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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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投资决策委员会

什么是投资决策委员会

什么是投资决策委员会一、是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各项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

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

目前在我国,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建立。

二、一般来说不会有什么决策委员会,只有决策咨询委员会。

决策一般都是由单位领导否则就是单位正副职领导会议决定。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各项投资业务进行评审的最高决策机构。

委员会各成员均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业务决策,为公司项目提供正确的指导意见。

四、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大多在内部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非常设机构,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督察长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般包括:1.审批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决策、交易、研究、投资表现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确定基金投资的原则、策略、选股原则等。

3.确定资金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包括资产类别比例和行业或板块投资比例。

4.确定各基金经理可以自主决定投资的权限以及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的权限。

5.根据权限,审批各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额超过自主投资额度的投资项目。

(参考内容)沿海地产投资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章程1总则以决策团队的方式和科学的方法选择合适并具有良好增值潜力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方案。

2组织2.1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法定成员是:集团董事长、总裁、运营管理执行总裁、投资策划执行总裁、集团常务董事;主任委员为集团董事长,需要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集团相应专业人员或者外部专业人士列席会议。

2.2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需要由投资与策划部总经理或其他委员动议,主任委员批准,不定期召开,每次参会不少于五人的奇数位成员组成。

决策委员会制度

决策委员会制度

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决策质量,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高互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公司决策委员会。

第三条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公司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公司项目决策。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

第六条决策委员会审核公司的项目管理规程,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有权审查所有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第八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可向委员会提出决策申请。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第九条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均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决策委员会设轮值主任1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包括:1、公司新设项目组、更改项目组“权”、“责”、“利”、取消项目组等事宜须在项目组成员或委员会成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决策委员会会议;2、项目组经费申请、经费更改等事宜须在项目组成员或委员会成员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3、组织决策委员会委员在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开展讨论。

一般情况下,针对项目事宜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针对经费事宜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核意见,若未在固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并须签字作实;4、负责在上报业务材料审核意见处明确审核意见,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委员轮值主任轮值周期2个月。

第十四条决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审核工作纪律的;2、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3、本人提出更换申请的;4、一年内2次以上不履行职责的;5、经董事会评定认为不适合担任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更换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更换后,股东会应及时推选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制度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临沂正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助理、执行董事、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或是合约部负责人)和监事组成。

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规定由总经理召集重大事项委员会成员召开;由办公室作详细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对有关重要事项,经相关参会人员审核通过后印发会议纪要,会议有影像资料记录;会议开始前,由办公室整理需要汇报的议题材料。

会议应安排充足时间对议题进行讨论。

讨论决策中,要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

原则上重大事项委员会全部人员必须参加相对应类型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讨论表决可采用投票表决、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

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

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重大事项类型项目立项、项目执行。

●项目立项承接项目前必须项目立项研讨审核,项目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成本预估和项目利润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可行性报告》,提交总经理。

项目工程量在20万以内总经理审批,工程量超过20万(含),总经理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表决(需参会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董事长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联合审批后执行。

●项目执行1、《施工合同》确定流程2、原材料采购采购金额在5万以内总经理审批,采购金额超过5万(含),按照采购招标流程执行。

采购招标流程:采购流程财务部和采购部必须全程参与;采购招标确定会议参会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采购负责人。

经营决策委员会管理机制

经营决策委员会管理机制

经营决策委员会管理机制一、组织职责(一)组织目的为完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经营发展水平,健全经营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经营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年月日成立购物中心专业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计划设立经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细则。

(二)组织定位决策购物中心各项目近、中、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讨论并制定、修订经营指标及其他重要指标;就各项目经营方向、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决定的经营管理组织。

(三)组织职责根据公司、事业部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制订购物中心项目经营计划,并形成落地方案;负责事业部关于各项目、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审核,并形成意见;对公司年度预算及商业计划、KPI指标进行研究分解,并形成具体方案;对其他影响公司、事业部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公司领导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组织架构(一)组织成员组成经营决策委员会设组长一名,由营运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指任)担任,委员原则上由各项目总经理(项目负责人),核心业务职能部室负责人,及事业部总经理提名者所组成;经营决策委员会组长可邀请外部专家、集团/公司相关专业人士列席会议。

