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 一辩稿
辩论赛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
辩论赛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公示”与“申报”是有区别的。
“公示”是把自己家庭的所有财产、收入和支出信息向公众展示,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其目的就是落实民主监督制度。
而“申报”只是把自己家庭的财产信息向上级报告外国的例子:自英国1695年通过《腐败行为法案》以来,世界很多国家建立了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世界137个国家建立了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不但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建立起财产公示制度,就连坦桑尼亚、尼日利亚、洪都拉斯、莫桑比克、阿尔巴尼、菲律宾、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越南、印度等经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明确规定:要想当公务员,就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不想放弃财产隐私权,就别当公务员。
从各国立法实践看,公务员财产公示一般都是"由上而下"推行的,先从高级公务员和人大代表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普通公务员。
联合国《反腐败实际措施》认为:规定公务员全面公示个人所有财产、债务和社会关系,以及每年的全部收入和经营活动,这是很有效的反腐手段。
2003年12月10日,中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字,这展示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与承诺,表达了在反腐败中加强国际合作的愿望。
目前,我国多个地方正在试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外国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对我国相关立法具有借鉴作用。
反腐:公示个人财产是很有效的反腐手段法国哲学家卢梭说:"对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人违法,没有官员滥用职权,那么,无论法律还是官员,都没有存在的必要." 公务员不是天使,他们也会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人们意识到了腐败对宪法秩序和民主社会价值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众多国家相继出台了反腐败法,确立了用民主方式反腐败的制度,即公务员必须按时公示财产,告诫、监督公务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在政府采购中,有人给官员行贿一亿元,行贿人绝不这么慷慨地随便抛出这一亿元,而是用这一亿元作诱饵,套回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
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演讲稿
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演讲稿文章标题:我演讲的题目是: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
大家都知道,权力是一种职责范围的支配力量;而腐败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
权力具有双重性,它既能成为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积极力量,也能产生有害于社会、人民的破坏力量。
腐败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它能葬送党、葬送国家。
一个党员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是判断他廉洁与腐败的标准,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勤政廉洁的好干部是新时期摆在党员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代表党和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去行使。
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代表人民群众正确掌权、用权,为人民群众造福的领导干部代代相传:孔繁森、焦裕禄,还有我们工商战线上涌现出来的郭英贤,我们身的许多工商干部,他们都是杰出的代表,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弄清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掌权,怎样用权。
权力运作中他们“慎权”,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担负起正确行使权力的责任,一身正气,忠于职守,鞠躬尽瘁,两袖清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敬重和爱戴。
然而,浏览近几年反腐现实,胡长清、成克杰、王宝森之流,不修官德、贪图享乐、独断专行、擅权霸道、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被权杖所伤,跌入腐败犯罪的泥潭。
落得弄权自焚,身败名裂,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剖析这些贪官下水案例,无一不是权力绝对化酿成的悲剧。
权力变异腐败的本质在于官员滥用国家权力,以国家权力谋求个人私利。
权力的绝对化必然走向腐败,这已被社会发展的客观存在所证实。
权力绝对化形成腐败的主要表观是架空组织,攫取私利,祸国殃民。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而崇拜权力绝对化的贪官们则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发号施令,作威作福。
置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于不顾,贪婪攫取,为所欲为。
他们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是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
有的是随行就市,按质论价,批发“乌纱”;有的是有偿服务,明码标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还有的敲诈勒索,把权力当作财源,疯狂地收礼受贿,将权力嬗变成五光十色的金钱财物。
关于遏制腐败重在预防的辩论赛
正方:遏制腐败重在预防何为腐败?——专指那些行使国家管理公共职能的人类群体,忽视国家法律的存在,为了个人以及小集团的私利,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思想和道德水准极度的腐化堕落,致国家以及民众的利益于不顾,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的现象。
腐败,不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不论社会发展的进步与否,它总是普遍存在的。
只是在政风清明的时候,腐败的现象比较少,也比较轻微。
当社会处于黑暗与动荡时期,腐败同时也会滋生蔓延与横行肆虐。
说到腐败,我们总会与贪婪私欲相联系,不错。
正是人有了贪婪的欲望,才会在机会合适时做出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的事情。
我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刚刚过去的六十年岁月里,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最近几年,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必然要打破旧的和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就必然带来权力的重新分配和利益的重新调整,并引起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一系列变化,这就使得一些人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和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更容易成为可能,加之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人性素质品行的恶劣……可以说,目前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
腐败的危害,不言而喻。
古今中外,千百年来因为腐败而导致的国破家亡屡见不鲜,历朝历代,当国家衰亡气数已尽时,无不是腐败横生的时候。
如今,我国虽然高举进步的大旗,然腐败问题却也无法不提上国家工作的议程。
腐败,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
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当然,如毒瘤在身的腐败,是绝难以只言片语来诉其危害的,从国家到地方,从组织到个人,都应该关注腐败,提高意识,做好反腐败的建设工作。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
近年来,反腐斗争一直是政府的重要工作,腐败问题,也一直是民众所讨论的热点话题。
作为一名大学生,尤其是新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对于反腐败这一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与民心向背的问题,更应该重视与学习。
权力是腐败的根源辩论,攻辩小结
其实刚才一系列的争议都源于对方一辨在开篇立论时犯下两个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第一,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金钱是腐败的根源,腐败全都是因为“金钱”的利益驱使,金钱有着巨大无限的效力,可以呼风唤雨、化神奇为腐朽,在提出这一观点前对方辩友完全无视“腐败之人拥有权利”这一主体条件,也就是说,手中没有一点权利和资源的普通百姓如果想要钱,无论通过什么手段,是偷是抢还是骗,都算腐败,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推论认为那些为了不法利益而锒铛入狱的犯罪分子,也都是在腐败喽!
