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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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典型案例

执法典型案例

执法典型案例在咱们这个城市的繁华街角,有一个小广场,那里每天都很热闹,尤其是傍晚时分,小摊贩们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

这其中有个卖烤红薯的李大爷,他的烤红薯那叫一个香,老远就能闻到。

可是呢,这小广场周围是不允许摆摊设点的,城管队的小王就负责这一片区的管理。

小王是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伙子,对待工作那是充满热情。

有一天,小王巡逻到小广场这儿,就看到李大爷的烤红薯摊冒着热气,周围围了不少人。

小王走上前去,很礼貌地对李大爷说:“大爷,您这在这儿摆摊可不行啊,这不符合规定呢。

”李大爷一听就不乐意了,说道:“小伙子,我这就卖点红薯,又不碍着谁,你看大家都爱吃我烤的红薯,你咋就不让我摆呢?”小王耐心地解释:“大爷,这广场周围是规划好的行人通道和休闲区域,如果都像您这样摆摊,那这里就乱套了,而且卫生也不好打扫呀。

”可李大爷还是不听,他觉得自己这么大年纪了,就靠这个小生意赚点生活费,怎么就不行呢。

这时候,周围有些群众也开始七嘴八舌起来,有的说城管不通情理,有的说小摊贩确实不应该乱摆。

小王一看这情况,脑子一转,想到了一个主意。

他对李大爷说:“大爷,您看这样行不行,离这儿不远有个正规的夜市街,那里专门划出了一块区域给小摊贩,而且人流量也大,您去那儿摆摊,生意肯定更好。

我还可以帮您联系一下那边的管理部门,看看能不能给您安排个好位置。

”李大爷听了小王的话,有点心动了,但还是有点犹豫。

小王接着说:“大爷,您在这儿摆摊,万一被处罚了,多不划算啊。

去夜市街,那是正规的地方,您也不用担心被撵来撵去的。

”李大爷被小王说服了,他收拾起自己的烤红薯摊,跟着小王去了夜市街。

过了一段时间,小王再去夜市街巡查的时候,看到李大爷的烤红薯摊生意红红火火的,李大爷还热情地招呼小王吃红薯呢。

这个案例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执法案例,小王没有采用强硬的手段去驱赶李大爷,而是通过沟通、协调,给小摊贩提供了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既维护了城市的秩序,又照顾到了小摊贩的生计,这就是人性化执法的魅力。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第一部分警钟长鸣案例一:耍威风打死路人,触刑律依法被捕2008年1月7日17时许,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局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等城管执法人员在竟陵办事处湾坝村,因垃圾堆放问题与村民发生冲突。

此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见双方发生冲突,便拿出手机下车拍摄,数十名城管执法人员见状,则一拥而上,殴打魏文华。

于是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仍继续被殴打,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被城管人员抬上车辆,送往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了解:事发地是垃圾场,位于皂(市)毛(嘴)公路旁,附近有村民的住房。

两年前,有关部门与该村商定,将路旁的这块地作为垃圾填埋场。

由于垃圾场臭味太大,并致饮水变质。

2008年元旦,约定期限已到,村民便不许再往此处填垃圾,但每天仍有多台垃圾车将垃圾运送至此。

案发当日,天门市公安部门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天门市检察院也迅速指派侦查监督部门干警依法介入,全面熟悉案情。

1月14日,天门市纪委研究决定,并于当日报市委同意,给予“1·7”事件4名涉案人员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开除党籍的处分。

同日,市委决定,免去天门市城管局局长齐正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1月19日,天门市检察院对孙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例二: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群殴市民事件2008年4月23日8点55分许,迈皋桥街道城管人员来到迈皋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执法,城管人员让店主将摆在店门口的桌子和玻璃柜搬进店内。

市民郑毅和王骐正在店内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心生不满,朝着几个刚刚转身离开的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说“你们真牛。

”一分钟后,十几名城管人员折回来,其中一人抓住郑毅的头发,往玻璃柜台上撞,同时,另有五六名城管人员围住身材高大强壮的王骐,其中一名城管队员拿来一根长约一米的棍子,走到王骐跟前,举起棍子就往其头上夯,王骐下意识地举起右胳膊护住头,右胳膊当场骨折。

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

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

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城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力量,负责维护城市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执法过程不规范、执法力度过大等,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争议。

为了改善城管执法形象,一些地方采取了创新措施,在城管普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面将介绍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智慧城管在行动智慧城管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城管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城市通过建设城市监控中心、智慧执法平台等措施,实现了城市监控视频的全覆盖和实时监控。

其中,智慧执法平台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提高了城管执法的自动化和精准度。

例如,在城市建设领域,智慧执法平台可以实时监测违法建筑的施工过程,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工地负责人进行实名制管理,降低了违法建筑的发生率。

此外,智慧城管还能提供执法数据的公开透明化,让市民对城管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通过智慧城管的创新手段,城市的治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城管执法的公正性也得到了保障。

案例二:公众参与城管执法城管执法普法的另一个创新措施是鼓励公众参与城管执法。

城市设立了城管志愿者队伍,向市民招募志愿者参与城管执法工作。

志愿者们经过一定的培训后,可以协助城管队员进行执法巡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这种做法既提高了城管执法的人力资源,又增强了市民对城管执法的信任感和参与感。

市民通过参与城管执法工作,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意识,促进了城市的和谐发展。

案例三:文明城管行动为了提高城管队员的执法素质和服务水平,市城管局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城管行动”。

首先,城管队员接受了道德伦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具备了规范执法的基本素养;其次,城管执法过程中自觉遵守行为准则,保持文明执法的形象;再次,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倾听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回应市民的呼声;最后,透明公开执法,使城管执法过程得到监督和评估。

