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平板玻璃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材料,在建筑、家电、汽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平板玻璃行业有一系列准入条件,以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就平板玻璃行业的准入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的首要要求是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这包括企业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件,并且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注册备案。
只有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平板玻璃行业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
这包括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并且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
企业需要能够独立完成平板玻璃的生产工艺,包括玻璃原料的选用、玻璃熔化和成型、玻璃的切割和加工等环节。
同时,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质量控制能力,能够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平板玻璃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控范围,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还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能力。
平板玻璃是一种高精度的工业材料,对产品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
企业需要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从原材料的采购、生产过程的控制到成品的检验和出厂检测等环节。
企业需要配备一支专业的质量管理团队,进行质量监控和质量改进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符合客户的要求。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还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这包括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销售和营销能力,能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制定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2号--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2号--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2号【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90号――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9.03【实施日期】2007.09.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2号)为规范平板玻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产品质量认证、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中要以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九月三日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为规范平板玻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结构调整,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制定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一、生产企业布局(一)新建或改建升级(以下简称改建)平板玻璃生产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用房,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风景名胜、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得建设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上述区域内已经投产的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为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和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对平板玻璃实施分地区指导和区别对待的政策。
1.对产能较为集中的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严格限制新上平板玻璃项目。
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
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普通平板玻璃是一种常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幕墙、门窗、家具等领域。
为了规范普通平板玻璃的生产和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对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内容。
其中,产品分类是根据普通平板玻璃的用途和性能特点进行划分,如建筑平板玻璃、家具平板玻璃等。
技术要求则包括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光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如抗风压性能、耐热性能、透光率等。
检验方法和标志规定了对普通平板玻璃产品进行检验和标识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而包装、运输、储存则是对产品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在建筑领域,普通平板玻璃作为建筑幕墙的主要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制定国家标准是为了规范行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建筑安全。
同时,在家具、门窗等领域,普通平板玻璃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
因此,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生产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机构需要严格执行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消费者也需要关注产品的国家标准认证情况,在选购和使用产品时,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安全。
最后,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是必要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普通平板玻璃的生产技术和应用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国家标准需要不断跟进,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普通平板玻璃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建材局平板玻璃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国家建材局平板玻璃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法规类别】建材产品【发布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日期】1991.01.14【实施日期】1991.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平板玻璃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四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平板玻璃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企业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原燃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储存都符合技术标准。
第三条企业的产品质量由厂长全面负责,质量管理部门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
