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现代汉语的构词法和构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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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现代汉语的构词法和构形法

一.词的构成单位——语素

1.语素的含义

语素,也叫词素,如前所述,一般定义为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是构词的材料。有的学者将语素和词素分别解说,认为应该严格区分语素同词素。如刘叔新先生就指出:“词素应就词的构造成素、即一个词能够划分出的小于词的构成单位而言。它是词或词干的直接组成成分。语素的含义则广阔得多;指的是语言中一切最小的(本身不能再分成两个的)音义结合单位,包括最简单的、不能划分出不同构造成分来的词……、词内可以划分出的最小音义结合单位……,以及句子结构中有一定语气和音调形式的句调和有一定关系意义的特定词序……。因此,语素包括了词素,但是很多语素却并非词素。”“一个词,要是本身不能划分出不同的构造成分来,是个最小的音义结合单位,那么它当然是个语素,却不能说是个词素——那样说在逻辑上或公理上显然通不过去。词素是比词小的、构造词或词干的直接成分,一个词不能够同时说它是词素。所谓‘单词素词’的说法,当然也很不合逻辑。”1刘先生这里所说的“语素”和“词素”的内涵同目前学界通用的“语(词)素”的内涵有所不同:被刘先生重新定义了的“语素”不仅函概所有的音义结合体,还包括句调和词序;而同样被重新定义了的“词素”仅指“一个词能够划分出的小于词的构成单位”2。这样界定“语素”、“词素”作为一种探索未尝不可,但却不能就依此指责学界“语素”、“词素”不分,同样也不能依此断言“单词(语)素词”的说法是“很不合逻辑”的,因为所用术语的内涵有所不同。我们倒觉得,把“走”、“读”、“回”、“家”叫做“单语(词)素词”没有什么不好;而若按刘先生的意见管它们叫做“语素”,管“走读”、“回家”中的“走”、“读”、“回”、“家”叫做“词素”,反而会纠缠不清,徒增麻烦。何况在语言学中,处于构成关系中的上下级语言单位发生重合的现象又哪里仅体现在词的层面,都知道句子是由词构成的,句子和词为上下级语言单位,可不是照样有大量的“独词句”3存在吗?我们是否也应赋予这些能独立构成句子的词以一个“词”以外的名称呢?

2.语素的确认

由于汉语中,语素、音节以及记录语素、音节的汉字往往一致,但也有不一致的时候,所以,碰到一个汉字或一个音节的时候,是语素还是语素的构成部分,是需要作一下鉴别的,这便是语素的确认问题。

关于语素的确认,以往一般采用的是所谓的“替换法”。关于“替换法”,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二版)(上册)有一段颇有代表性的说明,兹录如下:确定语素可以采用替换法,用已知语素替代有待确定是否语素的语言单位。“蜡烛”中的“蜡”和“烛”可以为别的已知语素所替代。……可见“蜡”和“烛”各是一个语素。须注意的是两种替代缺一不可。例如“蝴蝶”中的“蝴”,虽然可以为其他语素所替代,如“粉蝶、彩蝶”等,“蝶”却不能为别的已知语素所代替,即“蝴~”不能换填其他语素。因此“蝴蝶”只是一个语素。“蝶”在别的组合“粉蝶、彩蝶”中仍是一个语素。采用替代法还要注

1刘叔心《汉语描写词汇学》第64~65页,商务印书馆,1990。

2这种观点可能源之于吕叔湘先生。吕先生曾指出:“语素可以定义为‘最小的语音语义结合体’。也可以拿‘词素’做最小的单位,只包括不能单独成为词的语素。”见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15页,商务印书馆,1979。

3这里所说的“独词句”同语法学中所说的“独词句”有所不同:语法学中所说的“独词句”指的是非主谓句中“无主句”以外的各种句子,有的由偏正词组等构成,有的由一个词构成;而这里所说的“独词句”仅指由一个词构成的句子。