通过“文明城管行动”,城管队员的形象得到了改善,市民对城管执法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也得到了提高。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典型案例第一部分警钟长鸣案例一:耍威风打死路人,触刑律依法被捕2008年1月7日17时许,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局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等城管执法人员在竟陵办事处湾坝村,因垃圾堆放问题与村民发生冲突。

此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见双方发生冲突,便拿出手机下车拍摄,数十名城管执法人员见状,则一拥而上,殴打魏文华。

于是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仍继续被殴打,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被城管人员抬上车辆,送往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了解:事发地是垃圾场,位于皂(市)毛(嘴)公路旁,附近有村民的住房。

两年前,有关部门与该村商定,将路旁的这块地作为垃圾填埋场。

由于垃圾场臭味太大,并致饮水变质。

2008年元旦,约定期限已到,村民便不许再往此处填垃圾,但每天仍有多台垃圾车将垃圾运送至此。

案发当日,天门市公安部门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天门市检察院也迅速指派侦查监督部门干警依法介入,全面熟悉案情。

1月14日,天门市纪委研究决定,并于当日报市委同意,给予“1·7”事件4名涉案人员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开除党籍的处分。

同日,市委决定,免去天门市城管局局长齐正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1月19日,天门市检察院对孙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例二: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群殴市民事件2008年4月23日8点55分许,迈皋桥街道城管人员来到迈皋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执法,城管人员让店主将摆在店门口的桌子和玻璃柜搬进店内。

市民郑毅和王骐正在店内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心生不满,朝着几个刚刚转身离开的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说“你们真牛。

”一分钟后,十几名城管人员折回来,其中一人抓住郑毅的头发,往玻璃柜台上撞,同时,另有五六名城管人员围住身材高大强壮的王骐,其中一名城管队员拿来一根长约一米的棍子,走到王骐跟前,举起棍子就往其头上夯,王骐下意识地举起右胳膊护住头,右胳膊当场骨折。

最近的 10 篇法制案例

最近的 10 篇法制案例

最近的 10 篇法制案例1.重庆彭水城管与摊贩冲突事件:过程: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三四点左右,在重庆彭水县彭水新城附近,一名城管在执法时与菜贩发生冲突。

网传视频显示,城管脚踢路边摊贩的菜摊,一名群众拉扯该城管后被反手推倒,旁边有两名城管对其进行阻止。

结果:菜贩被送往医院治疗,涉事城管被停职。

11 月 8 日,彭水县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还在对整个事件发生过程进行调查。

相关法律问题思考:此事件涉及城管执法的规范与界限,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

若城管执法行为超出合法范围,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西安临潼法院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2023 年 9 月 3 日,原告将 86 根南美花梨木材原料运输到被告指定的木材开料场进行开料加工。

双方对开料厚度等问题产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斜口法庭庭长及承办法官多次勘验现场、释法析理,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前搬离木材,被告支付原告损失 30000 元。

但执行时被告情绪失控意图阻挡,经法官调解最终执行完毕。

结果:86 根木头被装运驶离,案件款 30000 元执行到位。

法律意义: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时,积极调解、推动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也强调了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3.周至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过程:甲、乙、丙、丁四人与戊发生争执,将戊打成重伤,周至法院判决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六个月,四人共同赔偿175000 元。

判决生效后四人因服刑等因素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受害人戊申请强制执行。

近期执行法官得知四人服刑期满,联系他们并释法说理。

结果:2024 年 11 月 1 日下午,三案全部当事人来到法院,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说明的法律问题: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责任仍需履行,不能因服刑而减免,强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法律效力和被执行人的义务。

行政执法案件典型案例范文

行政执法案件典型案例范文

行政执法案件典型案例范文一、案件背景。

在咱们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角落里,有一个看似安静却隐藏着问题的小街区。

街区里住着一位张大爷,他可是个热心肠的人,平时和邻居们关系都不错。

但是呢,张大爷有个小“癖好”,他在自家院子外面的公共通道上搭了一个小棚屋。

这个小棚屋啊,是用一些废旧的木板和铁皮拼凑起来的,看起来歪歪斜斜的,就像一个受伤的小怪兽蹲在那里。

这个小棚屋可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

它占了公共通道,本来宽敞的通道变得窄巴巴的,邻居们推着自行车或者电动车经过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的,生怕刮到这个小棚屋。

其次呢,这个小棚屋的存在也不符合咱们城市的规划和相关的建筑规定。

这就好比在一群整齐排列的士兵里,突然冒出来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小丑,格格不入啊。

二、执法过程。

# (一)初次发现与告知。

咱们的城管执法队员小李在日常巡逻的时候,就像一个敏锐的侦探,一下子就发现了这个不合群的小棚屋。

小李当时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想:“这可不行啊,这违反规定了。

”于是,小李就礼貌地敲响了张大爷家的门。

张大爷打开门,看到穿着制服的小李,还有点懵呢。

小李就笑着对张大爷说:“大爷啊,您在外面搭的那个小棚屋可有点问题呢。

它占了公共通道,而且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按照规定是要拆除的。

”张大爷一听就不乐意了,他双手一叉腰,像个倔强的老小孩一样说:“这是我自己搭的,就为了放点杂物,又没碍着谁,凭啥要拆啊?”小李还是很耐心地解释:“大爷,您看这公共通道是大家的,您这么一占,邻居们走路多不方便啊。

而且咱们城市有规定,不能随便乱搭建筑的。

”可是张大爷就是听不进去,最后还“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把小李晾在了门外。

# (二)多次沟通与教育。

小李可没有灰心,他知道这种事情急不得,得慢慢和张大爷沟通。

接下来的几天,小李就像个执着的小蜜蜂一样,隔三差五地就来张大爷家,给张大爷讲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拿一些其他地方因为违建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邻里纠纷的例子给张大爷听。