企业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教育和质量责任制,企业职工的奖金或收入分配要与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挂钩,实行质量否决权。
第四条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照GB/T103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及本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质量管理细则》或《质量手册》并认真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平板玻璃的企业。
第六条本规程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生产管理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第七条企业要成立以厂长为首的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或企业管理办公室),各生产车间和主要生产、技术、设备、经营等管理科室成立以科(处)长或主任为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工段班组设专(兼)职质量管理员。
第八条企业要设置检验科(处)和技术科(处)、化验室。
第九条检验科(处)应配备科(处)长和适量的检验员,检验人员一般不低于全厂职工总数的2%。
科(处)长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熟悉玻璃生产工艺,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坚持原则,检验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标准和检验方法,并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上一级质检机构颁发的操作合格证。
《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
附件3《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组二〇一八年八月—25—项目名称: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项目统一编号:技-2018-007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标准所技术管理承办人:谭玉菲、王宗爽科技标准司项目管理人:王泽林、李磊—26—目录1标准编制背景 (28)1.1任务工作来源 (28)1.2项目工作过程 (28)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30)2.1国家环境管理部门要求 (30)2.2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要求 (31)3行业生产与污染防治技术现状 (31)3.1行业概况 (31)3.2工艺过程污染物产生及污染预防技术 (33)3.3污染治理技术 (34)3.4典型案例分析 (36)4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 (40)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41)5.1适用范围 (41)5.2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41)5.3环境管理措施 (50)5.4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 (50)6实施本标准的成本—效益分析 (50)6.1环境效益 (50)6.2经济成本 (50)7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50)—27—《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标准编制背景1.1任务工作来源2018年元月,原环境保护部下达工作任务单,启动《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任务。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国家环境技术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8〕301号),提出包括《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在内的10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计划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包括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普通平板玻璃标准
6.5.1 设备
黑色框架:装有数支 40W 日光灯管,灯管间距 300mm。
6.5.2 检验步骤
将玻璃按拉引方向垂直放置,与日光灯管平行并相距 600mm,观察者距玻璃 600mm,视线垂直玻璃观察,缺陷尺寸用符合 JB2546 规定的金属尺或放大 10- 20 倍的读数显微镜测定。
5.3 尺寸偏斜,长 1000mm,不得超过±2mm。
5.4 弯曲不得超过 0.3%。
5.5 边部凸出或残缺部分不得超过 3mm,一片玻璃只许有一个缺角,沿原角等分 线测量不得超过 5mm。
5.6 可见光总透过率不得低于表 2 规定。
表2
厚度,mm 2 3 4 5
可见光总透过率,% 88 87 86 84
6.6 弯曲度的测定
将玻璃垂直放置,不施加外力,沿板边水平放一足够长的直尺。玻璃弓形弯曲时, 测量对应弦长的弧高;波形时,测量对应波峰到波峰(或波谷到波谷),距离间 的波谷的深度(或波峰高度),按下式计算弯曲度:
h c=───×100
L
式中:c-一弯曲度,%; h-一弦高或波谷深度(或波峰高度),mm; L---弦长或波峰到波峰的距离(或波谷到波谷的距离),mm。 6.7 尺寸偏斜及缺角的测定 将直角尺放在玻璃上,使角顶点、一边分别与玻璃顶点、一边对齐,测量直角尺 另一边 1m 处与玻璃板边的距离。缺角深度是沿角平分线从原角顶向内测量。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厚度偏差、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 本标准规定的该种产品的全部技术要求。 7.2 抽样方法 按表 4 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8.3 玻璃应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存放。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新版强制标准:平板玻璃虹试验要求、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定
新版强制标准:平板玻璃虹试验要求、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公布的新版强制标准“GB 11614—2023 平板玻璃”可知,新版标准加添了虹彩的要求、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定,对平板玻璃的全部相关领域产生了确定的影响,如建筑玻璃、建材领域、建筑检测质量检测相关方面影响都不小,都需要适时了解对应的相关内容,实在情况如下。
一、平板玻璃对虹彩检验、试验的相关要求仅对以浮法工艺生产的优质加工级平板玻璃进行此项检验。
试验后,应无虹彩现象。
二、平板玻璃对虹彩的检验试验方法1、试验设备:平板玻璃虹彩检验装置,见附录A。
2、试验室环境温度:5℃~40℃。
3、试样尺寸及数量:在待测的玻璃产品中任意抽取1片,在其四边或四角任意裁取试样,尺寸为100mm×100mm,数量4片。
4、试验步骤:a)用千分尺测量出试样厚度,按附录A确定热处理时间;8GB 11614—2023;b)在热处理炉的温度达到730℃±5℃且稳定后,将试样下表面(锡面)朝上,水平放入热处理炉;c)达到热处理时间时将试样取出,放入退火降温箱冷却;d)将冷却后的试样放入虹彩检验察看箱察看并记录有无虹彩情况。
三、平板玻璃判定规定1、单片判定规定:进行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厚度、厚薄差、外观质量和弯曲度项目检验时,任意1片玻璃全部项目均符合相应条款要求,则判定该片玻璃为合格片,否则为不合格片。
当1片玻璃上存在多个项目不符合时,仍认定为1片不合格片,不应重复统计。
2、项目判定规定:对比表8中的样本量,在对7.3.1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时,当某一项目由于不符合相应条款要求的不合格片数量小于或等于表8中接收数时,判定该检验项目合格,否则判定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3、对虹彩项目进行检验时,4片样品均无虹彩则判定该项合格。
4、对无色透亮平板玻璃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检验时,若检验结果符合5.8.1的规定,则判定该批该项合格。
5、对本体着色平板玻璃的透射比偏差进行检验时,若检验结果符合5.8.2的规定,则判定该批该项合格。
玻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指标计算方法、基础数据采集表示例
a 生产 2mm 及以上汽车玻璃单线熔化能力达到 500t/d。
7
附录 B (规范性) 玻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见表 B.1。
表 B.1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4
2563-2020 中 5.2.1.2 b)]
11. 清洗、冲洗工器具及卫生器具等采用节水或免水技术。
4
12. 工厂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达到 3 级或以上。
4
13. 工厂利用可再生能源或余热供应生活热水、供暖、制冷等。
4
工厂通过生产线规划设计文件、验收文件等材料证明其照明、采
14.