(二)组长及委员职责1、、组长职责组长具有对所有委员的与会建议权;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提议和召集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并确定每次会议的议程;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案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2、委员职责根据自己的责任准备会议资料并提交议案;就会议讨论事项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提出重要议题建议上会讨论并提交议案。

当需要时,组长可委任委员负责当期决策委员会会议的组织、主持与决议。

3、委员会秘书职责:由组长(营运部负责人)助理兼任,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委员会会议(订会议室及会务物品准备),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资料准备及各委员所提交资料初步审核;经委会决议文件的传达、存档管理及决议事项跟踪。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篇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相关董事、总经理、投资业务负责人组成。

由总经理提出委员人选,报董事长批准。

在投资决策时,参与每个投资项目的决策委员中,金智公司人员不低于50%,在华西证券担任职务的人员不高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八条公司投资评审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会议所需的资料:(一)由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三)由投资评审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公司决策委员会职责

公司决策委员会职责

重庆中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职责中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人员构成 (1)第三章主要职能 (2)第四章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 (3)第五章其它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庆中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威”)为了提高“重庆中威”在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做出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性、科学性与效率性,特成立重庆中威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决策委员会是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体制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最高决策机关,在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事项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之外的重大事项拥有对总经理的决策建议权。

第三条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领导,在公司内为常设机构。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由主席、委员会成员、协调人员组成。

第五条主席为决策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协调人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第七条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行政人事负责人、销售总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制定公司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的方案。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计划。

审议并向总经理提交中威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审议中威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修改建议,并向总经理提交年度经营计划的修改建议。

审批集团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或经营计划修改方案。

审议、批准总经理授权范围内重大投融资计划、方案。

审议、决定有关公司重大规划、设备采购招标结果。

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技术标准、规划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重大建设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人力资源政策。

审议、批准公司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流程。

审议、批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部门主任的任免决定并决定其报酬。

审议公司派往下属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并向下属公司总经理提交。

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

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

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决策质量,避免个人武断决策带来的公司损失,控制运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1、授权公司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2、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3、决策委员会成员根据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

4、在公司年度资金预算范围内做出利大于弊决策。

第三条:决策思维导向1、坚持以“服务市场与客户”为公司第一准则。

2、决策事项应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核心。

3、真正赋能并激活管理层,打造组织决策力。

4、打造扁平化组织架构,唯才是举,赋能人才。

5、越是重要决定,越需要决策委员会的群策群力。

6、去主观片面化,唯客观主义。

避免个人主观决策带来的公司损失。

7、任何时候,以“聚焦业务与业绩提升”为首要前提。

8、公司预算成本允许的前提下,可多鼓励新思维与新业务开展。

9、构建公司最强大脑,引导品牌未来可能。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和权限1、主要职责(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策。

(2)重大投资、开关店铺、利润分配和资本运作事项决策。

(3)重大人事任免决策。

(4)重大薪酬结构调整决策。

(5)重大组织结构和权限调整决策。

(6)全面预算及其它重大财务事项决策。

(7)其他未尽重大事项和后续补充的重大事项决策。

2、具体的权限(1)对发展战略的决策:根据提交的战略规划,进行研讨审议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形成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如公司发展目标、经营规划、业务模式的重大调整等。

(2)重要投资项目(单项投资10万元及以上)决策,累计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策。

利润分配方案决策。

资本运作,如引入战略资本、上市规划决策。

(3)策重大人力资源相关议题。

决策重要管理层的任免。

决策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决策薪酬体系、决策考评激励机制调整方案。

(4)决策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决策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及调整方案。

重大财务决策。

预算计划外重大事项的决策。

(5)股东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其它未尽和后续补充的事项,股东提议后决策。

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集体决策制度范本

标题:集体决策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公司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合同签订等。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二章决策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六条决策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议题征集、会议组织、决策执行等。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七条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先由公司各部门或者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提出议题,经过初步研究后,提交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八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九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外部专家或者顾问参加,发表意见或者提供参考。