有一次,小李对张大爷说:“大爷啊,您知道吗?在隔壁街啊,就有人像您一样在过道搭了个小屋子,结果有一天晚上着火了,消防车都进不来,差点就酿成大祸啊。

不当执法典型案例

不当执法典型案例

不当执法典型案例
哎呀呀,今天要给大家讲几个不当执法的典型案例,可真让人唏嘘啊!
先来讲讲这个事儿,有个警察在处理一起纠纷时,不问青红皂白就把一方当事人给带走了,也不仔细听听人家的解释。

这像不像一个糊涂裁判呀!嘿,这怎么能行呢?执法不应该公正、细致吗?这样粗暴的行为多让老百姓寒心啊!就不能多一点耐心吗?当事人得多委屈啊!
还有一次,在一个市场里,有个城管队员对一个小商贩态度极其恶劣。

人家小商贩就是摆个摊维持生计,又不是犯了多大的错,至于那么凶吗?这跟恶霸有啥区别呀!怎么就不能好好说话呢,非要用那种训斥的口气。

这执法方式真是让人咋舌!
再有一个例子,有个执法人员在查处一个违规行为时,完全不按规定程序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哎呀呀,这不是瞎搞嘛!规则是摆着好看的吗?就像建房子没有根基,这怎么能让人信服呢?这不是给执法队伍抹黑嘛!
这些不当执法案例,真的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啊!执法人员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和权益。

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不当行为而损害了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啊!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严格依法执法,做到公正、文明、规范,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暖。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大家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幸福。

难道不是吗?。

城管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城管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工作日益繁重。

城管部门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也面临着诸多法律争议。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城管法律案件,旨在探讨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程序正义以及权益保护等问题。

二、案件概述(案例名称:《某市城管部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案》)案件基本情况: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在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自用土地上搭建了一座违章建筑。

该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城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多次对李某进行劝阻和整改要求,但李某置若罔闻,继续使用违章建筑。

经调查,城管部门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在执行过程中,李某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并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后,李某将城管部门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强制拆除决定。

三、案件分析(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该法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执行,为城管部门依法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执法程序1. 调查取证:城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对李某的违章建筑进行了调查取证,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

2. 告知程序:城管部门在决定强制拆除前,依法向李某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其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3. 强制执行:在李某逾期不拆除的情况下,城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三)程序正义1. 程序合法: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履行了告知、调查、强制执行等程序。

2. 公平公正: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李某的合法权益,给予了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典型案例分析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典型案例分析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典型案例分析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它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市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管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众多的管理职责,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城管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案例一:违规搭建整治在某老旧小区,一些居民为了增加居住面积,私自搭建了阳台和储物间,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执法人员首先对违规搭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包括搭建的面积、结构、用途等。

同时,与相关居民进行了沟通,了解他们搭建的原因和诉求。

在沟通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地向居民解释违规搭建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然而,部分居民对拆除工作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自己的搭建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

针对这种情况,城管局采取了分步推进的策略。

对于主动配合拆除的居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帮助,如协助清理拆除后的杂物等;对于拒不配合的居民,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强制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城管局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实际困难,合理安排拆除时间和方式,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同时,加强与社区和物业的协作,做好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和恢复工作。

通过这次违规搭建整治行动,小区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同时,也为今后类似问题的处理积累了经验。

案例二:流动摊贩治理在城市的繁华地段,经常有流动摊贩出没,他们售卖各种商品,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还存在食品安全等问题。

城管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方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

增加执法人员的巡逻次数,对流动摊贩进行及时劝阻和疏导。

对于屡教不改的摊贩,依法进行处罚。

另一方面,设置临时疏导点。

在不影响交通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专门的区域供流动摊贩经营,并对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等进行规范管理。

智慧城管典型案例

智慧城管典型案例

智慧城管典型案例在咱们城市的大街小巷,小广告就像顽固的“牛皮癣”,总是刚清理完又冒出来。

有个城市就用智慧城管的法子把这事儿给治得服服帖帖的。

这个城市的智慧城管系统啊,那可真是个“火眼金睛”。

它在街道上安装了好多智能摄像头,这些摄像头可不一般,就像一个个警惕的小卫士。

一旦发现有人在墙上、电线杆上张贴小广告,立马就会“报警”。

有一次,一个小广告张贴者趁着夜色出动了。

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拿着一沓小广告就开始在街边的公交站牌上乱贴。

他刚贴了一张,智慧城管系统就捕捉到了他的动作。

系统迅速把这个信息发送给了附近的城管队员,就像给他们发了个“紧急情报”。

城管队员呢,那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到了现场。

那张贴小广告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逮了个正着。

这时候,张贴者还一脸懵,他可能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还有啊,这个智慧城管系统还能对小广告上的信息进行分析。

比如说,如果小广告是关于某个非法经营的业务,系统就能顺藤摸瓜,把背后的那些非法商家也给找出来。

这就好比是顺着小广告这个“藤”,把那些藏在暗处的“瓜”一个个揪出来。

通过这个智慧城管系统,城市里的小广告数量那是大大减少了。

以前满大街花花绿绿的小广告,现在几乎看不到了。

街道变得干净整洁,就像换了新衣服一样。

市民们走在街上,心情都舒畅多了,纷纷给智慧城管点赞呢。

你有没有在城市里被乱停车搞得心烦意乱的时候?车停得横七竖八的,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狭窄难行。