20
光符合 GB 50435 的有关设计要求。
生产车间、辅助建筑的一般照明不使用卤钨灯、高压汞灯。
15
工厂通过照明测量、核算记录等材料证明其照度满足 GB50034-2013 中照明节能所规定的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不高于
15 目标值,其中办公建筑按 GB50034-2013 表 6.3.3 规定,公共和工 业建筑按 GB50034-2013 表 6.3.13 规定。
室外公共区域照明采用太阳能路灯等可再生能源。
20
工厂节能灯具使用比例不低于照明设施总数的 60%,按公式(C.1) 15
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权重
评价要求
序号
判定准则
分值
明措施。(JC/T 2563-2020 中 5.2.2.2)
计算。
在公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场所以及无人长时间逗留, 19. 只进行检查、巡视和短时操作的工作场所配用感应式自动控制的 10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7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23 7.1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23 7.2 实施本标准的经济分析.......................................................................................................................23
平板玻璃标准
C 1036 – 91 (Reapproved 1997)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Flat GlassC 1036 – 91 (1997年再审通过)平板玻璃标准1.适用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窗用、制镜和一般建筑用或类似用途的平板玻璃的质量要求。
玻璃为透明、无色有光泽、表面平整光滑,用于切裁加工。
1.2 本规范规定了透明着色的吸热、减光或吸热减光平板玻璃的质量要求。
玻璃具有光泽、表面平整光滑,用于切裁加工。
玻璃主要用于建筑结构以控制光、热或阳光辐射或它们的综合传导。
1.3 本标准规范规定了装饰用或一般窗用压花和夹丝玻璃的质量要求。
玻璃用于切裁加工。
.1.4 本标准中的尺寸值,除厚度外,均采用英寸-磅单位制,均是标准值。
1.5 下列安全方面的危险条款,仅与本标准第11部分试验方法部分有关:本标准无意涉及使用的所有安全问题,所针对的仅是与应用中有关的。
在使用前,考虑和确定合适的安全和有益措施,并制定可行的管理条件是本标准使用者的责任。
2. 引用标准2.1 ASTM 标准:C 162 Terminology of Glass and Glass ProductsE 308 Test Method for Computing the Colors of Objects by Using the CIE SystemE 903 Test Method for Solar Absorptance, Reflectance, and Transmittance of Materials Using Integrating Spheres3. 术语3.1 定义—其余术语参见ASTM C 162.3.1.1 平板玻璃的缺陷(瑕疵):注1—这些定义不适合于使用中的损坏。
3.1.1.1 crush—压伤一轻微凹痕区域,该区域呈现无光泽的灰色和白色。
or white appearance over the region.3.1.1.2 digs—刻伤深而短的划伤。
我国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及公告制度发展浅析
1 准入制度概念准入制度是指允许进入某领域、组织或地方的规定规范或法律法规。
有些组织如WTO或者地方为其他法定代表加入或者进入该组织或地区而制定的门槛条件,当具备这些条件是就可以加入享受应有的权利负担应有的义务。
准入制度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就制造业行业而言,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制度、行业准入制度和从业准入制度等等。
针对平板玻璃行业主要为前两种,即市场准入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
2 平板玻璃市场准入制度所谓平板玻璃市场准入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平板玻璃市场,从事平板玻璃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
2001年12月3日,我国为兑现入世承诺,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2000年12月10日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公告第33号)所列19类132种产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后调延至2003年5月1日)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
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列有安全玻璃。
即“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60号),规范了各个产品的范围,见表1。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的第二条就明确了“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09.12.22•【文号】工信部原〔2009〕718号•【施行日期】2010.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52号)中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平板玻璃企业实行公告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的平板玻璃企业公告申请,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公告的平板玻璃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将核实意见和企业填报材料一并报送我部。
二、我部在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复核、重点抽查和公示后,以公告形式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生产线)名单。
三、为做好本年度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申请受理工作,请负责此项工作的省级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平板玻璃企业的公告管理工作,于2010年2月底前,将符合公告要求企业的核实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我部。
联系人:原材料司建材处王威伟高秀英电话:010-******** 010-********(兼传真)邮编:100804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平板玻璃企业的公告申请受理和核实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准入条件执行情况。
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
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对比《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标准,就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总结如下:一、门窗中常用玻璃种类:平板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压花玻璃等。
二、安全玻璃1、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解释: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安全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因碎片过大,破坏时不具有安全性,夹丝玻璃因不能满足霰弹袋试验、落球试验的要求,都不属于安全玻璃之列。
2、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3、安全玻璃的选用,见表2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4、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三、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情形综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处长对部分条文的解读、《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标准的要求,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有框门玻璃、无框门玻璃;解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第7.2.1条规定,有框门不论玻璃大小均须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光伏行业和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发布准入门槛抬高
