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日常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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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 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 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 5、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 6、对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 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 7、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和改进养护措施。
• 8、对重点品种开展留洋观察,考察变化的 原因及规律,为指导合理库存,提高保管 水平和促进药厂提高产品质量提供资料。 • 9、开展养护科学水平,逐步使仓库保管养 护科学化、现代化。
Contents
1
药品养护工作的任务与内容
2
重点养护的品种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规定
3
4
(一)药品养护工作的任务与内容
• 1、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科学储存 • 2、检查库存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应作好库房温度、湿度的检测和管理。 • 3、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抽查,根 据季节气候变化,拟定药品检查计划和养 护工作计划,列出重点养护品种,循环抽 查的周期一般为一个季度,易变质药品要 缩短抽查周期,并予以处理。
(二)重点养护的品种
• 1、易氧化的药物 • 如维生素A、D、C、E,叶酸,磺胺,水杨酸 钠,吗啡类等。 • 2、易水解的药物 • 硝酸甘油、阿司匹林、盐酸普鲁卡因、氯霉素、 巴比妥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 3、易吸湿性药物 • 氯化钙、青霉素类、乳酸、胃蛋白酶、淀粉酶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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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 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 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 2.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 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 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 3.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或 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 4.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在库储存药 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 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
• 4. 在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如发现以下问题 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4.1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4.2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 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 4.3 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 4.4 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 5. 药品出库复核时,为便于质量跟踪应做 好出库复核记录。 • 5.1 药品出库复核记录的具体内容包括:购 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 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 况和发货员、复核员等项目。 • 5.2 药品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 5. 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 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每日 上午9时、下午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 记录。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 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 6. 养护人员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 》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 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 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
• 3.3.7 中药饮片不得直接以麻袋、纸箱包装。 • 3.3.8 对发出的药品,所有应防冻和需冷藏的药品, 必须应按相应的包装要求包装,应在外包装上加注 标志,必要时还应注明“不要倒置”、“小心轻放”等 字样。 • 3.3.9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药品以及零货拼 箱,箱外要加标记,箱内应放置装箱单。进口药品 出库,要加注中文标志。 • 3.3.10 所有发出的药品的外包装上应有鲜明的唛头, 必须注明收货单位及地址的全称,发货单位的全称, 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有关保护安全的要求,以引起运 输部门的注意。(客户上门自提的除外)。
• 1.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 批号发货的原则。 • 2. 药品出库必须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仓管人 员、发货人和复核人应按出库单等发货或配送凭 证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数量、项目的逐一核对,核 对无误后应在出库单上签字,方可出库;
• 3. 整件与非整件药品出库时,应分别注意: • 3.1 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 3.2 零头药品要仔细包装或拼箱,并详细注明药品名称、规 格、生产厂牌、批号与数量,做到准确无误; • 3.3 拼箱出库发货时应注意: • 3.3.1应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 箱内; • 3.3.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按剂型进行拼箱; • 3.3.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 3.3.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于同一箱内。 • 3.3.5 一般药品不能同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混装。 • 3.3.6 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危险品和性质互抵药品必须分 别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
4、易风化的药物 硫酸钠、咖啡因、磷酸可待因等。 5、易挥发的药物 乙醚、乙醇、挥发油、樟脑、薄荷脑等。 6、具有升华性的药物 碘、碘仿、樟脑、薄荷脑、麝香草酚等。 7、具有熔化性的药物 可可豆酯为基质的栓剂、易发生共熔现象的药 物(水合氯醛、樟脑、薄荷脑)等。
• 8、易发生冻结的药物 • 含有药物的水剂、以稀醇做溶媒的制剂、 鱼肝油剂、松节油搽剂、镁乳、氢氧化铝 凝胶等。 • 9、具有吸附性的药物 • 淀粉、药用炭、白陶土、滑石粉等。
• 7. 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 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 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 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 检验机构检验。 • 8. 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 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 理。 • 9. 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 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 10. 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 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 11. 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 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维护、检定等 管理工作。 • 12. 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档案卡、 养护记录、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药品养护质 量报表等。
(四)药品出库复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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