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的基本体系标准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0914e5a0284ac850ad0242d0.png)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已经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七月八日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第三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第七条对在自然灾害救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救助准备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级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级](https://img.taocdn.com/s3/m/5d9c63af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9a.png)
一、概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级是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行分级管理的重要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二、各级响应标准1. Ⅰ级响应Ⅰ级响应适用于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等,对全国或者多个省份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损坏。
在此级别下,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 Ⅱ级响应Ⅱ级响应适用于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等,对全国或者多个省份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损坏。
在此级别下,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同时要求受灾省份减灾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Ⅱ级响应。
3. Ⅲ级响应Ⅲ级响应适用于较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等,对部分地区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损坏。
在此级别下,受灾省份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同时要求相关市(地)和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Ⅲ级响应。
4. Ⅳ级响应Ⅳ级响应适用于一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等,对部分地区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导致少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损坏。
在此级别下,受灾市(地)和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三、响应措施1. 组织领导各级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2. 救援力量调配根据灾害等级,各级减灾委员会调配救援力量,包括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 受灾人员安置根据受灾情况,妥善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1d56f71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32.png)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自然灾害是指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引起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国家需要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首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应包括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这包括对受灾群众的食品、饮用水、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
在受灾地区,应当建立健全的救助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生活救助。
其次,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还应包括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
自然灾害往往会造成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的严重破坏,影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
国家应当根据受灾情况,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开展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此外,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还应包括对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
自然灾害往往会给受灾群众带来心理创伤,特别是对于失去亲人、财产的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重新面对生活。
最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还应包括对受灾地区的长期发展支持。
自然灾害往往会给受灾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国家应当制定长期发展支持政策,对受灾地区进行经济重建和产业扶持,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应当全面、及时、有力地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受灾地区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同时,国家应当不断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标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以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希望国家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有效的救助。
应急救助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应急救助管理制度范本(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4a44b881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f3f2a45.png)
应急救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的管理,提高应急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受困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应急救助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助工作是指对突发事件中的受困人员进行救援和救助的工作。
本单位应急救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暴雨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和救助。
第四条应急救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全第一;2. 救援和救助工作要及时、迅速、高效;3. 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救援;4. 充分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应急救助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应急救助组织机构,负责应急救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应急救助组织机构由主管领导、责任人、指挥长、救援人员等组成,人员构成要合理、丰满。
第六条主管领导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应急救助工作,制定应急救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
第七条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和落实应急救助工作,对应急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负责。
第八条指挥长负责指挥应急救助工作,制定救援方案、决策和指挥救援行动。
第九条救援人员要有相关救援经验或培训,具备救援技能和救援设备。
第十条应急救助组织机构要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救助工作的能力和应对能力。
第三章应急救助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应急救助工作的流程包括预警、组织、指挥、救助和善后等环节。
第十二条预警环节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三条组织环节是指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快速组织应急救助工作。
组织环节要确定救援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制定救援计划,并进行人员调度。
第十四条指挥环节是指指挥中心对救援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
指挥中心要及时掌握救援情况,调度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向上级汇报。
第十五条救援环节是指救援人员根据救援计划和指挥中心的指示,进行救援行动。
救援人员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救援方法和措施。
第十六条善后环节是指救援结束后,组织对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查找不足和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国务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务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2373637c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af.png)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国家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在国家减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1.4.2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4.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响应,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