但是在某个城市,智慧城管就像一个交通“魔法师”,把乱停车的问题解决得相当巧妙。

这个城市的智慧城管用上了智能停车系统。

在路边的停车位下面,都安装了传感器。

这些传感器就像一个个小侦探,能准确地知道这个停车位有没有车停着,停了多久。

有一回,一位司机大哥图方便,把车停在了一个不是停车位的地方,而且还是在一个小区门口,这可把进出小区的车辆和行人都给堵住了。

智慧城管系统很快就发现了这辆违规停放的车。

它先是通过短信通知车主:“大哥,您的车停错地方啦,这可堵住大家的路了,麻溜儿挪一下呗。

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

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

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城管普法创新典型案例:一、城管部门加强对违规建筑的取缔力度在某市城区,城管部门发现了一处违规建筑,该建筑占地面积较大,且没有取得相关建设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违规建筑的取缔力度,城管部门创新采用了智能化监测系统,通过无人机和高清摄像头进行巡查和监控,实时掌握违规建筑的情况。

同时,城管部门还加强了对违规建筑的法律宣传,提醒市民不要擅自建设违规建筑。

通过这些创新措施,城管部门成功取缔了该违规建筑,有效维护了城市的规划秩序。

二、城管部门推行“阳光执法”机制为了提高城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某市城管部门推行了“阳光执法”机制。

该机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佩戴身份证,并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的全程。

此外,城管部门还将执法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上,供市民查询和监督。

这一创新举措有效地提升了城管执法的公信力,增强了市民对城管部门的信任度。

三、城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执法效能某市城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城市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精准定位和分析,以便更好地制定执法计划和资源调配。

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城管部门能够快速发现违规行为的热点区域,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这一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城管部门的执法效能,使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和智能化。

四、城管部门开展“微信城管”服务为了方便市民举报问题和咨询城市管理相关事宜,某市城管部门开展了“微信城管”服务。

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城管部门举报违规行为,同时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获取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信息。

这一创新措施方便了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也提高了城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五、城管部门推行移动执法系统为了提高城管执法的灵活性和效率,某市城管部门推行了移动执法系统。

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记录执法过程,并上传至服务器进行备案。

这一创新措施不仅方便了执法人员的工作,还提高了执法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六、城管部门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了提高青少年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某市城管部门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执法案卷典型案例范文

执法案卷典型案例范文

执法案卷典型案例范文一、案件背景。

在咱们这个热闹的城市里,有个特别出名的小吃街,每天人来人往,各种美食香气四溢。

但是呢,这其中也隐藏着一些城市管理的小麻烦。

就比如说,有个叫老王的小摊贩,他的煎饼果子那是一绝,深受大家喜爱。

可是啊,他总是在没有取得合法摊位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就在街边摆摊设点。

这就像一颗小石子,虽然不大,但是也会在城市管理这台大机器的运转中,造成一些磕磕绊绊。

二、执法过程。

# (一)初次发现。

有一天,咱们的城管执法队员小李和小张在日常巡逻的时候,就发现了老王的煎饼摊像往常一样,大摇大摆地摆在街边。

小李走上前去,笑嘻嘻地对老王说:“王叔啊,您这煎饼果子香得我在街口就闻到了。

但是您也知道,您在这儿摆摊可没经过许可啊,这就好比没买票就想上火车,不合适呀。

”老王呢,也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他一边熟练地翻着煎饼,一边说:“小李啊,你看我这一家老小都指着我这煎饼摊生活呢。

我就在这儿摆一会儿,也不占多大地方,大家都爱吃我做的煎饼,这也是为人民服务嘛。

”# (二)劝说无果。

小李一听,知道这老王是个“老油条”,不是那么容易就听话的。

于是他和小张就开始耐心地给老王解释城市管理的规定,什么这样摆摊会影响交通啦,会破坏城市的整洁美观啦,还会影响其他合法商家的生意等等。

可是老王就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自顾自地做着煎饼,还对周围等着买煎饼的顾客说:“大家放心,我这煎饼马上就好,城管同志就是来和我聊聊天的。

”这可把小李和小张弄得有点哭笑不得。

# (三)下达整改通知。

没办法,小李和小张只能拿出他们的“法宝”——整改通知书。

小李严肃地对老王说:“王叔,我们已经给您解释得很清楚了。

您现在这样是违反规定的,这是整改通知书,您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在这里摆摊,去办理合法的手续才行。

”老王接过通知书,看了一眼,还是不太当回事儿,嘴里嘟囔着:“我在这儿摆了这么久了,也没见出啥事儿啊。

”# (四)再次检查。

过了几天,小李和小张又来到了这个地方。

城管法律知识考试案例(3篇)

城管法律知识考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城管执法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某市城管局组织了一次城管法律知识考试。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城管执法案例,用于此次考试的案例分析。

二、案例描述某日,某市城管执法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市区某繁华路段存在多家占道经营摊贩,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

接到举报后,执法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

现场情况如下:1. 摊贩数量众多,占用了人行道和部分非机动车道,导致行人通行不便,非机动车行驶困难。

2. 部分摊贩经营的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如食品摊贩未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的产品来源不明。

3. 摊贩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垃圾等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三、执法过程1.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了制止,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

2. 执法人员对摊贩进行了询问,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

3. 对于未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摊贩,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其停止经营。

4. 对于其他占道经营的摊贩,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暂扣其经营物品,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城管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五、案例分析本案中,城管执法大队在接到市民举报后,迅速出动,依法对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了查处,体现了城管执法的及时性和严肃性。

以下是具体分析:1. 依法行政:城管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了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向摊贩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3. 联合执法:本案中,城管执法大队与其他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确保了执法效果。

城管法律文书案例(3篇)