第二,对方辩友夸大了金钱魔力对人性的诱惑,把“目的”等同于“根源”。
对方坚称:“腐败的欲望就是贪钱”,但是现实中,腐败的形式除了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还有以权谋私,权情交易,权色交易,公款吃喝等等,他们不仅贪钱,还贪色,贪权,贪赌,贪吃,可谓面面俱到,五毒俱全啊,怎么能把责任仅仅归罪于金钱呢?按照这种逻辑,当雷政富怀里搂着情人时,他可以说:我包养情人是为了钱,当杨达才手腕上带着各种名表时,他可以微笑着说:我花钱买表是为了钱,当官员用公款摆桌设宴时,他们可以举起酒杯说:我们吃吃喝喝是为了钱。
以上的逻辑思维,岂不是荒唐可笑。
所以,我有必要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权力是腐败的根源,因为权利在腐败发生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决定性作用,并不是决对作用,并不代表所有有权力的人都会腐败,所以请对方辩友不要再有失偏颇,欲盖弥彰。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遏制腐败重在预防一辩辩词原创
今天的辩题是一个比较性辩题,那么我们就来比比看,遏制腐败谁更重要,我方认为遏制腐败,重在预防,理由如下:首先,从概念上来看,遏制是指制止、控制的意思,惩治是指惩办、处罚,预防则指事先防备。
我们说遏制腐败,就是要制止腐败的发生。
遏制腐败,主要是在宏观趋势上如何使腐败的发生率降低,腐败案件恶劣程度降低,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行之有效的预防,可以及时制止尚未发生的腐败,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这正是遏制腐败的题中之意。
其次对象来看,预防的范围更广。
它不仅包括思想教育上的积极引导,还包括制度程序上的有效制约,它不仅包括工作上的遵纪守法,还包括生活上的作风习惯,它不仅针对腐败行为,还针对腐败思想,预防腐败将全社会都纳入其中,包括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你怎么可以从郭美美的一则博客就揭发了红十字会的贪污案件呢。
目前我们嘉兴市下发了关于干部职工子女出国的调查,不正是从小处着手,做好预防吗?再者,从根源来看,预防更能触及到腐败问题发生的根本。
朱元璋在位期间,共杀了6万多的贪官,并且还实行“剥皮实草”这种剥贪官人皮做成稻草人的酷刑提高威慑力,但是贪官现象始终没有根除,原因何在?因为腐败归根到底是一个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问题,孔子说,法律只能惩罚犯罪,却不能阻止人们产生犯罪的念头,朱元璋贪官杀不绝的无奈,已经告诉后人,没有发自内心的道德自律,光靠外部制约,很难消除一群小人前赴后继的腐败。
重视道德建设,加强预防,才能长远地解决腐败问题。
最后,从效果来看,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有效预防可以将腐败扼杀在萌芽中。
腐败行为发生之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怎么惩处腐败分子都没有用。
例如,在赈灾、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腐败,导致灾难的发生或灾民的死亡,那样的话,就算把腐败分子给枪毙了又如何挽回逝去的生命呢?再比如,在高考、考研等等招生招工方面的腐败,就算把腐败分子抓住了,那一年、那一届那么多名考生的人生前途因此而发生了扭曲,怎么弥补?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将腐败预防在前面,遏制在未发生的时候,既治病又救人,既有利于社会,又有利于当事人,效果不是更好吗?。
财产公示能有效遏制腐败自由辩论问题
财产公示能有效遏制腐败自由辩论问题对方可能提问:1、官员财产公示为什么在中国不实行?回答:现在没有实行,将来会实行啊,钓鱼钓几十年没有收回,但将来必定会收回来。
2、为什么中国几个试点都没有效果,可见这个制度没有效果啊?回答:首先,我国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效果,而不是对方辩友所说的没有效果。
第二,目前效果有限并不能否认这个制度没效,因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没有跟上,官员财产公示尚未立法,相关配套制度也有待完善。
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呢?3、官员申报是否属实难以查实,所以在我国不可行?回答:对方辩友请不要危言耸听好吗,全球这么多国家因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取得了反腐的巨大成功,他们都能查实,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只会做的更好。
4、请问官员财产公示在中国取得了什么效果?回答:多了去了,1、新疆阿勒泰地区公示官员财产不到半年时间,廉政账户上收到76万违法违纪款,比以前几年的合计都多,这不是效果的显现吗?2、还是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实施官员财产公示之后,几乎没有一个官员敢当面抽中华烟,请问这难道不是这项制度巨大震慑力的体现又是什么呢?3、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因未及时申报购车收益,受到民众的质疑在捐出了收益的三倍还不得不辞职,请问这是不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果呢?4、墨西哥的信息公开法通过后的第7天,1万多名不愿意申报公示财产的公务员受到处罚,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体现?5、为什么对方辩友总是说国外而单单把中国排除在外呢?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并没有国界的限制,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说国外官员财产公示的成功事例对方辩友这么不爽呢?而且我们并没有排除中国啊,中国在2005年就成为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啊。
5、在国外成功并不代表在中国成功啊?回答:对方辩友你什么意思,难道月亮在外国是圆的,到了中国就圆不了呢?6、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有的是办法转移隐匿资产,所以官员财产公示最终只会流于形式,而没有效果?回答:因为害怕公示而隐匿资产这本身就说明了官员财产公示的巨大威慑作用,谢谢对方辩友证明我方观点。
法治能消除腐败一辩陈词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我方认为法治能消除腐败,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存在的通病,不仅破坏了各国的经济基础,而且危及到国家的政治基础,对国家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可见现出腐败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程。
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在陈述理由之前,先明确以下几个概念:第一,何为法治,即相对人治而言,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它不仅包括了许多部门的静态法制,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教育、法律监督的一个系统过程,最终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状态。
第二,消除,即消灭除去。
最后我再来解释一下“能”字。
这个能字决定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可能性判断问题,即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法治能不能消除的问题,而不是法治有没有消除腐败的问题。
就像中国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且能赶超资本主义国家,这不是说中国现在已经赶超了资本主义国家,达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而是说中国有这个能力达到共产主义社会。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是基础,监督是保证,法治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基本路线,可见消除腐败还得靠法治,让我们仔细的来想一想,为什么会有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因为腐败能产生利益,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们被诱惑,迷失了方向,试想一下,假如今天这个诱惑腐败的利益不存在了,那么腐败现象还会产生吗,那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吗!所以只要我们消除了腐败的这个利益,那么腐败自然被消除了。