1.4.4 科学决策,规范操作。
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科学决策,规范操作,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效能。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全国的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2.2 专家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设立专家委员会,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灾害预警响应3.1 预警信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单位通报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 预警行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4.1 信息报告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告责任,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
4.2 信息发布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发布。
国家应急响应5.1 级响应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国家减灾委员会立即启动级响应,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
![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9ea1db8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7f.png)
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1. 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概述自然灾害是指地球表面瞬时或持续的、局部或广泛的自然力量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生活、生产秩序严重紊乱的现象。
面对自然灾害,我国政府出台了国家四级响应标准,用于指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 国家四级响应标准的内容和特点国家四级响应标准包括四个级别:Ⅰ级响应为重大灾害;Ⅱ级响应为较大灾害;Ⅲ级响应为一般灾害;Ⅳ级响应为小灾害。
不同级别的响应标准,对应着不同的救援力量、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措施,以应对各种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
3. 怎样划定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划定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需要综合考虑灾害的面积、影响程度、灾情发展趋势和救助的紧迫性等因素。
政府相关部门会根据主管单位的建议和专家的评估,经过多方协商,最终确定灾害的级别和响应标准。
4. 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的实施与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一旦确定后,各级政府都会按照标准要求,迅速组织和调派救援力量,全力以赴救助受灾群众。
社会各界也会积极响应,纷纷捐款捐物,以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5. 我对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国家的救援标准,国家四级响应标准的确能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有效地组织和调动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然而,在实际应对过程中,还是会有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解决,比如协调救援力量、物资分发等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作为每个人,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减少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总结自然灾害救助国家四级响应标准作为一个重要的救援标准,对于我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相信随着国家整体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应急救援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将会做得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
自然灾害是地球环境中不可预测的事件,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科学技术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来减少其对人们生活和财产的影响。
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
![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5d12e8bd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03.png)
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一、总则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且难以预测的,对人类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损失。
为了科学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二、应急响应1.自然灾害发生后的24小时内,民政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民政部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派遣相应的救援力量。
3.民政部将灾情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并与其进行紧密配合,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领导1.民政部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灾害救援工作。
2.指挥部由民政部领导、相关专家和救援机构负责人组成。
3.指挥部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
四、救援力量1.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资源。
2.指挥部会同各级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3.救援力量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医疗救援能力。
五、灾情评估1.指挥部会同气象、地质等专家对灾情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布灾情报告。
2.灾情报告要包括灾害类型、灾区范围、受灾人口和受灾程度等内容。
3.灾情报告要及时传递给相关政府部门,以便他们根据灾情制定相应的救援措施。
六、灾后救助1.指挥部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受灾人口的需求,及时调拨救援物资和医疗队伍。
2.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灾后救助工作,包括救助对象的核实、救助标准的制定和救助资金的拨付等。
3.指挥部要加强对救助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1.指挥部要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进展的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指挥部要建立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指挥部要接受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八、科学研究1.指挥部会同科研机构,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技术和装备研发工作。
2.指挥部将组织相关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3.指挥部要建立科研成果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科研机构和救援机构的合作。
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的构成范本
![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的构成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a578340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5c.png)
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的构成范本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方用来预防、应对和恢复各种紧急情况的组织架构和机制。
它的主要目标是减少灾害和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构建一个完善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对于保障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构成的范本,包括预警系统、指挥体系、资源调配机制、培训和演练、社会参与等内容。
一、预警系统预警系统是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包括了灾害预警、事故预警和公共卫生预警等各种预警机制。
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完善的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2. 强化事故和灾难性事件的预警能力,例如化工爆炸、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事件的预警;3. 公共卫生预警体系,例如传染病的预警、食品安全问题的预警等。
预警系统的建设需要依靠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信息化的手段,例如遥感卫星、传感器、网络监测等技术手段。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二、指挥体系指挥体系是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的核心。
