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类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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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交税费及其会计核算

企业应交税费及其会计核算
企业应交税费及其会计核算 主讲 侯永光
高级会计师 高级讲师
企业应交税费及其会计核算
企业应交税费概述 应交税费的会计核算
一、企业应交税费概述
*我国现行税种
税收种类 税 种 名 称 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收益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烟叶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 税 财产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行为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税
地税
地税
海关
7.企业 所得税
一般企业:25%; 小型微利20%;高新技术15%
国税(交增值 税企业) 地税(交营业 税企业) 地税
中央60%; 省8%;省以下32%
8.个人 所得税
5类所得;多个税率
地方25%
9.烟叶税 20%
地税
地方
10.资源 税
11.城镇 土地使 用税 12.土地 增值税
7类不同定额税率
(二)应交增值税
(5)出口退税 ①免、抵、退:有进出口经营权生产性企业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予免、抵、退部分)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b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a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②其他:先征后退 借: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成本(不退部分)
房产余值的1.2%;房产租金的 12% 5个税目不同税额
地税
地方
地税
地方
3-5%(我省3%;个别项目减半 征收) 10%
财政(2010 年归地税) 地税
地方
17.车辆 购置税

资源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资源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资源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资源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资源税会计与纳税筹划》
• 2.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 •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 资源税的计算公式及适用范围如表3-2所示。
表3-2 资源税计算公式及使用范围
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
适用范围
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 属矿原矿、盐
每吨2~30元
稀土矿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固体盐 液体盐
每吨0.4~60元 每吨0.4~30元 每吨10~60元 每吨2~10元
《资源税会计与纳税筹划》
• (三)扣缴义务人 •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是为
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 易漏税情形。扣缴义务具体包括: •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 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 资源税。 •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 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 税。
解析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 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 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应纳资源税= 1 500×40-3 000×5=45 000(元)。所以答案为C。
《资源税会计与纳税筹划》
• 【例3-8】某铜矿山2012年3月销售铜矿石原矿30 000吨,移送入 选精矿4 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适 用12元/吨的单位税额。计算该矿山2012年3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 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实施“级差调 节”的原则。级差调节是指运用资源税对因资源贮存状况、开 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 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资源条件好的, 税率、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率、税额低一些。具体 规定见税目税率表3-1。 • 资源税具体适用的税额、税率是在表3-1中的幅度范围内按等级 来确定的,等级的划分,按《资源税实施细则》所附的《几个 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各税种的会计核算

各税种的会计核算

计提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第二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二)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业务包括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 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抵债、发放股利、馈 赠、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入股,换 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等。
❖以上视同销售可分别借记“生产成本”、“应付 账款”、“应付股利”、“营业外支出”、“销 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 ”、“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 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27
第四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一、自营进出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一)自营进口关税的核算
到达口岸,计提进口税金:
❖借:材料采购 /固定资产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8
第四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 (二)自营出口关税的核算 ❖ 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
19
❖ 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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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在
生产出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从其应交纳的消 费税中抵扣,即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 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 提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货物 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或“生产成本-委 托外部加工”账户。

1.资源税的含义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

1.资源税的含义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

4. 资源税的税额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实行差别定额税率 5. 资源税的减免
二、 资源税的计算
1.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 数量为课税数量。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 数量为课税数量。 (3)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 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 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 课税数量。 综合回收率=基期原煤加工选煤、煤泥等的数量或 价值÷基期耗用的原煤量或价值
(4)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
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
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5)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
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
体盐所耗用的液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第8章
其他各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资源税及其会计核 算
一、 资源税概述
1. 资源税的含义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征收 的一种税。
2. 资源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 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企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为其代扣 代缴资源税。 3. 资源税的税目 (1) 原油 (2) 天然气 (3) 煤炭 (4)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 黑色金属矿原矿 (6) 有色金属矿原矿 (7) 盐,指固体盐、液体盐
四、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税务会计学(第15版)课件:资源税会计