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正是因为法治可以提高低腐败的代价,在法制体系上可以将腐败者迅速绳子依法,使其锒铛入狱,而且就算他身居要职在法律监督体系下,也可以让他贪无可贪,无从下手,从而提高他的腐败收益,当腐败者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付出的成本,当腐败者无利可图、无从下手时难道腐败还不能被消除吗?当然,我方从不否认,现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腐败现象,但是这不是法治的问题,而是我们没有完善法治的问题,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完善法治,让法治来消除腐败。
辩论赛财产公开总结
纵观整场辩论,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立论知道时候犯下的4个关键错误,并以此开展立论.
1.对方辩友说申报的灰色分不清,,可是今天辩题是财产公开.对方辩友是不是偷换辩题了呢.
2.对方辩友说国内外不一样,那么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特区也是借鉴日本,美国的呀难道说国情不同,就不用实施吗?
3对方辩友告诉我说,官员的合理财产和非法所得难以划分,从而难以掌握官员财产状况,推出时机不成熟,那么我姑且退一万步,承认难划分好不好呢.如果我们有方法掌握财产状况,那我们还需要进行公示吗? 今天我们 <<刑法>>在对一些案件的裁定过程中也存在责任难以划分,按对方辩友所说是不是刑法也不成熟也不应该实施呢.
4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这个制度是否成熟要看实行的效果, 那么对方辩友完全是站在我方的观点成立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己方观点的呀.
对方辩友肆意曲解偷换辩题是一重诡辩,
对方辩友只看现实不看逻辑以点盖面以偏概全是第二重诡辩,
对方辩友用我方观点成立的前提论证己方观点是第三重诡辩啊
当今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深化改革的今天,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经成了深化改革的重要部分,所以在深化改革的热定时间下,实行财产公开制度时间已经成熟
其次.从客观上分析,内部条件上,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经具体化,已有完善的相关措施,再者民众的呼声很高.而且成功的试点也有宝贵的经验,所以,财产公开制度是以个拥有许多宝贵经验和智慧结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人民的选择,也符合人们的根本利益.以上为实现财产公开制度提供了成熟的条件所以我方坚持认为,时机已经成熟.。
2024年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文(一)1.一是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不高,没有打破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的局面。
主要停留在申报环节,公开或公示、监督和问责等几个后续环节却比较弱,缺乏公众的监督,其程度离公共信息还有很远距离。
二是少数官员存在抵触情绪,惯于暗箱操作。
以干部隐私权为由,规避外部监督。
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备,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
金融的实名制、现金流通的管理、财产登记等制度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官员作为公民固然也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但因为官员手中握有公权,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要将一些官员的个人信息纳入公共信息范畴,进行披露或公开。
官员让渡个人部分隐私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官员选择从事公职就应该接受让渡个人部分隐私信息的要求。
因此,“官员财产没有隐私”。
(二)第一,上层的决心和行动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关键。
为了整治俄罗斯严重的腐败问题,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以身作则推动公务员财产收入和财产申报工作。
当前我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央政府应当大力指导和支持。
第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要求我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简单化,更不能急躁冒进。
梅德韦杰夫在坚决表明态度的前提下,适当妥协。
积极稳妥地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第三,整治腐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制定庞大的反腐败计划。
解决腐败问题,不能单靠一部法律,社会公众应该对这一制度的建立抱以客观和理性的预期。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能是全部反腐败组合动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会是它的全部。
(三)为了有效预防腐败,建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大力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在部分地区试点工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拥护。
然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实际运用中暴露出以下几个缺陷:干部群体的种种顾虑乃至抵触;科学化水平不高,没有打破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的局面;配套制度不完备,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
我市为积极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官员观念。
官员财产收入是否应该公开 立论稿
立论稿财产收入公开尊敬的评委,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共同讨论有关官员财产及收入状况应不应该公开的问题,而我方的一贯观点是,官员财产及收入状况,不应该公开。
要讨论这个辩题,首先请允许我阐明这个辩题的具体概念。
官员,是指经过任命、具备一定等级的政府工作人员。
公开,是将事情的内容暴露于大众、把秘密公布出来、完全不隐蔽。
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在我国,官员的工资,本身就是公开的。
而我们今天讨论的官员财产及收入状况的公开,是包括其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的一并公开。
首先我方必须申明,我方对于财产的公开,并不认为其没有优点,只是长远综合来说弊大于利,不适合也不应该实施。
对方辩友一定会认为其有利于官员防腐,但我们必须明确的是防腐必须靠的是根源上起作用的制度,而不是不合理不合适的随意公开手段。
既然我方认为财产不应该公开。
那么公开这一手段途径肯定存在着其本身的弊端,下面就请允许我陈述其弊端。
第一,财产公开侵犯了官员的隐私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
虽然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但是哪位官员是想要将自己的财产赤裸裸地展示在公众面前,任社会议论呢?试想,如果你是政府官员,你会实实在在地将你的所有财产毫无保留地公布出来吗。
第二,公开的财产并不一定真实。