城管法律文书案例(3篇)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占道经营引发的城管执法案件。

某市某区某街道的居民李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其住宅门前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小吃。

此举不仅影响了过往行人的通行,还占用了公共资源,引发了周边居民的强烈不满。

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接到举报后,依法对李某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案件事实1. 违法事实:经调查,李某自2023年3月起,在其住宅门前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小吃。

经现场勘查,李某摊位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每日营业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9点。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

”3. 违法后果:李某的占道经营行为,不仅影响了过往行人的通行,还占用了公共资源,破坏了市容市貌,扰乱了市场秩序。

三、执法过程1. 调查取证:城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周边居民等方式,收集了相关证据。

2. 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城管局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及可能受到的处罚。

3. 行政处罚决定:经调查核实,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李某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2)对李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四、法律文书1. 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于2023年3月起,在其住宅门前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小吃。

经调查,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你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二、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请你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某银行账户名称: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账号:12345678901234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

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

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在咱们的城市生活里,行政执法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管家,管着各种各样的事儿,有时候还会引发一些故事呢。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一个很典型的行政执法案例。

这个事儿发生在一个热闹的城市街区。

那里有个老菜市场,周围总是有很多小摊贩。

这些小摊贩可都是为了生活在打拼,他们卖着新鲜的蔬菜水果,热气腾腾的小吃,便宜又实惠,周围的居民可喜欢了。

但是呢,他们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大麻烦。

你看啊,他们把摊位摆得乱七八糟的,过道都被占了,垃圾也到处扔,这可让城市变得乱糟糟的。

这时候,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就登场了。

以前呢,执法队员们来了就直接让小摊贩们收摊走人,小摊贩们当然不乐意啦,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挣个辛苦钱,怎么就不让摆了呢?于是就经常发生冲突。

执法队员觉得自己是按规定办事,小摊贩觉得自己没活路了,两边就像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有一次,矛盾特别激烈。

一个卖烤红薯的大爷,他的烤炉被执法队员要没收,大爷急了,坐在地上就哭,周围的群众也围过来,对着执法队员指指点点,场面那叫一个混乱。

这事儿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

他们就想啊,怎么能既让城市整洁有序,又让小摊贩们能继续生活呢?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妙招。

他们专门规划出了一块离菜市场不远的空地,然后把小摊贩们集中起来。

就像给小摊贩们建了一个“新家”一样。

这个新地方呢,有整齐的摊位,还有专门的垃圾处理点。

同时,政府还给小摊贩们制定了一些简单的规则,比如说要保持摊位周围的卫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出摊收摊。

为了让小摊贩们接受这个安排,执法队员们可没少费功夫。

他们不再是凶巴巴的,而是一家一家地去做工作。

就像唠家常一样,跟小摊贩们说:“大爷大妈,咱们有个新地方,那里可好了,不怕城管赶,还干净卫生,客人也多。

”就这样,小摊贩们慢慢地就接受了这个新的安排。

现在呢,这个地方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小摊贩们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城市也变得井井有条。

路过的人都说好,这个案例就成了全国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

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行政执法不是要把老百姓管得死死的,而是要找到一种平衡,让大家都能受益。

建筑垃圾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建筑垃圾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建筑垃圾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建筑垃圾乱倒在路边的“糊涂”施工队。

话说有这么一个施工队,在市区进行一个小型建筑改造工程。

工程结束后,他们为了图个方便,直接把建筑垃圾一股脑儿地倒在了路边的空地上。

这建筑垃圾可真是五花八门啊,破砖头、烂水泥块、废弃的脚手架零件,堆得像小山一样。

附近的居民那是怨声载道啊,本来好好的街道,突然冒出这么个“垃圾山”,不仅影响美观,还占了大家平时停车和走路的地方。

这不,居民就打电话向城管部门投诉了。

城管执法人员很快就赶到了现场。

看到这一堆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皱起了眉头。

他们找到了施工队的负责人,这个负责人一开始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嘟囔着说:“就这么点垃圾,我们也没地方放啊,先搁这儿咋啦?”执法人员一听就笑了,说:“你这可就不对喽。

这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有它的规划,哪能随便乱倒建筑垃圾呢?这就好比你到别人家里,能随便把垃圾扔在客厅吗?”经过执法人员的一番耐心解释,这个负责人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但是,错误已经犯了,就得接受处罚。

根据相关法规,城管部门对施工队处以了一定金额的罚款,并且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这些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

这个施工队呢,只好乖乖认罚。

他们雇了好几辆卡车,又找了工人来清理。

看着他们忙前忙后的样子,周围的居民都在旁边议论纷纷:“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乱倒嘛,真是自找麻烦。

”这一次的执法行动,也给其他施工队敲响了警钟,可不能再犯这种低级错误啦。

案例二:偷运建筑垃圾被抓现行的“贪心”司机。

有个开卡车的司机,叫老王。

老王呢,平时就想着怎么能多赚点钱。

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活儿,有人让他把一些建筑垃圾运走,但是没说运到哪里去。

老王心里就打起了小算盘,他知道如果把这些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处理场,要交不少的处理费,而且自己挣得就少了。

于是,他就动了歪脑筋,打算把这些建筑垃圾偷偷倒在一个偏僻的小河沟旁边。

他趁着夜色,开着装满建筑垃圾的卡车就出发了。

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典型案例

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典型案例

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典型案例今天咱就来唠唠几个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的典型案例,您瞧瞧这事儿闹的。