税务会计学(第15版)课件:资源税会计
(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资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 汽矿产和盐五大类。 二、资源税的税目与税率(见教材表7-1)
第1节 资源税税制要素
三、资源税的纳税环节、地点和期限 (一)纳税环节 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在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 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依法缴纳资源税。纳税 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在移送使用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但用 于继续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移送时不缴纳资源税。
按规定,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缴资源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 损失不能减免资源税。当月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应交资源税=24 500×5%+24 500÷35×3×5%=1 330(万元)
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7-3】某油田1月份对外销售原油,销售额为300 000元, 适用税率为6%,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在开采原油的同时,开采 天然气200万立方米,当月全部用于职工宿舍取暖,已知开采成本 220万元,当地无同类天然气售价,当地规定的天然气成本利润率 为8%,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选矿销售应交资源税=14 000 000×7.5%=1 050 000(元) 原矿销售应交资源税=7 910 000÷(1+13%)×3.1×7.5%=1 627 500元 合计应交资源税=1 050 000+1 627 500=2 677 500(元)
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7-5】某省规定煤炭资源税税率6%。该省天原煤矿12月销 售自产原煤1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格700元;用自采原煤连续加工 成选煤500吨,当月销售3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900元,选煤折算 率为75%。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依据会计准则中关于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科目,其中常用的会计科目及解释如下:一:资产类1、“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3、“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4、“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6、“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7、“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8、“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9、“坏账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10、“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11、“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

12、“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3、“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14、“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5、“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16、“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会计实务:资源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额标准是多少?

会计实务:资源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额标准是多少?

资源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额标准是多少?问:资源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额标准是多少?答:资源税的税目一共设有7个,分产品类别从量定额计征,都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1)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每吨税额标准为8元至30元(例如,华北石油管理局8元,胜利石油管理局12元,大庆石油管理局24元,各企业的稠油、高凝油8元,海上石油开采企业8元)。

(2)天然气。

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每千立方米税额标准为2元至15元(例如,华北石油管理局4元,胜利石油管理局8元,大庆石油管理局12元)。

(3)煤炭。

原煤征税,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每吨税额标准为0.3元至5元(例如,沈阳矿务局0.3元,北京矿务局0.5元,阳泉矿务局0.8元,徐州矿务局1元,平顶山矿务局1.3元,大同矿务局1.6元,山西省的非统配矿一律为1.6元,辽宁省的非统配矿一律0.6元)。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包括宝石、宝石级金刚石、玉石、膨润土、石墨、石英砂、萤石、重晶石、毒重石、蛭石、长石、沸石、滑石、白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粘土、高岭土、耐火粘土、云母、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菱镁矿、天然碱、石膏、硅线石、工业用金刚石、石棉、硫铁矿、自然硫、磷铁矿等。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税额标准为0.5元至20元(例如,石英砂每吨3元,大理石每立方米3元,宝石、宝石级金刚石每克拉10元,工业用金刚石每克拉2元)。

(5)黑色金属矿原矿。

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每吨税额标准为2元至30元。

(6)有色金属矿原矿。

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等。

每吨税额标准为0.4元至30元。

(7)盐。

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①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每吨税额标准为10元至60元(目前规定北方海盐为20元,南方海盐、井矿盐、湖盐为12元)。

②液体盐(卤水)。

会计实务:资源税征收范围

会计实务:资源税征收范围

资源税征收范围
资源税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资源税对哪些产品征税,它表明了资源税征收的广度.现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征收范围限定如下:
 (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海上石油、天然气也应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考虑到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难度大、投入和风险也大,过去一直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征收矿区使用费,为了保持涉外经济政策的稳定性,目前对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仍然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改为征收资源税.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人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
(俗称卤水)是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会计师第七讲 资源税法课件-6页

会计师第七讲 资源税法课件-6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七讲资源税法本讲基本内容框架: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目前列入征税范围的资源仅限于矿产品和盐。

学习本讲需要注意与相关税种的关系,即应税资源产品在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交资源税,同时还要交增值税,两税的区别在于:第一,与价格关系不同。

资源税属价内税,增值税属价外税;第二,计税方法不同。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增值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第三,征税环节有所不同。

资源税只对应税的初级矿产品在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流通环节不再征收,而增值税是对一切矿产品,不论是初级产品,还是精加工产品,不论是出厂销售、自用,还是批发零售,只要经过一次流通环节,就要征收一次增值税。

资源税与增值税的相互关系考生应正确区分与运用。

历年考试中本讲均以客观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出题,题量2-3题,分数2-3分。

本讲主要内容:一、纳税人二、税目(一)矿产品(二)盐共七项税目三、课税数量(一)一般情况1.销售数量2.自用数量(二)特殊情况:换算为初级应税产品数量四、减税和免税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本讲重点内容有:纳税人、税目、应纳税额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地点。

本讲难点问题是:应税资源产品划分、课税数量确定等。

一、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对这一问题的正确理解需注意以下三点:(2009)第一,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相应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资源税(2002、2006、2010)。