第十一条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策,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决策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决策委员会报告。

第四章决策内容第十二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三)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四)公司的重大合同签订;(五)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决策监督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应当对作出的决策进行定期审查,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重大事项决策的档案制度,保存决策的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决策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都昌县政府专家决策委员会咨询论证制度

都昌县政府专家决策委员会咨询论证制度

都昌县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论证制度第一条为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把科学论证作为必经环节的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的效率与质量,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咨询专家,是指县政府聘请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规划、重要议题咨询论证工作,对有关项目提出论证意见的专家。

第三条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提交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前,原则上应经专家咨询论证。

第四条县政府设立“都昌县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是县鄱湖办直接领导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为全县经济发展决策服务的非常设决策咨询论证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决策的需要,组织咨询专家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中的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1人,由县鄱湖办主要领导担任;咨询专家由县政府聘任。

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鄱湖办,具体负责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建立咨询专家库。

专家主要从在国家、省市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及都昌的行政机关、专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专家类别包括水环境、气象、地质、生态、汽车、能源、经济、水产、农业、林业、生物科技、畜牧、血吸虫、陶瓷、规划、建筑、景观、环境工程、水利、交通、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多学科、多领域的知名专家等。

对一些特殊论证事项,咨询委员会可以决定邀请咨询专家库以外的专家参加咨询论证。

第六条凡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承办部门或二层机构按本办法规定,先委托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咨询专家论证。

第七条咨询委员会对提请要求咨询论证的事项应按规定的类别和程序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的咨询论证方式,形成书面论证意见,作为备案与决策的依据。

第八条咨询论证工作由咨询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或县咨询委员会指定的咨询专家主持,承办该事项的部门或二层机构负责记录。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篇一:XX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常设投资决策机构,其职权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讨论并确定本公司所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策略,负责公司所有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及后续监督,审议和批准与投资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投委会的组成第三条投委会由7名委员组成,投委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任投委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并组织投委会工作。

第五条投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委员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投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予以解聘:(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工作纪律的;(二)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四)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投委会会议的;(五)经公司董事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投委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委会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委会委员解聘后,公司应及时选聘新的投委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投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制定投资原则以及项目选择和项目管理制度;(二)监控公司的投资活动,确定公司的投资、退出策略;(三)负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四)负责所有投资项目后续监督中的项目管理决策;(五)审议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八条投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投委会应根据公司章程配合审计活动。

第九条投委会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要求出席投委会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二)保守国家秘密和直接投资项目的商业秘密;(三)不得泄露投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四)不得利用投委会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五)不得与直接投资项目申请企业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直接投资项目申请企业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和其他利益;(六)不得有与其他投委会委员串通表决或者诱导其他投委会委员表决的行为;(七)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三条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投资项目。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公司的投资项目管理规程,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依照公司管理规定,审议、制定公司本息逾期90天(含)以上投资项目的处理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有权审查所有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均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1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包括:1、股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2、债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3、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开展讨论。

一般情况下,针对股权投资项目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针对债权投资项目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核意见,若未在固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4、负责在上报业务材料审核意见处明确审核意见,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审核工作纪律的;2、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3、本人提出更换申请的;4、一年内2次以上不履行职责的;5、经董事会评定认为不适合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更换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更换后,股东会应及时推选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范文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范文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范文“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是一种在组织决策过程中确保公正、科学和透明的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三个主要环节和一个重大决策环节。

下面是一个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的范文,用以解释这个制度的运作机制。

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范文——组织结构和决策程序根据我国组织管理的实际情况,一个最简单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如下:(一)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由组织的高层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制定组织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等。

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每次至少举行一天。

会议的议程和决策内容必须事先向委员会成员发出通知,确保委员会成员有充分的时间来研究和准备相关材料。

(二)重要事项决策小组重要事项决策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决策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与组织发展相关的重要决策。

决策小组的成立需要决策委员会的批准,决策小组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提名,需经过委员会的讨论和表决方可定案。

决策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决策小组的负责人主持,会议的议程和决策内容需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三)日常事务决策小组日常事务决策小组由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与组织日常事务相关的决策。