# 案例一:“糊涂”执法员的“乱罚款”闹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个负责市场管理的执法员老张。

这老张啊,平时就有点马大哈。

有一天,他去巡查街边的小摊贩。

有个卖烤红薯的大妈,本本分分在那做生意呢。

老张走过去,也不仔细看看情况,就直接说大妈违规摆摊,要罚款。

大妈就纳闷了,说:“我这一直都在这固定的地方摆啊,之前也没人说不行呀。

”老张呢,也不解释,就硬要罚款,还说:“我说不行就不行,交钱!”大妈不服气,跟他理论了几句。

老张这脾气一上来,直接把大妈的烤红薯炉子给掀了。

这事儿后来闹大了,上头一调查,原来老张是把规定给记错地方了,那片区域根本就允许临时摆摊。

最后老张因为这莽撞又糊涂的行为,受到了严肃的处分,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话”执法员。

# 案例二:执法员和商家的“暧昧交易”话说在一个繁华的商业街,有个负责店铺监管的执法队。

队里有个小王,这小子心思可没放在正地方。

这街上有个卖高档烟酒的店铺老板,为了少点麻烦,多赚点钱,就经常给小王送点小礼物,什么高档烟、好酒之类的。

小王呢,收了礼物后,就对这家店格外“照顾”。

有一次,上头来检查店铺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明明这家店的许可证已经过期了,小王却偷偷给老板通风报信,还在检查的时候帮着老板打掩护,说什么“材料正在补办呢,没问题”。

可这事儿哪能瞒得住,后来被人举报了。

小王因为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被开除了公职,那店铺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这俩啊,本想着偷偷捞好处,结果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 案例三:“任性”执法员的“暴力执法”风波。

在一个小区附近,有一群城管执法人员在整治乱停车的问题。

其中有个小李,那脾气可火爆了。

有一天,有个车主把车临时停在了路边,下去买个东西,也就几分钟的事儿。

小李看到了,也不先提醒一下车主,直接就上去拿个大锁把车轮子给锁上了。

车主回来一看,急眼了,说:“我就停一会儿,你不能先跟我说一声啊?”小李却不耐烦地说:“规定就是规定,没什么好说的。

信用监管制度在城管执法中的典型案例

信用监管制度在城管执法中的典型案例

信用监管制度在城管执法中的典型案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中的信用监管制度在城管执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面将介绍一个典型案例,以此展示信用监管制度的优势和指导意义。

案例:李某建筑破坏现场,信用监管助力城管执法某市市民李某为了利益驱使,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开始对一片土地进行建筑工程。

他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中完全忽视了城市管理的规定,并在违法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周围的环境。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城市的建设秩序,城市管理部门决定对其进行执法处理。

然而,面对这种执法行为,信用监管制度的有效运用起到了关键作用。

市民李某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的重复者,之前曾多次被处罚。

基于信用监管制度的建立,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迅速获悉到李某的信用记录。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的信用分数极低,说明他在过去的行为中始终表现出对规定的不尊重。

这不仅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也为执法行为的公正性提供了保障。

在执法行动中,城市管理部门充分运用了信用监管制度的优势。

首先,他们利用信用记录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监管,及时发现并核实了他的违法行为。

其次,基于信用记录,城市管理部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执法措施,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打击,保障了城市的正常秩序。

最后,通过公开执法信息,城市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公众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大家对城市管理规定的遵守意识。

这个案例中,信用监管制度在城管执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对李某信用记录的监管,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了准确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它还强化了执法行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公众对城市管理部门的信任度。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意义的启示。

首先,信用监管制度对于城市管理部门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有助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其次,信用监管制度的有效运用可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提高城市管理的效果。

最后,信用监管制度的公开化可以引导公众遵守规定,共同建设良好的城市环境。

城管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做法经验

城管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做法经验

城管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做法经验今儿咱就来唠唠城管执法领域那些典型案例的做法经验,这里面啊,可藏着不少有意思的事儿呢。

就说咱小区附近那条商业街吧,以前那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地儿。

街道两边摆满了各种小摊儿,有卖烤串儿的、卖水果的,还有卖小饰品的。

这本来啊,是件挺热闹的事儿,可时间一长,问题就出来啦。

街道被堵得水泄不通,行人走路都得侧着身子挤过去,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那叫一个乱呐。

有一天,我正准备去商业街买点东西,老远就瞧见那儿围了一堆人,还吵吵嚷嚷的。

我这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勾起来了,赶紧凑过去想看个究竟。

原来是城管队员们来执法啦。

我看到有个卖烤串儿的大叔,正把烤串儿往炉子里插得那叫一个熟练,嘴里还念叨着:“我这小本生意,不容易啊,咋就不能让我在这儿摆啦?”城管队员小李走过去,笑着跟大叔说:“大叔,您也知道,这街道得保持畅通啊,不然大家都没法走路啦。

您看能不能换个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摆摊儿呀?”大叔皱着眉头,有点不情愿:“我在这儿摆了好几年啦,换地方哪有那么容易啊,再说了,换了地方还不知道有没有生意呢。

”这时候,另一个城管队员小张也过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新规划的小吃区,说:“大叔,您看那边,那是专门给咱们这些小商贩规划的地方,环境好,人流量也大,您去那儿摆摊儿,生意肯定不会差的。

而且啊,那边有统一的管理,卫生条件也能得到保障,顾客吃得放心,您卖得也安心呐。

”大叔还是有点犹豫,眼睛盯着烤串炉,嘟囔着:“可我这摊子搬过去,得花不少钱和精力啊。

”小李拍了拍大叔的肩膀,说:“大叔,您放心,我们会帮您协调的,能给您提供一些便利。

您想想看,现在这儿堵成这样,您的生意也会受到影响啊。

到了那边,环境好了,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在城管队员们的耐心劝说下,大叔终于点了点头,说:“好吧,那我试试。