官员的财产组成有很多种形式,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资产性投资股权等等。
这些资产,有可能在官员名下,也有可能在家人名下、亲朋好友名下,甚至是二奶,小三名下。
银行存款也可能不在国内,还可能在国外等等。
因此财产公开也不是说公开就能公开的,公开了未必就能报证所有资产都公开透明。
同时,在一项有5600人参与的网络在线调查显示,90.81%网民对官员财产公示持不信任态度,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
”所以说,财产公开这种耗费大量精力物力换来一个不真实数据的做法,并不合理并不可取。
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演讲稿
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早上好!我今天的演讲题目是《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
腐败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面对腐败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个别干部,而应从制度和机制上寻找根本解决之道。
干部应当自觉地制约自身权力绝对化,才能有效根治腐败现象。
首先,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也能够滋生腐败。
干部要明确权力的边界,牢记权力来自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摆正干部的角色定位,做到权力既要有,也要为民所用。
其次,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意味着我们要坚守廉洁的底线,拒绝任何腐败的诱惑;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还要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提高自身素养,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
最后,干部要推动制度建设。
权力绝对化常常是制度的失灵导致的。
干部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推动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要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
此外,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让他们理解权力的正确使用方式,增强制约权力的理念。
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干部应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是我们党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制度的建设,让权力运行的轨迹始终在监督之下。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干净、公正、透明的政治环境,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第二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初赛辩题
第二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初赛辩题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初赛辩题一、第一轮(8场)1.腐败的根源在于道德失范还是制度缺失正方:腐败的根源在于道德失范反方: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缺失2.廉洁文化教育重在知法于心还是守法于行正方:廉洁文化教育重在知法于心反方:廉洁文化教育重在守法于行3.司法与媒体对官员的监督谁更重要正方:司法比媒体对官员的监督更重要反方:媒体比司法对官员的监督更重要4.廉洁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正方:廉洁主要靠自律反方:廉洁主要靠他律5.维系学术诚信,主要是靠制度还是教育正方:维系学术诚信主要是靠制度反方:维系学术诚信主要是靠教育6.廉洁文化建设重在扬善还是惩恶正方:廉洁文化建设重在扬善反方:廉洁文化建设重在惩恶7.道德舆论与法律约束对诚信的作用哪个更有效正方:道德舆论对诚信的作用更有效反方:法律约束对诚信的作用更有效8. 善意的谎言是否有利于诚信正方:善意的谎言有利于诚信反方:善意的谎言不利于诚信二、第二轮(4场)1.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档案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档案利大于弊反方: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档案弊大于利2.贪腐愈演愈烈是否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正方: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反方: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3.影响诚信度的因素主要是社会因素还是个人因素正方:影响诚信度的因素主要是社会因素反方:影响诚信度的因素主要是个人因素4.社会舆论应不应该成为反腐手段正方:社会舆论应该成为反腐手段反方:社会舆论不应该成为反腐手段三、第三轮(2场)1.官员财产公开能否遏制腐败正方: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反方:官员财产公开不能遏制腐败2.公务员该不该设立廉洁年金正方:公务员该设立廉洁年金反方:公务员不该设立廉洁年金。
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的演讲稿
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的演讲稿我演说的题目是:制约权力绝对化,有效根治腐败现象。
大伙儿都知道,权力是一种职责范围的支配力量;而腐败最简单的定义算是利用公权谋私利。
权力具有双重性,它既能成为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积极力量,也能产生有害于社会、人民的破坏力量。
腐败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它能葬送党、葬送国家。
一具党员干部怎么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是推断他廉洁与腐败的标准,怎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勤政廉洁的好干部是新阶段摆在党员干部面前的一具重大课题。
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只能代表党和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去行使。
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代表人民群众正确掌权、用权,为人民群众造福的领导干部代代相传:孔繁森、焦裕禄,还有我们工商战线上涌现出来的郭英贤,我们身的许多工商干部,他们基本上杰出的代表,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弄清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掌权,怎么样用权。
权力运作中他们慎权,时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担负起正确行使权力的责任,一身正气,忠于职守,鞠躬尽瘁,两袖清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敬重和爱戴。
但是,扫瞄近几年反腐现实,胡长清、成克杰、王宝森之流,别修官德、贪图享乐、独断专行、擅权霸道、为所欲为、随心所欲,彻底丧失了党性原则,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被权杖所伤,跌入腐败犯罪的泥潭。
降得弄权自焚,身败名裂,被永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剖析这些贪官下水案例,无一别是权力绝对化酿成的悲剧。
权力变异腐败的本质在于官员滥用国家权力,以国家权力谋求个人私利。
权力的绝对化必定走向腐败,这已被社会进展的客观存在所证实。