决策小组的成立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决策小组的成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经过组织的批准后方可确定。

决策小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决策小组的负责人主持,会议的议程和决策内容需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重大决策环节重大决策环节是“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的核心,也是所有决策管理机构共同需遵守的决策规则。

在重大决策环节,必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具体要求如下:1.决策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必须充分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确保决策的基础可靠性和科学性。

此外,组织还应听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和期望。

2.决策的制定过程:决策的制定过程必须遵循事实科学、程序正当、程序公开和程序平等的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3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3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管理,提高集体决策效率,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团队内涉及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制定、重大项目决策等。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是指:三重,即重大事项需要由多个人参与决策,并以多数决定;一大,即参与决策的人数应当尽可能大。

第二章决策职责第四条团队领导拥有最终决策权,负责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团队领导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决策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团队领导、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员。

第六条决策委员会应当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并根据需要召开决策会议。

第七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参与决策过程,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尊重团队领导的决策权,积极配合执行。

第九条决策委员会应当按照团队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决策流程和机制。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应当建立决策档案,记录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

第三章决策流程第十一条决策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事项确定决策流程和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应当制定决策议程,并提前通知相关成员。

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应当召开决策会议,会议形式可以包括实体会议、在线会议等。

第十四条决策委员会在会议中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充分讨论和评估。

第十五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在会议中发言应当遵守规定的发言顺序。

第十六条决策委员会应当根据多数意见决策,决策结果通过正式的决策文件予以确认。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七条决策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事项确定决策程序。

第十八条决策程序应当包括决策前准备、决策讨论、决策确认、决策执行等环节。

第十九条决策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相关资料、研究分析问题、准备决策议程等。

第二十条决策讨论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决策方案。

第二十一条决策确认应当通过正式的决策文件予以确认,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决策结果、决策过程记录等。

第二十二条决策执行应当由团队领导负责,决策执行过程应当及时向决策委员会汇报。

投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以及股东代表等组成;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聘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任命;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订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地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三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比例;四审核投资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五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六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七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的事项;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第七条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第八条为保证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质量,每次会议最多审核两个项目;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第十条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每名委员均有一票表决权;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相关指标、会议的情形、项目组对相关疑问的答复以及专项核查意见如有等作出独立判断,并在表决票上说明相关理由;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即为有效通过;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表决基础上形成书面审核决议;审核决议的内容包括: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审核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确认;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十日内在审核决议上补齐签字;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程序:一项目组负责人须提前七天提出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申请,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将会议资料送达各委员审阅;二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项目组报告项目情况、投资方案等;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议;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决策;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审议,经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并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对项目投资或退出进行讨论和表决时,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回避参加有利益冲突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和决议等会议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委员有权查阅;第十七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决策制度

公司内部决策制度

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引言公司内部决策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性和透明性而建立的重要规范。

本文档旨在概述公司内部决策制度的主要方面,包括决策的流程、参与者的角色和责任,以及决策结果的执行方式。

决策流程公司内部决策制度采用了以下流程:1. 提出决策: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出一个决策建议,并向相关部门或决策委员会递交申请。

2. 评估和讨论:决策委员会将评估建议的可行性和潜在影响,并组织讨论会议进行深入讨论。

3. 决策制定:在讨论的基础上,决策委员会将达成最终决策,并确保所有相关方都理解和同意。

4. 批准和执行:决策委员会将决策提交给高层管理层进行最终批准,并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

参与者角色和责任在公司内部决策制度中,以下角色和责任是必要的:1. 决策委员会:由高层管理层和各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评估决策建议并做出最终决策。

2. 提案人:任何员工都可以成为提案人,向决策委员会提出决策建议,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解释。

3. 部门代表:各部门的代表参与决策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过程,并向部门内部传达决策结果和执行要求。

4. 高层管理层:负责最终批准和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决策与公司整体战略一致。

决策结果的执行决策结果的执行是公司内部决策制度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执行决策的一般步骤:1. 沟通和解释:决策委员会负责向所有相关方沟通和解释决策结果,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能够执行决策。