它是一个统一、协调、高效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决策、指挥调度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的总体指挥和协调;2. 建立多级指挥机制,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等各级指挥机构,确保指挥体系的垂直和水平协同运作;3. 制定应急指挥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权责和职责,确保指挥体系的稳定和高效运转;4. 加强指挥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资源调配机制资源调配是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的重要环节。
它包括了资源预案、资源配置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内容。
资源调配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制定资源预案,明确各类资源的来源和调配途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 建立资源调度中心,负责协调各类资源的调配和调度工作,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3. 加强公共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资源调配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益;4. 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588fa1a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9a.png)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第三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604e31c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83.png)
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08.12.09•【文号】民发[2008]191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08〕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全国省、市、县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在应对近年来重特大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应对今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两次巨灾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部分市、县和城乡基层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尚未完成,现有救助应急预案质量也参差不齐,制定和修订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完善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救助应急预案是自然灾害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层级的救助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应急救助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
为此,要高度重视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和进度。
在2009年3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市、县预案的制定工作,完成省、市、县三级现有预案的修订工作。
同时,重点推进城乡基层预案建设,2009年之内完成基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预案制定工作,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各级民政部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二、认真梳理内容,切实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分析评估现有预案,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修订,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在修订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把握定位,将救助应急预案列为本级政府的专项预案,争取以本级政府名义印发,预案覆盖的自然灾害种类要全面;二是确保要素齐全,完整的预案应当包括预案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指挥机构、应急准备、灾情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民房恢复重建和预案管理等内容;三是科学设定启动指标,设定的指标要具体、量化、完整,要设定特殊情况下启动预案的条件;四是合理划分响应等级,省级救助应急预案最好设四个响应等级,市、县两级最好不少于三个响应等级;五是注意相互衔接,在响应等级、启动条件以及响应措施等方面,要与同级其他预案和上下级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六是细化响应流程和措施,明确各项应急救助工作内容,详细规定各响应级别工作流程;七是规范文本体例,按照国内外通行惯例,规范预案文本的章、节、款、项体例结构和标题。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e40d417e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57.png)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四、应急响应1.根据灾害等级,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2.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跨地区、跨部门进行救助。
(2)二级响应: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救助。
(3)三级响应:发生较大自然灾害,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救助。
(4)四级响应:发生一般自然灾害,造成轻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救助。
3.应急响应程序:(1)灾情报告:灾情发生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灾情报告,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救援力量调配:指挥部根据灾情,调配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救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医疗救治、物资供应、心理疏导等工作。
五、救助措施1.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根据灾情,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生命安全。
2.医疗救治:组织医疗队伍开展现场救治,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3.物资供应:根据灾情,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心理疏导:组织心理专家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度过心理困境。
5.灾后重建:根据灾情,组织力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标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5344572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8e.png)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标准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反应、科学救援;协调联动、资源共享;预防为主、综合防范。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级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指挥部由国务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军队代表组成。
2.2 地方级应急指挥机构地方各级政府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指挥部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军队代表组成。
2.3 基层应急组织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设立应急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基层应急组织要掌握所属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警分级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 预警发布各级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海洋等部门及时监测、分析和评估自然灾害风险,当发生自然灾害预警信号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各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报告自然灾害信息。
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尽快报告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四、应急响应4.1 Ⅰ级响应当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预案迅速行动,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法规体系介绍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法规体系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a42b7853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68.png)
法规体系的构成和特点
法规体系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组成。
法规体系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协调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法规体系在应对自然灾害时能够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规体系在应对自然灾害时能够协调各方利益,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
完善和发展法规的思路和方向