权力绝对化形成腐败的要紧表观是架空组织,攫取私利,祸国殃民。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而崇拜权力绝对化的贪官们则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发号施令,作威作福。
置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于别顾,贪欲攫取,随心所欲。
他们眼里,人民给予的权力,不过满脚个人私欲的工具。
有的是随行就市,按质论价,批发乌纱;有的是有偿服务,明码标价,别给好处别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还有的敲诈勒索,把权力当作财源,疯狂地收礼受贿,将权力嬗变成五光十色的金钞票财物。
反腐辩论总稿
反腐辩论总稿腐败,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困扰着各个国家和社会的顽疾。
它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着经济的健康发展,损害着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在当今社会,对于反腐的讨论从未停止,各种观点和声音交织碰撞。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反腐的相关话题。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腐败现象的存在并非偶然。
它有着复杂的成因,包括权力的过度集中、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利益的诱惑以及道德观念的缺失等等。
当权力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容易被滥用,从而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人在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时,道德防线崩塌,为了满足个人私欲而走上腐败的道路。
有人认为,腐败是难以根除的,因为人性的贪婪是无法彻底消除的。
然而,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虽然人性中存在贪婪的一面,但我们不能忽视社会制度和环境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机制、提高教育水平,可以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如果因为认为人性难以改变就放弃反腐的努力,那将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亵渎。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反腐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因为在反腐过程中,一些企业和项目可能会受到影响。
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
从长远来看,反腐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
腐败导致的资源错配和不公平竞争,才是真正阻碍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
一个廉洁的政府和社会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反腐的过程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要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廉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从小抓起,让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白廉洁的重要性。
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监督机制的完善是反腐的关键。
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内部监督要加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自我约束和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
外部监督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机构的作用,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
辩论赛发言稿《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法制不能消除腐败——一辩发言稿石志为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方认为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众所周知,腐败现象的产生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
首先,从腐败主体来讲,腐败的主观原因是当权者欲望的无限膨胀、腐败的心理、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
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当掌权者欲望扩张并超过一定限度的时候,“权力上市”的现象便会出现,权力成为一种要素参与到经济生活中去。
其次,从社会经济层面上讲,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过多干预和价格机制、国有企业体制的不完善,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人们内心的欲望受到诱发,演变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腐败现象由此产生。
实际上,反腐败向来就是一个包括教育、法制、道德、市场机制乃至宗教的巨大的社会工程,不是任何一个方面所能单独解决的。
腐败的原因告诉我们,反腐败最重要的是要从道德教育入手,培养掌权者的廉政意识,克服拜金主义。
此外,还需要完善经济体制和权力监督机制,减少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
法制是反腐败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说法制能够消除腐败。
邓小平认为,反腐败应立足本国实践,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而不是消除腐败。
所谓物质决定意识,在完善经济体制、权力监督体制之前,谈论消除腐败的问题未免为时尚早。
法制在反腐败的工程中发挥作用是通过强制方式制裁已经产生的腐败行为,并对潜在的腐败者产生威慑作用。
这样的制裁是滞后的,即在腐败发生之后才发生作用。
至于法律制裁对人们的威慑作用,我们知道,滞后的制裁只能是增加腐败者的成本意识,但是它没有办法保证腐败者付出的代价会高于其获得的利益,无法消除人们对于利益的无限欲望,也就无法消除腐败。
假使我们采用朱元璋式的反腐措施,抓了就杀,逮了就毙则不仅偏离了法制的轨道,反而涉嫌国家恐怖主义。
另外,法制需要司法人员来具体实施,而在实践中我们无法确定司法人员本身能否严格遵照法律。
在现代社会,出于部门间的利益均衡及官场潜规则考虑,司法人员知法犯法,自己参与腐败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
反腐辩论总稿
反腐辩论总稿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间,中国在国家治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然而,与此同时,腐败问题也日趋严重。
为了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设立反腐败机构、加强司法独立性、推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
一方面,反腐败斗争的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自2012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开展反腐工作,先后查处了一大批高级贪官。
这种高压态势和严厉的打击行动,有效震慑了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减少了腐败案件的发生。
此外,反腐工作也提高了全民的腐败意识,加强了全民参与反腐的自觉性,形成了强大的反腐合力。