正 是 由于产 能过 剩 , 新 年伊 始玻 璃 现货行 业 的风 向标一 沙 河 玻璃 价 格 就 以高 台 跳水 的方 式 为 2 0 1 5 年
献礼—— 元旦期 间降价 累计 约7 0 ~ 8 0 元/ 吨。市场
人 士认 为 , 这体 现 了生产企 业 的恐 慌性 心态 。
布的《 规范条件 》 对于光伏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能 耗指 标要 求更 为严格 了。 以多 晶硅 为例 , 要 求现 有 多
的光伏 发 电集成 开发 及应 用企 业 。 新 能源 行业 人 士认为 , 该 意见 同样 有助 于推 动 国
条件 ( 2 0 1 5 年本 ) 》 公开征求 意见 。去年底 , 工信部还 发 布了《 关于进一步有关光伏企业兼并 重组市场环 境 的意见 》 等文件。业 内人士分析说 , 规范条件对光 伏制造业的指标要求更为严格 , 促使光伏制造业进一
步 提 高技术 , 有助 于 推动 光伏 产业 健康 发展 。
此外, 工信 部发 布 了《 平板 玻璃 行业 规范条 件
( 2 0 1 4 年本 ) 》 , 发 挥 行业 准人 条 件 在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中
内光伏 制造 业综 合 实力 的提 升 。也有 不 同观 点认 为 , 大 多数 光伏 企业 属 于 民营企业 , 认 为完 全市 场化 的兼 并 重组 过程 将较 为缓 慢 , 或不 及官 方预 期速 度 。
平 板玻 璃行 业准 入受 限
的作用 。业 内人士认为 , 平板玻璃作 为产能过剩的重
灾区 , 此举 有 助于 龙头 企业 走 出 困局 。 光伏 制造 行 业 门槛 抬 高
发布 的《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 明确提 出, 要 严 格 控 制 新 上单 纯 扩 大 产 能 的光 伏 制造 项 目。对加 强技术创新 、 降低生产成 本等确有必要 的新建 和改 扩建项 目, 要 报 行业 主管 部 门及 投 资 主管 部 门备 案 ,
工信部发布《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2 月3 日,加拿大 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 ,对
原 产 于 或 出 口 自中 国 的晶 硅 光伏 组 件 和层 压 件 产 品 进行 反 倾 销 和反 补 贴 立 案 调查 ,以确 定 涉 案 产 品 是 否对 加 拿 大 国 内产 业 造 成 了 实质 性 损 害或 实
尘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二氧化碳产生 ,提高
指标体系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生产 的平板
玻 璃 产 品 ,必须 全 部 达 到 国家 标 准 规 定 的质 量 指
标 ,其 中一 等品达N8 o %以上 。开展玻璃深加工
的 ,应 按 规 定 取 得 相 应 产 品 的 强 制 性 认 证 。
此外 , 《 规范条件 》提 出企业要建立职业安
录 》或 能 效 标 准 达 到 1 级 标 准 的机 电 设 备 。年 耗 标 准煤 5 0 0 0 吨及 以上 的企 业 ,应 定 期 向节 能 管 理 部 门报 送 企 业 上 年 度 能 源 利用 状 况 报 告 ,提 供 准 确可 靠 的 能耗 数 据 。
2 0 0 7 年 发布 的 《 平板 玻璃 行业 准 人条 件 》基础 上 ,修订形成 《 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 ( 2 0 1 4 年 本 )》。 《 规范条件 》自发布之 日起实施, 《 准人
条件 》同时废 止 。
《 规范条件 》要求企业建立对平板玻璃生产
全 过 程 实施 管控 的产 品质 量 保证 制 度 、质 量 控 制
《 规范条件 》从新项 目准人标准方面进行要
求 ,提 出新 建 平 板 玻 璃 项 目原 则上 要 进 入 纳 入 规 划 的产 业 园 区 。鼓 励 和 支 持 现 有平 板 玻 璃 企 业 通 过异地搬迁 “ 退 城 人 园” ,采 用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延 伸 产 业链 。 同 时 ,鼓 励 和 支 持 现有 普通 浮 法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通 过技 术 改 造 和 技 术 进 步 ,转 产 工 业 玻 璃 、在 线 镀 膜 玻璃 等 高 技 术 含 量 、高 附加 值 产 品 ,发 展 玻 璃 精 深 加 工 。 在 生 产 工 艺 和 装 备 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CBMF
ISC-81.040.01Q-30CBMF 中国建筑材料协会标准CBMF ***-2014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验收规程Standard for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acceptance of 2nd China float glass(征求意见稿)2014-**发布 2014-**实施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发布CBMF ***-2014前言为贯彻落实玻璃行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发展战略,促进中国浮法玻璃工业在产品的品种功能、质量、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环保与减少排放等方面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为玻璃工业在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创新与提升提供技术支持与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际和中国浮法玻璃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和装备验收的一般要求。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研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14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负责管理,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研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工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邮政编码:100831),以供修订时参考。
CBMF **-2014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验收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验收管理。
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一、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一)建设平板玻璃生产项目,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要求。
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严禁在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建设平板玻璃项目。
(三)新建平板玻璃项目原则上要进入纳入规划的产业园区。
鼓励和支持现有平板玻璃企业通过异地搬迁“退城入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延伸产业链。
(四)鼓励和支持现有普通浮法玻璃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转产工业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玻璃精深加工。
二、生产工艺和装备(一)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规定,采用高效节能燃烧、能源梯级利用(含低温余热发电)等先进技术,采用工艺先进可靠、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生产装备。
(二)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产生的生产工艺和清洁燃料,配套建设高效、可靠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严格限制掺烧高硫石油焦。
(三)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集约利用土地,厂区划分功能区域,按《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GB 50435)建设。
(四)建设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制造执行系统(含在线质量监控)、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
(五)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减少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产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质量保证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一)按照《清洁生产标准平板玻璃工业》(HJ/T 361)规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二)建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在线实时监控系统。
