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的研究成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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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的研究成果探讨
(一)网络成瘾的界定
“网瘾”的概念,最初由美国心理学家格登博格(Goldberg)提出,随后,匹兹堡大学的金伯利·扬博士(Dr. Kimberly Young)发展完善了他的这一概念。
“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简称 IA)“网络成瘾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 IAD)或“病态网络使用”(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简称 PIU),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
按照金伯利·扬的观点,上网成瘾者主要有以下特征:(1)耐受性增强,即上瘾者要不断增加上网的时间才能获得和以往一样的满足;(2)出现戒断症状,如果一段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不上网,就会变得焦躁不安,不可抑制地想上网,时刻担心自己错过什么;(3)上网频率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高,上网时间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长;(4)企图缩短上网时间的努力总是以失败而告终;(5)花费大量时间在与互联网有关的活动上,比如安装新软件、整理和编辑下载大量的文件等;(6)上网使其社交、学习、工作等社会功能受到严重影响;(7)虽然能意识到上网带来的严重问题,仍然继续花大量时间上网。这7个标准如果符合4个即可判断其已构成“网络成瘾”。
而相比杨博士,Goldberg ( 1998 ) 提出了“网络成瘾障碍”( 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 的概念,认为任何一种被定义为成瘾的行为必须满足5个标准:(1)突显性(salience);(2)耐受性(tolerance);(3)戒断症状(withdrawal symptoms);(4)冲突性(conflict);(5)复发性(relapse),相比界定的门槛更高一些。
虽然金伯利·扬博士很早就对“网瘾”概念进行过界定,并且在网瘾调查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由于美国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因此并不能直接拿来作为我国青少年网瘾状况的研究依据。在《青少年网络成瘾》这份相对权威的数据报告中,又制定了如下网瘾评判标准:
网瘾评判标准的前提(必要条件)为:上网给青少年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问卷第9题)。
在这一前提下,只要网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补充条件)中的任何一个:(1)总是想着去上网(问卷第5题);(2)每当因特网的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会感
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或无所适从(问卷第6题);(3)觉得在网上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快乐或更能实现自我(问卷第7题)。即判定他属于“网瘾”。
可见,网瘾的是非判断并不能从其定义上而单纯获得,而需要相当繁琐的标准。虽然金伯利·扬博士目前所制定出的标准是相对权威的,但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对网瘾的界定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就导致了在判断结果上的偏差,而可能导致不同的测算标准中存在相当的差异性,从而对总体分析尤其是进行比较分析的时候产生影响。
(二)网络成瘾的类型
要对“青少年网络成瘾”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就需要先对网络成瘾的类型进行区分。在这个问题上,诸多研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陈咏梅在《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及矫治探析》一文中把网络成瘾分成以下三个类型:聊天型、游戏型、视听型。这是根据青少年上网的方式而作出的区分。
在徐宏飞《透视青少年网络成瘾》一文中,综合了一些专家的观点把网络成瘾分成:色情成瘾、信息收集成瘾、游戏成瘾等类型。这可以说是从现象表面有了更进一步的研究概括。
比较而言,相对全面的是陈春勇的界定,其把网瘾症主要分成6种类型:(1)色情成瘾,上网者迷恋网上的色情音乐、图片、影视、笑话、文学作品等。(2)网络交际成瘾,行为者出于社会交往的需要,利用各种聊天软件、网站聊天室或交友网站与网友进行信息交流和情感沟通,甚至发生网恋、发表反动或愚昧言论、网络欺诈等错误行为乃至犯罪。(3)信息超载成瘾,行为者出于获取信息的需要沉陷于网络信息不能自拔,无休止地收集和传播无关紧要的网上信息。(4)游戏成瘾,行为者出于游戏娱乐的需要,过度痴迷于网络游戏,对其他事情不闻不问。(5)视听成瘾,沉溺于网络音乐和影视的阅览。(6)技术成瘾,沉湎于下载和使用各种软件,追求网页制作的完美或以编制新程序为嗜好。
而其中网络游戏成瘾是网络成瘾的最主要组成部分,现今80%的青少年网络成瘾都是归于游戏成瘾。
(三)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
在所有的文献资料中,几乎每一篇文章都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原因进行了论述,美国社会学家、美国网络上瘾中心执行主任金伯利·扬博士在她的报告《应对校园网络上瘾》中分析说,“青少年学生沉溺网络的原因包括:校园中几乎无限的免费上网的机会,大量的课余时间,网上行为没有监管或控制,逃避学习压力,与社会生活疏离,等等。”而美国和中国由于国情文化的差异性,在原因的探讨方面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高文斌博士把此原因归结为三个层面的缺失:第一是“父亲功能”的缺失;第二个重大的缺失是游戏缺失;第三个缺失是同伴的缺失。但单从这三个原因来看却是远远不够的,其忽视了产生网瘾问题的主观因素。而在《中国青少年网瘾大调查:情感孤独是主要原因》中,又忽视了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重点把网瘾问题归结为情感的孤独也是不全面的。在此,通过多篇文章的整合,从而对青少年网络成瘾原因进行了一个较全面的综合:青少年网络成瘾既有外因:社会的诱惑与家长的放任,又有内因:自我放纵。
内因:(青少年身心发育的不成熟)
1.缺乏良好的自控能力——青少年正处在求知欲旺盛的时期,而相比现实世界,网络世界更能够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力。而由于青少年所处的成长极端价值观与行为方式尚未定型,自制性与自律性相对较逊色,因而很有可能被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吸引而无法自拔。
2.缺乏良好认知能力与判断力——在充斥着大量“垃圾信息”和“虚假资讯”的虚拟网络面前,对于身处社会边缘、分辨能力有限的青少年来说,往往没有认知力与判断力可言,面对网上新奇、刺激的信息极易受其诱惑而欲罢不能。
3.过于强烈的自我意识——“中学时期是人生中自我意识和叛逆心理最强烈的时期,中学生急于摆脱学校、教师、家庭的管制,丢开书本,追求独立个性和成人化倾向,确立自我价值,网络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虚拟的空间。” 网络自由平等的特性,为青少年创造了“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天地。在网络上人人平等,在匿名的保护下可以畅所欲言,不用担心受到什么审查,带来什么惩罚,而且观点越新、奇、特,可能得到的反响越大、回应越多,这也是网络吸引青少年的一大原因。
外因:(中学生可能身处的不利环境)
1.社会环境——目前网吧遍布大街小巷,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条例,但在实践中对网吧尚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富有互动娱乐性的网络游戏和网上聊天室对中学生有着强大诱惑,促使他们将网吧当作乐土。此外,国家政府对青少年上网也缺少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
2.家庭环境——当前我国中学生多属独生子女,且城镇居民以楼房式独门独户的家居结构为主,这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身为独生子女的中学生与同龄伙伴交流。在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的今天,他们的父母极有可能因忙于工作和生计而忽略了与子女的情感沟通。在现实生活中缺少情感交流的中学生,便会在网络中寻找可归依的群体,迷恋于网上的互动生活。同时,有研究表明,有三种家庭特别容易促使青少年网瘾的形成:一种是专制型的家庭,一种是溺爱型的家庭,还有一种是忽视型的家庭。专制型家庭的的孩子长期处在父母的高压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