”小李笑着说:“这就对啦,大叔,您放心,有啥问题随时找我们。

”接下来,城管队员们又开始帮大叔收拾摊子,搬东西。

小张一边搬一边跟大叔聊天:“大叔,您这烤串儿的手艺肯定不错,到了新地方,肯定能吸引好多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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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典型案例第一部分警钟长鸣案例一:耍威风打死路人,触刑律依法被捕2008年1月7日17时许,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局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等城管执法人员在竟陵办事处湾坝村,因垃圾堆放问题与村民发生冲突。

此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见双方发生冲突,便拿出手机下车拍摄,数十名城管执法人员见状,则一拥而上,殴打魏文华。

于是魏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但仍继续被殴打,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被城管人员抬上车辆,送往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了解:事发地是垃圾场,位于皂(市)毛(嘴)公路旁,附近有村民的住房。

两年前,有关部门与该村商定,将路旁的这块地作为垃圾填埋场。

由于垃圾场臭味太大,并致饮水变质。

2008年元旦,约定期限已到,村民便不许再往此处填垃圾,但每天仍有多台垃圾车将垃圾运送至此。

案发当日,天门市公安部门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天门市检察院也迅速指派侦查监督部门干警依法介入,全面熟悉案情。

1月14日,天门市纪委研究决定,并于当日报市委同意,给予“1·7”事件4名涉案人员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开除党籍的处分。

同日,市委决定,免去天门市城管局局长齐正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1月19日,天门市检察院对孙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例二: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群殴市民事件2008年4月23日8点55分许,迈皋桥街道城管人员来到迈皋桥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执法,城管人员让店主将摆在店门口的桌子和玻璃柜搬进店内。

市民郑毅和王骐正在店内吃夜宵,看到城管人员现场执法,心生不满,朝着几个刚刚转身离开的城管人员竖起大拇指说“你们真牛。

”一分钟后,十几名城管人员折回来,其中一人抓住郑毅的头发,往玻璃柜台上撞,同时,另有五六名城管人员围住身材高大强壮的王骐,其中一名城管队员拿来一根长约一米的棍子,走到王骐跟前,举起棍子就往其头上夯,王骐下意识地举起右胳膊护住头,右胳膊当场骨折。

随后几名城管人员商量了一下,才把郑王两人放走。

之后,郑王二人赶紧通知家人并报警。

经医院检查,郑毅伤势较轻,额头有些擦伤,左脸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部被缝了3针。

王骐的伤势则较严重,右尺骨骨折,左眉处遭到重创,整个面部呈现出片状紫红色,左眼肿胀得厉害,无法睁开,在医院期间大小便失禁。

案例点评:严格执法固然不错,但是没有考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甚至将无辜群众殴打致死,执法犯法,代价惨重。

案例三:协管员霸气执法,入囹圄被判无期2008年7月30日12点40分许,重庆市渝中区城管局协管员周鹏、代剑、肖在元协助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钟诚,驾车外出执行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巡逻至大田湾体育场大门口附近时,发现刘某和他的妻子袁某在“金牌酒家”侧门堡坎处的人行道上,违规摆设凉粉凉面摊点,4人决定暂时扣下刘某的手推车。

当周鹏、代剑、肖在元要暂扣刘某摆摊用的手推车时,刘某举刀阻拦。

周鹏等3人将刘某的刀夺下后,与刘某发生口角和抓扯,期间周鹏等三人对刘某实施拳打脚踢以及卡脖等行为,致刘某被打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周鹏被当场抓获,代剑、肖在元二人也相继到案。

2008年10月13日,重庆市五中院对这起“城管打人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法院审理查明:执法过程中,只有肖在元和钟诚两个人穿了制服;代剑是经人介绍当上“城管”的,没有任何培训便直接上岗;面对刘某持刀威胁时并未报警。

庭审中,周鹏、代剑、肖在元辩称,刘某使用凶器“暴力抗法”在先,围殴刘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最多算“防卫过当”。

但公诉人认为,刘某举刀是否就是挥向3名城管无任何证据,且刘某举刀的行为顶多算阻挠执法,但3名城管在将刘某的菜刀夺下来后,竟采取报复行为:对刘某进行拳打脚踢、卡脖子,这完全符合故意伤害,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鹏、代剑、肖在元身为市容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抓扯打斗,并共同殴打被害人,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有积极施救,有投案自首等悔罪表现,被害人亲属在案发后已获得赔偿,已达成谅解并请求法院对3人从轻处罚,且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有一定过错,故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但是对3人关于“防卫过当”的辩解,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鹏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代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肖在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案例点评:从规范执法的角度讲,无证上岗、便衣执法、协管员执法、发生冲突不报警、不注重现场摄像取证已实属不该,而进人关不严、缺乏专业培训更凸显出队伍管理上的缺陷。

案例四:执法滥用暴力,致当事人受伤,引起市民众怒2009年3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针对一家饭店门口的乱搭建屋棚,向店主崔炳文老汉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其自行拆除。

第二天一早,崔老汉就爬上屋顶拆完了瓦,只剩下四面墙,因为都是铁焊的,一个人根本拆不了,他就进屋准备找个人帮手。

正好这时来了个客人,要吃蒸饺。

他想也不差这一会儿,想先蒸完饺子再出去拆也不迟。

没想到,就在蒸饺子的功夫,城管执法人员开着几辆面包车和铲车过来了,从车上冲下几十名执法队员冲进屋子便喊:“怎么还不拆!”然后二话没说,就拽着正在和面的崔老汉二女婿沈鑫的头发将其拖出门外,沈鑫往回挣扎,执法队员便将其摁在地上打,崔老汉大女儿见状上去阻拦,也立刻被一顿痛打,大女婿刘宏昌下楼时刚好看见妻子挨打,就想上去阻拦,也被好几个执法队员摁在地上猛踢。