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情完善法规体系。
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提高应对效率。
汇报人:XXX
感谢您的观看
起草法规草案: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制定法规草案,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征求意见: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审议和表决: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后进行表决,最终通过法规。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规的内容
灾害预防和监测预警的法规
添加标题
汇报人:XXX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法规体系
目录
01
添加目录标题
02
法规体系概述
03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规的制定
04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规的内容
05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规的实施
06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规的完善和发展
添加章节标题
法规体系概述
法规体系的概念和作用
法规体系的概念:指由多个相关的法律法规组成的系统化、层次化的整体,用于规范和指导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提高了应对自然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规的完善和发展
现有法规的不足和问题
应急救助协调制度范本
![应急救助协调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a2640ebf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66.png)
应急救助协调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救助协调工作,提高应急救助效率,确保应急救助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救助协调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紧急救助、科学决策、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原则。
第三条应急救助协调工作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协调工作。
第四条应急救助协调工作应当建立在全国应急救助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科技手段,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第二章应急救助组织架构第五条应急救助协调工作应当建立应急救助组织架构,包括应急救助指挥部、应急救助协调小组、应急救助实施小组等。
第六条应急救助指挥部负责对应急救助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救助协调小组负责具体的应急救助协调工作,应急救助实施小组负责具体的应急救助实施工作。
第七条应急救助指挥部应当由政府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志愿者等。
第八条应急救助协调小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单位和志愿者等。
第九条应急救助实施小组应当由应急救助协调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员包括应急救助人员、志愿者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章应急救助协调工作流程第十条应急救助协调工作流程分为应急救助准备、应急救助响应、应急救助恢复和应急救助评估四个阶段。
第十一条应急救助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确定应急救助组织架构,制定应急救助预案,进行应急救助培训和演练等。
第十二条应急救助响应阶段主要包括:启动应急救助预案,组织应急救助人员、物资和设备,进行应急救助实施等。
第十三条应急救助恢复阶段主要包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进行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助经验等。
第十四条应急救助评估阶段主要包括:对应急救助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救助制度等。
第四章应急救助协调工作机制第十五条应急救助协调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信息共享机制、资源共用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科学决策机制等。
国家_级救灾应急预案
![国家_级救灾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3856da3e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ea.png)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国家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体系1. 国家级救灾应急指挥部(1)成立国家级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国家级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2. 地方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救灾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2)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三、应急响应1. 预警(1)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可能影响范围、应急措施等。
2. 初步响应(1)接到预警信息后,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
(2)根据事件情况,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全面响应(1)对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国家级救灾应急指挥部启动全面响应,调动全国力量开展救援。
(2)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国家级救灾应急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
4. 恢复重建(1)灾害发生后,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2)恢复重建工作包括:修复基础设施、保障民生、恢复生产、恢复生态等。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 物资保障(1)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2)根据需要,及时调拨应急救援物资。
3. 资金保障(1)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设立救灾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
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模版
![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c5558924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c9.png)
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基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工作是指对突发事件进行救援和处置的活动,包括应急救援准备、应急救援资源管理、应急救援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宣传等内容。
第四条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附着于防范、减轻灾害影响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原则;(二)科学、专业、高效的原则;(三)公开、透明的原则;(四)社会参与的原则;(五)预防优先、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行使属地管理职责,依法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多层级、跨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章应急救援准备第七条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包括灾害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储备物资准备等内容。
第八条灾害风险评估是指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系统评估和分析,确定应对措施和救援资源的需求。
第九条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是指根据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工作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第十条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组织和培养一支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储备物资准备是指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提前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
第三章应急救援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应急救援资源包括人员、设备、物资等。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资源的调配应当按照灾害发生地的实际需求和灾情紧急程度进行有效配备,保证救援资源的及时到达和合理利用。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调度和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汇总、更新和分发资源信息。
第四章应急救援指挥与协调第十六条应急救援指挥与协调是指在灾害发生后,由专门机构或指挥部牵头,对救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共20页word资料
![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共20页word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0d763cfdb9d528ea81c779b2.png)