意在替代中保持意义的基本一致,例如“马虎”,……“马虎”中的“马”与“虎”同“马鞍”、“老虎”中的“马”与“虎”在意义上毫无关系。实际上“马虎”中的“马”与“虎”都不能为别种已知语素所代替,所以都不是语素,“马虎”只能是一个语素。4“替换法”在操作上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因为它确实对现代汉语中80%以上的语素的确认管用,这也便是大家都爱使用该方法的原因。但是,从理论上来看,运用这种方法所确认的并不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而是“处于词中同一位置、能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词的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最早对“替换法”提出质疑的是华中理工大学的董为光先生,他认为“替换法”“这一鉴定程序无形之中给语素定义附加了一个条件:至少参与构造词语一个以上……而一般认为,语素是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有音有义,至小而不可分,即可承认是语素,与构词能力无涉”。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替换法”均存在明显的缺陷。5然而,破易立难。略显遗憾的是,董为光先生在质疑“替换法”的同时,并没有能提出一种可以取代“替换法”的别的什么“法”。

我们以为,从现代汉语的实际情况来看,“替换法”还是有其存在的价值的,只是要作一些调整和补充:首先,应将原“替换法”法中的“定位替换”调整为“不定位替换”,这样,适用的范围、余地就会大一些,即“AB”,不必非实现“A~”、“~B”的替换才算替换成功,若能实现“~A”、“B~ ”的替换也行。如“谦逊”,按“定位替换”,“逊”可以很容易地被替换掉而形成“谦~”的组合,而“谦”似乎很难被替换掉而形成“~逊”的组合,——替换不成功;但若按“不定位替换”,“逊”倒是可以形成“逊~”的组合(如“逊色”、“逊位”等)的,——替换就成功了。这样的话,一批类似“谦逊”这样的组合的语素确认问题就较好地解决了。其次,有一些组合,诸如“苹果、菠菜、贝雷帽、沙丁鱼、卡宾枪、道林纸、芭蕾舞”等,它们中的“苹、菠、贝雷、沙丁、卡宾、道林、芭蕾”等均可被替换而形成“~果、~菜、~帽、~鱼、~枪、~纸、~舞”,“果、菜、帽、鱼、枪、纸、舞”等则无法被替换而形成“苹~、菠~、贝雷~、沙丁~、卡宾~、道林~、芭蕾~”,这样,替换就不算成功,可我们分明感到“苹果、菠菜、贝雷帽、沙丁鱼、卡宾枪、道林纸、芭蕾舞”等均为双语素组合——这恰恰是“替换法”所不能揭示的。对于这些组合,我们不必硬套“替换法”,可以换个思路,即可以考察“苹、菠、贝雷、沙丁、卡宾、道林、芭蕾”等是否具有别义作用:若它们具有别义作用——即依赖它们可以同别的“~果、~菜、~帽、~鱼、~枪、~纸、~舞”等组合区别开来,就可认定它们是语素;若不具有别义作用,那么它们就不是语素。因此,可以将“是否具有别义作用”作为对“替换法”的一个补充,以专门对付那些“替换法”所管不住的对象。

徐通锵先生曾经指出:有些理论和方法,不要因为存在一些例外——即无法用该种理论和方法去解释或解决问题,就轻易地去否定它;而应该看这些理论和方法是否能管住绝大部分语言现象,若能管住绝大部分语言现象的就不失为一种好的理论和方法,至于那些管不住的个案,则可以作个别的分析,一个一个地加以解释说明。依此去观照“苹果”等组合也颇为适用——对它们完全可以作个案说明,事实上这些词的数量确实不多。

“苹果、菠菜”等同“蜘蛛、骆驼、蝴蝶”等颇为相似,所以常常会被混为一谈。张斌先生(1999)曾经指出:“在汉语里,把语段切分,不但可以得出表达意义的(即音义结合的)单位,而且可以得出区别意义的单位。例如切分‘蝴蝶’,得出‘蝴’和‘蝶’。‘蝶’是音义结合的单位,它可以出现在‘粉蝶’、‘彩蝶’和‘蝶泳’、‘蝶骨’等语言单位之中。至于‘蝴’,它不是音义结合的单位,但是它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同样,切分‘骆驼’,得出的‘驼’是音义结合的单位,它可以用在‘驼峰’、‘驼背’、‘驼铃’、‘驼绒’等语言单位之

4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二版)(上册)第248~249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5董为光《“语素替换确定法”献疑》,载《语言研究》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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