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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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导则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总体要求

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指导,在长沙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总体框架内,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儿童参与”理念,贯彻“无歧视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尊重权利与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原则”,重视“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全面保障教育供给,优化儿童环境,确保儿童安全,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创设儿童友好的校园环境,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2.儿童友好

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友好指社会机构和成人对包括卫生、营养、健康、教育、环境、权益、参与等在内的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全社会共同推动健康、教育、福利、法律保护、空间环境等儿童规划重点领域不断取得长足发展。

3.儿童友好型学校

指以儿童发展为中心,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倡导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和儿童参与的理念,儿童发展环境良好,儿童权益依法维护,儿童观点充分表达,儿童安全有效保障,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的学校。

二、目标任务

1.创设以人为本的设施空间

1.1、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的理念,全方位谋划设计学校空间环境,让学校空间环境更加具有人性化。

1.2、校园空间布局设计按照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既要注意各部分功能有明确的区分,又要达到整体上协调的良好效果。

1.3、学校路网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推进校园内道路的人车分流,优化步行设施,同时设计适当规模的地下车库用于停放车辆。

1.4、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充分考虑上下学时大量人流的迅速疏散,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的空间,并设置警示标志,设置方便家长接送学生的接待区或等候设施。

1.5.创设良好学校环境,提供寓教于乐、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校内自然化室外游戏场地。校园内留出固定的儿童活动空间,建设儿童乐园、儿童绿地,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优化美化学校环境。加强儿童参与,征集儿童意愿,鼓励儿童参与校园设施设备的建设或改造。

1.6、开展厕所革命,建设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卫生环保的公共卫生设施,开展文明如厕教育,提供儿童方便、清洁、舒适、卫生如厕环境。

2.营造安全的内外环境

2.1、主动与辖区职能部门联系,构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无网吧、流动摊贩、三无商品。

2.2、为儿童提供运营安全的校车,建立校车监控平台,建设校车安全监管电子身份证系统,校车100%实现智慧管理。

2.3、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搭建联通全市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2.4、改造学校设施设备使之适应儿童生活,保证水电卫生安全,卫生设施完善。

2.5、增强建筑设施的安全健康属性,保障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规定标准,开展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工程,端正学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率,保护儿童视力。

2.6、强化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对校舍、食堂、厕所、体育场地和器材、消防设施、饮用水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7、以儿童视角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2.8、主动与周边社区和单位共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引导儿童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

3.提供公平的全纳教育

3.1、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广泛开展宣传,不让任何一名儿童因学习成绩、家庭出身、身体状况、性别和民族不同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3.2、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合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入学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教师。

3.3、培养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掌握一项生活技能,尽可能融入社会生活,自食其力,实现个人物质和精神的发展。

3.4、接收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为特殊群体子女提供公平优质教育,不让适龄儿童辍学、失学和厌学。

3.5、继续落实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3.6、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举办考试,不以竞赛、考级、奖励作为入学依据。

4.保障身心健康的权益

4.1、关注儿童全周期的发展,幼儿园、小学注重对低龄儿童的全方位照料,关注环境卫生、营养餐、食品安全、饮食习惯等。

4.2、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儿童身心健康。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

开展教学,严禁“赶进度、超难度”,作业布置适当,批改及时。

4.3、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采取合理形式解决三点半难题。

4.4、学校成立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为儿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4.5、保障儿童享受保健服务权利,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置医疗和康复设施,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

4.6、保证儿童休息、休闲的权利,开展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鼓励儿童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

4.7、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开展心理辅导。

4.8、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开足开好体育课和音乐课,帮助每个儿童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确保儿童每天锻炼1小时,养成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每年举办全员参与的运动会。

4.9、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期开展儿童体检,监测儿童的视力和营养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关心儿童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和体质体能健康状况。

4.10、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家校相互配合,指导好儿童课外活动,保证每天小学儿童10小时、初中儿童9小时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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