第二,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或移作自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批发、零售已税资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征收资源税。

第三,资源税纳税人不仅包括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国投资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CPA备考: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CPA备考: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CPA备考:资源税知识点总结在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中,资源税是税法科目中的一个重要考点。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理解和掌握资源税的相关知识,对于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梳理一下资源税的知识点。

一、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另外,对于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税目资源税的税目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

能源矿产包括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地热等。

金属矿产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黑色金属如铁、锰、铬等;有色金属如铜、铅、锌、金、银等。

非金属矿产种类繁多,如宝石、玉石、石墨、萤石、磷矿等。

水气矿产包括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矿泉水等。

盐包括钠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海盐等。

三、资源税的税率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资源税

资源税

例:某产盐企业,2011年5月份以外购液体盐 3000吨加工成固体盐600吨,以自产液体盐 5000吨加 工成固体盐1000吨,当月销售固 体盐1500吨,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已知 液体盐每吨单位税额5元、固体盐每吨单位 税额40元,该产盐企业5月份应 缴纳资源税 ( )。(2011年) A.20000元 B.35000元 C.45000元 D.60000元 【答案】C
第四节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减税、免税规定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 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 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 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 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 井矿盐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 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二、 税目、单位税额 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办法征收, 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
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原油)
不征或暂不征收的项目 不包括人造石油
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和煤层瓦斯 开采的天然气) 暂不征资源税
煤炭(原煤) 矿产 品 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 征资源税
情况一:对外销售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情况二:自产自用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情况三:收购未税矿产品时: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三)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 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四)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 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 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 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综合回收率=加工产品产出量÷耗用原煤数量 原煤课税数量=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 综合回收率(%)

其他税金会计核算

其他税金会计核算

弄虚作假要不得,踏实肯干第一名。21:39:0521:39:0521:3911/25/2020 9:39:05 PM
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0.11.2521:39:0521:39Nov-2025-Nov-20
重于泰山,轻于鸿毛。21:39:0521:39:0521:39Wednesday, November 25, 2020
借:开发成本---**项目---土地征用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第十节 耕地占用税的核算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 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率 三、耕地占用税是在实际占用耕地前一次性缴纳的,
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为简化核算,对价外补贴统 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征税,故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三、烟叶税的会计处理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库核算
一、印花税的内容: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
三、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销售: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如生产、赠送等
借:生产成本、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收购未税矿产品,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企业为扣缴 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例:收购未税矿产品230吨,支付收购款1.84万,
第六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一、房产税的内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
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 行条例》,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征税范围:购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出租、出借房 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矿产品和盐。

其中,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和金属矿产品等。

(1)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包括企业生产的稠油、高凝油、凝析油等,不包括人造石油。

其中:①稠油,是指在油层温度条件下,原油粘度大于100毫帕/秒或原油重度大于0.92的原油。

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含蜡量超过30%的用普通开采方式不能正常生产的原油。

②凝析油视同原油,征收资源税。

(2)天然气,指专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具体包括种类见《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5)金属矿产品包括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①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②金属矿产品自用原矿,系指入选精矿、直接入炉冶炼或制造烧结矿、球团矿等所用原矿。

③铁矿石直接入炉用的原矿,系指粉矿、高炉原矿、高炉块矿、平炉块矿等。

具体包括种类见《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6)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其中,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海盐原盐又包括北方海盐和南方海盐。

北方海盐,是指XX、XX、XX、XX、XX五省、市所产的海盐。

南方海盐,是指XX、XX、XX、XX、XX五省、自治区所产的海盐。

液体盐俗称囱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开采税法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这里所说的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七章资源税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七章资源税
金属矿产品
石墨
精矿
硅藻土
精矿
高岭土
原矿
萤石
精矿
石灰石
原矿
硫铁矿
精矿
税率幅度 1%~6% 1%~4% 2%~8% 3%~9% 2%~6% 2%~6% 2%~6% 税率不超过 20% 3%~10% 1%~6% 1%~6% 1%~6% 1%~6% 1%~6%
15
磷矿
原矿
3%~8%
16
氯化钾
精矿
3%~8%
第七章 资源税
+ 学习目的和要求:
+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资源税的概念、特点 以及会计处理; 熟悉资源税的纳税人、征税对 象和适用税率形式;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 算方式。
+ 重点:资源税的计算 + 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点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7
硫酸钾
精矿
6%~12%
氯化钠初级
18
井矿盐
1%~6%
产品
氯化钠初级
19
湖盐
1%~6%
产品
提取地下卤水 氯化钠初级
20
3%~15%
晒制的盐
产品
21
煤层(成)气 原矿
1%~2%
每吨或立方
22
黏土、砂石 原矿
米0.1~5元
从量税率每
吨或立方米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
23
原矿或精矿 不超过30元;
非金属矿产品
从价税率不
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4.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
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五章 资源税城建税的核算

