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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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和解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及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
1、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专家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医技组:
组长:
成员:
4、信息、设备、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行政总值电话:
二、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救治的组织实施和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定期组织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救治能力。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召集人员落实相应措施,研究布置应对方案,现场指挥抢救,根据抢救需要,协调各临床和医技科室,以及其他各职能科室的配合和支持;调动与组织全院医疗力量,合理安排抢救与日常医疗工作的关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医疗救护专家小组:负责全院医疗救治知识培训、业务指导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救治。
临床科室:各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在听到召唤后,应立即就位,临床科负责人须迅速组织本科人员到位,除紧急加强急诊一线抢救力量外,根据事发原因和第一线反馈信息,组织病区做好接收病人的准备工企,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本科观察病人的监护工作,如有急诊手术病人,迅速组织手术组,赴手术室准备抢救。
药剂科:配合临床科室组织做好紧急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确保安全。
护理:抢救过程中护理部必须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便与指挥
与调度。在接诊阶段,认真做好病人的编写登记,及时做好病人的清洁护理工作,在整个检查治疗过程中,派专人负责伤、病员,直至进入病房,采用“人盯人”战术,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在检查过程中要有专人护送,以防意外。
医技科:在群体伤病员的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到迅速、有序、诊断准确,谨防“张冠李戴“。
职能科:医务科、护理部协助领导小组做好配备医、药、护、技相关医疗力量的各项协调工作,组织进行有序抢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办公室:迅速派员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领导小组做好车辆、人员的组织调配工作;设备科应做好抢救器材的合理供应和调配;总务科要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如推车、担架、被服、床位、各类住院用品等,一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组织、调动人员做好病人的搬运、转送等各项工作,并同时做好救护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工作;感染管理科应及时做好疫情收集及报告工作,切实抓好全院环境消毒、灭害工作和鉴督检查各科室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信息科应及时、准确、全面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及事件进展情况通报。保卫科应做好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各科室要密切配合、高度负责,保证应急救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应急状态中,任何科室或个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借故推诿,如出
现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影响应急救护给人民健康带来损失的,按《条例》有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应急专业救护小组工作职责:全体救护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备。各专业组应急救护队员必须加强专业技术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随时作好救护的准备,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待命,任何个人不得回避、借故推诿或迟迟不到位。严格执行医院应急预案工作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对违背《条例》规定和不服从应急调配,延误救护或造成严重后果,有失职行为的救护人员,医院将按有关制度及《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应急措施、方案
1、成立医疗救护专家组和应急小组,随时待命,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快速反应。
2、万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逐级向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随时将事件处理情况,向各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或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如发生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各项报告主要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1、根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健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省、市、县上级有关部门及国家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和要求,组织全院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知识的培训学习,使全院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全面掌握各项急救知识和技术。不定期重点加强对医疗救护专家组和应急小组成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保证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项急救工作能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2、应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参加应急救护人员的生活物品的储备及供应,把好进货质量关,严防院内交叉感染,积极做好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