2. 资源分配:相关部门根据决策结果进行资源分配,确保决策的实施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 监督和评估:高层管理层负责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结论公司内部决策制度是公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保了决策的高效性和透明性。

通过明确决策流程、明确参与者的角色和责任,并有效执行决策结果,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推动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公司治理与决策委员会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与决策委员会管理制度

公司整治与决策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整治,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需要,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决策委员会是本公司决策的最高机构,负责公司的重点决策、战略规划和紧要事项的讨论、决策与监督。

第三条决策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或者委任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章决策委员会的构成第四条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层、业务负责人和独立董事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出15人。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综合素养,在相应领域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

第三章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决策委员会具有以下重要职责与权限:1.审议并决策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重点投资、并购等决策;2.监督公司业务运营情况,审议并决策重点经营决策;3.审议并决策公司的董事、高管等任免事宜;4.监督公司整治结构和运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经营中的问题;5.监督公司内部掌控体系的建立和运作;6.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决策结果。

第七条决策委员会对于公司的决策具有决议性的作用,其决策结果具有最终效力。

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决策委员会授予的职责,依照程序和要求提出本身的看法和建议。

第八条决策委员会应当与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整治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并协调各方资源,使决策过程科学化、高效化。

第九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保持决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利用本身的权力谋取私利,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启程点,乐观履行职责。

第四章决策委员会的运作机制第十条决策委员会设立常任主席,并设立多个临时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项的研究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决策委员会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并确保决策过程的透亮和公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定时参加会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应当依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会议应当充分听取成员的看法和建议,并应当通过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

投资决策评审委员会制度

投资决策评审委员会制度

XXXX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集团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的投资评审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评审、咨询、建议。

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程序,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投资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意见作为党委会建议和董事会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总经理担任;内部委员4名,包括项目相关主管副总2名,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2名;外部委员3名以上(含3名),包括项目所属行业选聘外部专家2名以上(含2名),法律顾问1名。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委员会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担任。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明确的投资评审意见;2、提出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

3、组建并管理项目咨询评审外部专家库;4、集团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规则第六条项目投资评审的规则如下:(一)投资评审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评审组织工作。

(二)投资评审方式:投资评审方式分为审核制和备案制。

非公益类项目履行审核制,公益类项目履行备案制。

(三)审核制评审规则:审核制评审方式为召开投资评审会。

主任委员授意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投资评审委员会内部委员及外部委员,评审意见通过投资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形成,并由委员会办公室记录于《投资评审意见表》(见附件)。

主任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

评审意见及条件:评审意见包括评审通过、有条件通过(需补充或调整投资申报材料)、评审不通过。

针对有条件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按照评审意见进行整改后报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核查通过后报主任委员,经主任委员确认通过即评审通过。

餐饮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

餐饮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

餐饮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前言在餐饮公司中,需要制定一种完善的决策委员会制度,以便公司领导者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规章制度、拟定战略计划、以及处理公司内部各项事务。

决策委员会可以帮助公司领导者更好的把握自身的职责,同时,能够有效协调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的利益取舍问题,确保公司发展能够遵循一定的条理和规律。

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一般包括:1.总经理2.财务总监3.营销总监4.运营总监5.人力资源总监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拟定公司的运营战略和年度计划2.确定公司的重大事项3.提出内部管理运作的改善建议4.协助公司领导者解决重要的事务问题等。

决策委员会的运作方式1.决策委员会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公司具体的情况而定,常用的方式是定期召开。

2.决策委员会的召开应当预先通知会议参加人员,参会人员应当主动参加会议并按时到达会场。

3.决策委员会应当制作完整的会议记录,包括各项议题的具体情况、参会人员的发言、决策结果等等。

决策委员会的注意事项制定决策委员会制度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保证决策委员会能够顺利运转,有效实现它的职能。

1.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明确职责,保证会议的独立性,绝不被任何利益所左右。

2.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得到全体董事的认可。

3.决策委员会可以选派专职人员协助其工作,确保其运转的高效性。

4.决策委员会应当随时关注公司的运营状况,及时制定合理的运营方针和发展战略。

5.决策委员会应当及时制定应急措施,以应对外部风险和公司内部问题。

6.决策委员会应当不断总结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结果和效果。

结论餐饮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可以帮助公司解决各种内部管理问题,以确保公司顺利发展。

