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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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商业秘密是甲方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甲方多年来的努力成果。甲方为研究、开发和维护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漏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行业特点,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一)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音像作品、美术、
计算机软件等。
(二)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处于本职或甲方认为利用过甲方物质技
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二、保密约定
(一)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止之后。双方确认,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前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意向、
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谈判方案、内容、会谈纪要、决议;业务渠道、供货
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中介单位;产品成本、交易价格、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
为客户制作的策划方案、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设计方案以及设计图纸。
2.甲方的生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概念、专门技术、工艺、方法、设计、系统、方案、电路图、
成本数据、计算机程序、公式、模式、开发或实验资料及甲方电脑、网络资料、生产配方等。
3.甲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簿、报表;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甲方的盈亏
状况;银行帐号及存款等各种财务资料;
4.甲方的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甲方内部重大人事变动;管理人员的个
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
5.有关甲方的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收购、兼并、合并、清算、破产、
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
计划、活动安排。
6.其他显然属于甲方秘密的信息。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妥善保管和保护甲方所有的秘密,并确保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三)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
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四)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
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
信息,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五)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
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的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讲义、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七)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价值的经济补偿。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虽由乙方自备,但该秘密信息可以在其他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由乙方负责消除。
(八)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社会团体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离职后应与在职期间一样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下列第()(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无限期保密费另行约定。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到离职后第二十四个月之内,双方约定乙方离职
后保密费为伍百元每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保密费;甲方可自行延长或缩短乙方保密期,只需向乙方手机号或微信号发送相关信息内容即可,乙方没有异议;甲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乙方竞业保密费,则视为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关于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终结。(九)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乙方承诺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定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制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视同严重违纪,应立即停止违约,并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赔偿金叁拾万元整,如实际损失大于叁拾万元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额依照以下
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获取或开发该商业秘密的全部费用和合理的预
期利润;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取得的利润。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的,应立即停止侵权,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伍拾万元,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上述约定的违约金
及赔偿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应依据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其他特别约定
(一)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延伸至乙方在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乙方离职后,在享有保密义务期间,应将在新工作单位任职的岗位和职责
情况向甲方报备,不得有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二)对乙方任职或服务于甲方之前所在单位的只是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事项,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原单位之间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在此
郑重承诺:在任职或服务于甲方期间不将前述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应用于甲方及其在甲方所
从事的任何业务或工作中。
(三)公司其它相关的管理办法可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住址: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