉴别:听觉鉴别就是用耳朵听,根据食品在外力触动下发出的声音是否优美正常,来判断食品的品质的优劣或者是否受损。例如挑选鸡蛋时,摇动有水声,说明鸡蛋陈旧或已*变质。
⑤触觉鉴别:触觉鉴别就是用手触觉器官来触摸食品,根据食品的光滑细致程度、干湿、软硬、粒度、有无弹性、拉力大小、凉热等情况,判断食品的优劣和是否正常。
食品禁止内容规定
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食品标签: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识: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为食品包装、标签、标识强制禁止内容,食品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即涉嫌为假冒伪劣、不合格或非法食品:
一、一般食品禁止规定:
(一)包装用原纸、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废纸、回收塑料、酚醛树脂,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食品包装上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食品包装油墨、颜料不得印刷
在接触食品面。酚醛树脂不得用于制做食具、容器、生产管道、输送带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凡加工塑料食具、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明显处印上"食品用"字样。
(二)不得标示与驰名商标商品和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在不同或相同相近似商品上擅自使用驰名商标商品、知名商品特有的商标、名称、包装、装璜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璜。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它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反向假冒)。不得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三)标示内容不得模糊不清。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签、标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的食品除外)。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应当清晰醒目,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四)标示内容不得有封建迷信、黄色内容。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