决策委员会的运作方式和注意事项非常重要,公司领导者应当认真制定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只有这样,决策委员会才能真正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决策委员会履职监督评价制度

决策委员会履职监督评价制度

决策委员会履职监督评价制度1. 简介决策委员会履职监督评价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能力和决策结果的质量,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对决策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制度。

通过对决策委员会的工作过程、决策结果以及决策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旨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决策委员会的决策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2. 监督评价指标2.1 决策过程评价指标•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评估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流程,是否有违反程序正义的情况发生。

•信息搜集和分析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估决策委员会在搜集和分析决策所需信息方面的工作是否充分、准确,并是否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利益和意见。

•决策参与的广泛性和公开性:评估决策委员会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估决策结果是否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数据,并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2.2 决策结果评价指标•决策结果的执行情况:评估决策结果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

•决策结果的效果评价:评估决策结果对相关方面的影响和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评价。

3. 监督评价流程3.1 定期评价定期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评价周期和频率对决策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可以由内部或外部专家组成的评价团队进行,也可以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定期评价的具体步骤包括:•准备工作:明确评价目标、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确定评价的时间节点和评价团队的组成。

•数据收集:搜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决策委员会的工作文件、决策记录、会议纪要等。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评价报告。

•评价结果反馈:向决策委员会反馈评价结果,并就评价结果进行讨论和交流。

•改进措施制定: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跟踪实施情况。

3.2 事件评价事件评价是指对某一具体决策事件进行评价,旨在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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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决策质量,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高互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公司决策委员会。

第三条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公司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公司项目决策。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

第六条决策委员会审核公司的项目管理规程,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有权审查所有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第八条决策委员会成员可向委员会提出决策申请。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第九条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均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决策委员会设轮值主任1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包括:
1、公司新设项目组、更改项目组“权”、“责”、“利”、取消项目组等事宜须在项目组成员或委员会成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决策委员会会议;
2、项目组经费申请、经费更改等事宜须在项目组成员或委员会成员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组织决策委员会委员在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开展讨论。

一般情况下,针对项目事宜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针对经费事宜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核意见,若未在固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并须签字作实;
4、负责在上报业务材料审核意见处明确审核意见,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委员轮值主任轮值周期2个月。

第十四条决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审核工作纪律的;
2、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3、本人提出更换申请的;
4、一年内2次以上不履行职责的;
5、经董事会评定认为不适合担任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更换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更换后,股东会应及时推选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是:
1、审订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2、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执行项目流程;
3、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业务方向及各项目结构比例;
4、审核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
5、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
6、审核项目组出具的初审意见;
7、依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出具审核意见,经全体委员通过的项目经总经理决策后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实施。

8、听取项目组负责人关于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汇报;
9、其他决策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六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故无法行使表决权时视为放弃权利。

第十七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可以向总经理申请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公司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按要求出席决策委员会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
2、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本公司以外人员泄露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等;
4、不得利用决策委员会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
5、不得有与其他决策委员会委员串通表决或者诱导其他委员表决的行为;
6、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形式召开。

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时,决策委员会委员必须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审批完成后规定的时限内在审批资料上补齐签字。

第二十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公司对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决策委员会会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由决策委员会主任适时负责召开。

第二十三条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

第二十四条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前的工作程序
1、项目组负责人具体负责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向决策委员会委员申请召开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项目申请文件和尽职调查报告。

2、公司决策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

3、决策委员会委员收到审核材料后,须认真审阅。

第二十六条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工作程序
1、出席会议的决策委员会委员全部到会后,主任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

2、项目组负责人向决策委员会委员介绍投资项目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

3、决策委员会主任组织与会委员逐一发表个人审核意见。

4、决策委员会委员须在项目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若需补签,须在出具审核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含)内完成。

第二十七条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全部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全部为未通过。

第二十八条未经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业务,不得实施。

第五章对决策委员会审核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存在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违反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行为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分别予以批评、更换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于年月日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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