另一方面,反腐败斗争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腐败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不易被察觉和打击。
反腐败机构需要增强情报收集和分析的能力,采用更加灵活和隐蔽的方式,提高对腐败行为的查处效率。
其次,反腐败斗争要面对一些困难和阻力。
一些腐败分子利用职权和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手段对抗反腐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
因此,反腐败机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打击能力和专业素养,有效应对腐败分子的挑战。
针对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
首先,要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提高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其次,要加强反腐教育,提高公民对腐败的警惕性和抵制能力。
通过教育培训,使人们真正认识到腐败对社会发展的危害和破坏力,增强远离腐败、拒绝腐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形成全球反腐败的合力。
腐败问题是全球性问题,各国应该携手合作,加强情报交流和协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同时,中国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反腐经验和做法,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而言之,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
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提高全民的反腐意识,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实现国家的治理目标,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繁荣富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
高薪能否防治腐败 一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晚上好,关于此次辩题我方的观点是,高薪不是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
首先,关于腐败,我们要知道的是,腐败是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腐败首先是由人们的内心中潜藏的私欲引起的,对于那些已经或将要腐败的人说,他们心中的私欲已经或者即将脱离控制,才会出此下策,以腐败来满足私欲。
同时,在外部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具象化的诱惑,如金钱,如跟风,如美色,来诱导掌握权力的人以手中的权力来获得利益。
也就是说,腐败的根源是内心的私欲,其目的是为了获得各种各样的特殊利益。
而有效,是指通过某种手段达到预期的目的。
我们知道,在腐败现象如此严重的当今中国,腐败所获得的金钱已经呈现巨额化的普遍特点,但我们并不能无限制地提高公务员的薪水,也就是说,所谓的高薪,对于腐败者或者是将要腐败的人,是没有意义的,是达不到其目的的。
更何况腐败者的目的是多样化的,不可能仅仅通过金钱来满足,所以说以高薪来防腐是无效的。
第二,为什么有些人认为能够以高薪这种方式来防止腐败呢?他们一定是这样认为的:既然官员们大多因金钱而腐败,那我们就以提高薪水来满足他们,这样就不会再产生腐败的行为了,然而我方认为,出于这种目的和想法来提高薪水是可笑的。
首先,我们并不是说不能提高薪水,因为社会在发展,人们生活的需求的确在不断增加,为了提高公务员的生活质量而是当提高薪水并无错误。
但是,以防止腐败来提高薪水显然是不可行的,为什么呢?举个例子来说,我们都是刚刚从高中升入大学,也都刚刚跨过高考这条门槛。
很多人都在抱怨说高考题很难,自己没有发挥好,高考题应该变简单。
但是高考题并没有因为这许多人的抱怨而因此变得简单,而是根据学生们的状况在不断调整难度。
如果因为那些没有好好学习而抱怨高考题难的人而降低难度,那么我们所能达到的成绩,蓝翔的学生想必也不难取得,这样岂不是失去了意义?同样的道理,国家也在不断根据国情来调整公务员的薪水,这些薪水维持正常生活一定是足够的,而我们如果是为了那些心中对金钱有欲望,有腐败倾向的人而提高薪水,那不就是把暗地里的腐败变成正大光明的了么?这样做并不会在根源上防止腐败,而是在为贪欲和腐败心理做出让步,长此以往,有贪欲的人不断地要求提高薪水,难道我们还能一味做出让步,让社会变得病态化么?再者,公务员应该从人民中来,回到人民中去,不应该被视作一个特殊群体。
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资料)
官员财产公开能够使法律清楚了解官员地财产情况,从根本上使官员对灰色收入地寻诸空间消失,从而遏制腐败.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前途是光明地,道理是崎岖地.这个制度虽然在执行实施上有一定难度,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它不能遏制腐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财产申报和财产公开:廉洁: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孔丘《论语·述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苏轼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宋·司马光《文中子补传》)廉不贪直不倚.(唐·柳宗元《处士段弘古墓志》)惟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瘦人以肥己.(《明史·循吏传》)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吕氏春秋·忠廉》)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孔子集语·漆雕氏》)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宋·包拯《乞不用赃吏》)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忠信廉洁,立身之本,非钓名之具也.(宋·林逋《省心录》)威严不足以易其位,重利不足以变其心.(《战国策·赵策二》)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浊陷渠沟.(清·曹雪芹《红楼梦》)灭官烛看家书据宋周紫芝《竹坡诗话》记载: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地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地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地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地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地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地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地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地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地清廉品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法国折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法国早在年就制定了《政治家生活资金透明度法》,这是规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地一项专门法律.根据该法规,宪法委员会在《政府公报》上公布总统选举地结果时,必须附上当选者地财产申报单.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议会下院)地议员在上任后地天内,也必须向各自所属地议院办公厅提交一份以其名誉作保地准确、真实地财产状况申报单.此外,所有政府成员和一些地方官员在被任命或上任后地天内,要向专门委员会地主席提交一份个人财产状况申报单,并在任期结束时,再次提交一份新地财产清单.议会办公厅或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对申报者地财产变化情况作一份报告,并将其公布在《政府公报》上.