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来源:救灾救济司时间:2019-03-11 16:15民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修订后的《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根据2019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国家设定四个应急响应等级,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减灾委办公室和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具体承担国家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民政部应急响应的工作职责,确保紧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工作规程如下:一、四级响应(一)灾害损失情形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低温冷冻、沙尘暴、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3)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3.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5%以上,或100万人以上。
4.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5.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6.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四级响应(见流程图1):(三)响应措施1.人员值班保障响应等级确定后,立即启动响应机制,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向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通报,救灾处、备灾处24小时待班。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c68c07f2cc7931b764ce15dd.png)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保障部门,项目所属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及各专业工作小组,外部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等组成。
各分部设置响应减灾救援领导小组和兼职减灾救援力量。
各分部的减灾救援工作和应急响应服从于项目经理部统一领导指挥,同时还应遵循分部所在地区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
1.2 指挥机构及职责1.2.1指挥机构见下图。
1.2.2 项目经理部减灾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1.2.2.1 总指挥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确定行动类型;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g、应急组织的启动;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i、通报外部机构;j、决定请求外部援助;k、决定应急撤离;l、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2 副总指挥a、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b、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c、保持与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d、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e、组织项目经理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各分部的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f、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准备状态;g、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1.2.2.3 危险源风险评估部a、对各分部的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生产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b、指导安全生产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c、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d、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共享资源及应急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提供及时的应急支援措施;e、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便应急时及时启用;f、制订各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物质、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储备力量。
灾害救助体系1
![灾害救助体系1](https://img.taocdn.com/s3/m/adf90ea119e8b8f67c1cb9cf.png)
(七)核和其他辐射事故
由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放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 康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八)自然灾害
由自然力引起的人员伤亡、社会设施破坏、经济损 失严重、公共健康状况和社会卫生服务条件恶化, 超过灾害发生地区所能承受的能力状况。
灾害与社会发展 1、灾害与人口 2、灾害与社会经济 3、灾害与社会政治 4、灾害与社会文化
2、灾害危害性评估:对一个地区自然灾害所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程度进行评估。
3、减灾效益评估
对减灾的投入和产出进行综合评估,以总结经验, 制定防灾减灾最优化方案。
一、建立灾害损失指标体系
这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包括自然灾变描述 指标、自然灾害描述指标、自然灾害评估 指标、抗灾能力指标、防灾投入与产出指 标等。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发挥乡 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 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 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三 个阶段:
1、预测与预警 2、应急处置 ①信息报告 ②先期处置 ③应急响应 ④应急结束
(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指由于食物污染和职业危害因素造成的人数众多或 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例如:2002年南京汤山镇 发生的一起特大投毒案,395人因摄入有毒食品中 毒,死亡42人。
(四)新发传染病事件
从全局看,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从局部讲, 是指一国家或地区新发现的,新变异或新传入的传 染病。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世界新发现的32种 新传染病,其中半数已经在我国出现。
3、综合指标评估方法。这是对各类灾害损 失进行综合评估,以绝对评估和相对评估相 结合的方法进行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9062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的基本体系标准版平(解决方案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的基本体系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棄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走地有效运转而制走的r 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冥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在中国,自然灾害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深刻。
历史上,频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不仅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还极大地影响了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宗教等方面。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治理洪水曾促成了中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而对于灾荒救助的失效也几经成为一些王朝覆亡的重要诱因。
灾害救助,在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高度的政治性。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能力有了极大提高,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基本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基本系统本世纪以来,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获得了长足的进展。
目前,我国的灾害应急救助系统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组织领导系统在国家的层面上,应急救助的领导系统主要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减灾委员会。
一名国务院副总理担任主任,另外还设有若干副主任,共有34个国务院的部、委、办、局和军队及红十字会等组织参加。
根据规定,国家减灾委员会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协调机构,负责硏究制走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
这个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所以,在各级政府系统中,管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行政部门主要是 民政部、省级的民政厅、地区和县级的民政局。
(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系统全国县以上各级政府均制定了相应的救灾预案, 并确定了不同的灾害救援响应等级,建立了灾害的应 急机制。
每当灾害发生以后,有关的政府首长都能够 比较及时地启动灾害应急机制,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协调各种资源,投入救灾行动。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其中一级响应为最高响应。