第五章 资源税城建税的核算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
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实际缴
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违反税法而加征的滞
纳金和罚款。 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 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 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 率
二、征税范围——盐
应税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1 .固体盐。它是指海盐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湖盐原盐 和井矿盐。
2 .液体盐 ( 俗称卤水 ) 。它是指氯化钠含 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 产品的原料。
三、资源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 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不包括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 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 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
例 智信有限公司 2000 年 8 月收购某铁矿的未税铁 矿石 2000 吨,每吨不含增值税收购价为 115 元 ( 其中资 源税15元),该铁矿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款项 以银行存款支付。则该公司收购铁矿石时的会计处理 如下:原材料成本=2000*115=230000(元) 应纳资源税税额=2000*15=30000(元) 借:原材料 2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39100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下同),是
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 ( 简称“三税” ) 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 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 一种税。

各税种会计核算和科目记账

各税种会计核算和科目记账

各税种会计核算和科目记账1.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交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消费税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7)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税金及附加”科目借:银行存款等贷:税金及附加3.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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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资源税类的会计核算第一节资源税的会计核算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应税产品开采或者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和使用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一、资源税概述(一)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相应的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

4.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5.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资源税的应税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油。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

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

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磷铁矿等。

5.黑色金属矿原矿。

如铁矿石等。

6.有色金属矿原矿。

如铜矿石、黄金矿石等。

7.盐。

指固体盐(即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卤水)。

(三)税额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课税数量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方法:(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量(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5)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资源税税额=购进未税矿产品数量×单位税额【例题·多选题】某铜矿2009年9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为()A.资源税1.68万元B.资源税2.4万元C.增值税78万元D.增值税102万元『答案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20%×1.2=24000(元)应纳增值税=1500×4000×17%=1020000(元)【例题·单选题】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

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

A.36万元B.61万元C.25万元D.31万元『答案解析』应纳资源税=12000×30-10000×5=310000(元)。

三、资源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资源税计征情况,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本期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贷方余额表示(一)纳税人销售应税矿产品的会计核算企业计算出的销售应税产品所缴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6-3 承例6-1,某油田当月销售原油500万吨,其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吨。

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5 000 000×10=50 000 000(元)则该油田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资源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 0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50 000 0002.上交资源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50 000 000贷:银行存款50 000 000(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核算企业计提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6-4 承例6-1,某油田当月如果将自产原油500万吨用于生产柴油,该原油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吨,每吨成本0.1万元。

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5 000 000×10=50 000 000(元)1.计提资源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5 050 000 000贷:库存商品 5 00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50 000 0002.上交资源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50 000 000贷:银行存款50 000 000(三)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会计核算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6-5 中华公司2005年6月收购某铜矿的未税铜矿石6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收购价为101.4元(含资源税1.4元),该铜矿石适用的单位税额为2元/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该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600×2×70%=840(元)1.核算资源税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材料采购60 8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909.2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840银行存款67 909.22.上交资源税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840贷:银行存款840(四)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核算据前所述,纳税人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6-6 华北某盐场,当月外购液体盐10万吨用于加工固体盐,支付商业票据1 000万元,增值税额170万元;当月销售固体盐20万吨,不含税价款2 000万元,收到商业票据。

液体盐适用单位税额为10元/吨,固体盐适用单位税额为20元/吨。

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20×20-10×10=300(万元)1.购进液体盐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液体盐已纳资源税税额=10×10=100(万元)借:原材料9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000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 000 000贷:应付票据11 700 0002.销售固体盐的会计处理如下。

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20×20=400(万元)借:应收票据23 4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000同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 0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 000 0003.核算当月应纳的资源税税额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400-100=300(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 000 000贷:银行存款 3 000 000四、资源税的征纳管理第二节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纳税义务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的收入。

具体事项征税的规定(三)税率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一)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根据转让项目的性质不同,可进行以下划分:应税收入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这里的利息注意两点:①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不包括加息、罚息。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三税一费” (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例题·单选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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