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专项要求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跨路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铁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
理手续。
三、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为沿线经济建设服务。特指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年重伤率0.6%以下,年负伤率12‰以下。
在施工中,应遵循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查机关,并通知业主代表,对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安全保证体系
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挂帅,全员参加,安全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把对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施工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
安全保证体系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
火灾事故
安
施工中检查
(三)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代表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合同段安全负
责。在项目经理部经理领导下,项目工程队经理、队长、班组长、操
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②项目经理部设安全质量检查室,并由安检室向各项目队派遣专职安质工程师(安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③管理者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安全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行“四全”,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
④实施安全风险抵押承包合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全体干部、职工均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抓住关键,超前预防。
2.安全生产教育
①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本标段的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国家、交通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规定。
②制定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工程师(安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课,并结合本标段各工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③项目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④对特殊工种,如:防护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爆破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⑴项目经理部、项目队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提出质量创优要求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⑵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有“五牌一图”,即: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施工总平面图。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⑶钢管、扣件、螺栓、钢绞线、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