易产生粉尘的原料储存、称量、输送、混合、投料等工段要密闭操作,采取有利于抑制粉尘飞扬的密闭和除尘装置,防止含尘气体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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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
(2014年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引导合理投资,强化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质增效,转变发展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制定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一、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
(一)建设平板玻璃生产项目,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要求。
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严禁在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建设平板玻璃项目。
(三)新建平板玻璃项目原则上要进入纳入规划的产业园区。
鼓励和支持现有平板玻璃企业通过异地搬迁“退城入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延伸产业链。
(四)鼓励和支持现有普通浮法玻璃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转产工业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玻璃精深加工。
二、生产工艺和装备
(一)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规定,采用高效节能燃烧、能源梯级利用(含低温余热发电)等先进技术,采用工艺先进可靠、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生产装备。
(二)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产生的生产工艺和清洁燃料,配套建设高效、可靠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严格限制掺烧高硫石油焦。
(三)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集约利用土地,厂区划分功能区域,按《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GB 50435)建设。
(四)建设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制造执行系统(含在线质量监控)、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
(五)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减少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产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质量保证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
(一)按照《清洁生产标准平板玻璃工业》(HJ/T 361)规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二)建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在线实时监控系统。
易产生粉尘的原料储存、称量、输送、混合、投料等工段要密闭操作,采取有利于抑制粉尘飞扬的密闭和除尘装置,防止含尘气体无组织排放。
配备智能化设施,减少含尘现场操作人员。
使用溶剂或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段,要建设配套设施,对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气体进行收集处理。
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和所在地相关环境标准要求。
排放不达标的,应停产整改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三)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循环利用。
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应当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排放不达标的,应停产整改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四)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和实现全部再利用,本企业无法做到的,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予以综合利用,不得排放。
(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四、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
(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节能评估与审查。
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能源计量,完善企业能源管理系统。
(二)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按照《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执行。
企业要达到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三)采用先进的节能、节水措施,使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或能效标准达到1级标准的机电设备。
(四)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应定期向节能管理部门报送企业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能耗数据。
五、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一)建立对平板玻璃生产全过程实施管控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二)企业生产的平板玻璃产品,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其中一等品达到80%以上。
(三)开展玻璃深加工的,应按规定取得相应产品的强制性认证。
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按《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GB 15081),配套建设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责任制。
(二)建立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不偷漏税款,不拖欠工资,依法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金。
(四)建立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七、监督管理
(一)建设平板玻璃项目要符合本规范条件。
现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未达到本规范条件的,鼓励和支持其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等措施尽早达到本规范条件。
(二)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对平板玻璃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达不到规范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
有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要开展本规范条件的宣
传并协助做好执行监督工作。
(三)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平板玻璃企业和生产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
八、附则
(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生产太阳能器件用超白玻璃、运输装备风挡或舷窗用玻璃板材等工业用玻璃原片的平板玻璃生产线,除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外,其他按本规范条件执行。
(二)本规范条件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若进行修订,则按新修订的执行。
(三)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四)本规范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7年发布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