整个殴打过程大约持续了10分钟,饭店方共有3人在本次冲突中受伤,分别是崔老汉大女儿崔正敏、大女婿刘宏昌和二女婿沈鑫,其中刘宏昌和沈鑫面部被打流血。

12时许,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伤势较重的刘宏昌和沈鑫送往附近医院接受治疗,刘宏昌面部流血,多处红肿淤青,沈鑫则始终双目紧闭,处于半昏迷状态,并出现抽搐现象。

当被问及为什么采用暴力手段执法时,该局三大队队长贾宁解释:“据我了解,我们的队员并没有殴打当事人,只不过是在执法过程中,双方有相互拉拉扯扯的情况。

”该局局长卢世国也说:“那两个受伤的人是自己不小心撞伤的。

”案例五:手段粗暴,数十人以清理占道经营为由围殴商贩2008年3月27日下午3时许,在郑州市同乐路与东三街交叉口附近,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门前突然停下了两辆印有“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字样的红色小货车,几个执法队员走下车后,身后迅速聚集了数十个身着便衣的男子。

这些便衣男子突然冲到了一家蔬菜店门前,将一箱箱蔬菜搬到了执法车上。

店主出来阻拦,并与搬东西的人发生了正面冲突,被打倒在地,店主的妹妹上前拉架,也被人推来推去,手上被弄出两道血印。

附近占道经营水果摊一家见此情况,赶忙将水果箱往屋内搬,没等搬完,几个身着便衣的男子便很快出现在其门前,抱着几箱苹果、梨等物品就往执法车上装,付伟成14岁的儿子靠近执法车想将水果搬回来,也被摁在地上,遭到一顿拳打脚踢,付伟成夫妇上前阻拦也被几个男子围住,挨了一阵拳脚。

这时,对面一位修车的王晓贵师傅和路过的王世玉上前劝阻,同样遭便衣人员一阵拳脚,殴打结束后,一个执法队员还举起一把镰刀,威胁王世玉少管闲事。

随后,有附近居民拨打110报警。

打人者随即停手准备离开,王晓贵想阻止其离开,结果被推到了一辆执法车的副驾驶座上一直被拉到了南阳路派出所院内,由两个男子看住他10多分钟,不让其离开,在他表示将拨打市长热线投诉,才得以脱身。

此次事件过程中,共计有4个经营者和2个路人被围攻。

后经了解,这次行动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和金水区执法局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而两部门对外均称没有打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则称没有参与这次集中执法行动。

案例点评:有理而失节,蛮横粗暴,欺凌弱小,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蓄意伤人,明明违法却死不认错,如此执法怎能使人信服,又何来理解和支持?!案例六:未尽“保管”责任,保管站为扣押物品的损失“买单”2009年3月10日,马师傅骑着三轮车到宁波北新街一带卖金鱼,车上装着两个玻璃鱼缸,内有200条小金鱼。

中午12时许,马师傅准备吃饭,便将三轮车停到后宰门小学对面的马路道沿上,恰好被新城区城管执法一中队队员发现,执法人员随即对马师傅的违法行为拍照取证,并暂扣其三轮车。

三轮车、鱼缸和金鱼被送到执法人员指定的保管站——一个废旧物品回收站,保管站每天收取保管费10元钱。

12日上午,马师傅到执法一中队交了300元的罚款后,向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交不起保管费用,于是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保管站免掉了马师傅的“停车费”。

可当马师傅到保管站准备取车时,却发现鱼缸里的金鱼几乎全没了,稍微大一点的鱼也只剩下11条。

马师傅便询问保管站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让马师傅大吃一惊:“鱼缸里的小金鱼被野猫捞出来吃掉了!”该工作人员说,由于在废品回收站附近经常有不少野猫出入,闻到腥味后便过来偷吃,他撵跑了好几次,可人一离开,野猫又回来,实在没办法,结果两百条金鱼只剩下11条鱼。

当日下午,马师傅将情况反映到执法一中队,中队长孟浩当即要求保管站对野猫的这顿大餐“买单”。

案例点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罚没物品属于国家所有,暂扣物品应妥善保存,依法处置,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使用、买卖、出租出借罚没及暂扣物品。

严格意义上,被依法暂扣物品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物权人,执法部门及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违法占有使用或者遗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七:执法当中未顾及商贩感受,商贩欲与执法队员同归于尽2009年3月8日上午8点半,一位刘姓商贩在深圳市盐田区华润万家附近非法摆卖衣架,正在此巡查的盐田区海山街道执法队队员发现后,准备依法没收其非法摆卖物品,刘某同意后将货物搬上执法车,其本人也一同上车准备到街道执法队接受处理。

当车行驶一段距离后,刘某突然用拳头猛击司机王某的眼睛和太阳穴,并乘王某被打懵的时候抢夺方向盘,导致执法车忽左忽右以“S”形路线行驶,直至撞倒路边两根护栏,侧翻在地后才得以停下。

车祸造成两名城管队员受伤,多根护栏损坏,损失至少在万元以上。

后来在调查中了解到,刘某家庭贫困,不仅无力赔偿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甚至连回龙岗家的路费都没有,海山街道办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小贩1500元困难补助,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点评: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体察民情、了解群众困难,不分情况一刀切,以至于造成人身受伤、国家财产受损。

第二部分创树新风案例一:推行民族执法模式,妥善处理少数民族违法问题布吉街道是一个民族结构相对复杂的区域,辖区内居住着大量的少数民族群众,其中,许多少数民族群众依靠在街头摆摊设点从事商品零售维持生计,基本上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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