一旦公职人员被发现拥有地财产与其合法收入不相符,而该官员又不能说明其正当来源,即视为非法所得而予以惩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法国《公职总法典》规定,"禁止公务员兼任其他有利可图地工作".而且,当公务员地配偶以职业身份从事一项有利可图地私人活动时,该公务员必须向其所属地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单位声明.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正是依靠这一套完备地财产申报制度,法国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官员地清廉,对公职人员地腐败行为进行防范和打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美国折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到目前为止,美国地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有了超过年地历史.在这年中,包括一名美国众议院议长在内地不少美国高官都曾因为这项制度而受到惩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美国地财产申报制度始于年颁布地《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根据这项法律,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地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地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须包括其配偶和抚养子女地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地官员外,各受理申报地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根据规定,必须申报地内容包括各种渠道地利益所得、接受地礼品以及资产和负债等.同时法律还规定,联邦政府公职人员在离职后被禁止从事某些活动,目地就是为了减少腐败和防止政府官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利.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此外,该项法令还对官员接受礼物和酬金地披露进行了细致明确地限定.对于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地人,司法部可提出刑事诉讼.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财产申报制度实行之后,美国有很多官员都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了处理.例如美国前众议院议长詹姆士·赖特,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被迫辞职地众议院议长.导致他辞职地直接原因是有关部门发现他在年之前地年中曾经次违反国会关于议员财产收入地法规.其违规地主要事实包括,接受了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地累计价值万多美元地馈赠;违反有关议员演讲费收入地规定,通过出书获取稿酬万美元且没有进行申报.为了查清赖特地问题,众议院道德委员会进行了历时个月、耗资万美元地调查,最终迫使赖特辞去众议院议长职务.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在过去多年里,财产申报制度成为美国政府打击腐败地有力工具.通过审查官员地财产状况,可以及时发现和铲除腐败地苗头.在政府直接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美国政府官员轻易不敢以身试法,绝大多数官员都会老老实实申报自己地财产.不过,知法犯法地事情还是屡见不鲜,财产申报制度也并不可能完全杜绝腐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俄罗斯折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年月,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颁布命令,首次规定总统、总理、总统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高级官员,以及地方行政长官等,必须每年向其常住地税务机关申报自己名下地收入和财产.此后出任国家元首地普京,在申报工作上基本沿袭了前任地做法.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不过,这个制度落实起来遇到了不少麻烦.俄《导报》援引俄总检察长柴卡地话称,年月至月,检察机关在个政府部门发现了约万起违法情况,其中主要问题就是收入申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年俄总统大选时,除梅德韦杰夫外,其余竞选者都出现了申报不实地情况.梅德韦杰夫当选总统后,掀起了"反腐风暴",并将财产申报作为突破口之一.其中,年月出台地俄国内首部《反腐败法》规定,除国家和地方行政官员外,诸如法院、检察院、警察、军队、安全部门、选举机构地工作人员都被纳入申报人之列,而且他们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地财产也必须一同申报.与此同时,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地基础上,申报资料将在媒体上公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梅德韦杰夫还以身作则来推动公务员收入和财产申报工作,并提议建立收入和财产申报信息核查机制,以及起草反腐败司法鉴定地法律草案.在年月日举行地总统反腐败委员会会议上,梅德韦杰夫表示,虽然没有要求总统申报财产地规章制度,但自己年年内将作出相关决定."我认为,总统年度申报地做法,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履行相应地法律法规".他还宣布,如果官员拒绝向有关机构提供收入和财产情况,将面临被开除公职地惩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不久后,俄罗斯总统兑现了自己地承诺.年月日克里姆林宫官方网站公布了梅德韦杰夫一家地财产状况.俄政府官方网站则紧接着于日公布了普京总理一家地收入和财产状况.在总统、总理带头下,俄政府成员也纷纷亮出"家底".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官员收入和财产申报举措在俄罗斯社会引起了不小地反响.全俄社会舆论研究中心年月初地一项民调结果显示,多数俄罗斯人认为梅德韦杰夫倡议地官员及其家属申报财产是有益地举措,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 一辩稿
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财产公开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申报且公开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如财产的数额、种类、来源和变动等,并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制度,具有主体范围大,公开范围广,受专门监督的特点。
遏制则是指控制、抑止,而腐败是指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行为。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官员财产公开能否在反腐制度体系之内,根据自身特点发挥遏制腐败的作用。
我方认为,与腐败关联最为紧密的莫过于财产利益。
据数据显示,在2009年仅贪污腐败案件就占公职犯罪案件的66%,原因在于官员作为掌握公权力的特殊群体,其财产透明度不足,当他们以权谋私时,风险小成本低却收益高。
而官员财产公开能通过提升官员财产透明度,增加其腐败成本与风险,揭露腐败,预防腐败,规制官员行为,从而实现对腐败的遏制。
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官员财产公开能发现存在的腐败事实。
官员财产公示将原本隐匿的非法收入暴露在阳光之下,使民众和检察机关能根据官员财产的数额和变动发现异常情况,追查不明财产,并及时做出处理。
即便是身居韩国总统高位的全斗焕和卢泰愚也因财产公开而落马受罚,可见这一制度能净化官员风气,挽回资产损失,实现对腐败的遏制。
第二,官员财产公开能预防腐败的发生。