(三)国家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预警工作主要由相关的灾情预测部门负责,灾害 的预警、预报体系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 系、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大江大河的灾害性洪水预警预报体系、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体系、农作物和森林 将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工作设定为,病虫害测报体系、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体系以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民政系统则负责灾情的统一汇总在灾情管理方面,以县级为基本行政单元实施组织和管理。
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且立即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如果因灾造成死亡人口多于10人以上、或者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造成严重损失以及灾情发生重大变化,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同时报告省级政府直至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则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值班,每天早晨七点要准时地汇总过去24小时的全国以及全世界的重大灾情,出版《昨日灾情》以送有关方面。
(四)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系统根据国家的响应等级,各级政府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响应等级和预案,从而形成了我国的灾害应急响应等级体系。
以国家的应急响应为例,针对各类灾害的应急救助,国家的应急响应主要包括:24小时内中央救灾工作组到达灾区。
这是一条极为特殊的规则,即在启动应急响应以后,国家必须派出相应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区。
四级响应是国家减灾办派出工作组,而到了三级响应就由国务院派出联合工作组;24小时内救灾物资到位。
需要中央支持的救灾物资要开始调度,地方的救灾物资要立即到达灾区;24小时内要对灾民的救助到位。
无论是多少的救灾物资明舶是一袋方便面、一瓶矿泉水,都需要在当天发给灾民以使灾民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信息。
在国家的层面上,还设立有全国灾害应急联络系统,建立有统一的电话及电子联络系统,可以与县级民政局长、主管救灾的副局长以及救灾股长进行及时的联络。
(五)国家自然灾害物资储备系统紧急救援的物资储备体系开始建立,已经在沈阳、哈尔滨、天津、郑州、合肥、武汉、长沙、南宁、成都、西安共10个城市建立了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点,一些多灾、易灾地区也建立了地方性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中央政府每年都要采购一定数量的救灾帐篷,以救灾仓库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基本形成。
(六)国家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系统灾后的恢复重建主要是指对灾区在灾情基本稳定后所进行的对于各类受损设施尤其是居民住房和学校等公共设施所进行的恢复性的建设,其中,对居民的住房因倒塌或严重损害而需要重新建设和修缮的工作是其基本的内容。
我国的灾后恢复重建行政管理,是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民政系统为主、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
其中,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恢复重建的综合协调工作,并重点负责落实灾民住房的恢复重建,发展改革委员会系统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和基层政府办公室的重建工作,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的修复等。
(七)国家冬令与春季救助系统春荒、冬令的灾民生活救助是我国政府自从建国伊始就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
这一制度,主要是保证农村的困难群众在冬、春两季最为困难的时期能够得到政府的及时救助,通称为春荒救助和冬令救助。
春荒救助的时段为每年的3月至5月共计3个月,即过完春节之后的三个月,灾民往往最为困难,到了5月,就可以有新粮上市;在一季作物区则为每年的3月至7 月。
冬令救助的时段为每年的12月到下一年度的2 月,即春节前的3个月,这是在秋收之后进入冬季以后的时段,特别是越临近春节,贫困人口的生活就会越加困难,需要进行救助。
在没有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前,采取这样的救助办法,遵循了 "救人救急" 的原则,在困难人口最为困难的时段施行救助,实践证明是相当有效的。
(八)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社会动员系统这主要是指社会捐助动员系统。
社会捐助、邻里互助是我国长期所形成的历史传统。
但是,真正形成比较正规的社会制度并由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则始于1996年即建立了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制度。
目前中国的社会捐助制度主要包括大灾时期的集中性捐助、对口支援、经常性捐助制度这样几个方面。
集中性捐助,主要是在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政府所发动的捐助活动。
如1998年的长江流域和松花江、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涝灾害,民政部就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捐助活动,结果得到全国的捐款捐物达70亿元以上。
集中性捐助,一般有比较强的目标注要突出—个灾难性的事件,并且时段也比较固定只是在大的灾害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
这类捐助,具有相当强的社会效果也特别容易激发全社会的爱心。
对口支援,主要是指东部发达地区人民所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定点给予西部贫困地区的支援方式。
这项制度于1996年开始建立。
沿海这些地区对于内地的支援,密切了西部与沿海之间的联系。
经常性社会捐助,是指城市人口中将闲置不用的东西捐献出来帮助困难人口的活动。
由于城市人口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淘汰衣服及其他一些日用品的周期缩短,所以捐助活动是经常性的。
在社会捐助制度中,一些公益性社会团体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灾害救助,对于解决贫困人口的多种困难,弘扬社会美德,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九)国家自然灾害的减灾工作指导系统为了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在国家减灾办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减灾活动,包括社区减灾、减灾教育和培训以及与联合国国际减灾组织的广泛合作等。
在地方上,则设立有类似的省级减灾组织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活动。
(十)国家自然灾害的科硏与科技支持系统20××年,国家减灾委员会正式设立灾害领域内各类著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集中各类专家共同工作开展灾害类的硏究。
同时,国务院已经批准建设环境与减灾小卫星星座系统,预计20xx年能够发射三颗卫星以加强对灾害的监测。
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重大转型20xx年以来,中国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体制一直处在根本性的调整过程中。
这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以后,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对于灾害应急管理的要求完全改变了。
尤其是20xx年国家对〃非典〃事件的处理方式,更进一步有力地推动了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转型。
这种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灾害救助的目标,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强调减少经济损失转向以人为本。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面对自然灾害,社会的习惯就是强调尽量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甚至出现牺牲个人生命来保护国家财产的现象。
而转向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后,首先强调的是努力确保人的生命安全。
这样,应急救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以及救灾工作的重点都发生了彻底变化。
而为了人的生命安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前就需要进行避灾性的紧急转移,沿海地区有的为了抗击台风的需要,_ 个省一次就要转移近百万人甚至过百万人,行政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第二是灾害救助的内容,开始从事后救济转向全方位救助,特别是应急救助。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 救灾工作主要是进行事后的救济,通过一定时间的查灾、核灾撚后再确走政府的救济数量并进行恢复重建。
而建立应急救助体系,首要的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对于受灾影响而产生的困难人口进行及时的救助。
比如,24小时救助到位的规定,就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各类救灾物资发放给有关困难人口。
从紧急转移开始的救助一直到完成恢复重建,灾害救助已经具有全程立体救助的性质,政府的行政责任加大了。
第三是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开始从依靠行政人员的个体经验转向系统的预案与应急行动。
过去的救灾主要依靠制度而缺乏预案。
制度尽管很重要,没有制度就不可能产生规范的组织,但仅仅有了制度还往往不够,主要是缺乏更为细致的程序来进行具体的行为规范。
而建立应急体系,就须对细小的工作程序进行十分详尽的规范,比如遇到什么样的灾害应该由什么样的工作人员在多长的时间内进行报告,报告后又如何处置等,都有具体规定。
这实际上是公共管理行为的重大转变。
第四是灾害救助的组织过程,开始从封闭转向全方位透明。
工作要透明,灾情的数据也要透明,特别是死亡的人口的统计更要透明。
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因灾死亡人口不是立即公开,往往带有神秘色彩。
为了强调公开性,20XX年,国家保密局和民政部专门就因灾死亡人口的解密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这样,因灾死亡人口的报道也就日益规范和透明起来政府部门如果不及时报道,还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第五是灾害救助的标准,开始从传统的低标准转向保证基本生活并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