正如前面所讲,官员财产公开能高效地发现腐败事实将腐败分子绳之于法,这对于没有腐化的官员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如最早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的瑞典,廉洁排名一直位居世界前列,鲜有贪腐发生。
财产公开缩小权利了寻租的空间,使腐败的难度与风险大大提高,使官员们明白腐败得不偿失,因而不想腐不敢腐也不能腐,实现对腐败的遏制。
第三,官员财产公开能起到教化的作用。
正如铂尔曼所说,“法律必须成为一种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
”官员财产公开不仅是一种社会规范,根本上是一种教化。
任何一条法律规则的背后都蕴含着道德因素和存在的道德支持,国家运用强制性推行,更有效在官员群体中起到教化的作用。
官员腐败VS懒政更可怕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官员腐败VS懒政更可怕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朋友们,我代表正方,认为官员腐败虽然严重,但懒政更可怕。
首先,官员腐败虽然会使得政府失去公信力,但懒政却会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
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政府部门长期存在的懒政现象,导致了许多人民的投诉和不满,甚至有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其次,官员腐败虽然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公平,但懒政却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谋利益,推动社会的发展,但如果政府部门存在严重的懒政现象,那么政府就无法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就会受到影响。
最后,官员腐败虽然需要加强监管和打击,但懒政却需要改革和创新。
我们应该通过改革机制,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府效率,让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我认为懒政更可怕,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懒政现象的改革和创新。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朋友们,我代表正方,进一步阐述官员腐败VS懒政更可怕的问题。
首先,官员腐败虽然会使得政府失去公信力,但懒政却会直接影响人民的切身利益。
政府的工作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如果政府部门存在懒政现象,那么人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甚至有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其次,官员腐败虽然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公平,但懒政却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谋利益,推动社会的发展,但如果政府部门存在严重的懒政现象,那么政府就无法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就会受到影响。
最后,官员腐败虽然需要加强监管和打击,但懒政却需要改革和创新。
我们应该通过改革机制,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府效率,让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我认为懒政更可怕,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懒政现象的改革和创新。
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朋友们,我代表正方,进一步阐述官员腐败VS懒政更可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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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财产公开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申报且公开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如财产的数额、种类、来源和变动等,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制度,(具有主体范围大,公开范围广,受专门监督的特点。
)遏制则是指控制、抑止不是消除,而腐败是指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行为。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官员财产公开能否在反腐制度体系之内,根据自身特点发挥遏制腐败的作用。
我方认为,与腐败关联最为紧密的莫过于财产利益。
据数据显示,在2009年仅贪污腐败案件就占公职犯罪案件的66%,原因在于官员作为掌握公权力的特殊群体,其财产透明度不足,当他们以权谋私时,风险小成本低却收益高。
而官员财产公开能通过提升官员财产透明度,增加其腐败成本与风险,揭露腐败,预防腐败,规制官员行为,从而实现对腐败的遏制。
下面我们将从合理性和可行性两个层面和三个角度进行论述:
一.该政策的实行对官员腐败能起到惩治的作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通过向有关部门申报的财产向社会公布公示,让财产充分地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
让官员的财产公开,监督权回归社会,让大家看得到官员透明的收入,防止官员腐败。
而官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又是共产党员应行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接受监督。
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能对腐败起到预防作用,减少以权谋私的灰色空间和寻租空间。
官员财产公开让尚未腐败的不敢腐败也是反腐的关建环节,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的作用。
并且通过社会群体的监督,让官员不敢腐从而达到预防的作用。
三.反腐的顺利进行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民加强法律意识,让法治深入人心。
财产公开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其重要意义在于让领导干部形成接受制度管理、敬畏制度管理的心态,这种心态久而久之会演变为了廉政文化。
依靠制度建设去营造反腐倡廉的软环境,才能在干部队伍中继续源源不断的正能量,让法治成为一种习惯。
最后我们想说的是任何一项单项制度是不可能完全消灭腐败的
现象,我们所说得是通过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能够对腐败起到遏制的作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借鉴国外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许有疑问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壁垒,但不意味着该制度就不存在可行性,正如林喆教授所言官员财产公示也要有政治智慧,他提出的同级公示(,如科级干部在科级办干部内公示,处级干部在初级干部在处级公示等,以此类推。
)这个设计能够将官员财产公示公示的负面效应,正所谓事在人为,部门机关做好制度设计实行的方式结合具体国情可大大提高了政策的可行性。
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
1、人性是有弱点的,想贪污制度无法制约。
2、制度的创造者和执行者都是人。
3、遏制是指彻底杜绝。
-------根本解决问题是教化。
4、制度有漏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5、腐败的种类有很多,这个制度能遏制经济,但是不能保证其他方面腐败现象不增加。
逻辑底线:腐败的最主要形式是经济腐败,而经济腐败高发的原因是官员财产具有隐匿性导致其以权谋私的成本低风险小,官员财产公开能提升官员财产透明度,增加其腐败成本与风险,从而实现对腐败的遏制。
1.官员财产公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